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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骗子LIZQ

骗子LI ZH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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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如果觉得当时就给的足够了。为什么不直接讲。还这样拉扯了两年
2007-11-16 2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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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TOTAL 于 2007-11-16 21:14 发表
到底你们的caf纠纷是关键,楼主说说是怎么的纠纷呢


caf说我们2004年trop percu了 扣了1000多欧
因为caf不要两个人一起付   考虑到那时候他的经济情况不怎么好  我就把这钱给付了
2005年的时候就 给他 看了caf的信  他那是说晚点还什么的  这些我都在前面解释了
我一直没有怎么催  就是因为相信这个人  他说还我觉得应该就会还把  实在是天真

等到了2007年9月  他说第二天就还   我还很高兴   当时他说手机一直都没有换 我又问了是多少  他重复了一篇  我看了下确实没有换
可谁知道1个星期过后给这个号码拨过去   是个女孩接的  说这个号码 li zhiqiang已经在2个月之前就卖给她了----->这时候我才知道我是被骗了
2007-11-16 21: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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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sbtang 于 2007-11-16 21:16 发表
嘿嘿,我来报个料.


这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鸟!!!

两人在一起时就是各取所需,现在分手了女的就为钱闹开了


真好笑   看来是不认识的
各取所需??? 我取了什么??
不是现在分手了    分手是2004年的事情了

[ 本帖最后由 骗子LIZQ 于 2007-11-16 21:40 编辑 ]
2007-11-16 21: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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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vivian3 于 2007-11-16 21:20 发表
如果觉得当时就给的足够了。为什么不直接讲。还这样拉扯了两年


因为我之前还借过给他700欧  是写了借条的   我说了借条还在我这   这个他是还了  因为 我有借条在手

给什么???
我从来没有想到白要别人什么
他自己心里清楚
2007-11-16 2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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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07-11-16 21: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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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如果只是为了这区区的400欧更本不用等到今天!!

为的就是上当受骗   这个不好受!!!

直接说不还了还不来得直接?? 这样我根本不会上这来告你!!!
2007-11-16 21: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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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就算欠你钱也是你自己看走了眼,不怨人。
2年了。
2007-11-16 2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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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 本帖最后由 ZHUMIN还钱 于 2007-12-25 18:36 编辑 ]
2007-11-16 21: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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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zhangzhanming 于 2007-11-16 21:41 发表

就是说, 起初你注重情谊, 所以把钱财看得轻. 义无反顾地把钱垫上了.
当后来发现他的手机是另一个女孩接的. 你就觉得被骗了. 那笔钱就变得很多很重要了.
到现在, 这几百块把你们俩个的情分全都撕破得粉碎.

所以你是 ...


情分是粉碎了  要是以前还会觉得自己贴了这个帖子  他的面子就没有了  还会想到这层
现在是不会了
2007-11-16 21: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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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要说的多么重情意,博同情好吧.

[ 本帖最后由 ZHUMIN还钱 于 2007-12-25 18:35 编辑 ]
2007-11-16 21: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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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ZHUMIN还钱 于 2007-11-16 21:45 发表
分手是04年的事?你想多了吧


从02年你提分手后,到后来你反悔提出想复合.我都没有同意过了.
我们真正的关系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呵呵  是啊 那时候从2002年到2004年  你一脚2船  我也是后来听朋友说的
我都说那是没有长眼睛  可以了吧?

好像看到你说我丑    呵呵  要不我贴我的照片  你贴你的照片??
2007-11-16 21: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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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ZHUMIN还钱 于 2007-11-16 21:47 发表
不要说的多么重情意,博同情好吧.

我们分手的时间是02年.搞清楚好吧.02年到04年,狗屁都不算.


呵呵

我是问心无愧   
现在根本不会在乎 你一脚2船的这2年  估计你这么说  是给你现在那个女朋友看的  
2007-11-16 21: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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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ZHUMIN还钱 于 2007-11-16 21:47 发表
不要说的多么重情意,博同情好吧.

我们分手的时间是02年.搞清楚好吧.02年到04年,狗屁都不算.


我从来都没有粗口骂过你

从这就可以看出来你的人
2007-11-16 2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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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支持双方各贴照片。嘻嘻
2007-11-16 21: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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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 本帖最后由 ZHUMIN还钱 于 2007-12-25 18:36 编辑 ]
2007-11-16 2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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