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CDD 法语助手
楼主: johntcheng

达辉

37
回复
5081
查看
[ 复制链接 ]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cnganlee 于 2007-10-29 10:19 发表
no pain no gain


受法语影响,s不发音。哈哈:lol
2007-10-30 19:40:5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对不住大家了

应达辉老板的“诚挚”要求

把我发的贴清零

请广大网友保重

[ 本帖最后由 johntcheng 于 2007-12-31 06:47 编辑 ]
2007-10-30 22:39:0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前面有些人回贴有点看不下去了!~
lz这也是在维护以及的权利!~
怎么被有些人这样说!~~

总之我是很支持楼主的这样的做法!~
是自己该有的权利就该维护!~
不管之后法院的结果如何!~
注重的是过程!~维护自己权力的过程!~

PS:如果有该公司人也进入混淆视听的话,这里似乎不会太欢迎你!~
2007-10-31 17:40:0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zhangxiaoyuhenr 于 2007-10-31 17:40 发表
前面有些人回贴有点看不下去了!~
lz这也是在维护以及的权利!~
怎么被有些人这样说!~~

总之我是很支持楼主的这样的做法!~
是自己该有的权利就该维护!~
不管之后法院的结果如何!~
注重的是过程!~维护自己权力的过程!~

PS:如果 ...


在正当的时候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任何人都会支持他

可是LZ呢,他是在得到了自己的利益好处之后,才去告人家,然后说维护自己的权益,你不觉得很虚伪吗?

就算达辉再黑,当初也是签了合同你情我愿的事情。

这就好象很多留学生上来说某某老板黑,工资给的太低,没干之前就站出来说,这叫维护自己的利益,也算有骨气。可是有几个人是这样的??

不都是做了几个月后才说不干的,然后再上来说人家老板黑???

不过这些事情嘛,也都视呼个人意见而已。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

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我支持。可是得了好处之后再维护,就是虚伪。。。。。。。。说的再好听也是
2007-10-31 22:42:3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zhangxiaoyuhenr 于 2007-10-31 17:40 发表
前面有些人回贴有点看不下去了!~
lz这也是在维护以及的权利!~
怎么被有些人这样说!~~

总之我是很支持楼主的这样的做法!~
是自己该有的权利就该维护!~
不管之后法院的结果如何!~
注重的是过程!~维护自己权力的过程!~

PS:如果 ...


另外我觉得,不要别人和自己的意见不一样,就把别人当成是人家的同伙。

毕竟每件事情有每个人的看法不是。
2007-10-31 22:44:3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好意思!~!~
我先在这里道歉了!~!~

可能我没有全部看到楼主发的其他内容!~
政委说的有道理!~
我的结论下的有些武断了!~

其实有些时候就算公司签了合同,但是公司所履行的合同上的义务少之又少,当然是对于少数公司!~
毕竟合同还有合同法!~我只是想说当公司做出有些违反合同,或者其他有损自己权力的事情。有必要为自己伸张。

再一次说一声desolé。
2007-10-31 23:20:3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zhangxiaoyuhenr 于 2007-10-31 23:20 发表
不好意思!~!~
我先在这里道歉了!~!~

可能我没有全部看到楼主发的其他内容!~
政委说的有道理!~
我的结论下的有些武断了!~

其实有些时候就算公司签了合同,但是公司所履行的合同上的义务少之又少,当然是对于少数公司!~
毕竟合同 ...


哈哈,你严重啦,道歉倒不用呢

大家也就是都说说自己的意见不是吗?

其实LZ这种维护自己适当的权利的做法是对的,就是俺觉得做的不是时候的说。呵呵~~
2007-11-1 02:10:1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对不住大家了

应达辉老板的“诚挚”要求

把我发的贴清零

请广大网友保重

[ 本帖最后由 johntcheng 于 2007-12-31 06:48 编辑 ]
2007-11-1 13:52:48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johntcheng 于 2007-11-1 13:52 发表




本来懒得理这个涩涩猪,所谓的政委。
不过zhangxiaoyuhenr的道歉让我很不爽,如果你很想知道个究竟的话,
很建议你把我所有的帖子和网友关于达辉的帖子看完。
战法,全法学联,6park,hu arenj ie,google上都多得很。

那个所 ...

[ 本帖最后由 四季の魂 于 2007-11-1 19:51 编辑 ]
2007-11-1 19:07:2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少说两句挑衅的话,适可而止吧。




                                                                 -----  四季

[ 本帖最后由 四季の魂 于 2007-11-1 19:42 编辑 ]
2007-11-1 19:14:5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MICYYH 发表于 2007-11-1 19:14  只看该作者

得了吧你  把自己说成什么样 还真以为自己算个什么东西  你所谓的维权得果  就是你自己在那边自我安慰 只会在这里放放屁
相信你不是在DAPHI第一个实习  早就该知道那边什么样  把自己说的什么一样 要是真什么样也不用去DAPHI实习  还不是为个实习合同 就去啦  自找的 然后来这里装什么清高  
把自己说的好象是为了大家  还不是为了个实习合同  你恶心不恶心?

[ 本帖最后由 johntcheng 于 2007-11-1 19:24 编辑 ]
2007-11-1 19:22:1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MICYYH 于 2007-11-1 19:14 发表
最后再补充一点,
很感谢政委一厢情愿地把我当成应该有骨气的人
多情种和婊子在表象上是没有区别的。
所以无论怎么着,做了婊子就不求立牌坊了。

所以你就为了实习合同 而忍受你所谓的剥削 歧视和辱骂   然后目的没达 ...


MICYYH, 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之前就再三劝你不要再跟楼主针锋相对,你已经主动挑衅很多次了,还没完没了了。
难道今天在凉风那里受挫了,又上这里来找这个早就让你看不顺眼的楼主发泄来了?:eek:


不管你跟楼主有什么私人恩怨,这是公共场合,请自重!!!!
2007-11-1 19:41:0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四季の魂 于 2007-11-1 19:41 发表


MICYYH, 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之前就再三劝你不要再跟楼主针锋相对,你已经主动挑衅很多次了,还没完没了了。
难道今天在凉风那里受挫了,又上这里来找这个早就让你看不顺眼的楼主发泄来了?:eek:


不管你跟楼主有什 ...



呵呵  也没什么受挫啦  就是他太激动了  谁知道啊 无所谓了 呵呵   也没什么好发泄的  只是路过 看到的 呵呵

你也知道我看不顺眼  就说说自己的看法 那里说重了 麻烦你改一下 呵呵
2007-11-1 22:01:29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MICYYH 于 2007-11-1 22:01 发表



呵呵  也没什么受挫啦  就是他太激动了  谁知道啊 无所谓了 呵呵   也没什么好发泄的  只是路过 看到的 呵呵

你也知道我看不顺眼  就说说自己的看法 那里说重了 麻烦你改一下 呵呵 ...


LZ 所有在黑店里发的贴,几乎没有一个你不上去酸两句的,挑衅两句的,可能你跟楼主有点私人恩怨,那我就无从知晓了。
但~ 男人嘛:em0003: ~ 心胸该宽阔点,在论坛上就女人争两句到最后也都懒得多争了。何况你个堂堂爷们还有什么可放不下的呢?  :em0033:

看不惯楼主,那在之前楼主的所有贴里,你该表态也表多次态了,总没完没了,楼主发一个贴,你就上来数落两句挑衅两句,多没意思? 楼主也不会因为你这么说,就少块肉:em00027: 。

所以,我来说句玩笑话,你就放过楼主吧。:em00016:   
2007-11-1 22:30:59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johntcheng 于 2007-11-1 13:52 发表




本来懒得理这个涩涩猪,所谓的政委。
不过zhangxiaoyuhenr的道歉让我很不爽,如果你很想知道个究竟的话,
很建议你把我所有的帖子和网友关于达辉的帖子看完。
战法,全法学联,6park,hu arenj ie,google上都多得很。

那个所 ...


首先,请你不要拿什么政委来说事

我从回你第一个帖子开始,我还不是政委,那个时候我就挺看不过去的。只不过现在当了政委而已,政委怎么了|?又不是多大个官,我回贴发表我的意见,和我是不是政委根本就没关系。

我也说了,个人发表个人的意见而已,不是吗?里面不挺你的人,也多了去了。

不管大家支持你也好,不支持你也好,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

还有,是你自己把你自己搞的好象很有骨气似的。

是不是虚伪的,你自己心理比任何人都清楚

你这样的维护,最后就是什么也得不到,什么也维护不到。

我的意见发表完鸟。。。。

俺以后也不准备再来发表了

你发了那么多帖子,看的出来你对社会的不满多了去了。

以后想告人家,把握你该有的时机去告,别过了店过了村没啥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再告。

[ 本帖最后由 涩涩猪 于 2007-11-1 22:45 编辑 ]
2007-11-1 22:36:58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