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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ubonj

**版规讨论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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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说的是个人。没几个正经干活的,能少干就少干。

每个人都抱怨别的人效率低下,没人打算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恶性循环、、、
2009-5-23 22: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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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继续问问题,处罚骂人以投诉为准,还是以事实为准?
比如说,我发贴,有人骂我精神分裂,或者败类,西方的狗腿子,我不去投诉的话,处理不处理?
2009-5-24 09: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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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或者如果我看到有人骂人,不是骂我,我去投诉的话,处理不处理?
2009-5-24 09: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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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其实关键是看执行了,只要执行的时候做到两点就可以了,一是公平,二是相同情况相同处理 (也是公平的延伸)。

ps什么是违反中欧法律?
好像法律里没有规定什么样的词属于侮辱他人,这些都是具体操作视具体情况而定的。
2009-5-24 1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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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或者如果我看到有人骂人,不是骂我,我去投诉的话,处理不处理?
雅歌 发表于 2009-5-24 10:54


一般操作是,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必须处理或做出答复。

非利害关系人见义勇为的投诉,是否处理视斑竹的觉悟与心情了,并不是必须处理或答复的情况。
2009-5-24 1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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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继续问问题,处罚骂人以投诉为准,还是以事实为准?
比如说,我发贴,有人骂我精神分裂,或者败类,西方的狗腿子,我不去投诉的话,处理不处理? ...
雅歌 发表于 2009-5-24 10:53


事实有骂人行为,但无人投诉的,如果是轻度骂人,斑竹可以不作处理。如果程度严重,斑竹出于维护版面讨论环境目的出发,应该及时处理。
2009-5-24 1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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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无论你投诉的事情与你有关无关,只要投诉,版主必需研究并处理
有时,有些严重情况,即便无人投诉,版主如果看到了,也可以研究并处理(公诉)

至于辱骂的定义,请参考以下两个案例
如果属于droit commun优先的情况
http://en.wikipedia.org/wiki/New_York_Times_Co._v._Sullivan
如果属于droit civil优先的情况
http://en.wikipedia.org/wiki/Chaplinsky_v._New_Hampshire
(感谢princehahaha的优秀建议真知灼见,当规则正式确定,考虑对princehahaha进行一定程度的丰厚奖励)
2009-5-24 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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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发现马甲违规行为,鉴于马甲违规有难以控制的历史,所以本版主临时对马甲采取了不经缓期的处理。僭越版规。此乃临时不得已的决策,为了不过于拘泥而导致不好的情况,故果断采取此措施。

版规现加入,马甲违规的,一经确认,不享受缓期效应,所有处罚立刻生效。

另外,马甲严重违规的,处罚会相应比主号加一个等级

具体解释和细则,于7日内公布
欢迎讨论和建议
谢谢

ps
时政不禁止马甲,但是不欢迎马甲违规
所有主号或者未经证明的嫌疑马甲都完全的享有论坛上的一切权利
2009-5-24 1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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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4 16: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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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4 1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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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4 17: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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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骂余秋雨和郭沫若还有毛主席的那么多 你怎么不去警告呀
简单将来时 发表于 2009-5-24 18:00


那不是针对会员人身,并且这是属于droit commun的一部分,请认真研读版规,和相关的两个案例,谢谢
2009-5-24 18: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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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aubonj 于 2009-5-24 21:04 编辑
http://bbs.revefrance.com/thread-866112-1-2.html

“你可能跟隔壁的和谐版主有仇 但是讨厌你的肯定不只和谐一人” 这句也能被警告?!给个理由
简单将来时 发表于 2009-5-24 18:10


他人是否被讨厌和主题有什么关系,对于主题所讨论的问题的真伪明辨有任何帮助吗,面对这种挑衅行为时,我不得不保护会员的droit civil。请认真阅读相关的两个案例,有助于对于法律及版规原则的理解。

同时,重申针对马甲的政策

Closed
2009-5-24 18: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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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4 18: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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