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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你的解释并不能让人信服,因为很显然你只考虑到了你自己。
没有人能够质疑你这么做是有出于经济和现实上的考虑。但是你也无法被排除你其实也是在做某种程度上的妥协。
另外你可能没有考虑到你国内父母的感受。不知道你签pacs同居合同的时候有没有和你的父母交流过。如果有,你的父母该怎样想呢?是不是和你一样对这个东西态度无所谓呢。你可以无所谓这些所谓的传统甚至对你而言是包袱的东西,但是你的父母呢?
再者,你说的为了以后更好的结婚,暂时签同居合同过渡的说服也缺乏立足点。很多人结婚了后隔两三年才正式办酒席。而且结婚了两人关系不是更加牢靠么,不更应该有动力去共同经营明天么?为什么要走这个结婚几乎一样甚至更加繁杂的程序去给自己和伴侣一个没有保障的未来呢?
个人还是觉得一个真正有能力的mm是不会去签这样的合同的。因为如果她能够凭自己搞定身份问题的话,签这样一个合同其实对她没有任何利益可言,也保证不了任何东西,还要花大把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准备那些繁琐的材料。同居说到底不是什么值得骄傲自豪的事情,没有利益的妥协,又何须多这一张纸来证明?
其实说穿了还是各取所需。法国人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尽管对中国mm来言一点也不比结婚来得省事),中国mm需要这个身份来换取延长居留。这个就是妥协。
原帖由 freshfruit 于 2008-8-28 09:23 发表 
类月经帖,既然你这么好奇又那么无知,那姐姐就来给你上一课
PACS最初是为同性恋准备的婚姻,人人都有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性取向和大众不同的人也一样。
后来很多不愿意结婚,暂时不考虑结婚和暂时没能力结婚的很多都选了这 ... |
2008-8-28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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