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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红的草莓

看了一个BLOG,心情很沉重。又是一个小三事件~!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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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08-1-15 15: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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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虽然祥林嫂唠唠叨叨得让人讨厌,可是这也是一种发泄方式阿。
要是郁闷就当祥林嫂好了,也比丢了性命要强
2008-1-15 16: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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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小猫真是个快意恩仇的人…… 
2008-1-15 16: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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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哦哦哦,这个事情严重了~
群众很生气
2008-1-15 19: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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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看的气死了。真想送个花圈去那个WBD一家!
2008-1-15 20: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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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了好难过
2008-1-15 21: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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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家人一家垃圾!!

为了这么恶心的又这么丑的人自杀
看BLOG还是个挺有灵性的女子

天下帅哥+好男人多得去了

痛心



原帖由 小猫爱洗澡 于 2008-1-15 14:32 发表
虽然不赞成自杀

一开始看呢,也觉得姜岩姐姐不该为一个男人走上绝路

但全部看完我明白了

姜岩姐姐就是被夫家的一家人给逼死的

原本她可能有抑郁症

在第一次自杀未遂后,是受不得半点刺激的

就是那个男人的家人,电话 ...
2008-1-15 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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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估计小三现在在家里高兴的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多出名阿现在
2008-1-15 2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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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事实比这更坏,事实比这更坏……
      布朗神父一遍又一遍对着弗朗波这样说。
      “哦,假如事实真是那样就好啦。”
      在这咒语一样的重复中,事实真相逐步被揭开,残忍,冷酷,恐怖的真相,在地狱最底一层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
        
      我以为,一名独立和过分自尊的女子的死,是因为她自身存在的缺陷;我以为她不肯把心事倾诉和不够坚强不够理智不够清醒,是导致她死去的根本原因;我总是以同样的清高和自尊,来表达我对背叛她的男人的蔑视,我甚至不愿也不屑去谴责那变心的男人。
      我以为事实真相仅仅如此。
      可布朗神父在说:“你的故事倒很干脆,是个可爱、纯洁和诚实的故事,象这轮明月那样光亮和皎浩。疯狂和绝望是无罪的。弗朗波呀,事实却比这更坏。”
      真相在一层层被揭示出来,象剥笋一样被层层剥开,深深隐藏着在黑暗中的罪恶一点点在我面前展露,而我,因为极度的震惊和不敢相信,呆若木鸡。
      就连我,见惯了世间种种丑恶,以为所有的罪行都能让我熟视无睹的人,也几乎惊呼出声。
      原来杀人不见血的刀,是这个样子的。
      原来,最高明的凶手,是以普通人的外壳,装着的肮脏灵魂。
      因为对方是普通人,因为自己总会放松警惕,所以那凶手手里的刀,才可以完全刺中心脏。
      我们有盔甲,甚至还有武器,我们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我们向着世界挥舞着我们的尖刺,象《小王子》里的玫瑰一样,以为这刺可以应付来自任何地方的攻击,我们可怜的程度也跟小玫瑰一样。
   

     
      不是放弃了服药割腕选择的跳楼,真相不是这样。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那女子死于一场不约而同的谋杀。
      《金田一》中有这么一个案例,几个人约好了要杀死一个人,于是分担了杀人步骤中的每一步,这样,谁的行为都没有直接构成死者的死亡,谁都没有罪。无论从法律或是道义上,他们都心安理得,可以毫无愧疚地说:“人,不是我杀的”。
      人,不是他们杀的,不是他们任何一个人。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拼命要挽回,丈夫一次一次伤害她,跟她上床后对她说外遇是多么好,离家出走,拿走存折,对她不管不顾,漠视她,欺骗她,折磨她。
      外遇声称自己“才不怕她呢”,在女子第一次服药被救后,还打电话去刺激她;
      婆婆泄露了早就把外遇供在自己家里的秘密;
      丈夫的哥哥对她说:“你想死啊!”
      公公……不知道公公说过些什么,第一次接完这个高深莫测的老人电话后,女子气得摔去手机,第二次,她叫了一声“你别来了!”,纵身跳下二十四楼。
      是的,她死了两次。
      第一次,三百颗安眠药,是她姐姐救回了她。而丈夫,则在她醒转后离去,从此不见踪影。如果仅仅是这样,那我还可以骂她一声“你真蠢,为了这么个男人!”我还可以站在某个高度上,俯视着不够坚强的她。
      但丈夫,外遇,婆婆,哥哥,公公陆续登场,各人做了各人该做的事。于是她跳了下去。
      我向她道歉,换我是她,我也会跳的。没有人能在从鬼门关被拉回来后,还承受得起这样连番上阵的刺激。我够坚强够聪明够强悍,但我仍然做不到。
      这中间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她就不会死。她已经被救回,已经承诺不再去死,她甚至还洗了澡,烧去了丈夫的衣物,睡了一觉。想死的人,是不会做这些的。
      然而她还是死了。
      没人应该负责,那些人不过是打了些电话而已,脚是她自己的,她不跳没人推她下去。
      的确,这桩罪行,没有凶手。
      杀人不见血啊,最高明最巧妙的完全犯罪,原来,侦破小说在生活面前,只能俯首称臣
2008-1-16 0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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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会吧,我有个朋友也叫姜岩,也在北京住,也有个姐姐,不过我和她已经n多年没有联系了,不会是她吧? 别吓我!

我的这个姜岩朋友差不多28,9岁的样子。
2008-1-16 12: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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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要是姜岩,死之前也要把王菲阉了。
2008-1-16 17: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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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dancersha 于 2008-1-16 12:39 发表
不会吧,我有个朋友也叫姜岩,也在北京住,也有个姐姐,不过我和她已经n多年没有联系了,不会是她吧? 别吓我!

我的这个姜岩朋友差不多28,9岁的样子。 ...


这个姜岩31岁,好像是学法语的,在北京法企工作······

那个······
2008-1-16 17: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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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如果我是jy,我会在自杀前把那对狗男女杀掉,如果我是jy的姐姐,我有生之年不会让这对狗男女有好日子过
2008-1-16 17: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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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SY42 于 2008-1-16 17:51 发表
如果我是jy,我会在自杀前把那对狗男女杀掉,如果我是jy的姐姐,我有生之年不会让这对狗男女有好日子过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
但是杀了他们有什么用呢
最多给自己本身已经很委屈的灵魂套上一个杀人犯的最名
之后自己也是活不成的
倒不如这么纯洁的死去来的干净
而且很显然,JY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女人
她是绝对不允许自己死后的灵魂还那么肮脏的
2008-1-16 18: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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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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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6 18: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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