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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街舞のCat 于 2008-10-24 23:27 发表 
首先说说“有人因为生活逼迫做小偷,这个人是值得同情的,可我能说小偷是值得同情的吗?”这个,你碰到一个女人利用你并且最终离开了你,你觉得她是愚蠢的,你就能说女人是愚蠢的吗?
其次~你挺有头脑~而且哲学的书没少看,但是别转 ...
好,既然你想认认真真的交流,我就端端正正的说
第一,你举例子,我就用例子来回答你,一个女人,她利用我,然后最终离开了我,她为什么这么做?一个人,如果活在尊严里,或者意识到自己活在尊严里,她会做这件愚蠢的事吗? 她被教导成为女人,才会按照一个女人能够行使的方法获得自己想要获得的,好一点利用自己是女人的定位,那就是相夫教子,贞洁守序,坏一点,利用女人的定位,她会把自己打扮成最时髦的商品,骗你上钩,让你上当。所谓一个有名有姓的人,她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她只不过为了像女人一样生存才这样做,我会讨厌她,但我不会认为她作为一个体蠢,因为这种愚蠢从根本上是女人这个定位赋予她的。
当然,你也许会追问,那男人也会欺骗,难道是男人的定位决定的? 可是你给我举的例子就很偏激,你不是说一个人欺骗我,你是说一个女人欺骗我,我只能想当然的认为,她是利用女人的角色来欺骗我,所以,我只能做出上面的论断。
其次,我提醒你的是,我一再说,女性意识到女人这个概念的愚蠢就不会再愚蠢,根本的理由其实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能说明,我们说坏人,只要认识到自己做了坏事就绝不会再做。
你一听,绝不会同意,你会说,那不见得,有些坏人做坏事还理直气壮的,他们会说我做了又如何,我就喜欢做坏事,可是,你不觉得在他们骨子里,在他们扭曲的标准里,那个坏事并不是对他们坏的吗?他们认为那些坏事对他们也是有益的吗?所以,这些坏人,做给个体依然不是可恨的,可恨的是他们头脑里颠倒黑白的概念。他们如果认识到坏人做的坏事对他们不是好事,他们还会做吗?
你下一个问题,我回答起来就要更加哲学化了,你说这些都是社会习俗,那么女人作为一个定义是从哪里来的?难道不是你所谓的社会习俗吗?社会习俗规定女人要服从男人,社会习俗规定女人要变得愚蠢,社会习俗为女人的所有定义制造了框架,如果我不反对女人这个概念,我又如何反对社会习俗呢? |
2008-10-24 2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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