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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非常浪漫

咱中国人咋就这样不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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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闪 了 打黑工去也
有缘再续
靠  有空再续
2007-10-24 13: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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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跟女人学胸襟。呵呵。嘻嘻。哈哈。
2007-10-24 13: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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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outremer 于 2007-10-24 09:46 发表


原来那些人在你眼里算人啊。
别说。我对人的定义要求比较高。
比方说拖泥带水。胡搅蛮缠的也都不算男人。



LADYBOY 也是人,他们很多是从小因为家境贫困被父母给卖掉的.你说他们哪点长得不象人拉?五官?体内器官?谁规定人只能有2种性别的呀?
2007-10-24 14: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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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又一个没事找事的。。。。。。
我太纯粹。这种乱七八糟后天造成的混乱个体不在我关注范围内。
ps.我信大自然。虽然有天然畸形。但注定那是畸形非正常。
不过如果非要说这个正常。那我只能说什么地方不太正常。
2007-10-24 14: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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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outremer 于 2007-10-24 15:36 发表
。。。。。。。又一个没事找事的。。。。。。
我太纯粹。这种乱七八糟后天造成的混乱个体不在我关注范围内。
ps.我信大自然。虽然有天然畸形。但注定那是畸形非正常。
不过如果非要说这个正常。那我只能 ...


在论坛混的人本来不就是帮没事找事做的人吗?

太纯粹?干脆说纯洁算了!少见才会多怪......
2007-10-24 15: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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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outremer 于 2007-10-24 15:36 发表
。。。。。。。又一个没事找事的。。。。。。
我太纯粹。这种乱七八糟后天造成的混乱个体不在我关注范围内。
ps.我信大自然。虽然有天然畸形。但注定那是畸形非正常。
不过如果非要说这个正常。那我只能 ...


小海~ 你是不是要水了这个贴?  男人女人,不男不女的变性人,讨论这些干嘛? :em00031:

有空儿还不如去约个美女喝茶呢。:em00035:  嘿嘿。
2007-10-24 15: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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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有人非拿我的玩笑没事找事。晕死了。20楼前就说不玩了。。。。

有所谓。对不住了。俺不说话了行不。
2007-10-24 18: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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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小朱姐姐 于 2007-10-18 23:19 发表


与其指责别人,还是管好自己。死去的人已经五十多岁了,年级比你大得多,这个年龄苦苦在异地挣扎肯定是有自己的难处,尽管是非法的。生活也不是你想得这么简单,不是该你这样年龄的人去谴责她不争气的。 ...


最新一期的LEXPRESS登了法国记者关于刘春兰的文章
记者还亲自到刘的故乡抚顺访问了刘的丈夫和儿子
夫妻两人长期下岗
儿子因家贫,27岁未婚

中国人真是善于自我批评,逝者都不放过,
说难听点,就是“鞭尸”
法国人自己都表示同情,中国人干嘛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2007-10-24 21: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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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Gulgao 于 2007-10-19 21:12 发表
衣食足然后知礼仪


不要总觉得自己占据了道德制高点
如果看什么问题还是仅仅以单纯的是非来评判的话
这样的观点是不是有待成熟
没有为什么人开脱的意思
只是觉得成年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不该这么简单………………… ...


非常赞同:10200:
2007-10-24 2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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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outremer 于 2007-10-24 19:37 发表
有人非拿我的玩笑没事找事。晕死了。20楼前就说不玩了。。。。

有所谓。对不住了。俺不说话了行不。



行......
2007-10-24 22: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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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elub 于 2007-10-23 02:59 发表
人都走了,还这么刻薄,一条人命抵不上你那点面子?况且你当时在场吗?你怎么就因为媒体那么报道了就如此确定当时警察处理的事情完全和她无关?

你自己心里上过不了那一关,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自己愿意为别人的行为抱思 ...


一个人如果太重视别人的评价,
其实是一种自卑心理,兼缺乏独立人格的表现
一个有自信心的民族,
个体决不会将他人的过失加诸己身,备感耻辱,
亦不会因他人的成绩而过分荣耀。
看来中国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与人数 1声望 +5 收起 理由
outremer + 5

查看全部评分总评分 : 声望 +5

2007-10-25 0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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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wyqshh2007 于 2007-10-25 01:22 发表


一个人如果太重视别人的评价,其实是一种自卑心理,兼缺乏独立人格的表现
一个有自信心的民族,个体决不会将他人的过失加诸己身,备感耻辱,亦不会因他人的成绩而过分荣耀。 看来中国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说得很不错。尤其第一句
2007-10-25 00: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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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seb206 于 2007-10-24 22:34 发表


最新一期的LEXPRESS登了法国记者关于刘春兰的文章
记者还亲自到刘的故乡抚顺访问了刘的丈夫和儿子
夫妻两人长期下岗
儿子因家贫,27岁未婚

中国人真是善于自我批评,逝者都不放过,
说难听点,就是“鞭尸”
法国人自己都 ...

我只赞同你的部分观点。
像刘春兰这样一个死去的人的确不应该再去谴责他什么,所以我在一楼也没有谴责她,而我谴责的是那些以她的死为借口上街游行谋求个人利益的人(法国左派的人是为了攻击右派,某些无证中国人是为了自己获得身份...)。
但是,“谴责”,“评价”和“教训”是有区别的。谴责通常是用在那些犯过重大错误的人身上的,比如说希特勒,秦烩,何伸等。虽然他们已经死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会去谴责他们,用最恶毒的言语骂他们向他们吐口水,甚至像你说的“鞭尸”。因为他们给人类和社会带来了灾难和痛苦。对于这些人我想你也会跟我一样都不会说“逝者都不放过”的。而“评价”和“教训”既可以用在为人类作出贡献的好人身上,同时也可以用在不幸死亡的人身上。比如说董成瑞或刘胡兰的死,我们可以评价说他们是死的壮烈英勇,视死如归等等;也可以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比如说要更改抗战计划或组织安排等。那刘春兰的死我们也一样可以对其进行评价和吸取教训(强调一下不是谴责)。比如说他死的可怜拉,不值得效仿拉等等,从她身上我们也一定要吸取教训,目的是不要让其他人再重导她的不幸。也就像你说的她家里状况不好,但要知道他这样的家庭在国内还很多很多,难到就不能以刘春兰的死为教训告诫他们不要效仿吗?难道不能告诫他们即使家庭贫困也最好不要选择偷渡吗?难道就不能告诫那些还在法国的中国无证人员即使警察来抓你也不要跳楼吗?她生前虽然是做了犯法的事,但并没有直接危害到其他人,所以我们不应该谴责她,但评价和吸取教训是完全必要的,总不能像有些人说的“只要人死了就不要说什么了”否则就是没有人性或缺乏同情心拉。有时候一味的同情反而会造就更多的不幸。所以我在1楼的帖子对他的评价是“值得同情,但不值得效仿,也更不能怪别人”,告诫大家不要重蹈不幸的发生。另外,如果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善于像你说的“自我批评”,那么你今天也不会看到我的帖子了。
仅个人观点,你们可以保留自己意见。
2007-10-25 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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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wyqshh2007 于 2007-10-25 01:22 发表
对不起,我不完全赞同。

一个人如果太重视别人的评价,其实是一种自卑心理,兼缺乏独立人格的表现    这句话有道理,但要主义是“太注重”的情况下。相反,如果对别人的评价满不在乎,或一味找理由掩盖自己不足,这就是自欺欺人,狂妄自大。
一个有自信心的民族,个体决不会将他人的过失加诸己身,备感耻辱,亦不会因他人的成绩而过分荣耀。如果跟主题分开看还是有道理。但如果跟主题联系起来,这里好像这里没有人把法国人的过失加到中国人头上备感耻辱吧。也没有人因为法国的成绩过分炫耀吧。相反,现在的状况是法国人有不足,我们也有不足,我们也只能先自我完善,然后再去同化那些法国人。如果自己的不足都不先纠正,还要求别人先改正,这好像叫“只许朝廷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如果是一味的把所有的错误都归咎于他人,认为自己一点错都没有,这就不是一个“有自信心的民族了”而是一个“狂傲的民族“,就像现在的日本。最后还是害自己。
看来中国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革命尚未成功,大家还需努力啊!
。。。。。。。。。。。。。。。。

[ 本帖最后由 非常浪漫 于 2007-10-25 17:36 编辑 ]
2007-10-25 16: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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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outremer 于 2007-10-25 01:49 发表


说得很不错。尤其第一句

你不是早就说你不再说话了!
2007-10-25 16: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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