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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色•关乎生死
“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第一次看《色•戒》小说,看到这句话,刚明白过来就勃起了。都怪那时太小,定力不行。多么淫而不荡的一句话!典型已经湿了一地,还要拼命把腿根夹紧的作派,用词何等高明。当时就在想:两人太性福了~~
自打听说要拍成电影,我就在等着。李安会怎么表现“洗了个热水澡”呢?
如果纯粹从两个人的身体来说,像我这种终极闷骚的,看他们的交合基本完全免疫。原著中那个四、五十岁的细杆男人还被朝伟同学提升了点色情指数,但也就是个及格;汤唯的身体则完全背道而驰,比如原著中被一而再,再而三奠起来勾摄易魂魄的乳房在电影里看来……汤同学显然是演技派的。
但如果两个人的身体真的是韩剧主人公般香辣型的呢?让大家看得热血不断的向下身奔涌呢?
那就坏了,整个电影也彻底完了。
两人的压抑、折磨、宣泄和崩溃是通过性表现出来的,当一切都没有希望的时候,只有癫狂到无以附加的性爱才能让自己和对方都知道彼此还活着,才能忘记所有恐慌。
性,关乎生死,这是《色•戒》中“色”的七寸。
第一场性爱:
很多人义愤填膺:王佳芝怎么能爱上一个强奸她的人?!咱先不管爱不爱的,咱先说说“强奸”。
凡是看了电影的,哪个敢站出来说:当王佳芝拿到司机给她的那张写好房间号码的纸时,她还不明白他们将要上床?如果有人这时候还敢伪道学,我再问一句:当王叉开双腿站在易的双腿间接香烟时,她还不知道下面要发生的事?如果还有人继续伪,我再问一句:哪个女孩会这时候在床尾,面对一个欲火蒸腾的男人,柔媚的褪丝袜?只是因为丝袜起了皱,阿拉要整理一下,侬不要乱想哦。
三年前两个人就做好充分准备的一战,一拖拖了三年,有一句话比较适合此情此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易一开始想让她就范,王想曲线救国;
王也要强势,因为之前的太多过往和理由驱使她必须掌控主动,这样才值得。最起码也要势均力敌;
易恼了,冲上前把她重重的推撞到墙上;
王撞疼的时间,易冲过去按住她,反身撕旗袍的后襟;
撕完后,易推到王在床上,王因疼要挣扎,易取下皮带抽了两下,用皮带反手将王绑上;
易褪下裤子,背后插入,然后松开绑着王的皮带……
这些放在那个年代叫前戏性虐,放在今天叫SM。
事毕,易有点茫然的抽身走掉,而本来茫然摊在床上的王佳芝却笑了。
看到这里……
宅男(或女)说:“唉,他们终于还是相爱了~~~”
色情狂说:“她这样才能被满足啊~~~~”
骚女(或男)说:“嗯,用强还不脱完衣服,才有真正的高潮。”
医生说:“她疯了!她疯了!”
警察说:“姓易的上钩了……”
商人说:“不能便宜了他!”
宗教人士说:“她的灵魂和肉体一起在沦丧!”
爱国斗士说:“污蔑先烈!”
女权主义说:“李安无耻。”
梁朝伟粉丝说:“她太有福了!”
张爱玲迷说:“就那样吧,反正也不是她最好的小说。”
我说:前面都是我说的。王佳芝当然知道这次交合要来。她也知道,易默成不是君子,是个特务头子,是匹狼,虽然身材有点单薄,但不代表他没有爪子和牙齿;平时沉默优雅,但不叫的狗咬起人来才疼。
只是有一点她没预计到:原以为整个过程是玩碰碰车,没想到易请她玩的是一次过山车。
第二场性爱:
双方都明知不想也不能完全陷下去,可曲终之时,还是彻底为对方沦陷。
在假设的分别前,在自己家里和情人肆无忌惮的做爱,是偷情的最高阶级。
何况易还想着,这有可能真是最后一次,那么结束时我就要让她自愿的留下来;
王也要借这一次,要让他通过她的阴道进入她的心里(有准备拍砖的,自己留着回家继续砌茅房!见原著,我都懒得摘引~~),这是玉石俱焚的招式;但只有这样,才能把他锁在自己的心里,让他完全相信、彻底沦陷。高潮来临之前,王几次试图和易拥抱,都被易推开,刻意保持距离。
老吴说过,美人计不是第一次给易使,此前就已经找过两个,下场很惨、影响很坏。那么相比较,王佳芝就差不多是完胜了,但只是“差不多”,因为她还差易的心,她必须加把劲,才能让他完全放下戒心,但她又没底,因为给他身子的同时,她快把自己的心也附送完了;易也好不到哪去,面前就是他最相信的人,最让他放松的人,但他决不能真的相信她,但不相信又不敢放她走,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他也没底。
高潮总是要来的,那就必然有拥抱,于是就有了网上广为传颂的“回型针式”(真不知道哪个TMD这么有才,想出这么个名字):拥抱也要隔着一条腿;痉挛也要隔着一点距离。
那一瞬,身体是隔开了,但心反而无碍了。
王说:“给我一栋公寓。”那一刻我在想,王心里应该还说了一句话:“陪你一起毁灭。”
这一次,易笑了。
倒底是谁掉进去,深得已经拔不出来。谁说得清楚。
附:“18禁猜想”——李安老师再一次向同学们说明了男性不要太心忌于自己的长短,别人有障碍、有距离都让高潮到那份上啊;否则易应超过26厘米,但这种可能性为零。
第三场性爱:
1938年10月广州失守。同年底,汪精卫一伙以“和平运动”开始了日伪汉奸政府的端倪。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
电影和小说中两人再次见面的时间不太一样:前者是三年,后是是两年。个人认为,改三年很好。
按照小说的时间,那么暗杀应该是在1942年,此时的易也生活在危险中,但他的“事业”应该说正“春风得意”;而此时的中国,却是抗战最坚苦的时期。
但按照电影的时间,后延一年就大不一样:1943年,日本最主要的太平洋战场开始节节败退,整个战争形式已经开始倾斜;汪精卫也是这一年一病不起的。
那么,既然就职于战争信息最敏锐的特务机构,易默成当然知道什么叫大势已去,更明白自己的下场将会如何:“罪有应得”都已经不能形容他,不认识他的国人都会个个得其诛之;他手上的血和冤魂更已经让他阴气冲天,人鬼不分。他可以强撑着说自己无所谓,但他没胆说自己不害怕。“恐惧”这个不论是原著还是电影里一直隐藏的阴影主题浮出水面。所以王佳芝颤栗的知道,他们必将先后走入地狱最底层,且永世不得超生。
看着王佳芝给易唱歌那一段,我突然想:易已经不配悲伤,王已经不会悲伤,只有无边的恐惧。对一个人,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那活一天真的只是多活了一天而已。前者还要继续准备杀人;后者还要继续准备暗杀。
也因为恐惧,就算已经属于对方,互为依靠,却永远不能有哪怕多一点的交流,这听起来好笑,却让人笑不起来。那么,仅存的性和爱抚就变得弥足珍贵,因为那最真实,也最靠得住。
最后一场性爱,双方不再有障碍和距离,只有完全的索取和完全的给予;只有原始的率动告诉彼此还活着,还有那么一个支点,虽然转瞬将逝。最后,王用枕头盖住易的眼睛,看了一眼挂在床头的易的配枪,突然加快了率动;易真的完全沉沦了,连配枪居然都忘了收起……两人直接飞到顶峰。
真实得让人意外的性爱,却看得从未有过的压抑和难受。
个人歪理:
没看过国内的版本,但和朋友在网上对了一下被删节的部分……如果如朋友所说,那李安内地上映的自宫版也确实太过份了。毕竟电影里男女主角最重要的交流是通过性而不是台词,那样剪就有点乱弹琴了。当然,毕竟只是根据朋友的转述,等回国一定看看自宫版,省得造成冤假错案。
朋友说这个故事太出格,真实生活中像王佳芝这样的女人少之又少;
我笑着说:是出格,是历史背景和环境出格。人不出格,不信?咱们打个赌,如果《新华网》或《人民网》搞个女性调查,问愿不愿意当一回《色•戒》中的王佳芝,我赌过70%的女性选择愿意。
七.戒•鸽子蛋
玛丽莲•梦露说:“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除以她只活了36岁。
“又不是鸽子蛋。”两人的第一场戏,易说完和王对视了一眼。
“鸽子蛋……”电影快结束时,王有准备的情况下还是颤抖的说。这里原著中“这个人是真爱我的”这句名言,早已没有实用价值。钻戒是他们俩的陷阱,但也是个注角,是个物证:全世界人民掉进情字里,不都喜欢很俗的整个信物啥得吗?至于想通过它确信什么,还用细说吗?很多情况下,女人让男人陪着逛街,买东西不也是这么个心态吗?
《色•戒》、《色•戒》分明是“色”、“戒”颠倒:因为有“戒”,才生出了无数是非的“色”,无“戒”哪有“色”;等真得到了“色”,又要随时小心提防着“戒”,管他是真“戒”还是假“戒”。
其实水与火也能缠绵。
八.背叛•恐惧
有人说,王佳芝背叛国家,不值得同情和书写,更不应拿出来拍成电影,还大势宣扬这种逆恋。
首先,我想说,别那么激动,她自己早知道爱上易就不会有好下场;实际上,张爱玲和李安也确实让她不得好死。
其次,那些被害的同学,她当然有直接责任,但却一定不是她供出来的;否则她不用浪费那颗药。
再次,小说是在撒谎,而电影才改得合乎逻辑:易就算爱的昏了头,性的失去了原则,但出于最基本的职业本能,他怎么可能会不好好调查一下王的身份,这个睡在他身边的特殊女人?就算退一步,他放松了警惕,没深入调查;但那些站在他身后的人呢,那些暗中看着他的人呢?玩政治和玩特务最大的共同点就是:都在玩连环套,只不过当事人不一定知道自己是第几环罢了。
其实一切争议的焦点,说白了,就是因为王的孽爱,错过了一次最有可能除掉易默成的机会;可我想反过来问,如果王和易没有相爱,只有做爱,她会有这次除掉他的机会吗?我再退一步,假设王选择大义灭亲,王后面的生活和活死人又有什么区别?难道有人会想像邝裕民和王佳芝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背叛是双刃的,两边都可杀人。否则张爱玲为什么要改30年。
张爱玲写了一个错爱的故事;李安导了一个逆天的恋情。王动情就已经万劫不复。那还有什么可指摘的?情大于天。有的人相信,有的人不相信;相信的人认为情可有逆天之能,不相信的人对所有逆恋均冷眼嗤之。这就是生者自生,灭者自灭。
只是通常“背叛”过后,她的情人“恐惧”势必粉墨登场……
也有人说,这个电影有美化汉奸的嫌疑。这也是我看影片时,要在鸡蛋里拣骨头的原因之一,我承认自己有民族主义者倾向,所以不会因为是李安的作品就在这个问题上网开一面。但两遍看完后,非要用左倾主义者的想法来定罪的,倒还真有个地方:
电影开场,易默成第一次露脸,张秘书跟他说一个犯人差不多了,日本宪兵队会很快来要人;易说,反正日本人没说要死的活的,给那个人一个痛快。
这里某些人就会说了: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畜生怎么可能会这么好心?!这是美化汉奸!
我想反问一句:这是好心吗?易默成做为特务头子对犯人该用的已经都用尽了,现在交给日本宪兵队,只不过是再用一次更重的刑,却没有任何意义。那为什么不给他一个痛快呢?这个了断,易不是出于对方是自己的同胞,这太荒谬;而是出于心悸,出于恐惧:杀孽太重,就不要再添怨咒了。
如果这时候,易默成还要把那个人交给日本鬼子折磨。这已经跟汉奸无关,这是心理变态。汉奸和变态,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当然,如果真有人叫嚣:汉奸还不是心理变态吗?我也无话可说了。
电影开始时,易当着王的面,就多次提过“害怕”这个词,其实这就是他的变向自白。内心深处的恐惧才是易默成一直的心魔:恐惧让人丧心病狂,所以易只有用更疯狂的血和暴力才能填补一下恐惧带来的吭噬,如吸毒一样暂时的减少一点痛苦,但很快又要周而复始,直到他遇到王佳芝。
于是他发现,对王的每一次疯狂占有,都可以让他的心魔被关在门外,让他进入一个自己的天堂;至少不用像噬血那样人不人、鬼不鬼,永远身处地狱。可最大的讽刺是,这也是一剂毒品,是毒品就停不下来,就会上瘾至死,说穿了易如同张的动情一样,也早已万劫不复。
其实恐惧这个阴影主题,只不过是在易的身上被无限放大罢了,片中的哪个角色又何尝不是被这个主题操纵着,如同末日降临。
九.结尾•回家
“回家啊?”清新纯朴的笑脸映着三个风车在眼前旋转,车在街上自由的穿行,轻轻伴着《淹没》的钢琴曲。
“看医生是可以的,烧饭怎么行呢。”忽然间世俗的生活反而幸福得有点不真实。一切那么舒服。
戏里戏外的人都知道这是瞬间的安逸,但将永久定格。
警戒线拉起,戴着鸽子蛋的手也取下了早已准备好的药丸。
心中却不再有恐惧,这真好。
我突然想到那句判词:“虎兕相逢大梦归”。
由于看前面部分压抑得太狠,到这里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反而有点东西在眼里打转。
李安真会选角:年轻的车夫让人如沐春风,平凡的可爱扑面而来。一切反衬得让人心中撕开般的疼了一下。
十.演员•戏中人
1.汤唯•王佳芝
她的光彩基本上把所有人压了下去。
看完香港部分的戏,我心里说:她就是王佳芝,就是李安的王佳芝,是超越了原著的王佳芝。我喜欢。
演技是可以训练出来的,汤唯本身是科班出身,又有李安倾囊相授、保驾护航,神功怎能不日进千里?我从来不为此担心,演技上李安自然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量,否则就不配当大师。
但外在气质和形象就是天生的了。她的独特在于她的美,而她的美又在于她的脸,真的极为特殊:
绝对的东方,又混合着一种不妖娆的妩媚;低头婉转,目光流连间,那种韵味不断的在女孩和女人间转换;温柔的包裹下却是谁都能感觉到的刚强和执迷不悟;最绝的是由于五官并不完美,恰是这点,让这个角色完美无缺。
香港部分最后倒数第二场戏是接易太太的电话,当看着那种锥心刺骨的不甘,被她淋漓尽致的填满了整个银幕,甚至从银幕里滴了出来,我有向后躲的冲动,却发现根本躲不了。
面对老吴的那场发泄戏,第一遍看的时候我误解了李安的意思,认为只是为了给王佳芝一个发泄的机会而如此安排,有点过了。但等我回家看第二遍的时候,我明白了王佳芝¬(李安):1、“我痛苦,我害怕,我需要发泄,我要让你们知道我的痛苦和害怕。”;2“我自始自终知道这是个任务,我也自始自终都在把他当任务来完成。”;3、“我是付出太多,但他也只是个人而已”;4、“你们不用担心我会动摇什么,因为已经没必要了”;5、“你们需要继续利用我,我同意;但如果有一天我撑不下去了,我就亲手了结这一切”。
“三年以前你可以的,为什么不?”这句话比“我恨你”有力量的多,越自然、越平静,越有力量。如果我是邝裕民,我想死在她面前。
“快走”,那一刻她表现出的神情,恰如刚从珠宝店出来的那一幕:一辆包车都拦不到,如此无依无靠,再怎么使劲抓也是徒劳。
2.梁朝伟•易默成
梁朝伟是用命演了这个角色。
他说他演得太痛苦;在我看来理所当然:他比汤唯演得好,因为他本人和原著中的易差距很大,能演到这一步,已经是叹为观止了。虽然结果没有汤唯出彩,但跟他自己比,已经是目前为止最精彩的角色了。我知道很多人更喜欢他的《花样年华》,但请别忘了,王家卫最喜欢的就是演员的本色表演。真正伟大的演员是不能只会神乎其神的本色表演的。
第三场性爱的前戏是在车中易用手的完成的。当他极为野蛮的当着外人的面,在车厢里用手强行侵入王的下身,口中咆哮着表达自己对于王身体最原始的迷恋,梁朝伟把狼的一切真实的还原在了观众面前。我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害怕而有些颤栗。
日本会馆那场戏,是我最喜欢的一场他的戏:一个极端强势的男人,一个罪孽深重的男人,那一刻的穷途末路、万念俱灰、万般恐惧在王佳芝的《天涯歌女》声中,被梁朝伟用一泣泪表现得惊心动魄,真的很到位了(谢天谢地没像《投名状》里那么样的哭啊!哭啊!哭!哭得那叫一个惨啊!)。
从张秘书汇报审讯结果,到最后一场戏,他留下起皱的白床单走出原来王的房间。明知自己也一直被人算计,到头一切成空,且来得如此之快,最终一败涂地。憎恨被梁朝伟从眼中慢慢溢出:憎恨一切如同憎恨自己。只是却逃不过伤痛这一关,因为“他是真的爱她的”;走出了王的房间,也真正走进了地狱,那本来就属于他的地方。
我是通过他的签署行刑命令,才知道他叫“默成”。他是汉奸,是郐子手,是卖国贼,也是易默成。编剧名字起得很好,一定是下苦心了的。
3.陈冲•易太太
汤唯的光彩只在一个人之下:陈冲。
像她这样的演员,已经过了需要花心思诠释一个角色的阶段了;因为她演什么,那一刻她就是那个角色。
每一场她的戏,她就易太太。那个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知道,知道什么该知道,知道什么不该知道,知道什么不想知道的易太太。
麻将就是她的士兵,牌桌之上一切端倪尽收眼底,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明智和隐忍就是她的武器,分明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却能装聋作哑,不管不问;自娱自乐和通达乐观却是她的痛苦,所有惊恐、压抑和无奈只能和着戏谑调笑、酒桌戏场慢慢咽下:“过一天算一天”,“今朝有酒今朝醉”,她想,但做起来却如同演戏。陈冲演绎的是一个戏中戏。
王佳芝给易默成留电话的那一场麻将戏,陈冲演绝了。那是易太太唯一的一次略有失态,只是因为那一刻她不是以易家女主人的身份,而是以易默成老婆的身份失态:明知不可能阻止什么,也从不担心易会离她而去,只是……她也是个人,不是个摆设;她也爱他的丈夫,所以无微不至,但却被明着勾引到自己唯一的领地上,她终不能无动于衷。
这种戏精,汤唯跟她对手是与高人讨教,自然受益非浅;梁朝伟跟她对手却要步步为营,还好“夫妻”戏不多,否则颜面只怕难保。
听出陈冲凭《意》得到金马影后,我没看过此片,但以其实力应所向无敌。所以《意》一定要看看。
4.小美人王力宏•邝裕民(完全是相对于《投名状》里的大美人金城武,那位留了胡子也是个绝色啊…)
很多人奇怪为什么李安找他演这么个角色,我再次斗胆总结一下:
首先,别看他是个ABC,却长了一张革命帅哥的脸,还挺洋气,而且面嫩。这几条都确实与邝哥挺合适;
其次,他是偶像歌手(兼实力),长项是说唱,出道至今粉丝基本囊括了华人区域中、青、少三代无数男男女女,且还有增长趋势。出演这个角色,其爆料程度绝对不亚于当年杰伦演“杰王子”,这一招对票房嘛……
最后,这个角色对于演技要求确实不高,只要以前有点表演经验就可以了。
那么找宏哥演邝哥,确实说明李安老师:高!实在是高!
在我看来,整个电影他只要演好群杀曹副官那场戏,就已经完美完成任务,其它的戏根本不重要。因为就那一场戏他得挑大梁,前面我说过,李老师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那场戏王力宏可以打70分。这就OK了。
附:小美人王力宏深沉吟咏的“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原诗作者:汪精卫,当年正是少年意气风发,神采飞扬,一腔热血甘为反清笑对囚牢;三十年后,他卖了中国。喜欢历史的朋友,有空可以研究一下汪精卫这个人……
5.其它:
•卢燕
老怪物卢燕就一句词。但那个味道和表情,要亲眼看在眼里,才相信什么叫一句顶万句: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市民,一切只顾眼前利益不管他人死活,就算国家沦丧也一样计较飞短流长。
这不到一分钟的有情客串,让偶突发奇想,她要是跟小美人王力宏对戏,那多半会出人命。
•张秘书(对不起,不知道叫什么……)
把一个阴魂一样的人物塑造得真好。
•老吴(对不起,原因同上)
有点可惜,本来可以很出彩的人,却没玩出来,只是个及格。不知道是由于被导演有意压着还是自身问题,亲眼见着这位台湾演员如在琼瑶戏中一般,用全身的气力在演,可是出来的效果却让人有点肝颤。
好了,文中有意识的用了一些搞笑桥段,不只是娱人也是为了在写作中娱已,电影把我看得太压抑、太难受;我不想写的时候也这样。
最后想说,如果电影中的两个人真的只有“色”和“戒”,倒真简单多了……
番外:
电脑里的《色•戒》是早在十二月二十一号就从同学那里拷贝来的,当然,是非太监版。
但一直没有看,哪怕只是跳着扫一扫都未试过。我想留到电影院去体会那种第一次的感觉。你当然可以说这是为了支持中国电影,支持正版,支持李安,支持梁朝伟,支持……我不反对。
《色•戒》在法上映有两个语音版本:汉语和英语,附法文字幕。
法文字幕的优点是每当我听不太懂上海话、广东话、苏州弹词和日语时,可以借助字幕,这些对于电影都很重要,否则李安不会留下他们;缺点是翻译得虽然很准确,很全面,但不优美,过于直接和简单。说白了老外也就是看一个热闹,而片子本身还是拍给咱中国人看的。
翻译得如此全面,已经说明了导演和制片方的工作态度。足以让我震服。
只是当晚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想笑,因为我想知道英语版是个什么调调~~~~~~~~~~ |
2009-1-30 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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