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CDD 法语助手
楼主: da-mao

wang zhuo,一个自称是巴黎九大的留学生骗子

233
回复
27095
查看
  [ 复制链接 ]

新浪微博达人勋

可耻
2009-3-30 22:38:2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为什么要中国人骗中国人呢?极度鄙视!!!
2009-3-30 22:57:3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件事情我已经交给律师处理了,我不想吵架,也不懂吵架.
2009-3-31 07:55:56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呵呵,这位2012hill老兄应该就是跟我联系的那位我认为是挺有素质的chenyanmei的朋友了。本来从来没想过和人在网上有任何的争论,现在也不想,但是看来不再说几句是不行的呀

两方各执一词的帖子发在不同的位置,看的人也快糊涂了,我暂时在这里整理一下吧,看我理解的对不对
2012hill老兄没有说我在上面帖子里说过的事情是撒谎,我理解为认可了我的陈述。但是,2012兄可能没有看到我的帖子所表达的意思和我气愤的原因。原因是,chenyanmei和2012hill从收到押金到目前,继续散布wang是骗押金的骗子的谣言。那个关于说遇到骗子的帖子的内容至今依然还在。在你们没有收到押金的时候,你“误会”成了是遇到了骗子,那么收到钱以后为什么只字不提呢?!(主贴没改,后面你们的跟贴也不提)。如果我没有发这个回帖,你们要隐瞒到什么时候?!况且我坚持认为你们不是误会遇到了骗子,你们是故意这样来说的,是故意隐瞒事实、扩大影响、毁坏别人的声誉。关于这点,我有证据。就是,你们自己都承认,我给chenyanmei打电话说“只能给你支票”。你说,这代表着要骗你钱吗?那可是同一个周六过后的周日呀!那时候她的那个帖子还没发呢! 在这种情况下她依然发帖说被骗押金,并且言之确凿。这不是故意造谣吗?这个谣言你们散布的时间也真长哈,我希望你们能马上把那个帖子改改,陈述一下事实。不然那个帖子的蛊惑作用还会永远存在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从头到尾看完所有的帖子的,即使看完了全部的帖子,大家在这里所说的话也不是全都有证据。所以,我认为你们犯的主要错误就是造谣污蔑,并且不以为耻!
你今天说了这么多话,说我“瞎搅和”,比和绅还黑,还骂上人了你!你看来是越说越气呀,自己的谎言被戳穿羞到了气急败坏是吧,甚至我朋友都被你讽刺什么“名人”什么的,你知不知道,那位大哥是我从内心尊重的极热心、善良的好人。好多人都知道他的为人。请你说话还是注意点好,说我就得了,不要攻击别人。对你以后有好处。当然,这些没有人会和你计较的。谁来的时间长短朋友多少也和他是否有理没有任何关联!但,你回避了我对你们的主要指责,就是,你们是污蔑别人的“骗子”!!我说你们是骗子,你难道不承认吗?你话不是挺多的吗,咋没有一句关于这个的呢?是你们没有看到我说的话的关键意思还是故意顾左右而言他?掩耳盗铃有用吗?没有证据的话我不想去说,我用的都是你们已经承认的事实。你没有意识到是在用自己的茅来攻自己的盾吗?
也许你会说,你说了给支票,也可能是要骗我们,是吧?好,可能是要骗你们,不代表已经骗了你们,这个挺清楚的吧!
你也许会说,你答应给支票,但为什么迟迟不给?!就是骗子!那次我给chenyanmei打电话,她坚持不同意赔损坏床的钱,连探讨的余地也没有!她说如果我们要扣一点她的押金,那就请我们等着在战法被揭漏并且等着在法庭上见吧,然后是她气冲冲的撂下电话。这种情况下,你是不是要求我主动再给她打电话?我确实没有那么高的姿态。(我以为是被揭露提出要扣别人100欧,没想到被污蔑成了骗子,呵呵)过了几天就是你给我打电话,我有跟你磨叽说坚持要100欧吗?是不是你提出后我马上同意改为50欧的?请问,这个是不是你也理解成我是要骗你全部押金呀?呵呵,其实这里还有个题外话,证明我不是好人,就是那个50欧是我故意要扣她的,利用那个床被她损坏了一点点当借口(虽然床确实坏了一点点),来出那个我被骂的气。但是,我们回到重点,我们这样做了,是不是就该被你编造放大成骗子呢?!这恰恰证明了我们不是!如果在造谣污蔑这件事情上,谁是真的骗子?另一个题外话就是,呵呵,我会真的计较50欧的事情吗?你去过我家,你应该看得出来我会不会计较这点钱,不就是我心胸狭隘,想出点气吗?呵呵,跑题了又
至此,我给我说的话做个总结,就是,我们因床损坏扣你们50欧,而你们,竟然造谣污蔑说我们利用出租骗取房费及押金,是欺负、欺骗留法学子的人人喊打的罪人。这个就是重点。你们就是不折不扣的骗子。我不得不随时注意你说的话,但,下次请你在回复的时候,能不能认真的,正面回答我的这个指责?!我欢迎有力的批驳,拒绝没有证据的污蔑。
在我第一次发贴,就已经指出一些对你们的质疑,你们也没有正面回答,这个无所谓,只要能回答我刚刚最重要的这个就行了。

这里不是法庭,大家也没有提供强硬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论点。我本来不想浪费时间和你辩驳,但人言可畏,所以我想我还是应该尽量说清楚些才好。我第一篇回的帖已经对你们的指责给予了些解释,也许我没有说清楚或者你们没看到,现在我再给些补充。


哇,不知不觉又写了这么多,干脆一次把你所有的问题都回答了吧,下面就是你的帖子,括弧里是我的话:

楼主是实在,不过如果不是你瞎搅和 事情早解决了,(呵呵,我跟你看问题角度不一样!请你注意你这一句话,你坦白了你的真实想法。你这句话是不是承认了你认为wang从来没有过不给你钱的想法?!那么之后你们为什么依然声称遇到骗子呢?)
我是chenyanmei 的朋友,
www.revefrance.com
不管a版,b版,大家都有脾气,说话都自己主观的一面
不过我这里澄清几点事实,
一。 房租的租期未到,但是房子被中介收回,
www.revefrance.com
二,chenyanmei 晚上回家 发现门被锁,无法进屋,给房东也就是你的朋友打电话,要求过来解决问题www.revefrance.com
但遭拒绝,原因,时间太晚, 女孩子过来不安全,(不知道女孩子晚上没地方住,在外面过夜是不是很安全)

(以上两条一起回答:关于门在到期2天前被钉上的事情,是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的我们这边的过错,已经说过原因,并已经多次表示过歉意,这个在我第一次发贴就有说,这里我再次替她说一次对不起。光说对不起是不全面的,其实我们大家在发生了这个事情的时候就探讨过这个问题,就是说,这个100%是这边的责任,当时知道chenyanmei是来搬家的,她也说了,当时就要押金,两清。当时电话里chenyanmei也说了,已经将门打开了。这边我们清楚的知道,如果chenyanmei搬家,门已经开了,可以搬,如果chenyanmei要睡在那里,门已经开了,可以睡。就是说,并没有造成无家可归的情况。当然这个是在我们这一边的考虑。没有过去及时帮助及解决问题,是懒惰、胆小和自私的表现,就像鸵鸟,遇事将头埋起来,这就是一个无能的留学生那天做的事情。当时我们大家对wang说,还好正好她今天搬家,没有造成大的后果。如果发生任何后果,是一定要付责任的!这个不取决于我们是否愿意付责任,是于理于法都要承担的责任。大家都说wang关于这个房子的事情前后处理的不好,就是啥都不懂的人的做法,看她只顾点头懊恼、害怕,就没有继续痛批。可是,我还想指出2012hill同学在这个话题上犯的错误,依然就是上纲上线!你口口声声说chenyanmei无家可归,唉,这是哪里的话呢,陈燕梅在她的第一次发贴就说了,“门打开了,不予计较”,然后打电话要押金,就是这个顺序吧?那里是你声称的另一种情景呢。我说的都是实际情况,主要是,要实事求是!夸大其词不是探讨问题的正确态度)




三,那天晚上不欢而散,第二天我朋友多次打电话给你朋友,要求大家坐下来解决问题,但是你朋友没有接电话,(由于那个“不欢而散”,她害怕,于是就是我前文提到的,由我来和你们谈,这个是否是你的“遇到骗子”的证据呀)
四,关于家具的问题,当时发生这个情况,我朋友的所有东西都锁在房间里,当然这个房间里还有几件你朋友的东西,第二天我朋友还善意的提醒你朋友这个问题,大致是告诉你朋友,自己那些小的家具已经搬走,但是大的冰箱什么的还在屋里,还有几件你朋友的东西也还在屋里, 结果你朋友第二天就把自己的东西全搬走了,而且搬走自己的东西后没有锁门,从而直接导致房子第二次被agence查封(chenyanmei她们当天晚上搬完东西以后没有锁门,因为只有一把钥匙,在chenyanmei手上。还有,这就是我们感到抱歉的地方,幸好没有大的损失,否则,依你们的处理事情的规律,你一定会将wang置之死地而后快的)
五,关于租金的问题, 在chenyanmei3,4天联系未果后,接到楼主电话,说要扣100欧的押金,原因有两点,一,床板木条断了一条, 二,楼主的朋友,也就是房东王女士被吓倒了, 她去找律师咨询了,花了咨询费,这个费用要我朋友承担,在这里,我有几个疑问,首先,我怀疑整个床板的价钱,不知道有没有50欧,况且是一根木条,其次,据我所知,律师咨询都是免费的,何来咨询费。(唉,既然回答你问题,就大小全来吧,1,那个不是3-4天未果,是次日,第二天我给她打的电话,这个时间问题我本不必跟你探讨,但考虑也关乎一个态度问题。当时我是提出100欧,后来改成50欧,原因前面也说过了。呵呵,重点又来了,这回你再次承认我们一直是跟你们探讨要你们为损坏的床赔点钱,可你们,在这种情况下开始大张旗鼓夸大其词、营造气氛,毁坏wang的名誉。另外,你的关于咨询律师是免费的这种说法不准确)


想到这几点,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提出,
对了, 最后,我想楼主的朋友应该收到律师信了,是对是错,让法律去裁决吧,(从来没有人阻止你诉诸公堂,但是,发律师信的人不一定是公理支持的一方,你声称用法律去裁决,难道你们还没有行动吗?如果你用这种说法来暗示什么,那是幼稚的表现。你们已经做了违法的事情了,还没有察觉吗?一般情况我不会走那一步,切记,不是理亏,是因为我处理问题和你们的高度不一样,至于我说都是同胞,不至于那样,你就当我是唱高调好了。)



2012同学说,wang找人来害chenyanmei的名声,一,我是自己来的,不是任何人找来的。二,我发的帖子就在这里,害了谁的名声?怎么害的?我说过chenyanmei性情急躁,当时我还说你是有素质的人,但我不满你们诋毁别人的名声,还有别的吗?

2012同学还喊口号说“如果是清白的,就能还个清白, 但是如果不是清白的,想还也还不了”,现实生活中,是非经常会被颠倒。古话说“谎言被重复一千遍,会变成真”你们那个谎言帖,放了这么一阵子,真名实姓还带照片。(关于这个,我会继续和战法联系)如果我们不知道,难道不是已经“成真”了吗?现在,你的朋友还有你,已经间接承认wang不是骗子,但,你看,谎言帖依旧继续发挥它的影响,恢复名誉的道路还真是曲折哈

好像我已经回答了你的全部问题了吧,如果你认为不够,欢迎再次提出。但希望你理清思路,先回答我的那个问题,不要回避!有空也请费时回答更多的我提出的问题,我帖子里都有,我就不重复了。也请你认真提问题,指责别人请拿出证据,就像我这样,并且最好一次尽量把事情说清楚。

今天的这段话,其实我已经自降了身份(我没有什么身份,只不过是这么一说罢了),跟你这种层次的人谈话真的没意义也没意思。我这么说绝对不是侮辱你,我就是怎么感觉怎么说的。哈哈,这就是我,心直口快,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有些自大,自不量力吧,如果让任何人感到不快,不是我的本意

另外,我对另外的一些质疑也给些回答吧:
有个帖指责我不为chenyanmei考虑,当时没有陪那个女生晚上去送钱,一是当时我和她不熟,二是,即使我和她熟,当时和你们是“不欢而散”,你依然认为我需要去是吗?我确实没有这么高的修养。那个是宋江才能达到的高度。另外,当时如果我真去了的话,极有可能是一场血案,不是吗?我没有去,您可以理解为懒惰、不热心、修养不够高。但我的理解是忍让,息事宁人,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有个帖说支持我的人多是因为我在巴黎朋友多,一,支持我帖的人里,多数是我不认识的。二,即使是认识我的人,向情向不了理,偏袒、说谎话是会心慌、睡不着觉的,不是吗?

我哪一句说过给别人带来麻烦是别人的错?我是在声讨他们夸大其词,无中生有,带给他们一尺的麻烦,却声称遭到了十丈的麻烦。无心造成的过错能等同于精心制造的陷阱吗,别人不小心绊了你一脚,你至于状告别人要害你命吗?那个帖说,声称wang是骗子,不是chenyanmei的本意,是被我气的,就算我气着她了,就是她造谣污蔑的理由吗?至于他们怎样做的,chenyanmei的那个帖子是个现实存在的证明。

有人指责我,说我不该要面子,这个是没有看到我前面的说明,是地域文化不同的问题。我不是好人或坏人,但我是人,人要脸,树要皮。要我不要面子,这辈子我是做不到的。脾气得改改?我也说过了,一直在改,但改不到你要求的程度。至于说我显义气,我没这个必要,大家都不傻,装神弄鬼给谁看呀。哈哈,我有点激动哈

又有人说我不该生气,可能您没有看全我的帖,谁被骂不生气?谁被冤不生气?如果有人说你是没文化、没纸张的黑人,你能不生气?有人说我在这里一直骂呀骂的,我有哪里骂人了呢?我一直在争取摆事实讲道理,偶尔情绪激动,但经自查,应该还是在“文明探讨”
又简单看了一下2012的帖子,唉,怎么倒像是他在乱咬呀

我又在这里写了这么多,浪费大家和自己的时间,2012们,事情的细节我们好像已经说的差不多了,我还是开始时候的态度,请不要浪费你、大家、还有我的时间了。大家各自承认自己的错误,我们早已经做了,你们至今还依然坚持散布谣言。我这么说,呵呵,也许你会更来劲,会认为我怕了你,你看我会怕你吗?哈哈哈,我还真的是怕你,因为你浪费我的时间

那个蔷薇同学说的话我认为极有道理,没有人希望惹气,这样的帖子沉了最好,可是,看来这2个帖子一时半会儿还沉不下去,这个“内耗”像是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呀。

今天太困了,说了什么没有精神仔细看了,先就这样吧。如果我有污言秽语,敬请提醒


2009-3-31 07:59:4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上站法法帖是经过王卓的代理人孙先生同意的,他说他们什么都不怕,他给我发的信息都还在我手机上.我只是简短的把事实陈述了一遍.
2009-3-31 08:00:0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而我也从来没有说过"可能是无拘留人事",我只是说"不知道是不是留学生"(我当时觉得可能是个游客,或者是从其他国家来的朋友,玩那么几天就走的,所以他的支票我不敢收)
2009-3-31 08:01:4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说句老实话,恕小女子愚昧无知,直到当天门被锁我才知道在法国做这种二房东是犯法的,,是隔壁大叔说的.
2009-3-31 08:04:2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大家都是留学生,房子本来就是挺麻烦的事,我在这里发贴的另一个原因是希望像我一样想贪方便,随便找个房子的同胞要小心
2009-3-31 08:10:48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已经没有办法找到王卓了,我在这里对她说几句话,我是11月头看房子的时候认识你的,那天你说房子是你姐姐住的,我一看了觉得喜欢不到5分钟就给你定下来了,然后你说家具你不带走卖给我,东西都是你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的,我一个价钱都没有还过,我是觉得什么都好说,以后大家相处愉快,就多个朋友了.你问我拿支票付订金,你说要500我也没有说什么,当时我连你是什么人都不知道,也没有任何你的身份证明,500的支票就放你那里一个礼拜了,我真的很信任你的,算我傻吧.(我记得当时你房间有个男生还回头看我一眼,可能也觉得我这样的人很少见).看房子10分钟就解决了,后来我也后怕,万一她跑了怎么办.交800欧押金的时候我东凑西凑这里拿500,那里借200,最后才凑到了,晚上8点半我跑到你住的7号线蓝线给你送钱,从800欧押金,400欧房租,还有家具费,我全部都是给现金的,因为你说你要现金.每个月只要过了15号你不给我打电话我就找你,我说你房租都不要拉.我12月交租的时候知道我续居留有问题,我跟你说我有消息都通知你,到了1月17刚交过房租,我就出事了,我马上给你打电话我说我住到2月15吧,你如果要找人来看房子就给我打电话,我在家等着.结果什么电话都没等到,等来的是我自己的无家可归
2009-3-31 08:34:2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呵呵,这位2012hill老兄应该就是跟我联系的那位我认为是挺有素质的chenyanmei的朋友了。本来从来没想过和人在网上有任何的争论,现在也不想,但是看来不再说几句是不行的呀

两方各执一词的帖子发在不同的位置, ...
powerpc 发表于 2009-3-31 08:59


  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还是那句话,从来没有听到你半句道歉的话,还有,下次写简单点,别又写了一大堆,浪费大家的时间
2009-3-31 08:41:09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事法后的前3天,我很想大家把这事情解决了,我想那些家具,还有那么2天的房租,我那天晚上一个人等了几个小时那些事就算了,我只想要回我的800欧押金,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来个孙先生,我不认识他,后来我觉得这件事情也不是我能力范围能控制了,(我真的说不过东北的大爷),也是受害者,反倒过来他说要教训我一下.既然说道理说不了,我所有事情都交给律师了.孙先生提醒了我,我的律师信只是要求赔偿我实际的损失,我觉得精神损失就算了,原来我还可以追讨精神损失费.
2009-3-31 08:42:4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2012hill 于 2009-3-31 10:02 编辑

呵呵,这位2012hill老兄应该就是跟我联系的那位我认为是挺有素质的chenyanmei的朋友了。本来从来没想过和人在网上有任何的争论,现在也不想,但是看来不再说几句是不行的呀

两方各执一词的帖子发在不同的位置, ...
powerpc 发表于 2009-3-31 08:59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不知道事情的经过就别搅和,
有人晚上10点多搬家吗?
当时agence封的门,你以为chenyanmei的钥匙打的开吗? 打的开找你们干嘛?
亏你还理直气壮的在那边说被人骂了要出气,故意为难别人,
那人家家里被封了能不能找你出气啊,
你人够自大的
对,现在才知道王不是骗子,
但是万事有因必有果, 不是你在那边想出自己被人骂的气,别人也不会误认为王是骗子
你是个男人就站出来好好的端正下自己的态度,承认自己的错误,来挽回王名誉上的损失
还有,我这人就是这样,就事论事,欠人家100块钱,还人家50就当两清了的事,就只有你认为是合理的
最后还是那句话, 你如果讲究人人平等的原则,不是时不时的想教育下别人,事情早解决了,
2009-3-31 08:55:2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如果你是我的话,我估计你会这么说,我就说王是骗子怎么啦,谁让他让我丢面子的,我们黑龙江人就是要面子,这面子上的事,人活一张脸 树活一张皮,你不给我面子我连命都可以不要
呵呵,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你够霸道的
2009-3-31 08:59:2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最后我谢谢这里关心我的朋友,那天8点多过来帮我冒着生命危险爬窗户进去开门的小赵,11点半下班开车赶来帮我搬家的两个同事,还有下班了也想赶来帮我般东西的小图图,还有一班住巴黎的朋友都叫我去他们家住,谢谢你们.没有你们我那天晚上就要睡街了.
2009-3-31 08:59:41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上站法法帖是经过王卓的代理人孙先生同意的,他说他们什么都不怕,他给我发的信息都还在我手机上.我只是简短的把事实陈述了一遍.
da-mao 发表于 2009-3-31 09:00


唉,刚要走,楼主您来了,那我就跟你唠唠哈。我说过随你做你要做的事情,但是,不要误会呀,我的意思是你应该陈述事实对吧,可是你看看,你都说了些什么呀,“骗子”是多敏感的词汇呀。你平心说说,我们真的是骗子吗?我们曾经有过要骗你的全部押金的想法吗?是有提出要100欧,当时你也没有说替你的朋友为跟我别扭的事情找个台阶下呀,甚至你都没有曾经和我讨价还价。那不还是2012给我打电话,他当时态度挺好的,我不就软了吗。唉!其实我说发自内心的话,大家这样误会、闹下去有意思吗?谁能得到什么呢?况且,希望你看到一个情况,就是你一楼的表述还有42楼的图片已经严重的影响了wang的学习和生活,你们都是女生,应该会理解一个女生在这种情况下的心情的。

ps:呵呵我给你发的短信内容有一句是这样的“I would love to see that!”那不就是闹别扭第二天的气话吗,谁愿意惹气呀。并且这个不能代表授权你说不实际的话。





而我也从来没有说过"可能是无拘留人事",我只是说"不知道是不是留学生"(我当时觉得可能是个游客,或者是从其他国家来的朋友,玩那么几天就走的,所以他的支票我不敢收) ...
da-mao 发表于 2009-3-31 09:01


哈,这个,就算是误会吧,但如果你仔细看,还有大家,应该会理解我的误会不是强词夺理。在有这样的误会的情况下,谁能高兴呢?但,这个不是我发贴的重点,因为我并不真的计较这个。





说句老实话,恕小女子愚昧无知,直到当天门被锁我才知道在法国做这种二房东是犯法的,,是隔壁大叔说的.
da-mao 发表于 2009-3-31 09:04


这个呢,其实好多人是不清楚的,挺正常。况且,由于各种原因,我曾经多次转租过住房,每次都挺好的,没有过任何问题。







大家都是留学生,房子本来就是挺麻烦的事,我在这里发贴的另一个原因是希望像我一样想贪方便,随便找个房子的同胞要小心
da-mao 发表于 2009-3-31 09:10


这个如果是你的本意,我们得感谢你。进一步来讲,如果可能的话,你能不能将你的帖子改一改呢,不要让大家继续误解,造成进一步的不良影响。





我已经没有办法找到王卓了,我在这里对她说几句话,我是11月头看房子的时候认识你的,那天你说房子是你姐姐住的,我一看了觉得喜欢不到5分钟就给你定下来了,然后你说家具你不带走卖给我,东西都是你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的 ...
da-mao 发表于 2009-3-31 09:34


哈哈,看来你是个容易相信人的人哈,这样是容易受骗的。但是,这件事情到现在已经说清楚了,对你造成的不便确实是无心之作。就像我前面说过的,我们感到抱歉。但依然希望你能以事实为依据,将你的陈述中夸大的部分予以处理,将当事人名字隐掉,因为,你也看到了,有些同学只看1楼,然后就回帖走人,那是不是一种误会呢?



今天楼主发贴,感觉完全和以前不同,呵呵,希望是你居留的事情办的顺利心情好的缘故,在我们不知道你发这个帖之前,我特意替你问了我的一个律师朋友,她讲,如果你去年学习正常,今年有正当的学习计划,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上诉成功的机会挺高的,那天我还和2012同学问你居留的进展如何,当时他说没问题了。哪知道还有后来的这些事情。

唉,先不多说了,也说了挺多的了,我得去上班了。楼主你看看咋办吧


2009-3-31 09:14:23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