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改革开放30年后:重新面对“国进民退”
站在“文革”的废墟上痛定思痛,才有了1980年代的改革开放。摒弃“阶级斗争为纲”,改提“经济工作为中心”,其实是回到历史原点重新出发。民营经济的复活,给国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历经30年的休养生息,民营经济重新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比重和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有经济,贡献了一半以上的GDP,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成为国家的主要税源。我国企业的99%为中小企业,其中80%为民营。
民营企业新的原始积累周期,浓缩了从晚清到民国八十余年的历程,其间既有矿难、黑窑奴工那样的汗血“原罪”,也有凭借科技、商机等掘取“第一桶金”的艰辛与惊险,不可一概而论。需要重点指出的是:民营经济从被消灭到重新崛起,资本犯了两次“原罪”,社会成本是重复支出的。在前苏联及东欧阵营,也存在相同的历史教训。
与国有大型企业及权贵资本相比,中小型为主的民营企业至今仍是“二等国民”。它们像大国企一样向国家纳税(个人股东分红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当于重复纳税),同时却很难从国有银行正常融资,平等享受纳税人的国民待遇。今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国际论坛上承认:2009年一季度全国信贷规模总量增加了4.8万亿元,而中小企业贷款增加额度只占不到5%。另有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企业融资中80%左右来自银行信贷,但信贷总量中80%左右资金投给了大企业;而有80%左右的中小企业从来未向银行贷过款[9]。
银行“嫌贫爱富”,难得雪中送炭,偏爱锦上添花,是多年形成的惯性。已有的放贷门坎,从设计上就不像是为中小企业制定的;银行不愿承担正常的风险,放贷决策受到营利性担保公司的制约;审贷程序繁复,有时即便贷款到位而商机已失,缓不济急还须照付利息。
中小企业获取国家专项资金扶助的渠道也十分狭窄,掌控这类资金的权力部门周围都有一批机构乃至个人,截取资金额30%—50%的“咨询费”,甚至内外勾结通吃,这是久已存在的潜规则;到政府部门办事,除了僵硬繁复的官僚程序,还有明里暗里的要挟索取,行政成本不菲;规模和财力也限制了人才的引进,很难组建和保持高素质员工队伍,在竞争中越来越陷于劣势。
体制框架限制、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迫使企业不得不以短期行为求生甚至违规操作,又影响到对民营企业的诚信评价,令其融资更加艰难,生存状态雪上加霜,形成恶性循环。中小型企业抗风险能力原本脆弱,当国际金融危机来袭之际,民营企业首当其冲地成为牺牲品,面临退货、停产、倒闭、被兼并的命运。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刺激经济四万亿元大蛋糕中,央企因分得了最大的份额而在不景气中逆势“野蛮成长”,迅速“巨无霸”化。今年股市冲高狂跌,楼价不降反涨,多起“地王”争夺战硝烟弥漫,诸多违背经济常规的表象,不难追索幕后兴风作浪的巨资来源。将纳税人血汗巨资注入央企以求“拉动内需”,无异于缘木求鱼,结果是大量资金涌向国际资源产品市场、国内楼市和股市。在中小企业萎缩、就业率下降的背景下,政府在刺激消费与增进税收上的挹注,笃定要打水漂。
以泡沫治理泡沫,后果堪虞;用纳税人的钱损害纳税人的利益,是最大的不公。以往的投资偏向金融、商业投机而不是实业振兴,偏向股市、房地产而不是制造业。去年一场股灾,荡涤了一亿中产阶层;今年楼市的非理性狂涨,已令80后以降的新生代担心终生买不起房子;这些都将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
国有企业中的国家股,理论上属于全民所有,全体人民皆为股东,却从来未见国企给人民股东分红。2008年开始实施的“还利于民”新政,要求国企盈余缴库,据《华尔街日报》近日报导,实际缴库金额仅占GDP的0.2%,大部分的盈余仍保留在国企。包括三家石油公司、三家电信公司与两家电力公司在内的大型国企,今年的获利比去年金融海啸前增长30%,企业总部富丽堂皇,员工平均薪资较私人企业高出82%。今年某石油企业斥资20亿团购商品房,更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
在关注山西民营小煤矿重组的同时,最近的黑龙江国有煤矿瓦斯爆炸惨剧也在向人们昭示,国企的管理未必安全。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朱小黄认为,建行中小企业业务相对于大型企业业务综合收益更好,达到了大型客户的2.8倍。“从战略上来看,把中小企业业务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发展业务是非常有道理的。”[10]
要解决当前最迫切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至少还有两件事可做:一、作为对纳税人的回报,政府可直接出资设立非营利性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以涵养扶植税源;二、在网上金融监控已十分发达的今天,银行应开辟针对中小企业的便捷通道,调整融资门坎,简化审贷手续,增加抵押筹码,允许以有效订单、期票等票据作为贴现手段,解决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
中国是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的重税之国,“竭泽而渔,而明年无鱼”,税务部门长年鞭打瘦牛,而对退税则一向不大积极。取消重复征税、依法退税,适当减免税收,都是对中小企业最切实的扶持。至于科技创新、改造等专项资金支持,只有清除积弊打破潜规则,支持才能落到实处。
五、对“国进民退”的四点思考
1. 垄断特权有悖社会公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国长期处于中央集权的封建体制之下,历代王朝都奉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市民社会成长缓慢。中国帝王与欧洲君主的不同之处,是缺乏社会契约观念,从来不尊重私有财产,不仅征税抽捐从来没商量,抄家夺产也很随意。从清末“官督商办”到民国的“国营为中心”,再到共和国的“对资改造”,国家垄断的惯性思维一直持续至今。
谋求社会稳定,说到底在于社会资源和财富分配的相对公平。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渐发达,这套“取之于民,用之于官”的统治模式,与国人日益觉醒的权利意识发生了冲突;失去弹性的政治体制,最终令革命在与改良的赛跑中一举夺标,导致了满清王朝和国民党政权的倾覆。中国近代以来几次的“国进民退”造成的社会动荡,都与垄断和特权息息相关。
1999年苏共亡党十周年祭日时,俄共中央委员会主席久加诺夫曾尖锐地指出,苏联解体、苏共亡党的根本原因在于“三个垄断”:“意识形态垄断,大搞一言堂;权力垄断,大搞政治暴力;利益垄断,大搞特权”。
纵观60年来的财富分配,前30年“均贫富”,结果是均贫而未富,未实现“共同富裕”的承诺;后30年“分贫富”,提倡一部分人先富,如今却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在“一大二公”名义下化公为私,操作上比分散型侵吞更加便捷高效。利益集团靠体制垄断资源坐大后,反过来裹挟政府,与民争利,赢家通吃,明显违背社会公正原则。
2. 立法自坏无法取信于民
前三场“国进民退”,都源于政府的急功近利,在经济政策上来回切换:清政府在铁路民营政策上失信于民,国民政府利用战时体制,扶植官僚资本,打压民营资本;50年代不顾《共同纲领》的承诺,迅速吃掉全部民营资本。近代经济的几度轮回,都造成了社会成本的重复支出。今天,当有人为山西“煤老板”的覆灭叫好时,却没有意识到社会“仇富”心理所痛恨的资本“二次原罪”,是以法制不健全和政策朝令夕改为背景的;同时需要指出,地方政府的“国有化”政策,正在挑战《物权法》和宪法。
这种以政策对抗法律的举措,60年来已出现过多次,给政治、经济造成了无数折腾。“文革”结束后,凭着党政部门的政策文件,将公私合营企业变国营企业的“文革战果”保留下来,却留下严重后遗症:私股股权转为国有股权的法律程序并未完成,企业由公私合营转为国营缺乏合法性。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民营企业的崛起,对私营经济和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条款相继写入宪法,《物权法》也于2007年公布实施。但就原公私合营企业的私股产权而言,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仍存在法理逻辑和司法实践上的悖论。
就国家对公民的伤害作出赔偿,在法制国家负责任的政府中多有先例。立法自坏,则无以取信天下,不仅政府自贬信用,法律尊严尽失,也导致了企业家对长期稳定发展缺乏信心,相率以短期行为谋利。
3. 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同等重要
1944年毛泽东在会见中外记者团时指出,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他还提出了“经济民主”的概念:“经济民主,就是经济制度要不是妨碍广大人民的生产、交换与消费的发展,而是促进其发展的。”遗憾的是,毛泽东在执政以后的一系列政治、经济举措,违背了这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造成了“大跃进”的经济灾难和几千万人饿死的大饥荒。
回顾30年来经济改革的得失,在承认成就的同时也须看到,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没有建立公平健全的金融、税收体制及配套的监督机制:国家垄断了金融渠道,国企、民企融资待遇不平等;纳税人有纳税的义务而无对等的权利,政府出台税收政策不与纳税人商量,一味予取予求;国库充裕之后,官员福利与职务消费水涨船高,纳税人无权监督;权力寻租下的官商勾结,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侵占公众权益……。
没有政治民主,也不会有经济民主。没有经济民主的国家资本主义,其后果往往是化大公为大私。人民是否有权监督政府,不仅是经济体制问题,更是政治体制问题。
4. “国进民退”违反科学发展观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清末以来的三场“国进民退”,第一场是“铁路国有”的招牌下,仅在局部地区推行,却引爆了辛亥革命;第二场是在“天下为公”牌坊下,以国营工业为中心推行战时经济体制,最终拖垮了自己;第三场在“一大二公”的名义下,将国民经济拖到了崩溃边缘,延迟了中国的现代化。三场“国进民退”的后果都不佳,其后也都会出现时间、规模不等的“民进国退”,并带来经济增长。历史已经证明:“国进民退”没有可持续性,“民进国退”才是人间正道。
52年前,张奚若先生曾批评过党政工作中的“四大偏差:“第一是好大喜功,总误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大,不管人民的生活和消费者的需要如何,只要组织规模大才过瘾。第二是急功近利,表现为强调速成,把长远的事情用速成的办法去做。第三是鄙视既往,许多人忽视了历史因素,一切都搬用洋教条,把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东西看作封建,都要打倒。第四是迷信将来,认为将来一切都是好的,都是等速发展的。”[11]
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本身就是大历史的一部分。屏蔽历史,只许讲成绩不许讲错误,既违背实事求是传统,也违反科学发展观。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实为60年来官场之积弊;鄙视既往,不知慎终追远,就没有将来可言。
覆辙不可重蹈,民富才能国强,独大未必为公。鉴诸本国和世界各国经验,国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率都不如民营。如果不对当前“国进民退”的势头加以遏制,势必影响到中国日后的产业结构和经济走势,不利于长期稳定发展。
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国企与民企的发展关系,对垄断型企业实施分割改造,逐步推行国有企业的民营化,重点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更符合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之道。
2009年12月4日 重写
2009年12月14日改定
===============================
|
2016-11-27 15:5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