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必须给楼主明确一概念。你现在要做的,不是辩护(se defendre), 而是认错(faire l'aveu de ses fautes)。理论上讲,你根本不具备辩护资格,因为错确实都在你身上。
2)校方之所以会给你说话的权力,一方面是出于对你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是想给你一次机会。人生在世,孰能无过,他们也懂此类道理。依我之见,学校从未想追究你犯错的原因,事已至此,再追究原因,也无法改变结果。你静下心来想想,校方会去做这么一件毫无意义的事吗?我想他们只想知道,你对此事的态度。如果能感受到你已真正认识到错误,并真心想悔改;我觉得他们就不会在此事上太为难你。
3)至于你到时要怎么说,关键词只有一个——真诚。无论说什么,只要是真心诚意,别人的心就能感受到。我只想提醒一点,很不建议你强调语言问题。试着让自己跳出来,用一非外国人的角度思考。在外国读书,语言是一无法回避的问题。但你还是决定走这条路,也就表明你已考虑到此类问题,并会为自己的决定承担责任。因此,你不可以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某事的理由或借口。我始终认为,一个无法对自己行为负责任的人,永远都不可能正视自己的问题,改变就更谈不上了。虽说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但既然我会这么想,那就无法保证当天见你的人不会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