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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你死的河

神啊,请我们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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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允许你乐
2008-5-29 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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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小气大财神 于 2008-5-29 23:03 发表
我允许你乐


谢谢哈,怎么不上q呢?:em0033:
2008-5-29 22: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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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哦。。。。
2008-5-29 2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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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m0033: 鱼,去哪里了?
2008-5-29 22: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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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只知道一句话就是“只要是爱,就无罪”。。。

威尼斯,加油。。。

只是有个小问题,不是很明白:要是一个拉拉真的爱上你了,那她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同性恋了,那到那时候,你还爱她吗?
2008-5-29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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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天井的光 于 2008-5-29 23:37 发表
我只知道一句话就是“只要是爱,就无罪”。。。

威尼斯,加油。。。

只是有个小问题,不是很明白:要是一个拉拉真的爱上你了,那她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同性恋了,那到那时候,你还爱她吗? ...


:em00032: 当然爱她,我选择,我喜欢!
2008-5-29 22: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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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没事了 、、、
2008-5-29 2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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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理解中的第四种感情是这样的:爱情,亲情,友情的综合体
而不是你的直男和拉拉的感情
2008-5-29 22: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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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Nothing is impossible!
相信缘分,不必苛求
2008-5-29 2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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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为你死的河 于 2008-5-29 23:42 发表


:em00032: 当然爱她,我选择,我喜欢!



明白了。。。

阿门,愿主与你同在
2008-5-29 22: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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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无情杀手 于 2008-5-29 23:50 发表
我理解中的第四种感情是这样的:爱情,亲情,友情的综合体
而不是你的直男和拉拉的感情


我说的第四种感情,并不是特指的那一种,而是一种新生的感情!:em00027:
2008-5-29 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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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无情杀手 于 2008-5-29 23:52 发表
Nothing is impossible!
相信缘分,不必苛求


:em0033: 我也这么觉得的,谢谢你!
2008-5-29 23: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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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天井的光 于 2008-5-29 23:56 发表



明白了。。。

阿门,愿主与你同在


都这样啦,主啥的,都不能于我同在啦!
2008-5-29 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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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若若问下~~~天井你还在哈~~~河么???????
2008-5-29 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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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小气大财神 于 2008-5-30 00:03 发表
若若问下~~~天井你还在哈~~~河么???????



刚看到哈。。

初步断定他发的照片不是他本人。。。
第二鉴于他天马行空一天72变
第三。。。

算了,天要下雨,各回各家吧。。。这孩子没救了。。。
2008-5-29 23: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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