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CDD 法语助手
楼主: 公共马甲1

写给小岚的一封信,希望你慎重考虑孩子的降生

287
回复
14236
查看
[ 复制链接 ]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08-8-1 10:07:21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sisixinxin 于 2008-8-1 10:43 发表
女人好像铁了心的认为自己掉了条大鱼。

男人不该爱爱不带tt。。。。。

同意。这女的确实有掉了大鱼死不撒手的意思。
但LZ,她4月跟你说怀孕了,你现在让她打掉,很危险。而且国内一般正轨医院不会接受3个月以上的堕胎。只有黑诊所。。。
2008-8-1 10:09:1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公共马甲1 于 2008-8-1 09:43 发表
小岚,我希望你能看到这封信,你说过这个网站这个板块一直是你很喜欢的。首先我要说对不起,出现现在的问题我有很大责任!但我还是希望你听从我的建议,慎重考虑孩子的降生。

我最大的错误就是承诺过要娶你,可是现在却反悔了 ...


想问一下楼主一些问题

当你工作稳定房子买好以后,以什么样的形式申请她过来呢?
如果她不愿意读书的方式的话,又不是过来旅行方式短居,乍一看只能结婚以后申请vpf。
感觉你现在的想法是稍微保留一下,不马上定下来。如果果真是这样,房也好,工作也好,外界的物质条件并不能改变你对你们之间关系的定义。换句话,你车房都有了以后,她还在国内,你未必就马上能铁下心娶了。
如果这样的想法,相当怀疑你说的"再申请你过来",到底是随口一句话,还是有认真的长期计划。

同时给你提供一个思路。
读语言学校很容易,巴黎的门路多,我不用打广告。
400欧一个3证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关键是,如果过来不读书,第二年怎么续居留?
以她的情况,过来和你同居一年,你不放心就pacs,放心就结婚,你有10年了,她办一个vpf。第二年的居留就搞定了。
第一年的时候,想生孩子生,想读书读。第二年开始,有了vpf,如果法语进步了,不用读书,直接可以找工作,咱不和esc+grande ecole比,找bac+2 +3的未必找不到。 如果法语不行,居家, 你5年工作经验了(还是三年?),养个女人养不起,打死我都不信。一个愿意为你生孩子的女人,不需要钱去堆。而且她可以为你减税。不结婚你又买了房的话,你可以做房东,她签单身妈妈补助,光这就400欧。出门工作可以养家,在家带孩子可以吃补助奶孩子省nounou钱。
物质条件不多说,一个字,家。你50k一年,能换一个家吗?

楼主,是男人的话,刚毅果断,踏实稳重。
你现在的情绪和动机,
小岚,孩子还是拿掉吧。。。
2008-8-1 10:09:1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上的提供了很多有用信息啊~~~~~~
2008-8-1 10:25:2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inkfish 于 2008-8-1 11:09 发表


想问一下楼主一些问题

当你工作稳定房子买好以后,以什么样的形式申请她过来呢?
如果她不愿意读书的方式的话,又不是过来旅行方式短居,乍一看只能结婚以后申请vpf。
感觉你现在的想法是稍微保留一下,不马上定下来。如果 ...
我也是这么想的
就是没你那么好的条理,所以上来就骂
是从学生过来的,工作些年了,都没资格申请10年长居。楼主竟然都申请到了,看样工作的时间比我久。以我的经验,楼主小金库里的银子一定不少了。
以他的能力养个老婆该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他不愿意

孩子有可能真的不该要,有这种爸爸,还吃了药。
真该做的事是马上结婚,一年以后接过来。要么马上分手。
这种男人不值得留恋: 满脑子只有自己
还买房呢!这房价已经开始降了,全法国人民都停止买房 开始观望。
我的房子都在想法往出卖呢!
你还挺舍得花冤枉钱,不愿养老婆。

奇怪!大早上的,我怎么这么不爽这个帖子
2008-8-1 10:29:2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直接说吧
楼主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是个害怕负责的男人
2008-8-1 10:30:0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个孩子要是真的拿掉了,那这份感情肯定也就破裂了,女孩子那么任性,不肯顺从,她不会再跟着一个让她伤心的男人的。。。

首先呢,小岚你有点高估自己的魅力了,也有点高估男人对你的爱,你真的打算做未婚妈妈?你不怕么?你在这样威胁你的爱人的时候,你给自己造成的又是什么样的境地呢?也许你家人也同意你这样,但是你静下心想一想,你究竟是因为爱这个男人而想给他生孩子呢,还是想让他给你提供物质生活而给他生孩子呢?如果是因为爱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能改改自己的脾气,听听他劝,上进一些,自立一些,你要表现的,是你也对你们的生活有责任心,无论你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关键的是你也在努力,而不是用着他的,花着他的,同时给他耍着脾气,如果一定要靠着他 ,那就要学会感激,学会低头,也就是学会温柔,也许他承诺过会照顾你,但是如果没有结婚,他真的也没有那个义务,为什么非要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如果这个男人是善良的,优秀的,那么不要去利用他的善良,因为他很聪明,现在看来,你控制不了他,这个男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
2008-8-1 10:34:1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钱肯定是够用的,我想在法国怎么苦也饿不死人的吧.只要两个人真心想在一起,什么困难也都是不困难了,关键还是在你们自己,而不是生活条件.
小姐脾气现在哪个女孩没有啊,只要别太过过分,迁就一下也就可以了.她认识法国的福利好,在国内的人谁不这么认为啊,以为不要工作,就有钱拿.
我刚出来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的,等过来就会明白这里的生活其实也不容易了
2008-8-1 10:35:2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虽然说错不全在lz,感情的问题是双方,但还是那句话:

宁愿相信lz有3条腿,不要相信男人的那张嘴
2008-8-1 10:38:0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湖烟乱舞 于 2008-8-1 10:34 发表
这个孩子要是真的拿掉了,那这份感情肯定也就破裂了,女孩子那么任性,不肯顺从,她不会再跟着一个让她伤心的男人的。。。

首先呢,小岚你有点高估自己的魅力了,也有点高估男人对你的爱,你真的打算做未婚妈妈?你不怕么?你在这样威 ...


这么说对女人来说未免太苛刻
有几个人在谈情说爱的时候 能这么理智呢
真正做得到的话 那肯定也不是爱
2008-8-1 10:38:3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公共马甲1 于 2008-8-1 10:42 发表
这个也是我的相当大的顾虑之一,她家的条件还挺好,她从来没受过什么苦,每次回国如果我带她去她看不上的饭店吃饭都会不高兴,如果带回去的礼物不是名牌她也不高兴,说我一个月挣好几万人民币怎么可以小器。所以我一直都是给她 ...

恩 如果不是看到楼主一口一口私生子的,我也懒得出来喷口水。

女人,几个不想做公主的?
小岚姑娘可能娇气了,可能物质了,可能现在傍上你了。
但是你射的时候,以上的种种,没有跳出来给你一耳光或者一警笛。
(色狼们,好男们,戴t啊...)

拿孩子做武器的女人,是有资格上报纸的。我现实生活中,没有接触过。
楼主28了,身边应该有婚嫁了的朋友。从女孩到女人再到妈妈,是一个很大的角色变换。当孩子在手里的时候,我去它的宝马奔驰,孩子他妈要是眼里lv比娃重要,我抽她。

好好想想,不爱,不娶,就早点分。
一个女人,在她25岁的时候,为你怀了,甭管是失误还是故意。
要是你让她去打胎,然后再耗着,那你也有资格上报纸了。
2008-8-1 10:45:0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逃避不是办法,既然你把人家肚子弄大了就要负责,打一个孩子和生一个孩子对女人同样受伤害。你如果真爱她就要尊重她的选择。
2008-8-1 10:47:56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lz你居然说要娶人家,然后又后悔。。。很贱。。。。如果是为了爱爱这么说,那就是罪有应得
不过拿孩子当武器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你们互殴吧
2008-8-1 10:50:3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其次呢,楼主,既然会想求的原谅,那么就是还不想失去这份感情,过去的都过去了,无论这个孩子怎么来的,都不重要了,现在呢,应该担起责任,应该结婚,国内的人,不会理睬pacs那一套的,他家里人,肯定只承认结婚,但是结婚,不代表一切,这个女孩子,还应该好好教,但是也不能急于一时,现在的问题是,小孩子真的是无辜的,如果这么没了,你们两个都会受很深的伤害,而且还是一辈子的,所以,应该好好考虑结婚,但是结婚也不代表一切,谁也不是别人的铁饭碗。

好好想一想,当初为什么会爱上她,如果这些理由还存在,那就努力改变现状吧,拖着,无非是想和平分手,但是现在看来,这不可能,或者跟她父母谈谈,看看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2008-8-1 10:51:18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inkfish 于 2008-8-1 11:45 发表

恩 如果不是看到楼主一口一口私生子的,我也懒得出来喷口水。

女人,几个不想做公主的?
小岚姑娘可能娇气了,可能物质了,可能现在傍上你了。
但是你射的时候,以上的种种,没有跳出来给你一耳光或者一警笛。
(色狼们,好男们,戴t ...
说的太好了!!!包括你之前的回帖!!
LZ明显就是不想付责任,什么过来养不起,不好申请长居,都是借口
2008-8-1 10:52:09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