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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_sunny 于 2009-6-16 18:20 编辑
说到我心里去了!感觉现在我国社会就是这样,仇官仇富很严重,不相信当官的,不相信法律的公正,从那些新闻的回帖就可以看得出,因为他们相信现在当官已不再是为老百姓,而是为当官的自己. 比如前不久有个新闻,一家兄弟强占风景区一块地4年开茶馆,在当地政府欲拆除时兄弟中的老大用一斧头从一带头拆迁的官员头上砍下,致其死亡,这明明是违法占地经营,杀人行凶,可网上大家的评论竟然都是不该拆,该杀,都觉得现在官员太贪,逼得老百姓没活路才这样,可为什么都不去从法律的角度想呢?而且用斧头从人脑袋劈下需要多狠的心!可想而知,当今法律在人们心里的被信任程度.
如果我们的地方政府人员也象法国那样由各地方居民选出,而不是由中央指派,那样他们起码会多为老百姓着想,也不会为升官搞什么政绩讨中央欢心,因为他们贪污与否自然有当地群众监督,他们工作的好坏由群众说了算,不行的,下届群众投票时自然会落选!群众才是衡量的秤!这样也可以减少很多冲突.
我国是由上到下的指派,好像自古就是这样了,明朝,清朝...直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法国是由下自上的,居民选地方政府commune成员,地方的élu再选agglomération的,intercommunal的...他们的不一定就完全适合我们,毕竟比我们小太多,好控制,但是很多地方个人觉得还是可以学习的 |
2009-6-16 17: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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