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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bebanker

银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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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刚才打电话问中智法签 说是可以附加解释信!
2009-6-5 08: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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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15# 晴小晨

啊,我不反对在合理范围内“人为”办理材料
比如前面说的提前存取,这个很正常,中国国情嘛,避税或者其他原因,不走银行发工资太常见了

其它财产证明有效的,比如房产车产,还有股票基金什么,都可以是辅助材料
通过这些辅助材料可以让他们理解到我们有能力在那边负担生活

把能办的材料办好当然最好
实在不能按要求就提供辅助材料加解释信

不过看楼主的意思貌似他“做”出来的流水单不能核实,这个就是假材料了………………
2009-6-5 0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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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2009-6-5 10: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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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连发两个表情,论坛好说我管水了
2009-6-5 10: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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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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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6 03: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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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6 03: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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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8 16: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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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莫做假材料
2009-6-18 1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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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可不可以就存款证明+工资证明啊?
2009-6-19 02: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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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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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9 05: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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