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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小说《将爱》作者: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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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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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0 22:51:17

新浪微博达人勋

故人

尽管是百般不愿,但第二天,我和母亲还是准时到达莫氏律师事务所。走到办公室门前,正欲进门,一个手提包劈头盖脸的扔了出来,包里的东西零落缤纷的落了出来,唇膏,小巧的梳妆镜,精致的粉盒,拉拉杂杂的洒了一地,像是夏日突然袭来的一场大雨。
“滚!滚!我绝不会承认!我以后都不想再见到你!”
齐夫人带着哭腔的咆哮声迎面而来,我有些诧异,没想到一向在社交界中公认的温柔婉约气质高雅的齐夫人居然也是这么个烈火女子,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在众人面前宛如一个无知村妇般大打出手,大骂出口。想来大家是低估她的潜力。
不过,我却是见惯不惊,早在N久之前,她已经在我家门口演足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陈旧戏码。平日里,母亲总是忍气吞声,而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可以忍让,而我绝不会!
这个自认为高高在上骄傲的不可一世的齐夫人,我已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正想出口反驳,办公室里面却先行传来另一个声音,那是一个属于男子的嗓音,低沉而空旷却又带着略微的沙哑。
“出生无法选择,若可以选择,我也无须如此,我本敬你是长辈,可是,就算你是长辈,你也不能污蔑我,更不能污蔑我的母亲!”
怦咚!
我听到自己的心脏漏跳了一拍的声音,并非是因为男子恰好说出我的心声,而是男子的声音竟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
这嗓音……仿佛勾起了那段曾深深埋入内心,却已是渗进骨髓里的记忆——
我缓缓地推开厚重的橡木门,愣住。
办公室里站着诸多的人。
我看不清他们的面容,更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
我只觉得有一些晕,脑子里嗡嗡作响。
眼睛。
我只看到一双眼睛——
一双曾让我朝思慕想的湛蓝之瞳,闪烁着无比绚烂的光芒,蓝的纯净,蓝的澄澈,蓝的仿佛要夺人心魄般耀眼夺目。
我呆愣的望着那双蓝色眼睛的主人——那个穿着黑色休闲西服的男子,手脚仿佛被缚住般动弹不得。
老天——
他、他来了?
不,应该说——他居然回来了?!
“小心!”
他突然转向我,向我扑了过来,推开了我。
那一瞬间,那双湛蓝之瞳与我竟是如此的接近,真切的让我有些手足无措。
随即,一只墨水瓶在空中滑出一道亮丽的抛物线后摔落在我刚才所站位置的墙上,顿时粉身碎骨。
蓝黑色的墨汁仿若地底最深沉的岩浆,一滴,一滴,自雪白的墙上缓慢流下。
而地上,落了一地的玻璃碎片,像极了一颗碎裂的玻璃心。
“晓筠!”
母亲迎了上来,满脸焦急,“有没有受伤?”
“没……”我试图冲母亲宽慰的笑,可是,视线像是不受控制般,就是转不过来,我的眼睛已经超出了大脑的控制,完全依凭着自己的意志在紧紧地盯着他看——
好怕他只是一场突然出现的梦,人一醒,梦就碎。
我的心,多年来已经平静得不能再平静的心,在这一刻,它竟然跳若擂鼓,声音大的仿佛在座的所有人都可以听见。
强忍下心中的震撼,我努力装出一脸的若无其事,将自己的视线硬生生地自他身上拉扯开,向母亲绽开微笑,“……妈,我没事。”
“小贱人!你又来干什么!还嫌我们家被你害得不够惨么!”
齐夫人气急败坏的吼着,她的脸因为过度激动变的扭曲而狰狞,幸得一名男子紧紧的抱住她,她才没能冲过来。
那个男子,我认得他,他叫齐穆然,是名正言顺含着金汤匙出生在齐家的大少爷,我的……“大哥”。
认得他,是因为在最初得知母亲和我的存在后,隔三岔五,齐家母女就会到我家大门叫嚣,每次都是由他来将那撒泼二人组带走。若非托那齐家母女二人之福,说不定,我一辈子都不会认识我这“血缘”上的大哥。
  他也是一身黑色西装,戴着一副眼镜,貌不惊人,显得极斯文,一脸的与世无争。可是,自他的眼中我却看到了与他那看似温文而雅的外表极为不相称的凌厉,虽然只是一晃而过,但我却看的真切。
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恨意,一股恨之入骨的怨念。
这目光我最为熟悉不过,因为,我曾屡次自齐家母女的眼中见到。
一直以来我都知道,自己是被憎恨的,我亦明白,他们对我的憎恨是在情理之中的,正妻与情妇的孩子……对立才是正常的结果,我并不怨他们,因为若换作我,面对这样的一个角色,也是恨不得拨其皮抽其筋,若能选择,我亦不希望自己是那样不堪的角色,可我却根本没有机会去选择……
一如当年离开的理由,根本由不得我去选择,我只能被动的去接受——
别开脸,躲过身边那双湛蓝眸子的视线,我转向母亲。
“妈,我想起我今天还有事,要先走一步。”
“咦?为什么突然……”母亲面露惊愕,不解。
我笑,却没有回答。
因为有身边的他在,在他的面前,我怕自己伪装坚强的面具会在顷刻间轰然坍塌,怕自己花了五年才能够淡忘的思念又会无法遏止的,宛如地底汹涌澎湃的岩浆,冲破层层的心房,一发不可收拾。
在他眼睛的注视下,我的一切都无所遁形,全都赤裸裸的暴露在刺眼的阳光下。
从前如此,现在——
我害怕还是如此。
所以,不管说我是胆怯也好,鸵鸟心态也罢,在我尚能保持自我的时候,我宁愿选择逃离,逃离他身上那熟悉的气息,逃离他深邃的眸子,逃的远远的,在他所看不到的地方。
“晓筠,别走。”
他突然拉住我的手。
我愣了,有些意外望着那只拉住我的手掌,缓缓地抬头看他,他突然的举动让我有些举足无措。
五年——
时光带给他的却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依旧是记忆里黑色略微卷曲的发,轮廓分明的脸,浓而不疏的眉,全身上下都洋溢着我记忆中的海水的味道,与他蓝色的眼睛融合的恰如其分,有种说不出的和谐,看着他,仿佛就可以闻到海水淡淡的咸味。
一切都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他仿佛根本没变过,依然还是五年前离开我的模样。
我突然有些恍惚,仿佛昔日的他跨越了时间空间和地点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真切的就像——就像这五年分离的时光根本只是我的一个臆想,一场梦魇,梦醒了之后,他依然在我身边……
可是——
“别走,好吗?”他碧蓝色的眸子里写满了恳求。
我诧异的挑眉,惊讶于他以恳求的态度对我,更惊讶于他眼中盛满的一种——愧疚。
愧疚?
是的,愧疚。
我真想大大的狂笑三声,五年前的不告而别,宛如人间蒸发般消失的无影无踪,倘若真的有愧疚,为何五年前他走的时候不感到愧疚?反而是现在突然出现了才愧疚?
我挑起唇,笑的眉眼弯弯,“二哥,没想到你竟然这么舍不得我?”
他一怔,眉宇间顿时一紧,“……你?”
“很意外?“我掀唇而笑,笑的好生开心愉悦。
“晓筠,你们——在打什么哑谜?”母亲疑惑的望着我,不解。
“没什么。”我笑,笑的热络,“妈,过来认识,这人你是不知道的,他是爸爸的另外一个儿子,论年纪算起来是我的二哥,叫朗然。”
我边说边状似无意的轻瞥了他一眼,而他神色凝重,目光深沉,看不出内心的波动,但我知道,他现在心中一定很震惊,震惊于这个原本应该在今天才被揭露的秘密,而我却在之前就已知晓。
“咦?他……?”突如而来的消息让母亲有些茫然不知所措,“琅文他、他——还有一个儿子?”
“可不是?”我微笑如花,“今天是个多好的日子,所有的人全到了。”
不管是该来的还是不该来的,总之以前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的人竟然全都到了。齐家各路血脉今天竟然齐聚一堂,实在是可喜可贺,没能照相留念实属可惜,这可是“千年等一回”的奇景啊!
“是啊,不管是低鄙的小杂种还是不要脸的小贱人竟然都来了!”齐衾舒冷哼道,目光中满是轻蔑和鄙夷。
“哦?原来齐家大小姐这么有自知之明,枉我以前一直没发现一无是处的你身上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优点,可惜,可惜。”我凉凉的道,笑的悠然自得。
巴尔扎克说过,微笑是社交中最好的礼服。 不管面对的是怎样的刁钻甚至冷嘲热讽,一笑便是海阔天空了,所谓一笑泯恩仇,大约也是这个道理,只是,我可不奢望齐衾舒会因为我笑就大方放我一马新仇旧恨一笔勾销。
“你!”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齐衾舒佯装平静,“哼,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娘,自然就有什么样的女,狐狸精生的孩子果真跟妈是一个样,明里暗里都使得是狐媚子勾当!”
“哦……上梁不正下梁歪啊——”我笑的意味深长,轻轻扬唇,笑容如花般粲然,“其实以前我是一直不怎么赞同这个观点的,不过看到齐小姐您,我觉得这句话真的很正确呢。”
“你!”
她意欲举手向我扇来,却被一个适时插入的声音阻止。
“衾舒,今天我们不是来吵架的。”齐穆然声音并不大,却起到了极好的震慑作用,想来齐衾舒在心中对自家大哥是有些忌惮的,否则她不会在忿忿的白了我一眼后,心不甘情不愿的将手放下。
“莫律师,现在人全都到齐了,你可以宣读我父亲的遗嘱了吧!” 齐穆然转过头望向另一边已经看的目瞪口呆的莫律师,面色平静口吻冷淡,仿若刚才所有的冷嘲热讽唇枪舌战只是一场错觉。
“那、那好,那好。”莫律师笑的有些尴尬,他搓了搓手,无比慎重的打开身后的保险箱,取出一个以牛皮纸袋,他似乎有些紧张,拿出信封的时候,手竟然在微微发抖,似为掩饰内心的不安般似的,他尴尬的笑笑,从兜里掏手巾擦了擦脸上的汗。
我心里暗暗好笑,不过是宣读父亲的遗嘱罢了,有必要这么紧张么?
但,我随即发觉,紧张的不止是他一人。
比如——齐夫人,她虽然竭力装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可是,她眼中的紧张却是骗不了人的。
再比如——齐衾舒,她就更不用说了,心思全都清楚明白的写在脸上,此刻她的手更是牢牢的揪紧了胸口,手甚至在颤抖。
至于齐穆然,不知是否因为在商界摸爬滚打多年,早已练就了一身“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其色”的功夫,较之其母其妹,则显得镇定的多,脸上没什么表情,看不出其内心的真实想法。
而他——我的二哥朗然,他的视线却并不在莫律师手上,而是定定地望着我,交织在我身上。
视线在空中不期然中相接,我心中猛的一悸,转过头,将目光转向莫律师,不再去看他。
再看又能如何?每看一次,只会更加剧我的痛苦,每看一次,心中那早已结痂的伤疤,似乎又再度被人硬生生撕扯开——
一次又一次的提醒我,那曾经通彻心扉的感觉。
流血的伤口总有复合的希望,而心中那总是隐隐作痛的——却已不仅仅只是伤口,那已经成了心中永远不得平复的创伤。
他,是我永远不得平复的创伤啊。
“咳,咳,那么——”莫律师清了清嗓子,自信封中取出一张纸,展开。
“我现在正式宣读齐琅文先生的遗嘱——”
2009-4-10 2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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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暗香


清晨。
朝霞如幕。
远方的天际,太阳已经露出它赤红的笑靥,仿佛预示着阴郁的梅雨季节即将过去,之后,将是阳光灿烂万里无云的夏日。
用过早饭,我闲散的躺在阳台的躺椅上翻看最新一期的八卦杂志,本来我是一向鄙弃这类专揭他人丑闻疮疤的杂志的,可兰心一大早打电话来,半强迫半命令式的叫我一定要看。翻了翻,有些哑然失笑,这些记者大人果真是消息灵通,无孔不入,无逢不钻。父亲的遗嘱被我们刻意保留没有公布,没想到他们还是报道出来,文章还算是忠于事实,没有过分的胡编乱造,倒是题目取的颇具新意——
“二十载含辛茹苦,一朝终翻身做主?”
我笑,这记者当自己是在干什么?写对联么?又不是春节,要不要再添个横批,这样正好凑齐。
“怎么了?笑的这般开心?”
母亲端着一盅桂圆八宝莲子汤上来,放在我身边的矮桌上,笑眯眯地问。
“没什么,正看到一些好笑的八卦消息罢了。”我合上杂志,随意的扔到一旁,笑着坐起身。
父亲的遗嘱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不管是齐夫人,还是母亲,甚至于我,谁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这样安排。
父亲的遗嘱其实很简单,齐家财产的40%记于我名下,剩下的60%的由其他五人均分,齐家主屋记于齐夫人韩笑眉名下,齐家的两大公司建业和禹天分别由齐穆然和齐朗然继承——说起来,在遗嘱中得到最大好处的人无疑是母亲和我,也无怪乎那个记者会这般拟题。
都说造化弄人,真的是造化弄人。
齐夫人恨了母亲这么多年,与母亲争了这么多年,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这样的结局,想来她一定不甘心到极点。
而母亲,她盼了这么多年,念了这么多年,多年媳妇熬成婆,也应该算是苦尽甘来——只是,不知这算不算是父亲在最后对母亲这么多年亏欠的补偿?
   那日,当场莫律师宣读完父亲的遗嘱,母亲顿时就哭了出来,经过岁月多年洗练的她,竟在这一刻显得是如此的脆弱。而母亲的心思我最为明白,这是父亲为她多年的感情留下的一个最终了结,是对承认她身份的另一种诠释,母亲这一生,真的可以了然无憾了。
至于齐夫人,我倒没怎么注意到她的脸色,听完遗嘱后,她也只是呆了一呆,没再说什么很安静的离开,平静的有些异常。倒是齐衾舒沉不住气,立马不依不饶的叫嚷起来,只是根本没人把她当回事。
遗嘱是父亲立下的,活着的我们除了遵从还是遵从。
而从宣读遗嘱之后到现在,这么些天,我一直都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甚至还有一些茫然不知所措,这种感觉就像是一直想要的一样东西在某一天突然属于了自己,猛然间唾手可得的欣喜反而被心中诸多的疑惑给冲的平淡,反倒没什么欢欣的感觉了。
“妈,怎么今天不去画廊?”我一边喝着莲子汤一边问。
母亲脸上漾满了温暖的笑容,无比宠溺地]抚摩着我的面颊,“今天是我女儿第一家店面开张,我怎么能不到?”
我笑,“别高兴的太早,说不定开不了两天就关门倒闭了呢。”
“乌鸦嘴。”母亲笑盈盈地轻拍了一下我的脸,像陡然间年轻了十岁,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奕奕过了——特别是父亲死后。
“你是我白薇的女儿,怎么可能没这个能力?”
“哎哟,妈,说半天你还不是拐着弯的在自己脸上贴金。”我偏过头,撒娇的叫。“你那是在画画上的天分,可我是开服饰设计店的耶!两者根本就风马牛不相及吧!”
“那还不是一样,换汤不换药,都属于色彩艺术类。”母亲拍拍我的脸,“对了,晓筠,那个朗然——也就是你……二哥,你怎会认识他?”
我愣,顿时语塞。
父亲遗嘱公布的那天,尽管遗嘱中有他的名,但所有人都在质疑齐朗然的身份,毕竟一个十多年从未露面也从未被父亲提及的齐家人在父亲死后突然冒出来,实在是很难不让人起疑。而我,却是当时众多人里唯一见过也证明他是父亲孩子的人,这让母亲疑了心,只是奈何当时状况一片混乱,被我胡乱搪塞了过去,而现在母亲又再度问起,想来不会让我轻松过关……
可我总不能告诉母亲,他是我留学时期的男友,后来他母亲过逝,我陪同他回家办丧事,因为遇到了父亲,才知道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兄长?
何况,当时父亲也没有明说,两人一直是遮遮掩掩支支吾吾欲说还休,再到后来他突然不辞而别,我才终于明白。
仍清晰记得当初那环顾四周却孑然一身,不管怎么呼喊,却再也无人应答的那份绝望。
其实,绝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绝望而带来的无能为力,那种无能为力会成为一种飘然的梦魇,时时刻刻萦蒙缠绕在心里,最初是默默的,不动声色的,有些隐忍,接下来就愈发嚣张起来,带着深谙世事的狰狞,在每一个孤独的夜里,一次又一次的嘶吼,一次又一次的抨击着我的心——
我能够做的,只能是去遗忘,只有这样——我才能够继续活下去,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恢复到过去绚烂而平静的生活……
这个世间,有些事情是心甘情愿的,也有些事情是无能为力的,有些事情是值得纪念的,也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
我选择遗忘。
忘记曾经沧海难为水,忘记春暖扬花似雪飞……
“以前爸爸曾给我说过,而且还拿过相片给我看,所以我认得他。”轻轻敛下眉眼,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稳无波。
“可是,我总觉得那孩子——像是老早就认识你了啊。”母亲狐疑的望着我。
“可能是爸爸拿过相片给他看吧。”我放下碗,笑着望向母亲,“没办法,谁让我妈是才女加美人,生下来的我也是自然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嘛。”
“死丫头,没大没小。”
母亲轻捏了一下我脸颊,笑的眼睛都眯眯,心情极好,她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亲昵的和我讲话了。
“快收拾了下去,浩宇一会儿会开车过来接你,老板不在那还开什么店?”
“是是是——”
笑着送母亲出卧室门,我这才松懈下来,轻叹口气随即打开衣橱寻找今日需穿的衣服。正当犹豫不决时,一个淡紫的色彩映入我眼帘,费了老大的劲将它取出,抚平衣上的褶皱,抖开——
我眼前顿时一亮,这是一件上好的旗袍,淡紫色的雪纺缎子,料子上用金线绣着含苞待放的玉兰花,裁剪属于三四十年代海派旗袍的样式,简洁典雅,足使人一见倾心。
这是母亲在我十八岁时送给我的,但准确一点说,这件旗袍它不是我的,它属于我的母亲。
在我的记忆中,每次父亲来,母亲总会坐在梳妆台前细细的描眉,勾眼,化唇——然后穿上这件旗袍坐在窗边等待父亲,旗袍上的金线在屋内昏暗的光线中闪烁着若隐若现的光芒,在空气中绽放着最为生动的线条,一如母亲与父亲的爱情,只能在黑暗中璀璨。
张爱玲说过,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么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这件旗袍记载着我记忆中的甜,也有着微苦的酸——它已然与我的童年密不可分的结合在了一起,成为了一段永恒的纪念……
换上旗袍,细细打量镜中的女子,七分相似的眉眼,脸型——仿佛看到当年母亲依稀的身影。
我笑,在我的认知中,穿旗袍的女子就像一枝在生命的深处暗吐冷香的鸢尾,总是散发着渗入骨髓般忧伤的气息。而适合穿旗袍的女子必定需要一定的人生体验,因为只有足够的经历后,才有一种底蕴和旗帜会随着那身旗袍,在不经意间,在每一个举手投足间,悄悄的流泻出来。
我只有二十四岁,距离我认为适合穿旗袍的年龄还差了些,不过,在这个介于少不谙事的小女生和成熟女人的年纪中穿旗袍也算是别有一番风味。在镜前顾影自怜了好会儿,直到楼下传来汽车不耐烦的喇叭声,我才赶忙下楼。
下楼,连脚都不曾站稳,带着些许嬉笑意味的口哨声迎面而来,抬起头,对上的是兰浩宇闪动着点点笑意的脸。
“哇——晓筠,莫不是你知道我要来,专门盛装打扮迎接我?”扯着一副十足的花花公子腔调,浩宇捧着一大束玉兰走上来,上下打量了一番尔后又笑,“不愧是心有灵犀,都是玉兰。”
我笑盈盈地接过花,嗅了嗅,“怎么送我玉兰,这可没有你的风格哦。”
兰浩宇的风格可是在社交界出了名的,向来送礼只送花,送花只送玫瑰,还有个“玫瑰情人”这种酸的让人发麻的绰号。
我曾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坏心眼的猜测,是否是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缘故,由于兰伯母种了满院的玫瑰,所以这家伙才只送玫瑰?改天定找个机会劝劝伯母,劝她以后改种腊梅,看这小子以后还送什么!
“拜托,白大小姐,要是我真的拿玫瑰来,你难道不会说我亵渎了大小姐您,居然拿那种花打发你?”他怪叫道,“白姨,你这个女儿真的很难将就,你把她养的这么刁,小心以后嫁不掉。”
“兰浩宇!你讨打是不是?”我当即垮下脸,双手叉腰,摆出一副泼妇骂街的架势,“是不是这么久没人收拾你,皮又痒了?”的
  “哇——昔日的暴力女又要重出江湖了,好怕哦——”他一边跳一边向母亲身后躲,身手灵活的足可媲美猴子,“白姨,你可要救我!”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你们俩怎么还像孩子一样。”母亲笑着把他从身后拉出来,“时间不早了,还是快走吧。”
“我乖,最听白姨的话。”浩宇冲母亲嘻嘻一笑,转向我却又摆出一张恶脸,“看在白姨的份上,不和你这暴力女过多计较,走吧!”
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活象他真的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我笑,对于他这种小孩子般的脾气早已经见惯不惊,算起来,我和兰浩宇认识应该……也有十六年了吧。
那时,我和母亲刚刚搬到这里,我刚满六岁,而他也还不过是个五岁的小毛孩,结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孩竟然欺生,我也毫不示弱,于是我们之间的见面礼就是两人一起打了一架,互殴的结果是双双挂彩哭着回家找妈妈,也就是那场恶战,结下了我们长达十六年的孽缘。
好悠远的回忆了……
若不是有兰浩宇这个人存在,连我都会怀疑,以前的我真的是那样吗?那么活泼,绚烂,又有朝气——因为这些物质在现在的我身上,已经看不到丁点的影子,它们早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从来没有出现一样。
“喂!暴力女,你还在那儿杠着干嘛?”他转过头,一脸的恶形恶状,“本少爷可是很忙的,拨冗抽空来给你当车夫就该偷笑了,还敢摆架子!”
我迎上去,回他同样的一脸恶形恶状,“主角要最后出来的道理,你懂不懂?”
“是你自己磨蹭吧,小短腿走不快就明说,还光明正大的找借口!”
“兰浩宇!!”
……
或许,只有在他的面前,我才可以回到依稀当年,回到像父亲说的那般模样——
神色像阳光般璀璨生辉,笑容如葵花般灿烂耀眼。
2009-4-10 22: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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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茉莉

我一向不认为店铺开张需要做什么大张旗鼓的宣传手段,毕竟酒香不怕巷子深,不过是一家平凡普通的服饰设计店开业罢了,用不着花太多的力气去着力于宣传的。而在N市,每月新开张营业的店铺又何止数十?但我想,应该没有一人独门独户的开业能够比的上我今日的气势和场面。
站在“筠临天下”四字招牌前,我笑颜如花的接受着此起彼伏的镁光灯闪烁。
“白小姐,可否请你与白女士合影一张,我们用来做封面。”
“好啊。”我爽快的答应,亲亲热热的搂过母亲的肩膀,给众家记者留下一张甜蜜合影。
拜父亲的遗嘱所赐,平平常常的我如今只是店铺开业竟然也能引得众家记者蜂拥而来,虽然尚未达到“万人空巷”般的轰动效果,但以人潮汹涌来形容也绝对不为过,这倒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宣传方式,这,或许算得上是父亲死后我遭遇到的第一件“好事”。
送走各家媒体离开,我如释重负般的松了一口气。
在社交界一句极经典的训诫广为流传,说的是世界上有三种人惹不得,一是爱说人长道人短的三姑六婆惹不得,二是喜欢造谣生事的小人惹不得,三则是喜欢挖人隐私揭人丑闻的记者媒体惹不得。所以,遇上记者,各家太太小姐莫不是使出浑身解数的应付,毕竟流言是非,众口铄金,当年红极一时的阮玲玉不就是个流言下活生生的牺牲品?
“累了?”兰心走过来,递了杯水给我。
“有点。”我揉了揉笑的略显僵硬的脸部肌肉。“其实,我没想到今天你会来。”
“怎么?不欢迎?”兰心冷哼,眸子似利剑般向我扫来,一脸的凶神恶煞状。
友人兰心,全名苏兰心,是我的挚交,说的通俗点就是手帕交,姐妹淘。据说当年苏伯父为她取名兰心,是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善解人意,兰心惠芷的乖女儿,只可惜兰心自小就不属于“乖”之列,脾气冲动且火暴,生起气来二话不说就扁人,活生生的一个人形版怪兽哥斯拉,与“兰心惠芷”四字压根扯不上边。
“不,是受宠若惊。”我轻笑,伸手将她的脸板正,“不要站在我的地皮上随便用眼神砍人,这样会影响我店子的声誉。”
“从小到大也只有你敢这么对我。”
“因为我知道你的性子嘛。”我笑的甜甜,揽着她的肩头撒娇的笑,兰心一直以她那张长相过于严肃冷酷的脸而自卑,众人皆以为她是那种很凶很嚣张的女生,却谁都不晓得兰心其实心地很软,最禁不起人求。
“你说,如果我放话出去说我这店子后台是N市第一的飞车女警,会不会很安全?”
“建议你最好不要。”
“为什么?”我挑眉。
“如果你不希望你的店在放话后的第二天被砸的话就尽管去说。”
我笑,这就是兰心,恶形恶状的行为举止下绝对是一颗细腻温柔的心。
兰浩宇,苏兰心……现在也只有在他们二人面前,我才能够真正的笑的开怀。
“白小姐,有您的花篮,请签收。”穿着红色工作服的小弟推开玻璃门,哼哼哧哧的抱着一只花篮走了进来。
“哦,好。”利落的签下名字,尚未来得及看花,一股熟悉的幽香顿时扑面而来。
我愣,这……是茉莉?!
“竟然有人送茉莉花篮当贺礼。”兰心上前看了眼,冷嗤,“这人不是太浪漫就是太白痴。”
微微怔忪了下,我急急地翻出花篮中的卡片,而上面只有寥寥数字:“祝:开业大吉。”
目光下移,再看落款,居然没有留人姓名。
我愣,谁会在众多花中送我茉莉?不是天竺,也不是海芋,惟独是茉莉,花店中最不可能用来做礼仪花束的茉莉?
他又或者是她……究竟会是谁?
心中了无头绪,而现实更容不得我有过多的思考时间,送花小弟前脚刚离开,后脚就有不速之客推门进来。
“哟,这就是你拿齐家的钱开的店?还不错嘛!”
含娇带讽的声音传来,如此鲜明的性格特征使得我不必抬头也知来者何人。
“欢迎光临。”我抬头,脸上漾出职业化的微笑,这话我今天说了很多次,但惟独这次说的最为违心。
齐衾舒的出现是我意料之中,而意料之外是没有想到她会找人一同上门,此刻齐大小姐她的手正牢牢的挽在身旁一个深蓝色手工西服男子臂弯中,示威之意不言而喻。
好难得!居然有人能入得高傲的齐大小姐的法眼,我以为这种人世界上不是珍稀,就是已经灭绝——既要受得对方娇纵任性的气又得及时充当骑士展现绅士风度。不过人家已经做的如此的明显,我再不配合岂不是有不识趣之嫌?
“这位是……?”迎合她的希望,我“尽忠职守”的开口。
似乎她来的目的就是专程为了等我问这句话,当我问时,大小姐她趾高气扬的一扬头:“你不知道他是谁?”
那口气仿佛我不知道此人是罪大滔天,罪不可恕似的。
“抱歉,我不知道。”我笑,并非是不给这个男子面子,只因我回国尚不足一月,这N市社交圈内的显贵们我着实是陌生,即便是市长亲临,恐怕我一时半会也认不出。
“孤陋寡闻!”齐衾舒白了我一眼,目光无比的鄙夷,“算了,跟你说也是白搭!”
既然已经是“白搭”,又何必专程来找我?
我轻轻走上前,径直走到那位“名字说了也白搭”的先生面前,伸出手,微笑:“姓白,白晓筠,先生贵姓?”
对方闻言微怔,薄薄的唇上浮出一个好看的弧线:
“白小姐,你忘了?我们曾见过的。”
我愣,凝神细细打量了一下他,细长的眉眼,挺直的鼻——俊逸,颀长,飘逸,颇有那么几分古代文人的气质,给人一种还算舒服的感觉,眼睛是中国古代典型美男子的丹凤眼,清澄温润宛如海水——的确有那么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你……?”我蹙眉苦思,仍不得结果。
“在令尊的葬礼上,我与白小姐有一面之缘。”他好心的提点。
父亲的葬礼……
父亲的葬礼……
是了,我记起,在父亲的葬礼上我的确是见过他,当时他走来对我说节哀顺便,却被心情恶劣的我不客气的打断——
“原来是你。”我笑。
“可不是我。”他也笑,笑容舒展而温暖。他是一个很适合笑容的人,笑起来的模样很好看,像三月里最清澄的风,给人一种很温暖而踏实的感觉。
他一定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缺乏担待的人是不会有这么温和而塌实的笑容的。
“那次……不好意思。”
我诚心诚意的道歉,想来当时人家莫不是一片好心,却被不知好歹的我当作驴肝肺。
“白小姐说的意思我不懂。”他微笑,“我的记性一向不怎么好,所以记不得了。”
我也笑,不管是真的不记得还是假的不记得,但他拥有的这份风度是我所赞赏的。
“店装修的很雅致,有独特的风格。”他左右环视了下,满脸赞赏。
“谢谢。”不管这话是否关乎应酬,但对于学设计的我而言却无疑是最动听的褒奖。
“燕冰,我们不是说好了要去皇朝吃蟹的吗?还不走?”
被晾在一旁的齐大小姐生气了,示威般的牢牢挽住男子的胳膊,像是担心我会突然抢走一般。
我笑,何必做的如此明目张胆,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是你的总是你的,任何人也抢不走,反之,亦然。
“那么,白小姐,我们告辞了,祝你生意兴隆。”唤做“燕冰”的男子满含歉意的笑笑,欠了欠身,与齐衾舒相携离去。
匆匆的来,匆匆的走,颇有前后照应之风。
“那人配齐衾舒可惜了,我以为垃圾一向配人渣的。”兰心重新踱过来,望着离去的人影道。
我笑,“怎么不说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是啊,‘鄙’人,好卑‘鄙’的人。”兰心冷讽。
“其实他们倒也挺般配的不是么?”女的娇媚男的雅致,家世亦是门当户对,忆及方才齐衾舒捍卫那人宛若老母鸡的架势,我觉得好笑。“说不定,不久后社交界会传出一桩美事呢。”
“人家示威到头上了,你还笑的出来?”
“何必动气?”我轻笑,并不以为然,“反正她的目的达到了,也危害不了我,我没必要生气的。”
“人脾气太好太软弱是注定被人欺负的!”兰心摇头叹,走开了。
软弱?我细细品味着方才兰心所说的二字,轻笑。
我从不认为自己属于软弱的角色,猫的爪子一向是藏在指缝中,不会轻易示人的,但在必要的时候,看似温顺的猫也会毫不留情的挥出利爪,给人留下四指血痕。
  看起来最温顺无伤的东西往往才是置人于死地的杀手锏——例子从古至今比比皆是,不是么?
2009-4-10 22: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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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访


时间总是在人不注意的时候悄然流逝,就像一只小鱼,在面前吐几个泡泡,忽悠的一闪,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快的让人措手不及。
一个月的时间忽悠一下过去,我终于回归到自己平静的生活里。日子没什么变化,依然照常,社交界仿佛突然沉静下来,宛如死水般平静无波。自父亲死后社交界就再也没有暴出什么危言耸听的新闻,无非是张家的小开追上了李家的小姐,哪家夫妻又破镜重圆之类,店里的生意倒是一天一天好了起来。或许在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渴望自己能成为那绝无仅有的独一无二,我每天日出而作,夜半而归,都是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回家倒头就睡。
亦舒的小说《喜宝》里有一句话说的极好:既然我无法拥有无尽的爱,就让我拥有无尽的钱吧!我虽然不是拜金女,但我却不得不承认,在如今这个市场经济运作的如鱼得水的时代,金钱的魅力的确比爱情更实在一些。因为爱情或许会背叛,但钱不会,除非是被人盗走,但那也只能算是走失,而不能称做背叛。
放下手中的画笔,我满意的看着自己已经修改了两天的图纸,这是一张婚纱设计图,婚纱的主人是一个娇俏可人的女子,满脸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仿佛幸福即将唾手可得——真好,能够和心爱的人一起私守到老。
记得在布鲁塞尔设计院学习的时候,我曾经设计过一款婚纱,好巧不巧的得了学院奖,成为当时学院里最风光的华裔学生。
那时,满心洋溢着所有怀春少女最天真的梦想,期望在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也能够挽着最心爱的人的手臂,成为最美丽的新娘,现在想来,不过是无知少女最浅淡的一个梦,就像虚幻而绚丽的肥皂泡,经不起现实丁点考验,风一吹,就破了。
儿时阅读的童话,结尾总是千篇一律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那时的自己就颇有疑问,为什么待王子公主结婚就不写了呢?现在想来写童话的人不仅是一名出色的作家更是一位智者,因为结婚后,王子和公主会变成国王与皇后,一天到晚为柴米油盐奔波,再向下写只能写国王与皇后离婚或因为第三者插足出现婚变——这些太残酷的事实,还是不要写出来荼毒下一代的好。
揉了揉太阳穴,我伸了个懒腰,起身准备活动一下,坐了三个多小时,一身肌肉酸痛的要命,这个时候我突然很想念兰心——倘若她在的话,可以借助她强硬的手劲好好的松松我这把僵直的筋骨。
“晓筠!”
母亲在楼下唤,我连忙应了声,随意的拢了拢被自己扒拉的乱蓬蓬的头发然后下楼。
“干嘛?”锤打着酸痛的肩膀,我自楼梯走下边走边问。
母亲的脸色很奇怪,乍青乍白,像是受了什么惊吓。
“晓筠。”
淡淡的嗓音自另一方响起,原来客厅还有他人存在的。
真是失策,没想到这么晚还有客人来,这么一身邋遢样怎么好见人?我只恨地上没有个洞能让我当场钻下去,好遮丑。
硬着头皮抬头,看见来人我不由得微愣:
“……二……哥?”
一月未见,他依然如昔,只是神色略显疲惫,或许是因为事务劳顿,也或许是商业拓展不顺利,他眉宇间仿佛多一道浓的始终化不开的忧郁,只有那湛蓝色眸子依旧,幽蓝幽蓝,闪烁着忽隐忽现的光芒——
事到如今,不管我是否愿意,我都不得不承认,即便是再怎么怨恨,再怎么警戒自己,当我面对那双澄澈的宛如天空般的湛蓝之瞳时,我的心,依然会微微的那么一紧,瞬间的心动依然还是有的。
只是——在瞬间的心动后,巨大的压迫又会随之袭来,仿若汹涌而至的潮水,将我吞没。
“好久不见。”他微笑着望着我,脸上多了那么一点沧桑,很有一些成熟的味道。
“是有一段日子没见了。”我微笑,强迫自己镇定,扶着沙发手柄坐下,“有事吗?”
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毕竟还没有天真到认为他是专程来联络家族亲情的地步。
母亲和他相互交换了一下视线,似欲言又止。
“怎么了?”我不解的挑眉。
很难得看到母亲如此凝重的神色,莫非出了什么事?
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转过头望着我,目光无比的深沉,在灯光下闪烁着幽蓝的光芒——像极了冬季里的海水,忽隐忽暗,泛着冰蓝色的银光。
我怔,这目光让我再熟悉不过——
它清晰的像心上的一道烙印,总是在每一个下着雨的夜里,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
我怎会不记得。在他决定离开的那天晚上,天空弥漫着同他眼中一样哀痛欲绝的苍蓝,那时窗外正下着细细的,细细的雨。
那时的我独自坐在窗前,默默的看着雨丝一滴滴落在透明的落地窗玻璃上,然后在一滴滴汇拢聚集,最后滴落,雨珠在玻璃上留下一道清亮宛如泪痕般的痕迹。
雨越下越大,留在玻璃上的泪痕也越来越多,玻璃被撕划的纵横阡陌,支离破碎,像一张破碎的网。
他走进来,神情萧索,目光宛如海水一般的深沉,他一向清亮的瞳在那日,仿佛被蒙上了一层看不清的氤氲,在他眼底,我找不到任何的波纹,像极了深夜里的海,平和却没有任何的起伏。
我抬头笑着望他,回来了?
其实,在刚才,隔着玻璃,我已经看到他的身影。
他点头,我回来了。
办完了?我再问。
办完了。
我轻轻起身,走过去,拥住他,就像拥住一个受伤的孩子。
那么,早点休息吧,你累了。
晓筠。他轻轻的唤。
我抬头,微笑,怎么了?
……没什么,睡吧。
我听到他喉咙里传来模糊却又清晰的哽咽,像夜里呜咽的风声,低低的,时断时续。
睡吧。我拉他的手。
他没有动,只是在黑暗中紧紧的搂着我,以几乎足以将我揉进他体内的力道,紧紧的拥着我,用力的让我几乎窒息。
你……有话要和我说吗?我声音轻轻。
他沉默。
还是……你不想说?我再问。
他松开手,他的眼睛在黑暗中灼灼发亮,像两颗在夜空中闪烁的星子,散发着迷幻而哀伤的光芒。
不,没有,我没有话说。他说。
我望着他,那么,晚安。
  晚安。
合拢门,像是突然开辟出另一片新的空间,我听到门后的他发出一声叹息,悠长,悠长。
我躺回自己的床上,闭上眼,睡不着。我知道他要离开了,但我不想质问,也不想挽留,一个在心底已经准备离开的人,不管用什么方法,他都是会走的。
这世间,原本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为人停留,就算短暂的停下,终究有一天,还是会走。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缓缓的开了,我依然闭着眼,装出一副睡的很熟的模样,裹着被子卷曲着身体,像一只酣睡的猫。
他走进来,脚步很轻,很轻,恍若幽灵。
我感觉到他站在床前,良久,我的额头被印上了一个凉凉的吻,如羽毛一般轻盈,如泉水一般沁凉。
他又看了我很久,然后脚步声携带着他海水一般的气味渐渐远离,直至门合拢,缓慢而却无比坚定脚步声从屋内转向楼梯,一步一步的踏下。
  我翻身坐起,慢慢的走到他的房间,走到落地窗前。
窗外依然在下着雨,他提着行李甚至没有撑一把伞就离开了,我好希望他能够回头看一看,因为只要他回头,他就会看见我,看见我站在落地窗前与他告别。
可是,没有,他一次也没有回头,他就这么走了,甚至等不及当面与我说声再见。
我以为我会哭,但事实上,我没有。
我只是平静的捏着他最后留给我的信,独自坐到天明。
我抬头望向他,目光如水一般平静。他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知道,在他离开的那个晚上,在我默默目送着他离开的时候,我有怎样的感受。
上一次,他露出和今天一样的眼神,是他离开的时候。
那么这一次呢?
重逢之后,他脸上再度出现和那天一模一样的神色,又会是什么?
“说吧。”我淡淡地笑,“难不成是因为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所以才羞于启口么?”
“晓、晓筠!”母亲显得有些神色紧张,竟然结巴起来,“其实,我们……”
“白姨。”他抬眼看了看母亲,视线再转向我,“还是……让我跟晓筠说好了。”
我不予置否的挑挑眉。
“事实上……”他略微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心中组织语句,“这是前几天的事,有人来公司拜托我,希望能让你去和一个人相亲。”
说到这里,他又再度稍微的停顿了一下,仔细的观察我的脸色。
“是吗?”我轻轻的笑,风淡云清。“然后呢?”
“……对方是个家世显赫的家族,也和禹天有业务上的往来……所以我拒绝不了。”他抬头望我,“晓筠,我……”
“那你们希望我怎么做?告诉我说,相亲宴会定在某一天,倘若我不去,就会让你们下不了台,会丢人显眼,所以我必须去相亲吗?”我扯了扯唇角,硬生生地扯出一抹笑容。
“不、不是的!晓筠,不是的!”母亲急急的道,满面惶然,“我们不是逼你,我刚才听朗然说了一下对方的情况,条件真的是挺不错的,而且你也大了,谈婚论嫁也是应该的,不过正好遇上个不错的人选,倘若错过了……”
“妈。”我以眼神制止她继续说下去。
“二哥,你希望我去相亲吗?”我直直的望着他,一字一句的问。
他愣了下,轻敛下眉宇,“晓筠,其实我也觉得那人……”
“你希望我去吗?”我再问。
良久,他轻轻的点了一下头,动作轻缓的仿佛随时都会消失的泡沫,只要用力过大,方才那个点头就会消失溶解在空气里。
我微笑,起身,“那好,我会去。”
母亲和他脸上同时露出一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晓筠,其实妈并不是希望你这么快就结婚,妈只是希望……”仿佛觉察到自己把内心情感表现的太明显,母亲有些局促的拉住我,惴惴地道。
“好了,妈。”我笑,“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我累了,想先上楼。”
抽出手,我转身上楼,离开,不顾他们的欲言又止和探索追寻的目光。
果然是的。
我知道,当他脸上布满那样的神色,我就知道没好事的。
上一次,他露出这种如海般深沉的眸光,是他离开我的时候。
这一次,他露出这种如海般深沉的眸光,是他要我去相亲。
那么,下一次呢?再下一次呢?再下再下一次呢?
他又会要求我做什么?
什么叫做为我好?卖妹求荣就叫做“为我好”?
他竟把商场上那套尔迂我诈用到我身上!
心好冷!
不知为何,我突然觉得格外的口渴,喉咙像是被烈炎灼烧一般,觉得烟熏火燎,口渴难耐。
打开玻璃柜,我取出一瓶红酒,法国原产1982年的红酒——父亲在我二十岁生日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只是一直没舍得喝罢了。
记得父亲拿酒给我时,说,酒,乃水之极品,狂饮如牛乃是莽夫,决发不饮却又是愚夫,喝多伤身,不喝却又伤神,最好的喝酒时机,就是独自一人浅啜,慢慢的品,细细的回味,才不枉费一瓶好酒的价值。
父亲,今晚是一个适合喝红酒的夜晚,不是吗?
启瓶,倒入水晶杯八成满,看着那绛红色的液体印衬着灯光在杯中流离辗转,散发着无比动人的醇香和光芒。
我举杯空中,微笑如花:
“敬曾经深情爱过也绝望恨过的白晓筠。”
仰头,浅浅地轻啜,酒味微甜,微苦,苦中还参杂着一抹淡淡的酸涩。
红酒在水晶杯中荡漾,红如赤血,一指轻捻,殷红,殷红……
2009-4-10 22: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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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
一个人的学识,性格,气度……都会从他的气质上表现出来,所谓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真正有学识,有风范,有着非同寻常气度的人,他的气质自然也是与众不同的。
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面对着坐在我桌子对面的男子,我心中如是这般想法。
以一个女子的角度来看,他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对象,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良人。
他年轻,三十而立——男子的黄金年龄,作为一个才过而立之年就掌管着家族集团的掌权者来说,他真的是有太年轻之嫌。
他相貌气质均属上乘。在被一堆年老色衰、矮小痴肥、平凡无奇的人充彻其中的商界里,长的梢具色相的,不是那种坐吃山空的家族二世祖,就是一天到晚只知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稍有成就的,长相又太爱国,实在难以入眼,因此既才华出众又一表人才的他简直属于凤毛麟角。
再者,他很有钱。他所掌管的家族企业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电子集团,钱,是最基本的要素,自然是我等平民不敢奢想。
综合上述所述,这么一个优秀杰出几乎已经完美到极点的男子竟然会找我相亲,这事件本身就诡异到令人匪夷所思。
虽然我可以算是拥有齐家的血缘,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齐家人,就算父亲的确留了40%的遗产给我,但我相信这笔钱对于他而言,不过是沧海一粟,九牛一毛,在这里,我或许可以称之为漂亮,但是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妖姬胜艳姬,我相信,他看到过美丽动人的女子定是不少……我真的不知道他找我相亲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图钱?图貌?图人品?
不是我自我鄙夷,而是我真的很现实,不会让自得涨满自己的胸臆,客观向来就是我的优点。
以他的条件他可以找到更好的,没必要“屈就”。
真的,没必要“屈就”。
何况,如果我记忆没发生错误的话,他应该是齐衾舒的明码实标的男友,不是么?
相亲宴定在市中心南的凯悦酒店四楼餐厅,从早上起,母亲就一直在耳旁叮嘱,较之于她的兴致勃勃和严阵以待,我倒显得意兴阑珊,周身懒洋洋的,提不起劲。
我有些不高兴,原本今天我约了珠宝商谈首饰材料,却因为这个无聊的相亲宴,必须停业一天。牺牲自己的时间去成就别人,是我最讨厌做的事。
现在的我,算半个生意人,生意人不做亏本的买卖。
既然我没有那么漂亮,也没有那么有钱,更没有那种成为妻子应具备的贤良淑德,甚至可以说,我是自私的,我的出发点总是在考虑自己——我不知道这样的我,为什么会被对方钦点来与人相亲?
“好了,好了。”
他的母亲微笑着,保养极好的脸上漾满温和的笑意——和他很像,看来他的笑容应该是遗传自他母亲,母子俩笑起来,连唇角上扬的弧度都是如出一辙。
“你看看,光是我们在说话,却让这两个当事人一直坐着,多不好。”
“也是,我们应该让两个年轻人自己谈一谈。”母亲亦也笑容满面的接口,看的出来,她与对方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色。
于是,不相干人马立刻全部撤退,三下两除二走的一干二净,只留我与那个我连姓什名谁只知道是齐衾舒男友的人大眼瞪小眼。
“白小姐看起来心情似乎不怎么好。”半晌后,他徐徐开口,脸上依然挂着浅浅的笑,带着吹面不含杨柳风的温暖。
他的耐性真的很好,也很有风度,可以从头到尾地秉着一张笑脸,一副专心聆听的模样。换作是我,就做不到这般地步,因为我没足够的耐性,话一出口,十之八九都是得罪人,否则齐家母女不会恨我到如此的田地,每逢见面,都似要将我生吞活拨一般。
我定定的看了他半晌,犹豫着该以什么样的口吻启口才显得不唐突。因为从进门起,我就处于神游太虚状,介绍人在喋喋不休的介绍双方情况时,我压根一字也没听进去,结果来相亲宴上坐了半个多小时,只顾着发呆,却连对象的名字也不知晓。
“先生,我觉得……”我认为自己有必要把事情拿出来,开诚布公的沟通一番,不管他是何打算,但我必须要让他知道,我目前没结婚的打算。
“沈。”他好看的唇淡淡地吐出一个字。
“咦?”我不解挑眉。
“我姓沈,沈燕冰。”他依然还是一脸的微笑,仿佛早已洞悉我方才的心不在焉。
我先是眨眨眼,尔后唇角勾起一抹笑容。
“沈先生还有其他兄弟吗?”
“没……这有什么关系吗?”他眉头微扬,略显诧异,似不解。
“好可惜,既然你叫沈燕冰,我以为你的兄弟会叫沈从文。”我耸耸肩,一脸故作惋惜状。
“咦?”他愣了一下才恍然大悟,绽出一个和煦的微笑,“因为家父很欣赏茅盾先生的文章,所以才借以为我取名,并无他意。”
他的笑容实在是很阳光,即便只是单纯的观赏,也让人感到舒服。
“沈先生,你的笑容真的很好看,恐怕败在你这笑容下的人不为少数吧。”我说的直接,不过也是事实,连向来高高在上的齐家大小姐都能委下身段,可想而知,爱慕他的胭脂兵不在少数。
他愣了下。
“白小姐的话……向来这般直接了当么?”
“是啊,天生的性子,为此开罪不少人,只怕仇人足排满环城路一半。”我笑,却也是实话实说。
“白小姐倒很幽默,也懂得自我抒怀。”他笑,笑容中竟似有抹赞赏。
“身不由己,自然要学会苦中作乐。”我还以微笑,明褒暗贬地暗指今日相亲。
他微微一笑,澄澈的眸中闪动着笑意,未不见丝毫阴霾。
“听白小姐的意思,似乎是相当不满。”
“怎敢。”我轻声哼。
这么一个让二哥必恭必敬的人物,我岂敢得罪?
他用他漂亮的眼眸怔怔地看了我半晌,徐徐扬出一抹笑,就像春天的风悄然在一潭碧波中漾起点点涟漪。
如果笑容可以以颜色来划分的话,我想他的笑一定是嫩绿色的,嫩绿中又掺杂着些许的鹅黄,像春天绽放在原野上大片大片开的恣意烂漫的迎春花,让人感到清新而温暖。
不可否认,我喜欢他的笑容,在这年头,已经习惯常年戴着玻璃假面的人们,还能够拥有这种笑容的人已经很少了,难怪连眼睛一向朝天看的齐衾舒会如此的宝贝他,生怕别人抢走,只怕也是沉迷在这笑容之下,不可自拔。
一个仅以微笑便能收复人心的男人——在我的心里,他无疑是危险的。
他,不是我能够碰触——和应付的了的。
所以,如果可能的话,能够与他划开距离是越早越好。
这是最安全,也是最保险的做法。
“沈先生。”我微笑着开口,“不管今天的目的如何,我都无意参与,想来你也是同我一样身不由己,所以,我先告辞,不好意思。”
这等拒绝方式应该算是既直接又婉转且不得罪人吧,反正我也无意于他,不过只是完成一件答应好的任务罢了,想来或许他的原由或许也和我一样,虽不知他家人看上我哪一点足以作沈家儿媳,不过既然大家同样属于意兴阑珊,不如早聚早散的好。
我以为他会有惊讶的,最起码脸上也应该稍稍一愣,毕竟我们单独谈话不到十分钟,我就迫切的想离开,作为这无聊相亲宴上的另一主角,无论如何,他也应该有所表示的。
没想到,他仅仅微微一笑,仿佛对我的离开早有预料,同我一同站起身。
“也好,我正巧也想走了,白小姐,我们正好可以一同下楼?”
话虽然是疑问的语气,但他的做法却是无容质疑的肯定。他伸手招来侍者,结了帐,回头冲我微微一笑:“白小姐,我想令堂应该会和我母亲一起在二楼,我们一起下去吧。”
“哦、好。”我怔怔的点了下头。
下了楼,二楼的大厅里空无一人,哪里有母亲的影子?
母亲竟然玩了一招梁上抽梯的计码,这岂不是陷我于进退两难的地步?母亲果然是聪明,知我必定会在她离开后立马抽身,故使了这个计。
果真是知女莫若母!
“白小姐,我很抱歉。”站在身旁的他突然开口道歉。
我诧异的望着他,不解。
“定是家母偕同着令堂离开了。”他满脸歉意,“家母性情一向直爽,想来是与令堂相谈甚欢,所以——我很抱歉。”
“……没关系。”我有些尴尬,有种心事被人看穿的窘迫,“既然这样,我们也走吧。”
“不如这样,我送白小姐回家,作为道歉如何?”他温文地道,“我车停在楼下。”
“不用了,我也开了车来。”我连忙道,“我的车也在楼下。”
“那么——我们一起去楼下停车场好了。”他微笑道。
面对着空无一物的车位,我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是应该哭还是应该笑才好,哭笑不得是我此刻最真实的写照。
母亲竟然连车子也开走了,岂不是逼我非坐他的车回家不可?
“怎么了?白小姐?”他从车上走下。“是出了什么问题吗?”
“不、不……是。”我涩涩地道,有些无奈的苦笑,“家母把车子开走了。”
“那么我可否有这个荣幸载白小姐回家呢?”他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做了个“请”的姿势。
对方话已至此,我还有什么借口和理由可以反对呢?
母亲啊,母亲,您这次的“公而忘私”还真是做的彻底。
车子平稳的行驶在马路上,我默默的看着窗外呼啸而过的景物,不发一言。
“白小姐为何不问我?”良久,他打破沉默。
我侧目。“问什么?”
“问我为何会找你做相亲对象啊。”他轻笑,“难道你不好奇?”
“我问了你会说吗?”
“看情况。”他给了我一个模糊的回答。
“那么我又何必多次一问?”我挑唇,“沈先生,你若是想说自然回说,何需我问?”
他沉默了下,尔后微笑,“白小姐,你果真是一个特别的人,和兰先生说的一样。”
“兰先生?”
“兰浩宇先生,我们上周一起吃了顿便饭,无意中提及白小姐,他说你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浩宇?那家伙向来狗嘴里吐的出象牙来,他不诋毁我就该谢天谢地了。
“是吗?”我轻笑。“他说我什么?”
那家伙若是敢说我坏话,回去绝对给他好看!
“他说你是一个外表看起来很成熟,端庄又大方,实际上内心却像一个孩子。”他宛如海水般温润的眼轻轻的瞥了我一眼,“不过我相信。”
相信什么?相信我真的像浩宇那家伙所说,外表成熟,内心是个孩子?
不知为什么,我竟有些恐慌,仿佛一直深藏于内心的心事突然被赤裸裸的暴露于阳光之下,无处匿藏。
他的眼神仿佛有穿透力般,让我觉得惴惴不安。
车子缓缓减速,最后停稳在家门口的铁门前,我几乎逃似的慌忙下车。
不是错觉,也不是臆想,更不是胡乱猜测,这男子给我一种真真实实危险的感觉,他虽看似温文,但从他身上却散发出一种危险的气息,像一只进入狩猎状态的猎豹,看起来虽然优雅迷人,但却随时可能将爪子伸向他视线中的猎物——
这人我招惹不起!
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安袭中了我。
“沈先生,谢谢你送我回家,今天麻烦你了。”秉成着礼节,我向他道谢,心里只想着如何能够更加迅速的逃离他的视线。
“那么,再见。”
丢下话,我有些狼狈的准备离去。
“晓筠。”
淡淡的嗓音带着些许的空茫感,突兀地在我身后响起。
我愣,不为别的,而是他突然那么亲昵的称呼,我甚至害怕回头,害怕见到他清澄的眼睛中会弥漫着异样的光彩。
“……还有事吗?沈先生?”
我缓缓地转头,力图保持气息的平稳,努力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
其实,内心已经跳若擂鼓。
“晓筠。”
在阳光下,他倚着车门的笑容显得格外的飒爽,格外的动人——简直可谓是倾国倾城。
其实无关性别,无关男女,每一个都可以享用“倾国倾城”这四字的,只要他适合,那么他就是。
只是,那原本让我觉得欣赏的笑容在如今我的眼里,更像洪水猛兽一般骇人。
“你躲不了的。”
他的声音极轻,极浅,极淡,轻浅的仿佛随时可融化在空气里,可是对于我它却是如雷灌耳,有着非比寻常的震撼力。
我听到了我的心跳,那是一种不安,一种惧怕,甚至是一种恐慌——我为他那誓在必得般的口吻而恐慌。
在他的眼里,我无处遁形,只能无助的让自己暴露于前。
于是,我逃了。
我甚至没有勇气再站在他面前,更没有勇气像以往般怀着心平气和的态度,目送他离开。
只能慌不则路地火速冲进屋,将房门紧紧反锁,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稍稍平息自己紊乱的心跳,收拾起自己满心烦乱的思绪。
与沈燕冰的第一次正式见面,一向处之泰然,镇定自若的我惊的落荒而逃,败的一塌糊涂
2009-4-10 2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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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然



一星期。
距离那场相亲宴会后一个星期。
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活在沈燕冰的阴影之下,他决绝的眼神以及誓在必得般的口吻成了我最深的梦魇,夜夜难以成眠。
没有具体的相貌,也没有完整的形象,只要一闭上眼,他低低地嗓音如鬼魅般不断地在耳边和梦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有些颓然,心中更是烦躁之极——我很少有这么明显的情绪反映,很明显的,那日他离开的时候,他的话已经确确实实给我造成了影响。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怕什么,或许,我是怕刻意隐藏起来自己,在他清润的眼眸中无所遁形。
相亲宴之后母亲曾经转弯抹角的询问我对那位“沈先生”印象如何,我只留给她一抹冷笑。
我心里对母亲很失望。
由于自小紧随着母亲,在我心中,母亲就是我的天空,我的信仰。
如今,我的信仰彻底的坍塌了。
我曾以为母亲是一个世间难得的奇女子,是重情重义不重物欲的,因为她曾经是如此的清傲杰出,宛如水中一株亭亭直立的夏荷,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一种清风卓雅的风范,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只是没想到在父亲死后,她的改变竟然大的令人咋舌。
不仅仅是母亲,曾经让我宛如飞蛾扑火般爱的义无返顾的齐朗然,我从未怀疑过他对我的深情,事到如今我依然还想相信他,想相信他并不是想牺牲我成就他的事业,因为他曾经是那么热烈而深情的爱过——如今不也是为了自己依然了牺牲我?
我不知道在父亲死后,众人究竟是改变了,还是只是重新忠实于自己本来的面貌,我只知道,现在我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或许人的本质真的是孤独的,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从出生起就注定了未来的旅途需一个人独自面临,所有的问题都要自己面对,没人可以救你,也没人可以拉你,或许身边会出现一些人,但唯一可以依靠的,依然还是自己。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像水,看起来是如此的密不可分,可分子与分子之间却依然还是有距离。
日子一天一天过,我的生活如水般平静,有时在闲暇之余我会停下来,一个人站在店内的橱窗前仰望外面的天空,看着飞鸟寂寞的身影斜斜地从我视线里划过,看着飞机带着刺耳的轰鸣自天际掠过——这时,我会想起布鲁塞尔的喧嚣与空洞,想起罗马城许愿池内晶莹跳动的水花,想起法国空旷的地铁站,想起儿时看见树间腾空飞离的飞鸟……这些都是我脑中不可磨灭的印记,但却是我孑然一身的见证,见证我这二十四年岁月中一场又一场的伤感与别离。
所有的,所有的,思念,别离,等待,孤独,寂寞,伤痕,死亡……这些汇拢成我心中绵延却又永恒的绝望,我不知道这个时候,还有谁会回头,会回头看看我,看看我这寂寞而又孤独的孩子,怎样在这世间残喘踯躅。
人的本质都是孤独而自私的,在自己应接不暇的时候,是没有愿意回头看看你,或是停下脚步等待。
“白姐。”
身后一个细嫩的声音怯怯地唤。
我回头,宛尔一笑,“小王,有事吗?”
小王是我聘请的员工,颇有设计方面的天分,只可惜家境太差,没有机会深造读书,她是自奋好勇地到我店中自我推荐的,我见她人勤快又好学,心机也单纯,就留了她。
“白姐,这些都已经打理好了,还有什么事就吩咐我做吧。”小王指了指旁边已经收拾整理的好的衣饰。
“没事了,今天我们早一点关店,这段时间你也累了,今天好好休息一下。”我笑着道。
她微微犹豫了下,似鼓足万般勇气开口:“白姐,你不开心吗?”
我愣了一下,有些诧异。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因为……白姐,你的表情很哀伤——给人一种……一种很心痛的感觉……”她讷讷地道,有些举足无措。
我笑了,“我没事,谢谢你,小王。”
“白姐你……真的没事吗?”她睁着宛如小鹿般清澄的眼筒怔怔地望着我,一脸的担忧。
“没事,不用担心我。”我走上前,揉了揉她蓬松的短发,“你可以下班了,回家时要小心知道吗?”
“哦。”她愣愣地应,然后进屋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临走时还三步一回头的望望我,仿佛生怕我会突然想不开,割腕自杀一般。
我微笑着目送小王瘦弱的身形离去。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明明她只比我小四岁,可是在我眼中她就像是一个小孩子,是需要人时刻呵护的,而平日里,兰心和浩宇总是讥笑我,说我长不大,像个小孩子——
小孩子眼中的小孩子?我哑然失笑。
甩甩头,甩掉脑中的纷纭繁杂,我走回店内,准备把一些未完成的工作再修改一下——既然如今“家”对我而言,不过是一具空壳,那么我回去的早晚与否又有何重要?
这间店子,是我如今唯一可以依靠,也是唯一可以容身的地方了。
窝囊的白晓筠,天下之大竟无你容身之处。
将手中这款胸针设计图修改的更加尽善尽美,我有些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努力成果,这是市内政界名门江家夫人来定的,根据她的气质与形象,我将胸针设计成一个简洁的兰花式样,既高雅又简约,符合江太太的身份与品位,她可是我目前的大客户之一,得罪这个上帝对我而言也没什么好处。
心满意足的伸了伸酸痛手臂,看看时间也已经八点过了,肚子有些饿,干脆吃完饭再回家好了。
打定主意我站起身,准备收拾东西关店回家。
“忙完了?”
宛如清风般的悦耳嗓音突兀的响起。
我一怔,手中的图纸自指缝间悄然滑落也不自知。
是……沈燕冰!
此刻他正好整以暇的坐在店门坐侧的待客沙发上,一脸微笑的望着我,很是温文儒雅。
天——
他来了多久了?为什么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深吸了口气,力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么晚了,若是沈先生是来定礼服或饰品的,那么不好意思,明天请早,今天本店已经关门了。”
我后退了一步,以公式化的口吻道。
“你还没吃饭吧,正好我也没吃饭,晓筠,我们一起吃个饭如何?”对于我的话,他恍若未闻,依然是满脸笑容的道。
“请叫我白小姐。”我有些气恼,“沈先生,我与你并不熟,以后进门时请敲门,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是不是我敲门进来,你就答应同我一起吃饭呢?”他不改笑颜,以很认真的口吻问。
“咦?”我诧异的倒退了一步。
他却已经推门走出,然后很郑重地敲了敲门:“请问白小姐,我可以进来吗?”
我愣愣地望着他,无言以对。
他自动的进门,微笑着望着我,目光如水般清澈:
“请问白小姐,现在您可否赏光与我吃顿饭?
2009-4-10 22: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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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


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人可以拒绝得了沈燕冰的笑容,至少,我拒绝不了,否则,我现在不会坐在这里。
轻柔的小提琴协奏曲不绝于耳,水晶流盏轻碰的丁零声,高雅华贵的装潢,典雅简约的气派,再加上窗外的灯转流丽的夜景——一贯的流光溢彩,衣鬓云香的上流社会所崇尚的气派与风格。
这是“燕语楼”,N市里最富盛名的餐厅,环境好,菜色更好,加上全是独立成间隔音效果一流,是商贾政界要人显贵们谈公办事首选之处,倘若不是提早一星期预约,一般是没有位置的。沈燕冰不愧是大有来头的人,兴致来了冒冒然登门也可在片刻间安排出座位——而且还是临近窗边,可远眺全城夜景的最佳位置。
这一点我不得不佩服他确实有两把刷子。
轻啜着杯中的红酒,我默默地打量着眼前的他。
他依然是一脸微笑,目光如水般平静柔和,面色沉静且自然。
有时候我真的很怀疑,这个男人的表情上除了笑容还会有什么?他所有的所有的情绪都隐藏在那浅浅的若有若无的微笑下,让人捉摸不透。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种忽深忽浅的粽褐色,如我手中盛着的酒一样令人迷醉。他的上嘴唇轻轻的抿着,闪烁着晕黄的光亮——
我真的有些糊涂了,他找上我的目的究竟是为何?我还没有天真到真的以为只是为了吃一顿饭这般单纯。
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倘若说他在追求我——如果那句“你躲不了了”也算是一种追求的宣言,那我不予置否,可是,他的态度却又分明是一种若即若离,恍惚的宛如早晨升起的雾气,行为飘忽不定让人难以琢磨。
对于我而言,他分明应该和陌生人无疑的,可是我却每一次都在不知不觉间受制于他,想来心中难免有些气恼,这心情自然也好不起来,再美味的佳肴吃在口中也如同嚼蜡。
“菜不合胃口?”他敏锐地发觉我神色不悦。
“不,很好。”我轻敛下眼,依然是一脸的客气,“让沈先生破费了很过意不去。”
与我的忐忑不安相较,他倒是显得一派的轻松,似乎非常乐见于我的不自在,他虽然长相斯文儒雅,但周身却散发着与外貌卓然不同的气息——一种危险的气息,像是非洲草原上进入狩猎状态的猎豹,而我,却只能默默的祈求自己最好不是那被猎豹盯上即将舍身成仁的羚羊。
“一顿饭罢了,晓筠你实在太见外。”他还以微笑,好整以暇,一成不变的温文有礼。
我不悦的沉下脸,“沈先生,我说过请叫我白小姐。”
对于我的不悦,他先是轻怔了一下,似有些意外,然后笑了,“……原来你是为这个生气?”
咦?我茫然地眨眨眼。
“既然如此,不如你也叫我名字如何,大家都公平。”他已率先提议。
“沈先生,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我仍然努力的维持礼节性微笑,连自己都佩服自己有这么好的耐心和风度。
“叫我燕冰好了。”他笑眯眯地道,不顾我的反对已然自己拍板,“我也叫你晓筠,这样大家都公平。”
“沈先生,我……”
“燕冰。”他纠正。
“那……燕冰先生,我的意思是……”我退而求其次。
“是燕,冰。”他依然坚持。
我咬牙,看样子他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我若是不唤他名字,恐怕今晚的晚餐话题全都得停滞在名字这个问题上。
“……燕冰。”我心不甘情不愿的叫,声音低的只怕只有自己才听的见。
“有什么事吗?”他笑容满面,如沐春风。
这家伙!
我暗自气恼,深深的吸了口气。
现在看着他的这张笑脸真是越来越不顺眼,真不知道自己当初怎么会觉得他的笑容好看的!
这男人——笑的真是邪恶透顶!原来他竟是一只披着羊皮面具的狼,隐藏在一张温文无伤脸庞下的本质竟是如此的可恶!所有人都被这男人蒙骗了!
在这场你来我往的征战中,他是主动,我太被动,所有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下,所有的优势都在他那一方……所谓无商不奸,这人,不愧是在商场驰骋多年,自是我等小菜鸟比不上的。
既然你开始暴露出你的面目,我自然也不含糊。很好,大家索性坦诚相见,本来就不熟,更没必要过分的惺惺作态。
我坐直身,挺直脊梁,神色凝然。
“那我就直话直说了,嗯……那个……燕冰……”这个名字叫起来真的很不顺口,任是我先前有如山的气势,也被这扭捏的二字给磨噬的荡然无存,倒显得是我理不直气不壮。
我吸了口气,稳定一下心神,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镇定自若。
“我觉得我们需要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我也正有此意。”他微微一笑。“晓筠,你说。”
他目光如炬,眼瞳清亮,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烁着异样的神采,看的我一阵心慌意乱。
我昂起头,振作起精神。
“我不明白你的做法。”我直言。
他轻挑了一下好看的眉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燕冰,我不懂你为何会找上我。”我直直地盯着他,盯着他的眼睛。
父亲曾经告诉我,当你和一个人准备谈判的时候,你一定要取得和他对等的立场,绝对不能显得有一丝的示弱,否则只能让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而最简单也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紧紧地盯住对方的眼睛,说明自己坚决意图的同时也不让他有丝毫闪躲的机会,沈燕冰,或许你的确有你的方法,但我也有我的对策,如果你想借我而控制齐家的话,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我知你是想开拓南方市场,但如果你是想借我而取得商业上的利益的话,我只能告诉你,那是徒劳的。”我轻轻低下头,心里暗暗觉得好笑,自己不是早就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吗?为什么每说一次心中仍是止不住的悲凉呢?
他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望着我,目光清澈。
“你应该记得,在葬礼上我就和你说过……我不是齐小姐,我姓白,我根本就不算是齐家人,对于齐家而言,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齐家的事与我无关,我没有任何的优势,也没有强大的后台——如果你是想要找门当户对的对象……齐衾舒比我更适合……而且她也很……”
“在乎你”三个字我说不出口,我告诉自己,我并不是想帮齐衾舒一个忙,也没有这么好的闲情逸致来发扬我们那微不足道的手足爱,我只是……只是不想成为背负着齐家名义下的一个棋子,成为商业利用上的马前卒……
事到如今,我不想再被人利用了,母亲,二哥……我不想再成为他们与别人或是别的企业之间联络感情或是事业运做的工具……
“我白晓筠是谁?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私生女罢了,只不过我的父亲是齐琅文,这就是我和齐家唯一的联系,我不知道你想从齐家得到什么,我只能说,通过我,你得不到任何的好处,所以,没必要在我身上花费心思和浪费时间,我……不值得。”
明明是早明白不过的事实,却越说越觉得悲哀,连带着眼眶都有些湿润起来,不行……再这么下去,我真的会失态。
我深吸了口气,以淡化喉间的酸涩感,然后努力地绽出微笑:“燕冰,我的话说完了,就这样,那么我先……告辞。”
提着自己的手袋,甚至顾不得道谢,我狼狈万分的夺门而出,却未想刚出门,一只火辣巴掌便迎面而来,打的我愣愣。
“你、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抢了我爸爸,害了我们一家还不算么!你现在还要抢我的幸福!我们齐家到底亏欠你什么!你要把所有都抢走!”
脸上是火辣辣的痛,但我却已无知觉,愣愣的抬头,看着齐衾舒在我面前咆哮,她满脸是泪,连脸上的妆已哭花糊掉,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
“你、你凭什么……”
她第二巴掌正欲再度扇来,却被一只手捏住手腕。
“齐小姐,你这样太失风度了。”
沈燕冰的声音自我身后传来,依旧是波澜不惊,但却隐含着淡淡的怒气。
“燕冰……”面见心上人,齐衾舒愣了下,随即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最在乎面子的齐大小姐哭成这样,完全的不在乎形象——她是真的伤心,想来,她是真的爱沈燕冰。
“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她不是好女人啊……这个狐媚子害了我一家不够,现在又来害你……”
齐衾舒哭的抽抽噎噎,很有梨花带雨楚楚动人的风姿,只是搭配上她那花的五颜六色的脸,有些微的好笑。我睨了沈燕冰一眼,想来他现在必须发挥绅士风度安慰眼前那已哭成泪人的齐衾舒,于是我握紧手提包,转身下楼,离开。
戏该落幕了,王子受狐狸精媚惑识人不清,如今公主跳出来英勇杀敌,不仅使王子自巫婆的的迷惑中解救,也成功抢回自己的心上人,身为配角的我,再留下也无用,所以该下场时一定要下场,免得还落下不知抬举妄想攀高枝的口舌。
走出燕语楼,我轻轻的吸了口气,脸上依旧火辣辣的痛,但我已痛的麻木无知觉,夜间的风有些微凉,吹在身上有些浅浅的寒意,风好像有穿透力般,吹的我心里空荡荡的,像是在不停的提醒我,如今我的孑然一身与……一无所有。
是的,倘若真的抛开掉齐家的一切,我还能拥有些什么呢?我所住的房子,穿的衣饰,吃的餐点……都是父亲给予的,虽然如今父亲已经不在,可我拥有的财产也是他留给我的,我之所以能够顺利的开店,那资金也来源于他留给我的钱……甚至连我,也是贴着半个齐家人名牌的物品,不管我原不愿意承认,这是事实。
若真的与齐家断的干干净净,我还剩下些什么呢?我还能拥有些什么呢?
人生若浮云,恍然间回首,才发觉自己原来竟是如此的寂寞与孤独。
或许齐衾舒说的对,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个做情妇出身的母亲,女儿又能好到哪里去?我也是个狐媚子的命,玩垮了这家又拆散那家,总有一天受上天惩罚。
“晓筠!”
身后有脚步声,居然是沈燕冰追了上来。
我没有回头,依然埋着头径直向前走,话既然已经说清,再回首亦是惘然,更何况我们本就没有什么非见不可的理由。
若不是二哥找我,我便不会去相亲,更不会与他有什么纠葛——虽然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纠葛。
呵……平行的线,是怎样都不会出现交集的。
“晓筠。”他已经追上来,伸手拉住我。
“……沈、沈先生,你、你放开我!”我低着头小声的叫,声音在夜风中听起来显得格外的软弱与无助。
我没脸抬头,因为这时的我一定看起来脆弱的要命!我不要脆弱,早在七年前的那个夜晚起,我就发誓要变的坚强,绝不再恣意的掉任何一滴眼泪,我不要把自己的软弱暴露在别人面前!
他不动,依然还是拉着我的手不放,良久后,我听到他一声低低的叹息,带着些许的无奈,和些许的……怜惜?
“……晓筠,你真的很像一个孩子。”
我怔,心中没来由的一悸。
他轻轻的拉过我,手心干燥而温暖。
“我送你回去。”
我像刚从警察局里释放出来被家长领回家的不良少女,低着头,默默的由他拉着我向停车场走去,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我没有拒绝他的手。
2009-4-10 2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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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


爱我
但是不要只因为
我今日是你的新娘
不要只因为这熏香的风
这五月欧洲的阳光
请爱我
因为我将与你为侣
共度人世沧桑
——席慕容
小的时候,曾幻想过长大自己当新娘子的模样,我要穿最漂亮的婚纱,做一个最美丽的新娘,挽着最心爱的那个“他”,在牧师的询问下慎重的许下誓,构筑出一个一生一世最美好的童话。
而如今,当一袭裁减得体制作精美的婚纱披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才猛然的醒悟过——我真的就这样把自己嫁出去了。
婚纱是梦想中的婚纱,华丽而精美,或许是妆点出我今生最美丽的模样了罢,每一个女孩子在结婚的时候都是最美丽的,可是即将与我共同走上圣坛的人,却已不是曾经幻想中的那个人了。
婚礼的一切,大到会场布置,接待人员安排,小到宴请宾客名单,礼服样式进度……全都由沈燕冰一手操办,在这场与爱情无关的婚礼里,他表现出来的积极让我极为不解,而今天他满面笑容,如沐春风的模样更让我愕然和纳闷,沈家与齐家能够借这场商业性质的婚礼而就此缔结下合作关系就真的让他如此兴奋?
对于婚礼是否简单或豪华我是不在乎的,我只提了一点要求,婚礼以西式举行。既然婚礼已不是我那梦寐以求的婚礼,那我这小小微薄的愿望总可满足的吧,不需要多隆重的场面,不需要特意的寻找教堂,我只为新郎、新娘在牧师面前真挚而慎重的那声“我愿意”而感动,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却是一生的承诺啊。
沈家亦也开通,沈家两位老人甚至未多加刁难便一口承认我这个即将过门的儿媳,爽快的让我纳闷,而沈燕冰更是工作婚礼两手齐头并进,忙的平日里连人影都看不到。说来也颇滑稽,算算自他向我求婚后这一个月内,除去正式见他父母那次和一星期前照婚纱的时候看到过他外,再见面已经是今天的婚礼上了。
对于这场似乎于爱情无大关系的婚礼,面对众人的恭贺,我仅是一笑了之。他们恭喜的是沈齐两家,与我何干?虽然我顶着“白”这个姓,可社交圈里谁又不晓得我父亲是齐琅文,我不过是今天这台戏剧所不能或缺的一个角色罢了,换做他人他们还不是一样恭喜?
和所有即将待嫁的新娘一样,我坐在休息室里乖乖的等着人前来通知,好履行我今日在这场婚礼中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去圣坛与沈燕冰为这个俗不可奈的婚礼落下一个众人眼中最圆满最幸福的结局。
坐在新娘休息室,我百无聊奈的玩着手中的新娘捧花,白色的玫瑰娇艳欲滴,象征着新娘的纯洁无暇,看在我眼中倒是讽刺无比,这场婚礼之下隐藏起来的,却是和这花束如何相反的污浊与不堪!
“白小姐,有人送花指名由您亲自签收,要送进来吗?”门外传来侍应生的声音。
“送进来吧。”我心里暗暗有些诧异,婚礼送花表示祝贺的为数不少,为何有人独独要我亲自签收?
接到花后,我不由的一愣。
居然又是茉莉!和上次店铺开张时一样的茉莉花,连包装都是如出一辙,不过是从花篮变成花束。
我翻出卡片,同样没有落款,而上面的字也是同样的少的可怜:祝你幸福。
我有些震惊,这实在是太奇怪了!到底是谁,谁总会在这不期然间送上这我最钟爱的花朵,而且,甚至连名都不留下?
休息室门推开了,我忙收敛起自己满心的疑虑,抬头,只见兰心风风火火的走进来——虽然她今天穿着一身裹身的连身洋装,已经是举步唯艰,却也依然不能期许她能够有多大改变。
“兰心。”我微笑,漾出一脸新嫁娘应有的幸福笑容,“你什么时候到的?”
她不答,反而急急的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的睨着我,一脸怒容。
“你想清楚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你真的要嫁?”
我笑,若是被苏伯父知道自己的女儿在参加婚礼不是来道恭喜反倒是来劝说新娘翘婚逃跑的,他老人家估计会被当场气的吐血身亡。
“如今一切就绪,客人都来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怎能不嫁?”我悠然自得,兀自的摆弄着手中的花。
“拜托!你要搞清楚!这可是攸关你一辈子的幸福!你怎么还可以说的这么轻描淡写,无动于衷?”兰心气急败坏的吼,仿佛马上要嫁人的不是我而是她。
她毫不客气的伸手戳了一下我的头,“你是脑袋秀逗了还是灌了豆腐渣?平日里最聪明的人,偏偏在自己的事情上总是这么糊涂?”
我轻轻揉了下被她戳的地方,她手劲也真是大,很痛呢!
“我和沈燕冰结婚是皆大欢喜,所有人都高兴,我这是最聪明的做法。”
“你白痴啊你!你又不喜欢那个姓沈的,干嘛嫁他?你恨嫁啊?”
我笑,兰心说话向来都是如此的口无遮拦,她这脾气估计这一辈子都是改不了了,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亏得她今日穿着打扮如此淑女,说话却还是这么横冲直闯的,没个顾忌。
“反正迟早都是要嫁,我何不趁着现在有能力挑人家的时候挑一个条件最好的来嫁?难道等着七老八十的时候等着人家来接收我?”我整理了一下自己那身层层叠叠华丽至极的婚纱,笑笑,“何况对于这场婚礼我没什么好抱怨的,我只是遗憾没能穿上自己设计的婚纱。”
是的,这或许是我今生最大的遗憾了,自从走上服装设计这条道路后,我最大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在自己结婚的时候,穿着自己亲自设计并缝制的礼服迈向礼堂——而如今,昔日最大的愿望却已成为最大的遗憾,虽然这婚纱是法国著名婚纱设计大师兰德西勒.华连的杰作,可在我心目中,却远不如我设计的那套地位重要,昔日为自己定身设计的那款婚纱,怕是永远没有穿上身的一天。
兰心愣了下,“可、可是你也不能就这样随随便便答应结婚呐!你知不知道当我们知道这个消息时有多么震惊——你、你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何止是他们,连我自己都是同样的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就这样答应了呢?为什么我连考虑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就这样贸然同意了呢?连我自己都不明白的事,我又怎能期求他们明白?
“……齐家来人了吗?”我顿了下,转换个话题问,不打算就这个问题继续与兰心争执下去。
齐家的人比我,甚至比母亲和二哥更加的重视与沈家的关系,否则齐衾舒也不会如此的在乎沈燕冰,我至今还记得当日在燕语楼她哭的泪眼婆娑的模样。
“齐穆然来了,至于那齐夫人和齐衾舒是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兰心没好气的冷哼,厌恶之情是溢与言表。
她们不来倒是在情理之中,毕竟齐家主母韩笑眉与母亲是从开始到现在一直互看不顺眼——从没听说过,正妻与情妇之间相处是可以相安无事的。而齐衾舒则是到手的鸭子硬生生的飞了,落得个心上人结婚新娘不是自己的悲惨结局,今天怕是不愿来,更是没脸来,而我也省得怕她们来了而大闹会场做无谓的担心——只是,恐怕以后她们定会更加的记恨我吧!罪名自以前拆散家庭追加一条:勾引别人的男朋友。不过也无所谓,反正今日之后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到沈家,齐家的一切大小事情自始与我无关,她们要说要骂息听尊便,我天高皇帝远耳朵自然也清净。
只是——齐穆然,他来又是何用意?
我自不会天真的以为他是来发挥难得的兄妹爱,真心实意的来祝福我的婚礼,事实上,应该是我越悲惨他们越高兴不是吗?如今,我一介私生女的白晓筠陡然间身价百倍,夺了他们大半的遗产不说,更是抢了他们眼中最最眼红热门的金龟婿,我出嫁了他们也没甜头没利润的,只怕暗地里不知咒骂了我多少回,他会心甘情愿的来祝福我?绝对有鬼!
“不过你也够狠的了!竟然找他来当这个角色。”兰心白了我一眼,似笑非笑的睨我,目光古怪而饱含深意。
我是清楚她的话外之音的,因为我找了齐朗然代替父亲那一角护送我至圣坛,将我手交于沈燕冰。其实这并非是我客气,也是情非得以,我一没有挑战自古形成的习俗,独自一人踏上圣坛的那种大无畏的勇气,其次我也不认为和齐穆然感情深厚,足以拜托他担此重任。而作为长者,算来算去也只有齐朗然勉强可以罢了,我根本是无从选择,与其握着一个不相识的人的手走上圣坛,我宁愿选择由他送我,来作为我们之间落下的句点。
叩叩!
门被很有礼貌的敲了两下,然后很自觉的被推开,露出一张我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脸。
“不好好的当你的伴郎,你跑到休息室里来干嘛?”见到兰浩宇那张嬉皮笑脸的脸,我再好的口气也不自觉的恶劣起来。
他仿佛心情极好似的,整张脸笑的灿烂无比,只差没有印衬着墙壁篷壁生辉了。
“我是特意贺喜你这个嫁不出去的人终于嫁出去不用危害我这个本市最优秀杰出的青年了啊?而且,为了表示我衷心的祝贺,我昨天可是狂饮了一晚庆祝你这个祸害终于嫁出去了啊。”
他一番话说的像绕口令,我听的有些恼怒,“兰浩宇!你一天不和我吵你就皮痒是不是?!”
别以为我现在行动不便他就可以为所欲为,必要时,就算我是穿着婚纱我也一样可以海扁他!
“啧啧,美的你!你嫁人后就成黄脸婆了,就算你以后求本少爷和你吵,本少爷还不屑呢!”他扮了个鬼脸,依然一副没大没小的孩子淘气模样,哪里像一个已经成年的男子?
我对他是气不是,笑也不是。
算起来我们也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但充彻在我们间的似乎永远都是斗嘴怒骂,哪里有得半点小说电视中演的青梅竹马间两小无猜似的儿女情长?如今我嫁人,他似乎更是逮到了一个百年难遇的落井下石机会,不趁机报仇才怪!
“是啊。”我没好气的冷嗤,“以后少了我的盯梢,你就可以一天到晚尽情的泡MM,把马子哦!”这个不要脸的花花大少!
他惊讶的挑眉,一副猛然醒悟的模样,“你不说,我还真的忘了,阿弥陀佛,你嫁了实在是太好了!对我而言可是个天大的福音呐!要是你才结婚就离婚害的我空欢喜一场,我可要找你索赔!”
我无语的简直想翻白眼,这就是我的两个知交?在我的婚礼上他们两人一人劝我临阵脱逃,一人诅咒我离婚,我到底是交些什么朋友?实在是遇人不淑,交友不甚呐!
我白了他一眼,“我今天心情好,不与你这小人计较!”
极难得的,自从我认识兰浩宇开始,这辈子头一次他没有反驳我的话。
他怔怔的望着我,似欲言又止。
我有些诧异的挑挑眉,捅捅他,笑,“你干嘛这副表情,舍不得我嫁啊?”
“……是舍不得啊。”他喃喃道。
他这话太出乎意料,我不由得愣了,瞪大眼睛睨他。
他看了我半晌,突然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一手指着我,开始不计形象的仰天狂笑,“你当真了对不对?呵呵呵呵!笨蛋!我怎么可能舍不得你?我每天都在向上苍祈求,拜托他让你你尽早嫁人,好早点摆脱你这个噩梦!!”
这家伙!我咬牙,这家伙也算是我从小看到大,就算他现在看起来是显得成熟了,但的确是不能对他报太大的期望的!驴牵到北京还是驴!
叩叩!
门又轻敲了两声。
“白小姐,准备好了吗?时间快到了”侍应生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晓筠,你既然决定了我们也没办法。”兰心叹了口气,“我们先去嘉宾席了。”
“好。”我微笑,站起身送他们。
兰心突然一把抱住我,声音有些哽咽,平日里那个敢驾车狂追歹徒的她,今日目光中竟隐隐有泪光。
“晓筠……你要幸福——不管怎样,你一定不要放弃追寻幸福……”
我心头猛的一热,鼻尖不由得一酸:兰心,你的确是我最要好最贴心的姐妹,别人祝我,仅看到今后我飞黄腾达,自认为穿金戴银就是我最大的幸福,而你,却是真正为我的幸福所担忧……
“我是不会祝福你怎样怎样啦!那种话打死我也说不出来,肉麻死了!”兰浩宇兰大少爷双手环胸,嫌恶的皱眉,依旧还是那副拽的要死不活的酷酷模样。
他趾高气扬的睨着我,撇撇嘴,“不过,要是那个姓沈的敢欺负你的话,我们绝对会给他好看!而且……”
他声音又陡然的低下来,“如果受了委屈就回来,我和兰心都算你娘家人,大不了、我和兰心收留你……”
我微笑。兰浩宇这家伙——虽然向来对我是恶言相向,但在这个时候,终究还是说的出几句人模人样的话来。
我目送着他们离开,心中暖暖的,生出些许感慨与怅然。
这世间上,在爱情,亲情,友情三者中,在平日里,友情或许最容易被忽视,但在最紧要的时候,却是最为贴心最为宝贵,如今我的爱情与亲情皆有背叛,这仅剩的友情则更加的弥足珍贵。
我很庆幸,在这个世界上,我并非一无所有,我还拥有两个这么好的朋友,这——就够了。
门轻轻推开,他——我的二哥,齐朗然站在门外,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印衬着他那双深蓝的眼分外分外的耀眼——
依然还是我记忆中的深蓝呵……然而人未变,情却已变,曾经的心动早已烟消云散,如今留下的只有满心的怅然与曾有的遗憾。
“走吧。”他向我伸出手,他身后是满满的阳光,有些微的刺眼。
我怔了下,随即笑了。
我怎么还是这么的执迷呢?就在方才那一瞬间我竟会有种错觉,仿佛他才是会拉住我的手,相伴一生的那个人?
白晓筠,今天你所有的希冀与梦想都该醒了啊!
我握住他手,婚礼进行曲已经奏响,随着节奏我缓缓前行,所有人都在看向我,看着这个在一昔之间演绎着从灰姑娘成为公主童话的女孩子,如何从一个默默无闻的齐家私生女成为沈家未来高高在上的少夫人。
沈燕冰站在圣坛前,他一身白色的西装,真的很像童话里那些白马王子呢。
灯光很强,印照着他的脸庞,格外的英俊,他脸上一直噙着抹淡淡的微笑,宛若三月里盛开的迎春花,温暖拂人,让人心在不经意间猛的一颤。
望着他那伸来的手,我竟有些恍惚。
古语有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而如今,仿佛,仿佛我只要握上那只手,未来的生活似乎可以是一场最圆满完美的童话,似乎真的就可以幸福一生,共度白头——
兰心说的对,不管未来如何,我要过的幸福,或许未来我不一定会获得真正的幸福,但我一定会追寻幸福,永远也不放弃……
我挺直背梁,昂起头,目光坚定,轻轻地握住他的手。
牧师清了清嗓子,“现在,沈燕冰先生与白晓筠小姐的婚礼正式开始——”的
2009-4-10 22: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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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程
我想,应该没有一个人的婚礼会像我这样仓促,也应该没有一个新娘会像我这般独立又自主的了。当我一个人站在半岛酒店顶层的套房内,远眺着香港的夜景的时候,我这样的想。婚礼,一个人一生中应该算是重大节目的日子,我却过的仓促紧急仿若打仗。在我整个人都尚未适应一切的时候,我已经被冠上了“沈太太”的称谓,然后被人稀里糊涂的送上飞往香港的班机,整个人都还在昏昏沉沉中,我就这样开始了匆匆忙忙的蜜月之旅。香港不愧是国际大都市,即便是夜晚,闪烁流离的灯光,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映照着城市热闹的宛如白昼,这或许就是“不夜城”这个词的由来吧。夜风拂来,我不禁打了个寒战,随手披了件外套,我离开阳台,退回房间。以前一直对旅行结婚很感冒,也不明白为何那些新人们喜欢在陌生的地方,陌生的环境里度过自己的新婚之夜,按照心理学推断,在陌生的地方不是会容易造成人的精神紧张么?没想到我千躲万躲却还是落到这样的结局。不知沈燕冰何时才会回来,秉承着设计师们的通病,面对任何装饰总是免不了打量评价一番的特点,百无聊奈下,我环顾这装饰的美伦美幻的房间,自娱自乐。奢美豪华——这是房间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奢华或许是上流人士的通病,从窗帘到床第家具,无一不是华贵之物,置身于这房间内我却只觉得空虚与清冷,激不起一丝温暖的感觉。外表华美,内在空洞——像极了我这桩构筑在利益基础上的婚姻,不是么?若说利益是构筑现代婚姻的土壤,那么在奢靡都市里的爱情,则像是盛开着的廉价花朵。花朵不断的盛开和凋谢,而土壤却始终不变——那么谁伤害了,谁等待了,谁哭泣了,谁思念了,谁离开了,那都是一个人的纪念,与利益无关。对于我,爱情已经是太奢侈的东西,或许也只有这样构筑与利益上的婚姻才适合我的吧,至少,在一起时大家不必付出太多的真心,那么在分开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受伤,不会痛苦,皆大欢喜。轻笑了下,我无奈的摇头,坐到房间内那专程从意大利订做的沙发上,打开电视,百无聊奈的看着节目。叽叽喳喳的粤语听的我一个头两个大,眼前花花绿绿的人物晃来晃去,更是晃的头晕,加上一路赶来的疲惫,人也困倦起来,斜窝在沙发上打盹,但却并未沉睡,意识一直在迷蒙与清醒间徘徊,稍稍睡沉一点却又马上醒来,一直睡的不安稳。不知道过了好久,一声关门的轻响把我惊醒,我几乎是条件发射性的坐起身,睁着困惑的眼看向门——是沈燕冰回来了。 “我吵醒你了?”看着我睁着迷蒙的眼睛直直瞪着他发呆,他轻笑了下,缓步走过来。我有些窘,虽然刚举行了婚礼,可我大脑里仍然尚未接受我已为人妻这一新身份,发觉自己房间里突然闯进来一个人,震惊自然是再所难免。 “没,只不过是小睡了下。”我坐起身,直直的瞅着他,“生意谈完了?” 商人重利轻离别果真不假,从古至今皆然。之所以今日我赶路似的赶到香港,只因为沈大公子有一场重要的面谈,想来自己以后惟有努力习惯,因为今后这种日子恐怕只会有增无少。 “嗯。”他脱去外面的西装外套,坐到我身边,“差不多都谈妥了。” 他身上传来一股淡淡的酒香,混同着他薄薄浅浅的香烟味道,形成一种独特的气息,宛如陈年佳酿般令人沉醉。 “哦,是吗?”我故做轻松的笑,暗自坐的稍微远一些,不想被这若有若无的酒香蛊惑。 “我们——之后还有什么打算吗?”我努力的找着话题。他转过头看我,轻轻的笑了笑,“我们明天去机场,搭飞机去日本。” “日本?”我不解的瞪大眼,“还有什么生意要去谈的吗?” 他又笑了,薄薄的唇漾出一个好看的弧线,眸光深邃,不再是往常海水般的清澄,而是像暗夜深海暗潮,难以捉摸。他轻抚上我的脸颊,“不是,是我们蜜月旅行。 ” 他的目光在此刻晕黄的灯光下,显得无比的意味深长,带着淡淡酒味的气息铺面而来,我大窘,只觉得周身血液都忽忽的宛如火苗般上涌,烧的我浑身发烫,我“忽 ”的站起身,呼吸不稳: “我、我、我——我去帮你倒杯茶醒酒!” 不等他回答,我几乎是慌不择路的冲进房间内设的厨房,透过玻璃的反射,我看到此刻的自己,脸色红的简直可以媲美煮熟的大虾。我、我怎么可以忘呢?今天是我和沈燕冰的新婚之夜呐!白晓筠!你真是窝囊!我拍打着脸颊,暗骂自己,为什么每次在他面前不是手足无措,就是落荒而逃呢?你那处世不惊的勇气到哪里去了?不否认,尽管在国外呆了几年,可是我骨子里依然是保守的传统中国女子,尽管今日我已是他妻,可是在心里还没有正式接受他啊?这叫我怎么——怎么—— “泡茶就这么困难吗?” 清朗中带着些许调侃意味的嗓音在身后响起,我惊恐的回头,却看见沈燕冰斜倚在门廊边,似笑非笑的睨我。显然他已经把方才我困惑的团团转的模样一览无余,我窘的无以复加,只得讪讪的抬头望着他。 “……那个——我找不到茶叶……” 这真的是我这辈子最丢脸的时候了!果不其然,我看到他挑了下眉,然后大大的笑容浮现在他脸上,这是认识他这么些时日以来,我第二次见他笑的如此真实与开怀 ——第一次是在他向我求婚的时候。他轻笑着上前,极其亲昵地将我拉入怀,搂着我的腰。我僵了下,毕竟除了父亲外,我从没被男孩子这样抱过——像个孩子般搂住,沈燕冰身上那种属于男人的好闻味道紧密地将我包围着,让我惊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晓筠,谢谢你肯嫁我。”他的下巴抵着我的头,他的声音就在我耳边,宛如三月的风,总是在不期然拂动人的心弦。我挑了下眉,真稀奇,众人眼中的东床快婿钻石王老五的沈燕冰、沈大公子竟然会这么说,实在是有些出人意料。 “我不会勉强你马上接受我是你丈夫,我们就这样顺其自然——渐渐的适应对方,好吗?”他温热的气息拂的我耳朵阵阵发痒,我突然觉得我们这样好像两只耳鬓厮磨的猫。 “……燕冰。”我轻声唤。 “嗯?”他的声音温润醇厚,很是好听。 “假如……假如,以后有一天我们分开了,我们还继续当朋友好吗?”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问这个问题会很煞风景——谁会在结婚当天讨论离婚的?可是我仍然想告诉他,毕竟我们之间的婚姻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不需要是那种——很好很好的朋友,只要……能够偶尔聚一聚,谈谈天就好那种。” 这样的一个男子,即便以后不会属于自己,那也是值得成为朋友的,特别是在现在,在我明白友情之于我更加重要的情况下,我希望以后,当这段婚姻不复存在的时候,在我们分开的时候,至少我不会一无所有。我太清楚孤独与寂寞的滋味。从他胸膛传来浅浅的起伏震动,头顶上方传来他止不住的笑声,我惊愕的抬头望着他,虽然他是常常笑没错,可是这种大笑却是绝无仅有的,我不明白他为何会笑的如此开怀。清澄如碧的眸里闪烁着止不住的笑意,甚至笑出了泪,好难得看的他笑的如此没形象。他笑过后,然后轻轻吻了下我的唇,一个宛如蜻蜓点水般轻浅的吻。 “你实在是傻的可爱。” 他放开我,微微一笑,“你去睡吧,明天会早走,今天也累了。” 咦?我瞪大眼,怔怔地睨他。他——就这么简单放过我了?今天不是我们的…… 他笑了笑,脸猛的凑近,笑容中沾染上些许的邪恶色彩。 “晓筠,莫非你——” “才不是!”我推开他,有些气恼,头也不回离开厨房,却听到他在我身后传来的大笑。我突然觉得,对于我,沈燕冰是何等的陌生,我根本不了解他,而他身上有着太多太多我所不知的迷,他斯文的外貌下似戏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一面,那一面——我需要去发掘吗?心里依旧是有踌躇的,而不动心却又可能,现在的我像极了站在十字路口的迷路孩子,左不是右不是,犹豫了半晌却依旧不知脚应跨向何方。那就顺其自然吧,我轻轻的笑,既然连自己都无法掌握,那么就索性交于命运,至少,它能知道,我未来的路在何方。
2009-4-10 22: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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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
日本的第一站我们到的是有“北海道内客厅”之称的定溪山温泉,距离札幌市25公里,算是交通方便。和式旅馆里古朴的房屋及推拉纸门,加上院内刻意装点出的小桥流水,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一路风尘,本就有些疲惫,加上旅馆内房屋错杂,回廊众多,九转十八弯,被侍者领到房间时,我已经是懵懵懂懂,浑然摸不着头脑,一不留神绊上门廊,幸得身后一双手适时搂住,避免了在人前当场跌成大字的窘样。
“怎么这么不小心。”沈燕冰的声音从耳际传来,低低的,沉沉的,带着些微的嗔怪意味,却是无比的悦耳好听。
我回头,有些羞赧,“我……没注意。”
他淡淡的笑了笑,又是那种极具温暖人心效果的笑容,像三月里的朝阳,明媚而不灼热。
他笑着轻拍了一下我的头,“我不希望蜜月旅行完的时候带回一个跌的浑身是伤的妻子。”
我轻怔了下,对他突如其来的亲昵感到震愕,随即心里却漾过一丝莫名的暖意。
张小娴曾说过,所有赌博,都是贪婪与恐惧的平衡。
愈贪婪,风险愈大,利润愈高,结果逐渐失去平衡。爱情何尝不是贪婪与恐惧的平衡?愈想占有,愈容易失去。爱是尽量占有和尽量避免失去的平衡。
我不知道自己这次的赌注是让我成为赢家或是输的血本无归,因为未来的事情又真的有哪些是人可以操作,可以控制的呢?
我本是不信命的人,而现在,我却禁不住的怀疑,两个人的相遇,相识,乃至相知,是否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呢?否则为何独独在那个地点,那个时刻,不遇上别人,偏偏遇上的是他呢?
摆在我面前将是一条怎样的道路,它又将延绵至何方——我不知,但有一点我却是清楚的,现在,有人在身边,被人溺宠着——感觉,真的,很温暖。
这算是意外收获的一点小小幸福吗?
在日本,有三件事是日本人最爱做的,那就是爬富士山,参加北海道雪祭和泡温泉,我对于耗尽全身气力万般辛苦爬一座山的行为向来没参与的兴趣,而雪祭是在九月后举行即便我想参加也无法,既然在前两项均无法参与的情况下,所以尽管时至六月,我仍然想尝试一下泡温泉的感觉,反正人也已经来了,不泡温泉实在是有些可惜的。
或许是因为距离市区较远的缘故,夜晚的天空很晴朗,银灰色的月光宛如一层笼罩的轻纱将天地爱恋的包裹,颇有几分古诗词中的意境。
以前在读高中时,曾与兰心说笑说若在将来的某一天,两个人要一起凑钱到日本做自助旅行,没想到——如今却是以这样的原因先兰心一步来了。
我,已经结婚嫁人了呐。
轻眯着眼,我像只慵懒而满足的猫,连日来饱受疲惫压迫的身心也似乎在着温泉水波轻柔的抚摩下,轻松不少。
身旁水波晃动,我下意识的回头,看清楚来人,不觉一愣——竟然是沈燕冰?!!
他全身浸泡在乳白色的温泉水里,额上满是零星的水珠,在月光的映衬下,像笼上一层轻纱,周身洋溢着一种宛如玉般温润的光泽,映衬着他如海般清莹的眼,像是天空中的星子落入,闪烁着点点的星光。
触到我的目光,他轻轻一笑,笑容如风般轻柔飒爽,却窘的我连忙将整个身子缩在水里,打死也不敢再抬头。
刚才我的模样一定像极了一个色女,竟然这么的大胆,目不斜视的死盯着他看。
“你、你……你怎么可以进来!!”我颤着声抗议,脸上仿佛有火烧,火辣辣的烫。
这明明就是女浴室啊!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燕冰轻挑了下嘴角,露出一个他所惯有的那种如春风般轻柔的笑容,让人的心不经意间位之轻怔,分外的引人遐想。
“傻瓜,这里是男女混浴。”他擦了下脸上水珠,指着我身后那个上书“混汤”二字的偌大木牌道,比起我的浑然不知所措,他倒显得无比的镇定自若和悠闲自得,似乎非常乐于见到我万般窘迫的模样,并以此为乐。
“我……我哪知道这是男女混浴,又没有人告诉我,何、何况我又不认识日文!”我满面羞红的答,心中暗自气恼自己为何在他面前,总是不自觉的结巴,真不知道以往伶俐的嘴舌这个时候全都消失到哪里去了。
他又笑了下,“我倒是忘了,你是在欧洲留学的,看来这个蜜月旅行地点我选错了呢!”
“是啊,要是去欧洲我完全是驾轻就熟,那像现在——”我闷闷地道,留学布鲁塞尔那几年,凭着平日里打工和奖学金的钱,我自助旅行去了周边的好些国家,如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而在这边,我却像是一个正常人突然被斩去了四肢,语言不通,地方不熟,一举一动都在依赖沈燕冰——这种感觉让我觉得自己真的好窝囊,好没用!
“现在怎么了?”他追问道,目光里盛满了好奇。
“……那像现在——我觉得自己根本像一个离不开大人的孩子,全部都在依赖你,这样让我觉得好不自在……”
我顿住了,不为别的,而是沈燕冰的眼神让我不由自主的噤声。
他的目光扑朔而迷离,像夏日夜晚野外升起的萤火,又像是五夕节日流离在河上的花灯,看着他的眼,就像是雾里看花,迷蒙中又带着一种致命的诱惑——
“……依赖我不好吗?”他的声音低低的,浅浅的,像是耳旁轻喃,让我的心不由得的微微一颤,像有人用手在心上轻轻抚过,麻麻的,痒痒的。
“燕、燕冰,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试图在他蛊惑的声音中挣扎,让自己不至于沉沦……或许是由于透过温泉袅袅上升的水气的缘故,他的脸竟然显得有些迷蒙不清,恍惚的宛如梦中人。
“晓筠……”他轻轻的一叹,似有些无奈,“尝试着放下所有的压力依赖我好吗?你是我的妻子,依靠我是天经地义,你真的不需要逼迫着自己假装坚强。”
我怔了下,不语。
依赖?我真的可以依赖他吗?又或许是,他真的可以让我全身心的依赖吗?
由于生长在特殊的环境下,使我不得不学会以一张坚强的面具来应对所有人的责难。母亲就曾经叮嘱我,不管怎样,一个人永远不可以在他人面前露出怯懦的模样,要坚强,不管面对着怎样的压力和逼迫,都要坚强,即便心里滴着弥天的血,脸上都要带着坚定和执着的笑容,只有这样——也只有这样,我才能够保护自己,才能保证自己不被伤害……
特别是在经过齐朗然的事后,我更是在心底坚定了这个信念——就算最后,我会失去我的爱情,可是我依然要保存我最后仅有的尊严……
而现在,他,沈燕冰,我的丈夫,我真的能够放下满身的防备去依赖他,去依靠他?
这样的我,究竟是软弱还是坚强?
“难道依赖我,真的是那么困难的事吗?”他的声音轻轻的,轻浅的像一个恍惚的梦,他的手拂上了我的脸颊。水珠顺着脸颊向下滑落,像滴落的泪,但却是无比的温暖,贴心。
“你……能让我依赖吗?”我抬头望着他,望着他深幽的眸,轻轻问。
他怔了下,笑了,“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可以保护你,绝对不会让你为难,绝对不会让你有半点受委屈的机会——这是我对你的誓言,过去如此,未来自然如此。”
这样就够了吧,对于女人而言,这样的夜晚,在自己面前,一个如此优秀的男子这样深情的望着自己,郑重的许下他的誓言,不管是真是假,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都是值得人试试看的。
“是吗?”我低下头,半晌后扬起,笑的宛如春天黎明时绽放的花朵。
我伸长脖子,在他如玉的面颊上落下轻轻一吻,一个轻浅的宛如羽毛般的吻。
既然如果无法摆脱沉沦的命运,那么,我选择顺从命运,选择沉沦,沉沦在他的温暖的话语中,沉沦在他深情的目光里——
燕冰,或许我们的婚姻不会长久,或许就在将来不远的某一天,我们即将分离,但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今夜的决定——
我是你的妻,不管我们的婚姻未来是否会一直下去,至少,现在,我们都属于彼此。
“如此,燕冰,我会尝试着去依赖你,就像……一个妻子依赖他的丈夫。”
那时,我没有抬头,我没有仰头看今晚的夜空,我知道今晚有月亮,我知道今晚云层偏厚,所以没有星光,但是,我却看到了漫天的星斗在闪烁——因为,在他的眼睛里,在他的目光中,我看到了最璀璨最绚烂的星光。
2009-4-10 22: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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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窗前的塌塌米上洒落了一地细碎的阳光,明亮而温暖,像是满地铺满了金砂,有些微的刺眼。
我眯缝着眼,睡意朦胧地拉了拉被子,转过身准备继续睡回笼觉,不想迎面一张脸部特写吓的我睡意顿时全消。
燕冰就睡在我旁边,一手搭在我腰上,一手揽着我的颈脖,头发柔软的散落在枕头上,睡的很沉,很熟,宛如一个酣睡中的婴儿。
发觉到自己几乎是睡在他的臂弯中,我的脸猛的红了,像是有火在烧。
我怎么忘了,就在昨夜,我已经成了他真正的妻呐……
光裸的皮肤上密密的吻痕清晰可见,嘴唇轻柔的触感依然残存,全身上下虽然有一股说不出的疼痛,但心却是笼罩在一种浓浓地甜蜜里,我彷佛因为这一晚而有了改变。
这就是由女孩蜕变成女人后的变化吗?
我禁不住扬起一抹微微的笑意。
反正也睡不着了,我好奇心十足的趴在枕头上,打量我这位已经“正式挂牌上任”的丈夫。这还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细细打量他——他长的真得很好看,光洁的皮肤细的几乎看不见毛孔,想起青春期里光辉的“战痘”岁月,他皮肤好得简直想让人抗议上天的不公,一个大男人皮肤这么好做什么?而且他的鼻梁很直很挺,像一道挺直的山脊,睫毛也很长,阳光下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阴影,最后——是他的眼睛,狭长而清澈的眼眸,睁开的时候总是洋溢着宛如海水般清莹澄澈的光,就像是——就像是……
脑中尤在思索怎样的形容词才够形容的更为恰当,目标物已经睁开,发觉我直直盯这他的目光,扬起了一抹戏谑的笑意。
“……你、你早。”就像是心事突然拿被人看穿,我有些窘,讪讪地笑道,脸上火辣辣地烫,巴不得赶紧缩回被子里,好当只彻头彻尾的鸵鸟。
他轻笑了下,轻轻浅啄了一下我的唇,“什么时候起来的?”
这、这是在问我已经看了他多久了吗?我的脸有些微红,含含糊糊的答,“……一会儿而已。”
“是吗?”他轻轻的笑了,温热的气息拂面而来,有些痒痒的,“昨晚睡的好不好?”
“还、还好……”我结结巴巴的道,真得好想找个地洞钻下去,总觉得自己现在羞于见人——特别是羞于见他。
“那个……燕冰——”
“嗯?”或许是才睡醒,他的声音慵懒而低哑,听起来格外迷人。
“我、我们今天有、有什么打算?”我有些结巴的问,努力的找着话题,好转换自己尴尬的心情。
“打算?”他挑了挑好看的眉,似不解我为何会突有此言。
“是啊,这是我们的蜜月啊,我们不可能一直就呆在札幌吧。”要是一直这样两人呆在房里独处,我岂不是会尴尬死?完全的无地自容。
“我们当然不会一直呆在札幌——而且,晓筠,我想,你现在最好再睡一下比较好。”他突然顿住话,亲昵的吻了吻我的脸颊,语意未尽。
“怎么了?”我不解,我都已经睡醒,还窝在床上做什么。
“因为——”他脸上的笑意加深,看的我愣愣的,是错觉吗?总觉得此刻的他笑容竟然有些邪恶,就像是——童话中为了吃小羊羔的大灰狼。
他轻伏下头,在我耳边一字一句的低喃,听的我一阵脸红。
“今天——我会让你累的爬、不、起、来。”
“呀啊啊啊——”
在日本著名的熏衣草胜地富良野中的一个小牧场,这样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我高声尖叫着,提着裙子跑的气喘吁吁,我这样不计形象忙于奔走逃跑是有原因的,因为就在我身后五米开外,一群“面目可憎”且“凶神恶煞”的羊群,正飞扬着那可恶的四蹄,对我穷追不舍。
原来,沈大少爷——沈燕冰所谓的累的爬不起来,竟然就是让自己的新婚妻子在牧场里与羊玩追逐游戏!真亏他想得出来!
我瞪向那名安坐在马上笑的一脸灿烂无边的罪魁祸首——他戴着顶西部牛仔式的宽沿帽,好整以暇的挥舞着羊鞭,驱逐着羊群不断的向我奔来,似非常乐于见我忙于奔波而气喘吁吁的模样,。
又不是在玩小鸡快跑,凭什么他可以坐在马背上看我被折腾的脸红气喘的丢脸摸样,我为什么非得这么悲惨的按照沈大少爷的剧本陪这他一起玩这种没营养的追逐游戏?
提着裙子我奋力跳上栅栏的木桩,总算是在羊群的毒“蹄”下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小命。
“不玩了?”他驱马过来,满面微笑。
“还玩?”我没好气地冷哼,再照他在这么玩下去,我哪里还能够荣幸的见到明天的太阳?只怕今天就得与世界SAY GOODBYE。
“不好玩?”他挑了挑眉,气定神闲。
“你去被羊追追看,看好不好玩?”我双手叉腰,一副泼妇状的瞪着他,没好气的道。
真是见鬼了!!我竟然会这么乖乖的答应他,驱车跑到这么远的地方,被羊追的半死不说,还免费给人家当喜剧演员,看看他笑的像什么似的,我简直窝了一肚子的气。
“我觉得很好玩呐。”他笑,“特别是难得见你这么活力四射。”
我翻了个白眼,冒着丧身羊蹄下的危险,你看看你会不会一样的活力四射!
“我不玩了!我要回屋里去!”我从栅栏另一面跳下,忿忿的向小木屋迈去。
“晓筠——”
他在身后唤。
我没回头,不理他,继续埋头走。
“晓——筠——”
他还在唤,我还是不理他。
这人——我简直摸不清楚他的真实性情到底是什么,一会儿深沉的宛如饱经世事的老者,一会儿又像个天真无邪的大男孩……宛如风一般让人捉摸不定。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我下意识的回头,只见沈燕冰已经跃下马背,快步向我奔来,我立刻加大的脚步向距离还有十五米的小木屋奔去,好歹我在高中时也算是班上的短跑名将,想追上我——没那么容易!
可是,在距离房门还有五步之遥的地方,我的身体却突然腾空而起,紧接着,他的话含着灼热的气息自我颈后拂来:
“你跑不掉的。”
我怔了下,熟悉的话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和他相亲的那一天——
那天,在他送我回家时,他也说过这句话,他是如此的自信与傲然,仿佛,未来已经掌握在手——
自从遇上他,我的人生就一再被改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按照着他所编写的剧本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这对于我,又到底是福还是祸?
“你放开我啦!”待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被他像米袋般抗上肩,向他刚才的坐骑移去。
没想到他人看起来瘦瘦的,力气倒是满大,被他这么抗着,我根本无反抗之力。
“你放开我!我要下去!”被强迫坐上马背,除了死命的瞪着他,表示我内心的不满和抗议外,我完全别无他法。
这人——简直是个独裁者嘛!大沙猪一只!亏我怎么以前会以为他温文儒雅!眼拙!
“乖乖坐好,否则会掉下去。”他利落的翻身上马,坐在我身后,笑的如风般飒爽,“驾——”
马儿长啸一声,像离弦之箭,奋力向前跃去。
“燕、燕冰!我们这是要去哪儿?”风声在耳旁猛烈的呼啸着,马背上简直颠簸的可以,我唯有紧紧地揪着他的衣襟,努力的保持着自身的平衡。
沈燕冰没有答话,仅是低头回我一个轻轻浅浅的笑容,宛如日落后的群岚,看得人怦然心动。
我怔了下,手不自觉的揪紧了他的衣襟,他胸口的热气熨帖着我的脸颊,暖烘烘的,像初生的雏鸟在鼓动着稚嫩的翅膀,让人觉得很窝心,很塌实——
或许,这也是另外一种幸福吧。
没有所谓的山盟海誓,花前月下的浪漫,也没有那种爱得奋不顾身,生死相许的惨烈,有的,只是一种——淡淡的,绵远悠长的幸福,在平淡中,在耳鬓嘶磨中,一种宛如春阳般久远而窝心的浅淡心情悄悄笼上心头,一种纯粹明净清澈通透的心情,如千年雪山上偶然滴落的无暇雪水,如暖阳透过叶间洒落在地面上的点点碎光,如飘落在芬芳花田的阵阵和煦清风……就像经久不衰,始终流传在人心上的一首温暖之诗,总是不经意间撩动着人的心弦——
这样,或许,就足够了。
人应知足而乐。
遇上他,可能是上天给予我的最大的一个礼物,我不应该再渴求太多。
“到了。”
他的声音低低,浅浅的,从胸腔里传来,有一种特殊的浑厚感。
我诧异地抬起头,然后怔住。
花海。
好大的一片花海——
湛蓝的天空下,漫山遍野的紫色熏衣草开得恣意烂漫,肆意纵然,像潮水一般向天边涌去,弥漫在眼前的,除了深深浅浅的紫,别无他物,风中弥漫着熏衣草那特有的馨香,甜蜜,温馨,浪漫……悠远的像是一场梦境。
我傻傻的睁大着眼,有些难以置信的瞪着沈燕冰,好怕除了他是真实的以外,其他的一切都只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一场梦境。
他微微的笑了,伸手将我抱下马,“知道熏衣草的花语是什么吗?”
他的眼睛,在这一刻,清澈的耀眼,像嵌入了两颗透明的水晶。
我摇头,不明所以的望着他,不明白他为何会突然这样问。
“是等待爱情。”
他的微笑温暖如朝阳,眉眼间清朗悠远的宛如远处的群山,“以前在日本读书的时候,曾经来过这里,那时我就想,将来的某一天,我一定要带着自己所爱的人一起来这里看熏衣草,而现在,我做到了。”
我愣,一种莫名的情愫自胸间汹涌而出,澎湃宛如海潮,向我袭来,乃至淹没,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情,仿佛藤蔓植物,自脚底生根,然后缓缓蔓延而上,笼罩全身——让全身都沐浴在一种温暖的情感里,很温暖,很温暖。
他用手轻轻挑起我的下颌,目光如海般温润而深情。
“晓筠,我谢谢你愿意嫁我,谢谢你因为我而付出的那么多……但是,我好像忘记谢谢你一件最重要的事——”
我望着他,像是站在高高的塔楼上眺望一片无边无际的汪洋,满面不解。
他笑,背对着光线,他的唇角慢慢的上扬,漾出一条优美的弧线,他的笑容在阳光映衬下,倾国倾城。
“……谢谢你——愿意尝试来爱我。”
我怔住,身子被他的手紧紧揽住,动弹不得,他的头就在我的额顶,我的鼻间盈满了他身上那种特有的味道,有点像空气中弥漫的熏衣草的香味,温温的,淡淡的,宁远而温和,悠远的像初恋时的心情,淡到了极处,却又刻骨铭心。
从古至今,为了爱,有多少人的生命可以从充盈变成空白,有多少人用尽本应冬眠的时间而眼睁睁的等待,童话故事中断的地方或许是另一个开始的起点,我曾不停的寻找我心中那个原形的影子,但是却一错再错,我过去的爱恋,或许它会永远的留在我的心底,就像这眼前熏衣草所盛放的香,淡淡的,却很纯,会一直挥之不去,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会可以开始尝试遗忘,我会开始遗忘过去,尝试着去爱他,有时候,感情真得就是如此的简单,两个人所在意的一个“爱”字,在说与不说之间,却是天壤的区别,说了,或许会长长久久,相守白头,不说,可能是劳燕分飞,各自天涯。
我轻轻的拥住他,笑容如风般清浅动人。
“燕冰,我愿爱你。”
对于过去,我可以怀恋,可以思念,可以想念,但是,我却不能留恋,我要向前看,向前走,我希望我的人生,能够执着他的手,走到那天涯的尽头。
他也怔,片刻,他轻轻的笑了,眉眼间如天空中恣意舒展的云彩。
2009-4-10 22: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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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到这里,太长了,大家有兴趣我就继续发。。。(rf3rf)
2009-4-10 22: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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