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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乡!!!
从朋友的姐姐空间转来的(偷偷的,她们都不知道,别说啊: ),天津人,现在美国。这篇文章写得相当好,泪盈于睫
我把青春献给谁
我从一个从冯小刚的世界名著学到这个句型的弟弟那里学到的这个句型。我觉得它很好用。
我不知道青春的定义是什么。眯着眼睛想一想,好像直到现在都没有长大。可是再仔细算一算,心明明已经垂垂老矣。要追溯我的青春,一晃就回到了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个回忆童年却拥有童年的日子,那个一事无成却牛逼闪闪的岁月。
那时候,我在故乡。故乡有条河,河的名字偏偏自嘲地叫做“海”。也许所有河的命运都是这样矛盾的,顽抗地维护自己的身躯,却终究无可奈何地输给广阔。在故乡的河,下去游泳都是理直气壮。那时候最喜欢黄昏,飘在水中,看很多叔叔伯伯从一座桥十余米高处像下跳,扑通扑通,溅起很大很大的水花,弄湿我的眼睛。那种悲壮的快乐成为我脑中一个固执的意像,好像跳入水中,就自由地像鱼儿一样,游向大海,游向远方。
故乡的日子很简单很快乐,我却一直想摆脱那个地方。其实故乡的人大都很恋家,愿意守着那一亩三分地。我不,我一直幻想自己就是“阿飞正传”里的那只没有脚的鸟,一直不停不停地飞,累了倦了就睡在风里。
我为摆脱故乡做了很多准备。我从来不会故乡的方言,而是自作聪明地操着有点北京腔的普通话,走到哪里好像有着高人一等的心理背景。其实呢,很多人一听都能道出我故乡的名字,我就在惊讶之余,暗叹原来故乡毕竟还是烙印在我的身体里。
我甚至很讨厌故乡。我妄想成为所谓的“神仙姐姐”,可是故乡却一直很俗。画的是杨柳青的年画,白胖娃娃抱着大鲤鱼,纯粹地喜庆。唱的是大鼓,带着浓浓的乡音,却并不很普及。说的则是相声,培养了多少人,玩意儿好,却很难在故乡发迹。红透半边天的郭德纲,也是转到北京又混了这么多年。故乡的人很普通,普通到不像上海人,四川人,北京人,东北人等等等等有着特殊的地域标志。只有蹲在胡同口,或者哪个小区的楼道口,听某两家的小媳妇家长里短的说着嘎嘣脆的家乡话,才察觉到某种世俗的美。但是这种美转瞬即逝了,我继续追寻我的“神仙姐姐”。
故乡没什么大的本事,如火如荼的城市建设主要成型于80年代,得益于那个长得不出众却为故乡做了很多实事的市长。后来我出生了,市长走了,故乡则重新生活在首都的阴影下,从此默默。故乡是很厚道的,厚道到有些呆滞。就连最有名的商业城,都叫做“劝业场”,带着几分谦卑的可爱。故乡算是临海,可是临的海也是环绕在两个半岛中的内海,带着与生据来的窝囊。
故乡的建筑则是笨拙的。“五大道”存留了很多殖民时期的洋楼,价格不菲,最近好像矫情地修整了马路建了步行街,但是没什么人去参观。故乡没什么景点,好像政府排过一个什么“津门十景”,除去远郊近县的一些山山水水,市内只有一个80年代修建的立交桥,一个90年代搭的电视塔。在21世纪看来,土得可怜。故乡的路依河而建,歪歪扭扭,我经常迷路。只是那时候,迷路了就放任脚步随意走上一阵,总会重新找到回家的正途。
就连故乡的吃都不登大雅之堂。八大菜系没有故乡的份,出名的只是早点,是小吃。狗不理包子大家都嫌油腻,十八街麻花也是越来越萎靡,耳朵眼炸糕可能很多人更没吃过。故乡的小吃要到胡同深处挖掘。也许就是某个老太太的煎饼果子,要绿豆面的皮,打上两个鸡蛋,配上“甜”面酱,加上“果bi’er4”(北京叫做“薄脆”的),2分钟就可以做完完整的一套,拿在手里暖透心扉。也许就是某个夫妇合开的馄饨摊,男人炸着果子(别的地方叫油条),要薄得透明澄亮,女人则忙于一个个沙锅馄饨,鸡汤开了,齐整整8个猪肉馄饨,飞进一个蛋花,倒进青花大磁碗里。磁碗往往有缺口了,人们则凑在完整的一边,吸溜溜地喝着。那腾起的一片白气,慌神间竟突然有点像仙境了。不过仍旧只是一瞬间,故乡永远还是无可逃避的世俗,世俗得很油腻,不然为什么现在每次吃起东西,那遥远的故乡记忆都腻住我的眼睛,模糊我的视线?
18岁,我坐上火车,离开故乡。虽然上学的地方离故乡很近,我却只有寒暑假才回去。22岁,我坐上飞机,来到这里,再也没有回去。我理所当然地没有成为神仙,我也开始机械地说着没有感情的英语。在这里路也并不很直,但是有伟大的GPS,我不再迷路。白天,我平静地生活。梦里,我游进了太平洋。太平洋的水很澈很暖,我一直游啊游啊,游到故乡的河。故乡的河水,很浑浊,很清冷,却很亲切。突然有人跳了下来,扑通扑通,溅起很大很大的水花,弄湿我的眼睛。
我就这样丢掉了我的故乡。当我不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忘记。但不去忘记又能怎样呢?我的青春,早在18岁时就已经结束,埋在了那条遥远的河边。 |
2007-9-10 1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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