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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饭大团

四川 成都 一个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地方--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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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ririblablaray 于 2008-2-28 00:17 发表
边摇脑壳边一脸贱相地说:抓子喃抓子喃~


YONG WAN
2008-2-28 0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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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听你吹 于 2008-2-28 00:16 发表



在这  你娃要爪子



你喊CEO有事哇?
2008-2-28 0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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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话说现在我想睡觉了
2008-2-28 0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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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话说培哥病好点没有?
2008-2-28 0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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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听你吹 于 2008-2-28 00:17 发表



那莫法


你觉得你牙尖不牙尖喃?
2008-2-28 0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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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西瓜皮皮 于 2008-2-28 00:14 发表
没当过 啥子条件嘛



社区版主申请管理规定                                                                                                                                                                                                                                                                                                                        
  • 基本要求
    1)、社区注册时间满3个月,并在线时间不低于200个小时,头衔连长及以上。
    2)、在欲申请版面发表较多有意义的帖子。
    3)、得到其他网友和申请版面当前版主的认同。
    4)、自愿、义务、有热情地为社区会员服务。
    5)、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保证自己申请任职的版块。
    6)、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对待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7)、具有一定的社区经验,行为表现良好(半年内不存在因违反社区规则而被全面封杀、注销或因违反拟申请的论坛管理规定被封杀累计10天以上等不良记录)。
    8)、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尽可能多与社区管理团队其他人士交流联系。
    9)、自愿接受社区及网友的监督,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管理,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10)、熟悉拟申请管理论坛并能文明、积极参与该论坛活动(发帖及回帖)满一个月以上,且在拟申请管理论坛内发表但不包括空洞、无实质性灌水及违规被隐藏的原创帖累计10篇以上;有引导版块发展方向的能力。
  • 注意事项
    1)、每个版块的版主总定额不超过2人,特殊情况下可为3人。
    2)、同城交流下论坛斑竹原则上由居住在该城市的用户担任。
    3)、因违反社区规定受到处罚的,自处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具备申请资格
    4)、因违反社区规则被撤销版主职务的,自被撤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具备社区版主任职资格。
    5)、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自辞职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版主。
    6)、对不符合上述三条的会员,使用其他未存在违规记录的账号申请斑竹时,视同不符合任职条件。
    7)、凡格式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而直接封帖,且累计3次以上申请无效仍继续提交申请的,视为恶意申请,在3个月内不接受该会员(含使用其他账号)的斑竹申请。
    8)、每一位会员,不得在已提交的斑竹申请未经审批前,继续申请另外论坛的斑竹(含使用其他账号申请相同或另外论坛),否则其(含使用其他账号)前后的斑竹申请均视为无效,有权直接封帖。
    9)、若因拟申请管理论坛的斑竹名额已满的,其他会员所提交的斑竹申请均视为无效,管理组有权在不审核的情况下直接封帖。
    10)、(1)凡成为实习版主,其申请帖放置在『版主申请存档』版进行置顶,接受社区会员监督。(2)凡未达到版主申请标准的社区注册会员原则上不得申请,如果申请的话,予以锁帖处理。
    11)、新版主上任初始,有一到三个月的时间作为实习期。这一到三个月时间里,如果表现良好将作为正式版主参与版面管理,如果差强人意,则恢复为普通会员,继续努力。
  • 审批流程
    1)、采取个人申请、版主及社区管理员内部推荐的申报制度。
    2)、申请版竹须按照版主申请格式(见下方第5条附件:版主申请格式)认真填写,并以“申请(论坛名称)斑竹”为标题在“社区意见反馈”版块发表主题提交,由总版主/管理员就其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向所申请板块的现任版主征求意见。
    3)、审核通过后,上报管理员进行审批。
    4)、特殊情况下,例如因社区发展需要(新开版面),可不受此规定约束,但必须在『管理行政中心』提交讨论,经与拟申请管理的版块现任版主沟通及社区管理员同意后执行。
    5)、审核通过后,申请转入版主申请存档区存档,接受广大会员及管理团队监督;
  • 声明
    1)、本规定仅对社区斑竹申请条件、转正及审批流程做出规定,斑竹的权利、义务和违规处罚等参照《战斗在法国社区基本法 》和《斑竹管理规定》执行。
    2)、本规定的版权归战斗在法国社区所有,同时负有解释权和进一步完善的权利。
  • 附件:版主申请格式表
    1. 申请的版块名称
    2. 申请人 ID、目前居住城市
    3. 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
    4. 曾担任的本社区或其他社区相关职务:
    5. 半年内是否存在被拟申请社区封杀或社区全面封杀、注销等违规记录:
    6. 是否已了解社区相关规则,严格遵守社区规则:
    7. 你经常参与,最感兴趣的社区论坛是:
    8. 自我简介(申请动机,申请该版块版主的理由)
    9. 面对网友的投诉或指责,如何处理
    10.管理本版方式,管理原则,专长或管理该版块的优势
    11.你认为该板块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你的管理思路
    12.列出你所申请版里的原创和精华,最好能够给出链接地址
  • 填表要求:
    1)、必须按照上述格式完整填写申请表格,否则申请一概退回。
    2)、版主申请表的内容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不实之处,申请将不予受理,若已经获得版主资格,也将撤销。
    3)、版主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如为代写,或代贴,将不予受理。
    4)、对所申请论坛的现状分析请着重认真填写,找出要申请版面的不足和优势,提出自己的改进方案及改进后期的望值或是发展规划。


[ 本帖最后由 苹果皮皮 于 2008-2-28 00:20 编辑 ]
2008-2-28 00: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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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饭大团 于 2008-2-28 00:18 发表
话说培哥病好点没有?


莫得事 我身体好得很!
2008-2-28 00: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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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饭大团 于 2008-2-28 00:15 发表

要的哈~~~~
话说爱dodo爱苹果~~~嘿嘿
要是当起 恐怕还是有点好耍哦
我们成都帮不摆了!




锤子  水区不缺人哈
2008-2-28 00: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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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ririblablaray 于 2008-2-28 00:18 发表


你觉得你牙尖不牙尖喃?



好牙尖哦!
2008-2-28 0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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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幸村的马甲 于 2008-2-28 00:18 发表
话说现在我想睡觉了


水起哦 兄弟
2008-2-28 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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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妈的
原创10贴以上
我歇咯算咯````
2008-2-28 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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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就是,,,,,,陪哥....脚好点没
2008-2-28 0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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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饭大团 于 2008-2-28 00:20 发表
妈的
原创10贴以上
我歇咯算咯````





不得那么严格哈
2008-2-28 0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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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老娘就是看到水区不缺人撒!!我还在问
2008-2-28 0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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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苹果皮皮 于 2008-2-28 00:19 发表




锤子  水区不缺人哈



我明天再切QIO哈
2008-2-28 0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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