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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投名状
你是真不了解还是装的啊?
首先提出不向日本政府要求赔款的是二战后成为伟大中华英雄 ...
syar 发表于 2010-5-22 14:28 
名誉往自己身上揽,臭名推给别人,国共两党都有这个毛病。有关二战赔款,是国共两党为了自己各自的政党利益放弃的,他们谁都逃不了责任。洋洋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没索赔到一分钱,一个小岛台湾,即使他想要钱,他们有那个能力吗?北京政府是全中国的代表,这是他享受的权利。维护全中国的利益,也自然就是他的义务。权利享受了,义务没履行好也没必要怪到一个逃亡政权头上吧?这是负责人的态度吗?难道国民政府出卖国家利益的条约,我们都必须履行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偏偏要保留这个?
毛早就说过,不承认国民政府与外国签署的任何条约,即使国民党不要赔款,并不影响共产党索赔。
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过程有关战争赔款问题也谈了,当时我们为什么放弃,周总理有过明确的解释,没必要扯到台湾那里。
“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发表了《日中共同声明》,中日两国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生效。中国政府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 |
2010-5-23 02: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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