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CDD 法语助手
楼主: 公共马甲3

恋爱要要门当户对,要不太痛苦...........................

172
回复
8683
查看
[ 复制链接 ]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lansewoxin 于 2008-5-28 21:24 发表
你真的喜欢吗?
喜欢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

喜欢王菲,她不也为了爱住胡同,倒痰盂吗!!!


那是窦唯有这么大的魅力
就看哪个穷小子有这么多魅力啦
2008-5-28 20:28:39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lansewoxin 于 2008-5-28 21:24 发表
你真的喜欢吗?
喜欢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

喜欢王菲,她不也为了爱住胡同,倒痰盂吗!!!


他们结局如何?
2008-5-28 20:29:3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小朱姐姐 于 2008-5-28 15:33 发表
既然你这么看不惯过节约日子的穷人家孩子,自己也过不了,何苦折腾,去找门当户对的就是了。
同意小朱姐姐 ,不管家里有钱还是没钱,节俭过日子总是没有错的,LZ真是金贵,吃超市最便宜的东西就吐,像我们这种平民就靠这些éco的东西活着呢,LZ如果真有钱的花,多拿出来点钱捐了吧,给自己积点德总是好的
2008-5-28 20:34:1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价值观不同 总会有分歧
2008-5-28 20:37:11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同意! 是爱与不爱的问题了!
原帖由 我爱麻辣烫 于 2008-5-28 21:14 发表
当你爱着他的时候,就算他是乞丐你也觉得心甘情愿的脱去华贵的服装和他一起受苦

当你已经厌倦的时候,你又重新穿上美丽的裙子开始对自己以前那么傻而感到后悔甚至痛恨自己

那么我觉得就是爱与不爱的问题了 ...
2008-5-28 20:49:1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eco的东西不错的说·~~~(rf17rf)
门当户对
我觉得放到现在来说
其实是价值观契合与否
2008-5-28 20:54:0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幽蓝 于 2008-5-28 15:20 发表
真爱

原来是个神话

门当户对的应该是观念而不是经济

不过

LZ的帖是个现实的好例子

习惯也是一种很致命的距离


门当户对是观念,说得是!
2008-5-28 21:01:3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买的都是超市最便宜的东西.我都想吐了...................":confused这话夸张了吧,感觉没那么大的差异
2008-5-28 21:34:0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奇怪,家里有钱就一定要背Gucci,Louis Vuitton这样的包?

我老婆一个人住900欧的房子住在Saint Germain des pres附近,她还不喜欢那些东西呢,她说自己还是学生,背一个大牌的包好像是中年妇女才干的事情。

不过她对吃的东西还是不马虎的。
2008-5-28 21:46:56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很难理解噢,既然都这样看不惯他,为什么还一起呢,而且还要披着马甲在论坛上奚落他。。

一般贫苦人家的孩子自尊心都很强,心理是很敏感的,mm如果真的有一点点喜欢他的话,

还是考虑他的感受哦。。其实,谁愿意穷呢,只是上天将他安排在了这样的家庭,也许就

得他来创造条件啊。。不过,他也不太会处事,朋友一起聚餐,带最便宜的食品,会显得

抠而且没诚意。。这可是缺点啊,mm应该善意的提醒他啦。。。。
2008-5-28 22:00:16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08-5-28 22:01:39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样生活了一年。也够难为的了,门当户对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过家庭是另外一回事了,毕竟人将来还是要靠自己的,如果能自己赚钱消费奢侈品那任何人也不能说你什么,花家里钱的话,还是谦虚点比较好
2008-5-28 22:07:14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08-5-28 22:12:09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08-5-28 23:14:06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08-5-28 23:16:01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