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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odie12

帐号问题 强烈谴责战法黑店版里个别会员对我的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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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主角暂时消失
该打酱油的打酱油去
2008-12-10 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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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说楼主啊 你也太能狡辩了 我都看够了!
人家和你说的重点在于“二手”“旧货”,说的是你欺骗顾客,以“旧”混“新”,你却死咬住“真品”不放,还要人家和你一起验货,还找自己的老公来帮腔!做人不能这样,做生意更不能这样!你摸摸自己的良心,是不是骗人了?你不心虚为什么赶紧把自己的贴都编辑了?又忙着改名字忙着掩饰?——为什么?!解释一下吧!
你索性就道个歉,该补偿损失补偿损失,何苦硬撑呢!
2008-12-10 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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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倦鸟 于 2008-12-10 13:45 发表
所以,现在就是上证据,不用强调LV是不是真的,不用强调大家是不是买主,这都是不相干的,关键就是卖家怎么证明你的货是新的。




MM说的是.
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提供她认为自己是清白的证据,让人怎么相信??十几二十几页一直在说LV和到法国找她去验包,大家都明白去验包可能拿着假的去吗,叫嚣这个没意义.
另外按照她和某人的意思非得受骗上当的出来说才可以?~~可笑
至于她再次出来前把一些信息删除掉的种种做法只能说幼稚的自欺欺人.
2008-12-10 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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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们碰见高手了,加油吧。
2008-12-10 14: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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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胆小的牛人 于 2008-12-10 05:09 发表



你可真会避重就轻啊!!!!!!!

以旧充新只是不诚信交易?是诈骗吧,拜托你好好学习提高智商!!!!!!

要不你去淘宝问问,以旧充新卖东西,是什么行为,要受什么处罚,而且情节恶劣金额巨大的时候!!!!!!!


以旧充新卖手机 SOGO欺骗消费者被工商处罚
h ...


我只是个想知道真相的人,所以我的原话:“OK,那就是你们也承认elodie12 不是卖假货,只是倒买倒卖,而且不是诚信交易,以旧的充当新的来卖,对吧?(不知道有没有理解错误,欢迎纠正) ” 不知道我哪一个字表示我说她不是诈骗呢?

但是在黑店里,你们列举的是elodie12 造假,假LV 的照片,然后再列举她抄用了Ebay 的照片,让我们觉得 elodie12是在卖假货,这可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才建议你们赶紧报警处理。

如果你对我的话还存在异议的话,我只能套用你的话“拜托你好好学习提高智商!!!!!!


我再次声明,我不认识elodie12 和 55 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你们发帖无非就是希望我们知道真相,揭发骗子的行为,现在真相出来了,怎么还动不动就给别人带高帽?希望你是明辨是非的人~~

其实对于战法上每年的留学生之间诈骗行为,相信大家都是感到气愤,但是受害人从来只是发发帖子发牢骚,人身攻击,事情更本不能解决,能寻求司法渠道解决问题的,寥寥无几。

希望这个事情不会不了了之~~
2008-12-10 14: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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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20040916 于 2008-12-10 11:57 发表


MM你怎么还没明白呢?不是真假的问题,是你欺骗的问题,信誉的问题!

新的就是新的,旧的就是旧的,如果你当旧的卖,告诉国内你倒一手,挣点钱,他们也能理解!

可你旧的东西,却告诉人家是新的,不管你挣1元或是挣1000,这都 ...


排~~~~这个是我追到现在看过的最好的概括了.....
2008-12-10 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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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倦鸟 于 2008-12-10 14:13 发表
你们碰见高手了,加油吧。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更何况狐狸尾巴,不,是狐狸都现身了呢

更专业的说法是:已经在控制范围内!

哈哈!我们会加油的!
2008-12-10 14: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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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飘一顺 于 2008-12-9 19:11 发表
谁是马甲!要不我们俩联系一下!看看我是不是马甲!你可以查下我的ID!看看我什么时候注册的!怎么说你呢?什么都不懂在这破坏战法的秩序!战法上不是让你随便骂人的地方!国内都已经夜里2点了,你是不是在国内被公司裁员了, ...


这里已经够乱的了,这位兄弟就不要再添一把火了,马甲不马甲的事不重要,重要的实际上是两位主人公在这互相攻击也没有用,事情总是要解决的
2008-12-10 14: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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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花仙籽 于 2008-12-10 14:10 发表
我说楼主啊 你也太能狡辩了 我都看够了!
人家和你说的重点在于“二手”“旧货”,说的是你欺骗顾客,以“旧”混“新”,你却死咬住“真品”不放,还要人家和你一起验货,还找自己的老公来帮腔!做人不能这样,做生意更不能这样!你摸 ...



说实话要是我做了这样的事情我都不好意思让我男朋友知道别说帮腔了,多丢人呀!真不知道这人都是咋想的,这样的女人都要
2008-12-10 14: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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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竟然把这个贴和社区版那个贴从头到尾看完了。
首先很佩服55的姐妹们那么齐心协力,千里迢迢不顾时差来抓恶人!

下面是我要对elodie说的话。
我说同学,知道你是学法律的,而且从你的专业角度看你不光学到了钻法律空子,还学会了狡辩和偷换概念。前面的姐妹们说的那些我就不说了,你揣着明白装糊涂,和你辩论太侮辱智慧了。但我要告诉你,做生意不能这样!你这样骗人(实际上就是骗人,你心里也清楚)只是一时之快——在55你被发现了,被人民群众揪出来了,在战法你也一样的命运!也许你又会换个地方骗,但你的生路越来越窄!而且现在大家都知道了,中国人的圈子,尤其是网购的圈子就这么小,你的名字被曝光了,行为被揭发了,你觉得你还能混么?将来你要吃法律这碗饭,你觉得谁会信任你?

你用骗来的钱逍遥快活于心何安!今天你坑了别人,明天你会在更大的地方损失惨重。这不是威胁和诅咒你,既然你说你是中国人,那你大概听过一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既然错了,就认错,就该补偿补偿该道歉道歉!不要再狡辩下去!大家都不是笨蛋,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2008-12-10 14: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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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花仙籽 于 2008-12-10 14:40 发表
竟然把这个贴和社区版那个贴从头到尾看完了。
首先很佩服55的姐妹们那么齐心协力,千里迢迢不顾时差来抓恶人!

下面是我要对elodie说的话。
我说同学,知道你是学法律的,而且从你的专业角度看你不光学到了钻法律空子,还学会 ...


估计elodie 不大可能主动现身,然后赔偿道歉,她已经抓住漏洞,就是没有卖假货,而买卖2手货品是合法的。法律上,国内的MM 很难凭现在买到的包,控告elodie 以旧充新,因为是个人之间的交易,本来就是2手买卖,不可能证明新旧之分。除非有书面的代购合同,证明要求代理购买新货,而elodie无法出具购买证明,这样估计能以欺诈行为来控告。

有没有读法律的同学发表意见?
2008-12-10 14: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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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szcafild 于 2008-12-10 14:58 发表


估计elodie 不大可能主动现身,然后赔偿道歉,她已经抓住漏洞,就是没有卖假货,而买卖2手货品是合法的。法律上,国内的MM 很难凭现在买到的包,控告elodie 以旧充新,因为是个人之间的交易,本来就是2手买卖,不可能证明新旧之分。 ...

是,我明白你说的意思。她是学法律的,这些方面肯定是很了解底线在哪,知道如何打擦边球。这大概也是55的姐妹们没办法通过法律渠道(事实上,她们都在国内,也没办法为了一个lv的包跑法国来解决问题)来讨得说法的原因之所在。
大家也只能谴责一下,以后格外提高警惕。
我还是蛮理解那些受骗的姐妹的。女孩子想要个好品牌的包包,除非本来就打算买二手货,不然谁拿到旧货都会生气,而且越想越不是滋味。但是二手买卖不违法又没办法制裁她,唉!为了点钱就这样欺骗别人,值得么??
2008-12-10 15: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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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vivi_wen 于 2008-12-10 14:20 发表


排~~~~这个是我追到现在看过的最好的概括了.....


谢谢支持,我也只是说出心里话.希望这个MM能理解啊!
2008-12-10 15: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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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lucars 于 2008-12-10 05:59 发表
起床小便的
我法语不太好
但就是觉得MBA就是不一样,NB
我只看到了人家法语语法里的1处错误
MBA则看到全是错误


别告我诽谤啊,我是起床小便顺便打酱油的 ...


我同意你的观点,人家的法语真的没LZ的法语错误多!
2008-12-10 15: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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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等待后续
2008-12-10 15: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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