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就是事实,几乎所有的极权国家都发生过由国家发动的大规模的政治迫害运动,并且这样的运动在发生时都得到了全体人民的拥护。 翻开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斯大林时代》,看看20世纪30-40年代的苏联。当时的苏联处在由于基洛夫遇刺而发动的、被冠之以“肃反运动”的国家迫害运动中,据官方意识形态的解释,“肃反”是为了防止纳粹“第五纵队”的渗透,粉碎帝国主义国家的颠覆阴谋,捍卫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政权,而这一切都服从于一个更崇高的目标——世界革命和共产主义。 据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1956年)和1964年2月7日《真理报》透露,在“肃反”运动中,被称为“胜利者代表大会”的苏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共有98人,即70%,在1937-1938年被逮捕和处决;其中71名中央委员,除了基洛夫被暗杀外,只有19人活下来,其余均被处决或自杀;出席苏共十七大的1996名代表中有1108人因“反革命活动”而遭逮捕。以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为首的一批苏军高级将领被枪决,当时苏联共有5个元帅,被处死3个;出席1939年苏共十八大的代表中,曾参加十七大的代表人数不到2%;1935年党员人数是235.8万人,尽管补充了新党员,但1938年还是减到192万人,减少44.5万人。列宁建立的第一届政府(人民委员会)共15人,其中有8人被处决或死于狱中,1人(托洛茨基)在国外被暗杀,4人在大肃反开始前就已经病故,1人下落不明,唯一活下来的只有斯大林一人。 对于这次肃反,斯大林的解释是:“为了劳动人民的利益,为了保卫革命果实,必须这样做。” 让我们把时间再延伸一下,看看整个列宁时期和斯大林时期的情况。1954年2月,苏联总检察长、公安部长、司法部长联名向苏共中央主席团递交了一个报告。报告中说,从1921年到1954年2月1日止,以“反革命罪”判刑的人数是3,777,380人。其中被处死刑的有 642,980人,被判劳改和监禁的有2,369,220人,被判流放和强制迁居的有765100人。极权制下的整个苏联国家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古拉格群岛”,这不禁令人毛骨悚然! 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写道,“斯大林是通过组织途径办事的;中央委员会的一次全体会议曾经支持从1937年2月开始的行动。整个的政权机构都卷进去了。”一切都是“通过法律程序十分清醒地处理”的。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是由于当时“存在着一种足以驱使整个国家丧失清醒头脑的局面。”斯特朗自己所在的编辑部一夜之间就有三个工作人员被捕,由于她是美国人,她还敢说话,“当我向我的编辑主任抗议我们的三个工作人员被捕的时候,他对我讲了一番更加概括性的话来说明为什么苏联人民没有提出抗议的道理。 ‘你为什么不看一看基本的形势呢?我们的主要经济学家认为,全世界将在1939年左右遇到危机。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大斗争就要来到了。这个斗争就决定世界是沉沦到奴役和战争的黑暗时代,还是人类将赢得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这个斗争中,哪里有可靠的基础呢?我们布尔什维克认为,尽管我们的技术落后,也许拯救世界文明的责任就落在这个国家的身上。人类的破坏力增长得很快,半个资本主义世界已经回到中世纪。过去的文明也曾经衰落过。对于即将来到的世界危机,我们有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必须使自己尽可能强大来应付它,拥有尽可能多的小麦,尽可能多的健壮的人和尽可能少的破坏者。我们正在做这件事。只要完成两个五年计划,我们就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些怀疑或从中阻挠的人,不但是苏维埃国家的叛徒,而且是全人类的叛徒。’” 这就是斯特朗得到的回答,她承认,“这些话很有分量,使我哑口无言。”就在这样的话语下,正义与邪恶的位置颠倒了。 斯特朗还揭示了一种更可怕的现象。“我记得有一个人主张,如果政治警察抓到一百个嫌疑犯,知道其中有一个人是危险的叛徒但不能确定是哪一个的话,那么他们就应该把所有这些人杀掉,而且那九十九个无辜的人应该宁愿就义而不让一个叛徒活着。”——宁愿就义!这就是“忠诚”!当时许多被冤枉的忠实而又虔诚的苏共党员都真诚地愿意把连同自己在内的所有“嫌疑犯”全部枪毙掉,以此来保证不会有一个真正的“坏人”漏网。他们基本上都不为自己辩白,他们的想法是,如果自己被释放,那么真正的坏人也有可能被释放,这对党来说太危险。所以,他们自愿被枪毙,以死来捍卫党!加米涅夫说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他说:“我们这样做是出于对领导的无限不满和对权力的强烈欲望,这种权力一度已经接近落到我们手中。”季诺维也夫在法庭上宣称,他已习惯于对大批的人发号施令,一不这样他就活不下去。——这是在为自己辩护吗?不!这实际上是在指控自己。在极权主义运动中,人们或许会感到冤屈,但所有的人都不会怀疑运动本身的“正义性”。希特勒时期的德国是这样,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是这样,毛泽东时期的中国也是这样。 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在为这些人流下同情的眼泪的同时,也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是以自己的生命在助长恶;另一方面、也是更可怕的:为了捍卫党的“纯洁”,他们连自己都可以牺牲,那么毫无疑问,为了同样的目的,他们也可以毫不犹豫地、出于本能地、不假思索地向任何别的人开枪! 谁该为这样的事负责呢?斯大林吗?当然他该负主要责任。但是,正如斯特朗所揭示的,斯大林“是‘通过组织途径’办事的,甚至1937年的大疯狂也是经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批准的。”当时没有见到有谁勇敢地站出来反对,所以,“所有表示过同意的人都同斯大林一起负有责任。”仅仅用“迫不得已”、“受骗上当”、“不跟着干就自身难保”这样的花言巧语是推托不掉责任的。 现在让我们回到开始的话题——中国的“文化大革命”。 和当初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暴行一样,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这里,也有很多令人发指的罪行被冠以美丽的名称,也有很多邪恶被冠冕堂皇的语言描绘,也有波澜壮阔的政治迫害运动,也有对领袖顶礼膜拜、山呼万岁的人民群众,也有“平庸的恶”,也有施害者与受害者的“合作”。这里,领袖认为自己是在拯救国家与民族;人民或者认为自己是在革命,或者认为自己是在忠诚履行职责;那些被“打翻在地,再踏上一支脚”的人或者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好者认为自己是在“殉道”……施害者与受害者都是“正常的人”,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是在行善,而非作恶。整个国家都丧失了清醒,全体人民都陷入了疯狂,没有人去思考。这一切,使“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极权主义运动成为了现实。“文化大革命”是个别领袖人物的罪恶,也是整个民族的罪恶! 2012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