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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刑
韩国、印度、新加坡 刑事制裁网络造谣者
与美国相比在立法传统上,德国、韩国等国家更愿意对网络造谣诽谤行为采取刑事处罚。
按照德国法律规定,所有现实社会通行的法规也适用于互联网。此外,德国的许多法律中也包含互联网行为和言论的专门条款和内容。
德国:网络造谣者被判监禁两周
德国是全球第一个发布网络成文法的国家。1997年,德国出台了《信息与通信服务法》。进入21世纪,德国逐步完善了涵盖十余类法律内容的互联网管理体系,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互联网言论可以成为犯罪事实。
2012年3月,德国西北部城市埃姆登发生一起12岁少女被杀案。警方随后带走了一名17岁的嫌疑人进行调查。此后社交网络有传这名嫌疑人就是凶手,很多人在网上跟帖谩骂这名嫌疑人。
最后警方调查表明,那位17岁的嫌疑人并不是凶手。传播谣言的人受到起诉,并在2012年6月被判两周监禁。
韩国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给予较严厉的刑事制裁,尤其一系列网络诽谤引发的被害人自杀案件更是激发了韩国打击网络诽谤的力度。
韩国《电子通信基本法》规定: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信设备散播虚假信息者,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7万元)以下的罚款。
韩国:网上中伤他人,两网民各判10个月
2008年10月2日,韩国女星崔真实因不堪忍受网络谣言而自杀,事后涉嫌散布崔真实“放高利贷”谣言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2011年3月29日,韩国首尔中心法院裁定一名糕饼店老板因通过网络散布竞争对手的谣言,以诽谤罪判处其18个月监禁。
2012年7月6日,韩国首尔一家法院对网民造谣中伤一名男歌手一案作出审判,判罚两名诽谤该歌手的网民各10个月有期徒刑。
2008年孟买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印度对《信息技术法》作出修订,规定对在网上散布虚假、欺诈信息的个人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故意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安全或对人民实施恐怖主义行为者,可判处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
新加坡:发表煽动言论,3博主被监禁
新加坡的互联网普及率很高。网络的盛行带来了很多便利,也带来了网络谣言等社会问题。
2003年,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履行网络信息管理的职能。该局鼓励网络行业建立自己的评判标准,如果发现网络谣言,该局会适时查处,严重造谣的还会被以诽谤罪起诉。2005年和2008年,新加坡对3名在博客中发表种族歧视和煽动性言论的男子实施监禁并处罚款。
另外,西班牙巴塞罗那市政府设立了“抵制谣言代理人”岗位,招募和培训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破除谣言和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的工作。例如,曾有人造谣说“当前享受公寓补助的都是外国移民”时,抵制谣言代理人迅速澄清:“今天收到公寓补助的人中,外国移民比例为1/20。” |
2020-2-19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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