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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ight club 于 2008-9-30 01:06 发表
第一,为什么D没有发女主角的照片,是因为没有,还是因为不敢发,如果不敢发,是为什么。假设D是在诽谤XF,那么如果XF去法院告D,是否有正当理由,比如说D发了XF的照片。www.revefrance.comwww.revefrance.com
第二,D之前是否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必须要有证据,但是D没有证据可以证明XF是诈骗他的钱财,只能说他是心甘情愿的被宰,所以诉讼不成立,于是D找到这里来报复。www.revefrance.comwww.revefrance.com
第三,在D的朋友发的帖子里有银行账单,账单上打有女主角的真实姓名。如果通过私人侦探,或者法律途径等等,都不难找到XF,如果一个气急败坏想要报复的人,他肯定在现实里和网络上都会不计后果的报复。但是D没有这么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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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故事:朋友在街上碰见一群自称为北大的学生,他们声称跟导师来A城实习,但走散,与朋友闲聊天,朋友是名女生,非常容易心软,爱心泛滥,所以在那些自称为北大学生说自己已经没钱回去了,还特意让他导师给朋友电话,那导师也在电话里说了这情况,朋友相信,就将身上仅有的1000元借给了那群自称北大学生的人,然后等他们走后,她才想起根本没有对方的电话和任何联系方式……于是,去警察局报案,警察局的回答是,这种情况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交易,等同于你将这笔钱赠于对方,不能备案,不被受理!
举这个例子来说明,为什么瑞士男不走法律途径解决!
因为他跟女猪角的交易,是自愿的,他自愿给信用卡女猪脚刷啊,当然不排除女猪角这过程里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情。就跟那群自称北大学生的骗子一样,你能说他们那种情况不存在欺骗行为吗?可是他们就是能在你自愿的情况下与你发生钱财交易啊,钻了法律的空子啊!法律奈何不了他们,只能在道德上谴责一下他们,图个气顺而已。
第一点,上战法不发真实的信息,发了也不会修改不是吗?
第二点,就是上面说的那个自称北大学生的例子,说明为什么不走法律途径。
第三点,我赞成147#,若事情若瑞士小伙说的那样,他根本没足够的能力支付私家侦探跟踪的费用。
当然我不排除瑞士男想借此出口恶气的可能,因为被骗了,多少气不顺的。 |
2008-9-30 0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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