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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还真的没脸见人。
用真身,改天就得被人嚼舌头,“¥%……#¥#¥,听说他也去混密版了。#¥#@¥@#¥”
传出去将来怎么见人?
我的主要问题还是低估了小强的脸皮厚度。一个人愣是仿佛立出了一牌坊啊。Na哥真汉子 ...
公共马甲2 发表于 2009-8-19 23:16 
我之所以前面说:同居几年,抵不过惊鸿一瞥。
是因为我见到过真实的经历。
相恋十年的一对恋人,都是我的贴心好友。我看着他们一路走来,爱的死去活来,也吵的天翻地覆,分了合,合了分。
后来一次吵的凶了,女的去了外地工作,不到半年,喜欢上一个普通同事。很快两人结婚。
男的,消沉了几个月,终于放下以前,顺利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一年过去,两人都生活工作顺利。两个人偶尔还会约出来吃个饭,但,都不带自己的另一半,不是因为放不下以前的感情,只是怕另一半尴尬。
再几年过去,各自有了孩子。路上碰到,两家人开心的聊天,打趣。再无以前的隔阂。
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因为当初,作为旁观者的我们,都觉得十年的感情,怎么能比得上一个月的恋情。
可她却说,再给她100次机会,她也会选现在的老公。
那男生,我没问过,不过最近几次碰到,他扶着小鸟依人般的太太,抱着可爱的儿子,一家三口的笑脸,我知道,他过得一样很好。
所以,如果你是那个EX,你可以说,自己被伤害了,而且因为这个伤害,过了很糟的日子。那么你或许还有一些埋怨NANA现在幸福生活的理由。
可,你也不过是个外人,怎么知道局内人的感受。 |
2009-8-19 2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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