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CDD 法语助手
楼主: joseph0512

ORLEANS 奥尔良学联招新拉

46
回复
5805
查看
[ 复制链接 ]

新浪微博达人勋

最近这里好象很安静
2007-10-15 17:14:3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恩,大家要多多发言啊~~~
不过相对于学联论坛,这里已经算是热闹拉....
2007-10-17 14:22:0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2007-10-17 14:23:4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新来的,不懂,弱弱的问一句,学联是什么组织?
2007-10-24 18:37:46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学联是 全法学生学者联合会 的简称~~~
2007-10-24 18:42:3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iamwill 于 2007-10-24 18:37 发表
新来的,不懂,弱弱的问一句,学联是什么组织?

全法学生学者联合会,是大使馆直接管理和领导的,意在联系和关心当地留学生生活的学生组织.

[ 本帖最后由 joseph0512 于 2007-10-26 16:31 编辑 ]
2007-10-25 15:26:0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上,我是不是有点较真哈~~~~

全 法 中 国 学 者 学 生 联 合 会 章 程



第 一 章   名   称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全法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简称“全法中国学联”。



第 二 章   宗 旨 与 原 则

第二条、 本会为在法国的中国学者、学生所组成的群众性自治团体。

第三条、本会遵守所在国(法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在中国驻法大使馆教育处的指导下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为在法国的中国学者、学生服务,促进留法学人之间学习、思想及感情交流,协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于他们完成在法留学和工作任务,报效祖国。

第五条、 本会坚持实事求是和讲效率、重实干的工作原则。



第 三 章   会 址 与 注 册

第六条、本会会址设在巴黎。

第七条、本会在法国按1901年协会法注册。



第 四 章   会   员

第八条、凡在中国驻法大使馆教育处登记注册的在法中国学者、学生,自动取得本会会员资格。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提议和质询权;

3.      参加、协助本会的各种活动;

4.      使用本会的有关设备。

              

第 五 章   活   动

第十条、负责组织或联络法国各地的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以下称“分学联”),并与之共同 组 织由在法中国学者、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和节假日活动。

第十一条、组织学术讨论会和座谈会,开展学术交流,介绍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为来法中国留学人员提供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咨询。

第十三条、出版“巴黎学人”和工作简报。

第十四条、负责与中国、法国及其他国家学术团体及学生团体的联系。



第 六 章   组 织 机 构

第十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法中国学者、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遇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联理事会成员的提议,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七条、全法学联主席、副主席以及各分学联主席组成理事会。

第十八条、 代表大会的任务:

1.       听取上届学联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       修改学联章程;

3.       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4.       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主席、 副主席。

第十九条、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法中国学联理事会行使其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职位的数目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第二十一条、主席、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采取主席负责制;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均受全法中国学联理事会监督。



第 七 章   组 织 原 则

第二十二条、本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会主席、副主席及理事会的增补或罢免以及其他重大决议须经理事会表决、并获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理事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第二十三条、各分学联在全法中国学联的协调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 八 章   经   费

第二十四条、本 会 经 费 来 源:

  本会经费主要为有关机构或个人的赞助。

第二十五条、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理事会负责。



第 九 章   解   散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解散需经代表大会表决、并获出席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代表的同意方有效。



第 十 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有权提议修改本章程。本章

                   程的修正案须经代表大会表决、并获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

                   上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全法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理事会。
2007-10-25 17:41:4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写的好
2007-10-26 16:32:26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可不是我写的哈~~~~
2007-10-26 18:21:3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支持工作,大家来帮顶吧
2007-11-25 16:11:18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上是个好同志,呵呵~~~~
2007-11-25 16:59:5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比较有政治觉悟,别的不行,可不可以当个宣传干事什么的(有没有工资?).
2007-12-3 23:09:5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新血液不要搀合着腐败的颜色就好!!加油。
2007-12-4 05:10:36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42F 的帖子

我们学联都是义务为大家做力所能及的事,等于是志愿者吧
但相信会给你的留学生涯,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你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联系你.
谢谢支持!
2007-12-4 13:45:0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上,明年5月份之后学联有什么活动没有啊~~~
2007-12-4 14:43:3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