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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milie788

“黑店检举”B版--还事情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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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很想认识认识张先生……谁有联系方法不?

爱结识天下好人的某……不过貌似现在认识的人就让俺分身不暇了……

我也凭直觉撑BC版
2009-5-19 23: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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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75# TOTAL
嘿嘿,谁说谁倒霉,谁敢说啊。。。
2009-5-19 23: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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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哈哈,俺是先看了B版才去看A版的,事实证明,男的也有直觉啊~~~~

总觉得有理的人不会像A版那些人那样,嘎嘎,俺撑硬B版了~~~~
2009-5-20 0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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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甲马的东房 于 2009-5-20 02:50 编辑

78# 瓜仔
房东回应



看到网上战火有扩大趋势。房东特来出面回应一下各方急切疑问并提出一些建议。


房东对支持者的呼吁:

1. 请你们对李家各位区别对待,以你们的智力,在看完全部小说后必然也会这样做。但我时间有限,有商务缠身,没有时间在一两天内完成,因此只好在此先请求你们此点。
请你们在看 星的妈妈 的回帖时,一定要意识到她的某些激烈言辞只是护子心切。但她不掌握全面信息,偏听偏信,但也是她儿子人格特质的受害者。
原因无它,LI SiYin是个说谎已成习惯之人,他的这一特点我以后将专门论述。在面对家人时,他并非全盘托出,以求获得最好意见;而是好面子,只讲有利一面,有时甚至说谎掩盖错误。所以在所谓的A版中,必定有LI SiYin版和LI妈妈版。不可混为一谈。
我本人见过LI母,她已年过50,又有心脏病,不是无理取闹之人。但她如同所有的母亲一样,自以为最了解自己的儿子,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LI已27岁,绝非小孩子,其心智有极成熟一面,又有极幼稚一面,是个矛盾的混合体。可惜时间有限,我与李母无法好好沟通。

我将第一回的情节之所以写得如此详细,本非只给网友看,更重要的是给李家人看,以便他们了解全面情况。因为与警察的全过程,李家只有LI SiYin一人在场,不知他事后是怎么告诉家人的。

2. 请你们不要轻易将其他人卷进来。网上论战,各具虚名,不必负责,但有时误伤无辜。李家把此事上网,认定LI公子受害,添油加醋将我的人格痛扁一番。但他们也没有将此事中的一些其他涉及人都暴光,这是他们的自制一面。(李家人,你们的这一点,我看到了!)
现在李家指控我的帖子在其他各处发酵,还没伤到我,但有些SiYin的故事已经浮现,只因有人将帖子转到SiYin的学校网上。
我在此呼吁,在听到看到有关SiYin的负面消息时,不可人云亦云,因为也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的当事人,不要误伤无辜。切记切记!

3. 这些年来,我的房客和他们的朋友们,我认识或见过面的已达3位数,你们中更多人还互相熟识。我感谢你们的仗义相挺。但老大哥有句话:请你们把我们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当作一段美好人生回忆,好好收藏,你们遍布各方,不定哪时我们还能相聚,那是再把旧事重提,把酒言欢。说不定我也有穷困潦倒的一天,那是还需你们帮助。但不必为挺我,在此提到我们之间的私事,免得有人酸水大发,阴阳怪气一番。要知道,人人都有嫉妒心。


致广大无缘网友和看客:

1. 甲马的东房=房东的马甲

我本人只此一个马甲,还是两天前刚注册的。

2. 一些支持我的人,以马甲现身,只是因为他们也认识LI SiYin,不想与LI直接冲突罢了。

3. 迄今为止,除双方家人外,认识LI和我的人,无一例外支持我,认识我而不认识李的人,都不相信A版,只认识LI而不认识我的人,看的多了,想必也会对A版起疑。



致李家:  


现在我来逐条批驳你们的A (红体字是原文之漏洞或重点,黑体字是A版原文,蓝体字是我的批驳和评论)

我儿子LI SI去年9月来法国巴黎EuropeanSchool of Management读研,ESCP-EAPMBA排名进入世界前一百位,不知LI公子读的是哪一科?
本准备于516号回国,(现在正是考试季节,下文提到你们出去旅游半月,你儿子不参加考试了吗?)
再去美国读MBA.ESCP-EAP拿到文凭了吗?
并买好了机票。但在13号房东法籍华人ZHANG JUNFENG乘我儿子出外陪母亲旅游半月未回时,强行进入我儿子住的房间,把钥匙换掉,(从511号起,我就有权进入此房间,但我没有那样做,因为我没钥匙。513号,由你儿子的同屋,打开房门,我们一起进入。)
把我儿子的电脑、银行卡以及所有物品全部洗劫一空(其中有我儿子与ZHANG JUNFENG签的租房合同)。(我和你儿子的同屋进到房间时,房间已几乎空了,没有住人迹象。我没有看到你所说的那些东西。而且,一个人的所有东西,可不是个小数目和小体积,按我们双方所说综合,我只能在13号下午清理此房间。这么大工作量,同座公寓的其他房客居然没发现?你儿子为何不向他们求援。)
我儿子13号夜回巴黎后与他交涉,ZHANG JUNFENG 一句话:“拿500欧元,就还东西。”而此前,我儿子并没有欠他任何钱或东西。(你儿子13号夜才回到巴黎,有没有通知他的同屋和房东啊?13号可是三方约好的查房时间。把500欧改成1500欧,才更煽情。事实上你儿子在14号上午,因为我不让他进房,才被迫将4月份和5月前10天的租金交清。)
ZHANG JUNFENG
知道我儿子16号要回国,(莫非你儿子通知我的?在我5月初回巴黎后,你们已经外出旅游了,我是如何知道的?)
故意选择此时这样进行敲诈!他称:“你(我儿子)没有租房合同,不能证明你租住在这里。找警察没有证据,10天也解决不了!你可以去打官司,半年也打不下来。”(无脑!世上最笨的房东,才会用此托词。在一个有6个人同住的公寓,如何能证明你儿子不在其中?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任务,不值一驳。)

我儿子愤怒之极,不得已报警,2小时后警察来了,进入现场,在我儿子住的房间里没有发现任何东西,我儿子向警察出示了张的租房收据,ZHANG 不得已承认我儿子在这里住,但向警察狡辩,谎称所有的物品我儿子几天前都搬走了。(这段还是去看我的B版吧。另外你儿子住的房门是何时被踢开的?)
法国的警察拿不到证据,没有办法,为我儿子出了些主意后,只得走掉。
警察介绍,此前已有过涉及ZHANG JUNFENG的报警,也是在留学生临回国前,ZHANG JUNFENG采用同样手法干的,但因缺乏证据,留学生又要急于回国,只得不了了之。由此可见,这个无耻的流氓败类是敲诈勒索的老手!(此段可谓无脑谎言之经典:首先警察不会和你谈这些,你们是不是侦探电影看多了。警察不在当事人面前谈论案情是警界通则,找个在中国读警校的问问吧。法国警察在你一个不会说法文又首次见面的LI SiYin面前谈这些,用膝盖编的吧!另外,我认识的房客和他们的朋友们已达3位数,他们住在一起也彼此成了朋友,互相联络。除李家之外,为何到现在无人出面声讨我,被我这个“老手”所害的那些人就这样在空气中消失了?我几天不现身,就是给你李家留出足够时间找到那些被害者,你们找到了吗?)

由于没有了住处,所有物品(笔记本一台、数码相机一台、银行卡、毕业证学位证、家用小电器、名牌服装3件、其他服装5件和日用品等)价值近5万元,被ZHANG JUNFENG这个无耻之极的流氓房东全部掠走!我儿子他们只得在外面旅店寻住,1415号奔走了2天,找警察局、给使馆联系,均暂无结果。后想按 ZHANG JUNFENG这个流氓所讹诈的要求,给他500欧元,取回自己的东西,但ZHANG JUNFENG闭门不见,他知道报了警,东西物归原主,就是他违法敲诈勒索的证据!(口口声声说是我拿了东西,其实把所有同住的人都变成了警察怀疑的嫌疑犯,更别说曾经在此房中住过的前房客。)

由于我儿子无法上网,我们目前只是通过越洋电话联系。为寻求帮助,揭露张俊峰这个流氓骗子房东的违法行为,我只有通过网络来寻求正义,以后将进一步采取维权措施,惩罚恶行!!(如果警察不能帮你找到所谓的正义,网络如何办得到?只怕自己的儿子反而先被正义了吧!)
请各位留学法国的青年学子帮忙把这件侵犯留学生的恶行广泛宣扬,强烈呼吁巴黎地方司法当局惩治侵犯留学生的犯罪行为,呼吁所有的留学生小心,不要去ZHANGJUNFENG的租房地租房!(经此役后,可能与你的想象正相反!)
此华人败类敢来中国,坚决灭了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快扶我起来!)
流氓房东姓名:ZHANG JUNFENG、男、47岁,有关此人更多的详细信息,会随后告之。(他的租房住址在后面的回复贴里可见)
2009-5-20 01: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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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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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0 0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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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哈哈,还好没睡,等到B版再续

张先生这么晚,别熬坏了

俺看完你的帖子也去睡,嘎嘎~~~
2009-5-20 01: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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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还以为我是第一时间呢……真不该看一半再回啊……我看的时候刚发出47秒……呃……看了8分钟
2009-5-20 01: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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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路过打酱油的
2009-5-20 01: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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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精彩伏笔?我怎么没看出来其精彩之处
2009-5-20 04: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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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可怜天下父母心
2009-5-20 08: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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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只是突然觉得我们在国内的父母真的很可怜
2009-5-20 08: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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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明白如果李撒了谎,他的动机是什么呢?为什么要说自己的东西都被房东拿走了,把事情闹这么大?对他有什么好处?
2009-5-20 08: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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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个B版很强大啊,有可信度了.
2009-5-20 08: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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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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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0 08: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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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文章开头中说电脑和行李都没有丢失,只是被房东放在了外面。那么李到底丢了什么东西呢?
还有,李当天上午还和房东见面,为什么下午又突然去报警?


“电脑在那儿?”
“行李在那儿?”

“电脑在桌上!” No2差佬立即转身去看。
“行李在长走廊里!”No3差佬立即拔腿冲过去,一转眼消失在转弯处。

Z慢慢走向门边,差点儿和No3差佬儿撞在一起,原来他突然转身回来了,满脸的气急败坏。
本来嘛,那桌上的是一台PC,而走廊中静静放着一个蓝箱子。

“Monsieur Z,你认识这个人吗?”No1指着叫开门后一直站在门厅里默不作声的年轻中国人。
“是的,他是我的旧房客。”
“你们上一次什么时候见得面?”
“今天上午,我们一起做的Etat des Lieu(验房手续)。”--此刻是5月14日下午16点。。。。。。
2009-5-20 09: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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