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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文《我们这个时代的大众之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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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12: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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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该文章的全文
[原创]我们这个时代的大众之恶

文:江湖西子

一、“权贵时代”与“大众时代”
无疑,人们已经把今天我们这个时代称为“大众时代”了。
人类进入大众时代应是从十九世纪开始吧,至今也就一百多年的历史。
而在其之前的那漫长的两千多年,无论是什么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之类,笔者认为不妨也用同一个词来称呼————“权贵时代”。
在“权贵时代”里,人类社会是个绝对的金字塔,那些处于塔顶部或上部的少数权贵们,享有绝对优势的社会地位他们是主宰,统治着这个世界。而又必须说明的是,因为这个时代只有权贵们才有可能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的,一般来说可能更有知识和智慧,所以这个时代的社会精英,尤其是文化精英、思想精英也多半处于权贵阶层。比如我们会发现,西方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科学家们就几乎大多是出身于贵族或是上流社会,如柏拉图如亚里斯多德。而在东方,在中国,过去的社会精英们虽说不一定出于豪门甚至可能反是多出于寒门,便他们一旦成为“精英”也就自然而然进入了权贵阶层,成为一种“权贵”。
而“权贵时代”里的权贵们,无论是否精英,几乎都享受一系列相应的特权,且大多是不公正的特权,甚至是无人道的特权。比如奴隶主可任意处置自己的奴隶,要其死便死,生便生。又比如欧洲的中世纪时期,普通平民,即便是一般的基督教徒读书学习都是被禁止的,就是连阅读《圣经》也是牧师主教们的特权,普通人只能听从他们的宣讲。这个时候的“大众”几乎便成为是有如动物或工具,是为满足“权贵”们的需要而存在。也或者可以用马克思主义者的话语词汇表达:大众们是“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
所以“被压迫、被剥削”的大众要起来反抗。而在今天,总的看来,“大众”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可不么,就在刚结束不久的美国总统大选中,代表美国“普罗大众”的特朗普就战胜了代表“精英权贵”的希拉里。
二、从“权贵”到“大众”
在笔者看来,人类从过去“罪恶”的“权贵时代”走到今天“美好”的“大众时代”,却是有着两种相距甚远的路径。一条路径以启蒙主义思想为源头,而另一条路径则是马克思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为源头。虽说这两种思想都发自西方,但却在人类意识形态领域中,划分出了东方与西方,且长期处于对立之势。
一些西方国家的先行者们举着启蒙主义旗帜引导人们走进“大众时代”。人们主张“天赋人权,人人平等”。他们反对过去统治社会的“权贵”,并非反对人本身,而是那些权贵们所享有的不公平的特权以及种种不合理不人道的行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填平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种种鸿沟,不仅是人与神之间的鸿沟,更是人与人之间的鸿沟。他们消除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他们制定法律保护弱者的权益,不管是儿童的权益,还是普通社会底层者的权益;他们建立完善种种社会福利制度,发展种种民间组织;他们让大众拥有选票,拥有监督政府的权力;他们把权力关进笼子,让大众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可以真实自由表达自己的言论;他们最响亮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人权。
卡尔马克思,这个非凡的德国人,甚至有人把他和耶稣相比,因为他们都想拯救全人类。据说他外表奇特,连西服都穿得歪歪扭扭(这与我打小就从教科书上所看到的让人产生伟大神圣之感的画像不太相同)。然而他却意志坚定,精力充沛,眼中似乎永远燃烧着一团火焰。他是人类资产阶级秩序、科学、文化阴郁的否定者,甚至可以说是仇恨者。当然他是有充分理由如此的。他所处的那个资本主义时代,正是资本主义最原始、最野蛮血腥的时期。他几岁的小女儿弗朗西斯卡便在饥贫中死去,而死时连给她买一口小棺材的钱都掏不出。
所以他提出的口号是“消灭资产阶级”。然而具体如何“消灭”他又似乎说得不太具体明白。
我想马克思所谓的“消灭”,理当同样是以消灭人类社会的不公不正义为最终目的,而非以消灭一个特定人群的肉体生命为目的————一个真正的伟大者不会喜欢血腥杀戮。
然而他的很多崇拜者或追随者们却似乎还是理解成了“肉体消灭”——至少事实上是如此。所以马克思主义者们最终是以暴力革命的形式走进他们的“大众时代”。
当然,以启蒙主义思想为旗帜的人也同样有过残酷的杀戮。如法国的大革命家罗伯斯比尔,自称是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最忠实的信徒,却成了可怕的暴君,非但是把封建君王路易送上断头台,更是把自己无数无辜的同胞战友送上断头台。然而比较起来,很多马克思的追随者们所进行的杀戮却更是残酷恐怖。比如前苏联斯大林时期的大清洗;也或如中国的十年文革,千万“无产阶级革命小将”打倒千千万万“牛鬼蛇神”。而更有柬埔寨的“红色高棉”,在两三年时间里,把自己国家的国民杀戮了近乎四分之一。那些被杀的人有妇女,有儿童,有老人,有青年。而他们被杀的原因则可能极为荒诞可笑——如皮肤太白了、有点知识会识字,甚至是因为戴了副通常只是读书人才戴的眼镜!
那些魔鬼一般的杀戮者,却似乎从不认为自己是魔鬼,反而是伟大的“革命者”——也许吧,也许他们在杀戮时所想的的确是为了消灭这个世界上的剥削压迫,黑暗与不公。只是结果却相反,他们制造了另外的一种黑暗,甚至是更黑暗。
他们可能自以为是消灭黑暗与不公,但却是消灭知识与人类社会的精英与良知者,甚至是催毁人性。他们似乎抱有一种极为荒诞无稽的逻辑理论——只有那些无知的人、粗鄙的人,或是整天汗流浃背干着体力活的人才最高尚、最道德、最无私。所谓“越穷越光荣”,“知识越多越反动”。结果他们的国家和社会就只剩下这些“卑下”的人,只剩下愚昧与穷困。
也许他们只是犯了个极为愚蠢的、可怕的“错误”。而谁不会犯错误呢?所以上帝会宽恕他们——虽说他们是无神论者,不相信有上帝。
三、大众之恶
好在这可怕的一页总算过去了。人类终于进入了今天的“大众时代”。
一般说来,人类由“特权时代”进入“大众时代”都会认为是大的进步,很大的进步。很明显,在今天的大众时代里,人与人之间更为平等、更自由,人们生活得更更富有快乐更幸福。虽然还是有着很多的不公与不满,但应当是极少有人会希望重回过去。
然而,我们今天的“大众时代”就已经是实现人类最美好的梦想了么?显然不是。“特权时代”有“特权时代”的恶,而“大众时代”同样有它的恶,绝非它就是西方的天堂或东方的桃花源。
比较而言, 对于大众时代的大众之恶,西方人的认识似乎要更为全面与深刻。他们有古塔夫勒庞写了《乌合之众》,有汉娜·阿伦特写了《平庸之恶》,还有埃里克·霍弗写出了著名的《狂热分子》。
而中国人眼中的大众却是似乎从未如此可怕。很长时期以来,大凡是属于“大众”(也或称之为“人民大众”或“人民”)这一群体的人,似乎都会被会认是天然纯洁的、高尚的,甚至是智慧的——对这一认定判断,我思考琢磨了很久很久,但始终无法明白,这一逻辑推理是如何得出。或许这是一无需证明的“宇宙真理”?
然而,事实却又并非如此。
如果说在所谓的“革命年代”里,中国的很多“人民大众”们还的确有着一些高尚的“革命情怀”,还有那么些理想主义,还的确有一定的某种意义上的伟大崇高,还真是有一定的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那么当下的中国无数“人民大众”们,却只能用“堕落”一词来形容。
现实生活中,无数事实证明,我们的“人民大众”实在是无法称得上“纯洁、崇高”。他们中的许多许多的商人唯利是图,假冒伪劣无所不及,甚至毒食品毒药品照样生产贩卖;他们中的公职人员,更不是乏腐败者;他们自私冷漠,可以见死不救,见难不帮;他们互不信任,分不清真话假话,不知谁是君子谁是小人;他们笑贫不笑娼,有奶便是娘;他们见风使舵,却自称“识时务者为骏杰”;他们对强者谄媚奴颜婢膝,而对弱者傲慢冷漠不可一世,甚至举起屠刀;他们虚情假意,逢场作戏,沽名钓誉;他们浅薄恶俗,娱乐至死,人人崇拜明星,个个争当网红。
他们中的贫者,信心十足地做着发财梦,成功学是他们的圣经,励志故事及种种心灵鸡汤是他们唯一的精神食粮;他们中的已富者则一心想着如何让自己活得象个帝王,奢侈放纵,呼风唤雨,随心所欲,无所不能。
他们人人都是暴君,却又个个是奴才。
他们几乎谈不上什么精神追求,更别说崇尚伟大的的信仰。他们势利、贪婪、虚荣,最为看重的莫过于名利或权势。
他们中已是极少数人有志于成为精英(当然是真正的精英),然而他们却无不梦想成为享有特权的权贵,成为“人上人”,成为他们曾经反对过的东西。他们不讲是非,只讲成败。而所谓的成败也不过就是指个人功名利禄。
在这个科学技术已是高度发达,物质财富也极大丰富的时代里,绝大多数的“大众”的确过着比过去更好的生活,有些人的生活甚至可以称得上奢糜,穷奢极欲。然而,却少有人意识到,他们的“幸福生活”其实是处于一种堕落之中,有如吸食毒品后的麻醉与幻觉。
这就是今天的中国大众,丑陋不堪。而最可怕的也许不是他们的丑陋与恶,而是他们的不自知、不承认、不自省。
原创文章,转载请署名。个人公众号WHOGZS,有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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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1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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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从自然状态里走出来进入契约社会,必然把人的一部分权利交给政府,但人的三个基本权利不能交,即生命、财产、自由。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标志,就在于暴政退出了历史舞台,如果暴政避免不了,人们就有了反抗的必要性。



有人因事业而不朽,有人因思想而永生。那些永生的思想者,是因为他们懂得人性,他们知道人性在哪里闪光,他们知道人性在哪里失明。约翰•洛克是深谙人性的一位自由主义者。在政治思想史上,无论是自由主义思想还是人权思想,都有他的足迹。不但有,而且是鼻祖。自由主义者深受基督教的影响,大都从人性恶出发,从而推论和演绎出一整套的宪政政治逻辑体系,这当然对洛克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洛克并没有就此止步,他从人类在自然状态的不便中切入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合道德性、合目的性。洛克从人性的底线出发,从人性的经验出发,来论证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分析政府存在的基本目的。人类从自然状态里走出来进入契约社会,必然把人的一部分权利交给政府,但人的三个基本权利不能交,即生命、财产、自由。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追求政府的既得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福祉。公共福祉就是要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侵犯。


▋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洛克从不高扬人的道德,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道德观,道德观是个体的,也是群体的,个体的道德千姿百态,群体的道德也是基于底线的道德,在群体中高扬道德,尤其是推崇高尚的道德,那无异是破坏了每一个人的道德生命力,使每一个人在高尚的道德面前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他只谈底线的道德,这个底线的道德,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他告诉你,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在和平时期还是处于战争状态,人的生命永远都是第一的,生命是极其重要的,没有了生命,什么都没了,任何人无论以何种理由都不能夺去别人的生命。他有一句话说得真好:“一个人既然没有创造自己生命的能力,就不能用契约或通过同意把自己交由任何人奴役,或者置身于别人的绝对的、任意的权力之下,任其夺去生命。”每一个人都具有同等的生命,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具有同等的生命尊严和生命诉求,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值得珍惜。上帝造人,并不是让每一个人破坏自己的生命,也不是让其它人来残害自己的生命,否则就是处在战争状态。无论是正义的战争还是非正义的战争,都没有理由灭绝失败者的生命。生命是神圣的,因为上帝而神圣。生命是高贵的,它让人活得有意义,让社会富于色彩。每一个生命都如同花一样释放出自己独有的芳香。没有了每一个鲜活的个体生命,上帝就会被亵渎,社会就失去了活力,人类社会就失去了光泽。如果任何人侵犯了别人的生命,那么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生命而战,“一个人可以毁灭向他宣战或对他的生命而怀有敌意的人”。为生命而活,才是神圣之活。为生命而战,才是神圣之战。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劳动,不劳而获,那是在浪费上帝赐予的生命,是对上帝的不敬。“人类一出生即享有生存权利,因而可以享用肉食和饮料以及自然所供应的以维持他们的生存的其他物品”。凡是自己加入的劳动的东西,“能用多少就用多少”,劳动不但创造价值,而且劳动还必然使自然物品成为私有财产。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劳动获得财产,不能以攫取别人的财产为目标,每一个人的财产都必须得到保障。私有财产之所以是神圣的,那是因为有了人的劳动。私有财产之所以是不可侵犯的,是因为侵犯了人类的私有财产,就破坏了人之称为人的基本道德底线。私有财产设置了道德的边界底线,侵犯了人类的私有财产,或者把人类的私有财产变为公有,那是破坏了人类的底线道德,使道德处在失范和无序状态。哪里没有私有财产,哪里私有财产没有得到保障,哪里的道德就会塌陷。私有财产之所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因为私有财产是人类正义之源,也是正义本身。人类在自然状态中获得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充满了正义性,人类进入契约社会,就是为了维护正义,维护上帝的尊严,保障私有财产就是维护正义的基本标志之一。破坏和侵占私有财产,就是以上帝为敌,就是向人类开战,就是使人与人之间进入战争状态。


▋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的终级目的不是生命本身,也不是财产本身,而是自由。生命与财产并不是人的最终追求,并不是人的最终归宿。自由才让生命大放光彩,才让财产展示人性的光辉。没有了自由,生命只具有了工具性意义。没有了自由,财产就失去了精神之根。自由并不是无政府主义,并不是利己主义,并不是为所欲为,自由“并非人人爱怎样就可怎样的的那种自由,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任意意志的支配,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自由就是在法律之内的自由,在法律之外无自由,如果说法律之外有自由,那也是特权者的自由,是专制者的自由,是权力者的自由,是给自由以毁灭性打击的自由。“就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就是以法律的名义、上帝的名义、以高尚的目的也不能侵犯自由。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保障生命、私有财产和自由。洛克对政府提出的要求是低调的,要求政府执行规则、执行法律即可,当裁判员就别当运动员,当运动员就别当裁判员,一身兼二任既破坏了法律,也极大地伤害了自由。政府的目的也因此很快就变成政府自身的目的,变成以公权谋私权的工具。凡是违背政府目的的政府,就是暴政政府。凡是违背政府目的而滥用公共权力者,就是叛乱者。暴政以恐惧为根本原则,以谎言为基本信条,以暴力为强大后盾,以权力滥用为主要表征,侵犯人的肉体与精神,使人成为工具。洛克对暴政进行了简化,他衡量暴政与否只采取了一个惟一的标准。在他看来,暴政就是政府超越法律,把政府置于法律之上。“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们就与社会的其余成员有不相同的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他还说,“统治者无论有怎样正当的资格,如果不以法律而以他的意志为准则,如果他的命令和行动不以保护人民的财产而以满足他自己的野心、私愤、贪欲和任何其它不正当的情欲为目的,那就是暴政。”真正的暴政就是违背法律的暴政,违背法律的暴政就是透骨入髓的暴政,这种暴政使每一个人都处在战争状态,使每一个人的关系都成为狼与狼的关系,使每一个人都没有合理的预期,使每一个人都朝不保夕。指鹿为马、朝令夕改的暴政让每一个人的生命与财产都失去了归宿,自由自然更是免谈。


▋在暴政之下,只能苟活。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标志,就在于暴政退出了历史舞台,如果暴政避免不了,人们就有了反抗的必要性。洛克对违背政府目的的统治者提出警告,如果暴政持续下去,“无论什么政府都会遭到强力的反抗。”人们就会“以强力对付强力”,人们就“必须把他当作侵略者来对待。” 为了维护人权与自由,人们必然具有反抗的权利。


▋反抗的权利,绝不能放弃。叛乱是对政府的叛乱,是对政府的颠覆,但洛克对叛乱者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社会的叛乱是果,而不是源,源在于政府和个人滥用政府的公共权力,“不论什么人,只要以强力破坏法律并以强力为他们的违法行为辩护,就真正是地道的叛乱者。” 这种强力,只有政府才有,政府本身才是真正的叛乱者。如果政府守法,公民就会守法,政府与公民就都会安然无恙,同在一个蓝天下,过着和谐与快乐的生活。政府守法,是社会和谐之源,稳定之源,繁荣之源。洛克悟透了人性,他知道,在这个社会里,总有万般不如意,这种万般不如意总会激发人们离开地平线的理想。这种理想,看起来诱人,听起来伟大,真正要实施起来,远不是那么回事。在海市蜃楼的边上,就是人类的万丈深渊,进入海市蜃楼,就进入了地狱之门。人性具有堕落的倾向,人性也有升华的本能。思想家的目的,就是要给人一条线,线的这头牵着人性的堕落,线的那头牵着人性的升华。这条线会让人脚踏实地实地行进,恪守人的生命、财产、自由的底线,一步一步行进。洛克做到了,洛克也因此不朽。
(注:转自第五楼 闲人闲聊的评论)


2016-11-30 12: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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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4 08: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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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醒!

听人说,闲着无聊时,要多去看看人民日报,可以大大提高人的智商。
因为那是一张只有正面没有反面的纸。
2016-12-8 17: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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