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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voiturage

从黄洋想到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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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1 22:22:49
从朱令吧转过来的:
截止2013年4月21日19点40分,孙维在天涯发的“去去醉吟高卧,独唱何须和。笑骂由人”一句话帖子,点击量高达153万余次,回帖数高达23224,这离发帖时间仅有3天。

  2005年12月30日,孙维首次在天涯发万言帖替自己辩护,同样截止上述时间,点击量115万余次,回帖数9948。
  

  7年后的互联网,仅用了3天时间,点击量就刷新了上一次的记录,回帖数更是上一次的2倍以上,关注朱令铊中毒案的网友,呈几何级数暴增。

  此外还没有计算微博、贴吧的网友传播与参与。

  无论本案最终以何种方式结束,就目前而言,认为孙维是最大嫌疑人,且不排除寝室集体作案的网友,比过去要多得多。

  朱令铊中毒案,已经成为中国的辛普森案——法律上没能定罪凶手,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凶手是谁。

  形成这样的结果,无不与互联网息息相关。

  1、互联网救命

  1995年,互联网刚入中国,就救了朱令一命。当年4月10日,朱令高中同学贝志诚、蔡全清等人将朱令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普遍指向朱令是铊中毒。几经波折,朱令家人取得普鲁士蓝解毒,把朱令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但因拖延时间太久,留下不可逆转的后遗症。

  当时的互联网,email是最大的应用,把中国与世界相连,解决了消息层面上的互联互通。网络集合体的专业性,胜过了专业医生。

  如今,再遇到这样的问题,只需百度谷歌一下,就知道出了什么情况。任何一个普通人,凭借互联网获得的知识,都能与专家对垒一番。

  2、互联网追凶

  10年后,还是互联网让朱令铊中毒案的最大嫌疑人孙维浮出水面。2005年11月30日,在天涯社区,一名ID为“skyoneline”的网友发表了《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重提此案,在社区内引起了关注。12月30日,一个ID为“孙维声明”的网友(此帐号由孙维父亲证实为孙维本人,同时也被在天涯发表评论的部分物化2班同学证实)发表了《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以孙维的名义公开为自己辩解,激起众人的讨论,并引起网民对此案极大的关注。

  2005年正是web2.0社区兴起之时,此时人们不仅通过互联网获取知识,还能搭建人脉关系。互联网连接的不只是静态知识的交流,还连接了动态大脑的分析。人们相互分享观点看法,相互获得学习提高,相互获得良师益友。

  人们相互分析谁是躲在暗处的凶手。

  在这种开放、透明、互动、分享的互联网社区,成千上万背景各异的人获取信息、独立思考、表达观点,所形成群体智慧具有非常高的准确率。

  《纽约客》杂志主笔詹姆斯·索罗维基(James Surowiecki)所著《群体智慧》(中信出版社已引进)中有个案例,1968年5月,美国潜艇天蝎号在北大西洋失踪。潜艇怎么沉的,军方一无所知,唯一确定的搜索区域是一片20英里宽、数千英尺深的环形海域。这是一项几乎没有任何希望完成的任务。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时,一位名叫约翰·克拉文的军官提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方案。克拉文编写了一系列剧情脚本,对于天蝎号可能发生的事情,提出了所有可供选择的解释。然后,他召集了一组具有不同背景的人士,包括数学家、潜艇专家和搜救人员,要求他们就情况可能方向发展作出最贴切的猜测。

  为了使整个过程变得有趣,这些猜测都以投注的方式进行,奖品是威士忌酒。于是,克拉文召集的这些人就潜艇为什么会遇到麻烦以及潜艇撞向海床时可能的速度和倾斜角度来下注。

  毋庸赘言,这些信息中没有一条能指明天蝎号到底在什么地方,但克拉文认为,如果将所有的答案综合起来分析的话,就能对潜艇如何遇难形成完整的拼图。

  事实证明,这是个光彩夺目的主意。在天蝎号消失5个月之后,一艘军舰发现了它的沉没地点,与克拉文那个团体估测的位置相距仅220码。这个故事的惊人之处在于没人知道潜艇以多快的速度下沉,或者坠到多深的海底有任何概念。即便如此,作为整体的群体,仍然无限逼近真相。

  互联网以前所未有的效率将海量大脑组织起来,这样的群体智慧是极其恐怖的。

  3、互联网施罚

  在2005年底那次网络大讨论中,一位据称是当年朱令室友的李含琳发帖称,“网络上再声势浩大,也不过是虚拟的东西,为什么还要紧紧咬住不放呢?”

  如果说当年天涯那场大讨论有什么不足之处,那就是网络与现实确实交集不多,当事人如果远离网络,就会像潜伏在海底的鱼一样,尽管海面波涛万丈,海下却是静如涓流。

  但是7年后的互联网又有了新的进化,这不仅体现在更多的5.6亿人成为网民,还体现在互联网与现实社会的相互融合更加全面深入。

  移动互联网无处不在,互联网内容从娱乐游戏转向商务工作。人们如果扔掉手机,断开网络,就会感觉自己远离社会,不能购物,不能协同工作,不能金融交易,浑身不自在。

  互联网犹如神经,把社会组织相连,虚拟已经接入现实。

  现在的互联网不仅是大脑,还是双手,在朱令铊中毒案上,它追凶,也施罚。

  4、朱令铊中毒案嫌疑人的命运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无法排除嫌疑,朱令铊中毒案嫌疑人的命运将比朱令还要悲惨,她所承受的惩罚是真正的无期,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强大,这种惩罚越来越重,之前是心乱,以后是肉疼,是魂断,现在刚刚开始。

  因为互联网的不可控性,施加在嫌疑人身上的惩罚很容易祸及家人、单位。而且因为朱令铊中毒案极具戏剧性,以及震撼人心,其被改编为文学,搬上银幕的可能性极大,它将成为文学的历史,历史的文学,就像《赵氏孤儿》一样流传千古。

  因为信息社会的开放透明,这种文学的影射一目了然,朱令铊中毒案嫌疑人的隐私及后代的隐私将不复存在。

  法律有假释、刑满释放,涉及几个人的恩怨情仇一笔勾销。但对于互联网千千万万人,将只有惩罚,没有和解。你可以与一个人或几个人和解,但你无法与千万人和解。

  朱令的悲剧在生命结束之时戛然而止,朱令铊中毒案嫌疑人的受罚万代千秋。

  这不是夸张,而是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的残酷现实。

  当年常规武器无法让日本屈服,它迎来了两颗原子弹的洗礼。

  朱令铊中毒案嫌疑人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也失去了法律的保护与和解机会,她将面对不可预见但一定会来的一波波惩罚,死了也不休!

泪水的季节
2013-4-22 01:44
过不了几年就没人深究这个了。。。 
2013-4-21 22: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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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最讨厌的就是戴个眼镜,高智商的科技工作者,因为表面的祥和都隐藏着它们变态的内心,也许是因为大脑一方面过于专业和过人,某些方面它们就及其变态,接触过无数此类人,个人深有体会,我觉得不应该是偶然事件。
gf330147394
2013-4-25 09:49
归根结底,社会风气所致。我们只注重成功,没看到隐藏的忧患。 
2013-4-22 01: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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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2 06:47:54
泪水的季节 发表于 2013-4-21 09:49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别说得好像你本人就是投毒的凶手似的。
泪水的季节
2013-4-22 07:39
换我我不会让她死,我会让她生不如死。 我只是从另个角度考虑问题,而不会只看表面 
2013-4-22 06: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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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4-21 20:53
很多年了,看见天涯上讨论铊中毒的帖子就难受。很简单的校园连续多次投毒案,破是肯定破了(不然北京的刑侦 ...

哇塞
原来那么多同班同学跟孙维站一边哪
不说还不知道呢
为什么那么多同学舍友都维护孙维啊
还那么多年都不变啊
好奇怪的哇
葵花开
2013-4-23 21:28
那么多同谋? 
hfkathy
2013-4-23 20:31
都是知情者。同谋。 
2013-4-23 09: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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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甘草话梅 发表于 2013-4-21 21:23
他们怎么下得了手,用这么恶毒,这么阴暗,这么没人性的手段。还清华大学的呢,太无知了,没有信仰的无知坏 ...

一般来说
性质严重的
或者变态的犯罪
三分之二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干的
泪水的季节
2013-4-23 20:42
赞同,中国的教育缺口太大 
2013-4-23 09: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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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3 19:44:47
  这些下毒伤害别人的人真是太恶毒了! 这辈子对我来说,能恶毒到那种地步,只可能是对待杀父母仇人或者杀夫儿的仇人。
  想当年大学寝室也和室友吵过架,但是最极端也就是两人不说话,对对骂什么的。 一个寝室的室友或者同学,怎么有天大的仇恨让你去把人家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杀害啊!   
  谁的一生中都遇见过小人在背后捅刀子,虽然可恨极了,但是没至于我上面提到的那种情况,都不至于把人家杀了啊! 再说了,杀了他倒让他痛快了,自己还得遭受良心和法律的制裁,凭啥我这宝贵的一命抵那小人坏蛋的一命呢! 就让他活着,自己就要活得更好,等比他厉害的时候,用各种物质上,精神上的方法让活着的小人受折磨,这才是报复的最高境界~~~
jtyswxc
2013-4-23 22:03
然后小人受不了你的折磨就把你杀了哈哈...so不要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2013-4-23 19: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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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3 21:12:36
原链接:http://bbs.tianya.cn/post-free-895032-1.shtml

刑事案件背后的政治博弈:深度剖析朱令铊中毒事件


  在前一篇帖子《从新闻传播学和犯罪心理学角度浅析朱令案件》里面我主要解释了两个问题:
  1、        为什么新闻传媒如此关注这个案子?舆论影响这么大?
  2、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什么?
  今天,我们更深入地分析一下朱令案件十二年来发展脉络背后的政治力量博弈及推动作用。
  首先简单回顾一下朱令案件的发展历程:
  1994年11月被第一次投毒 同年12月初发病
  1995年3月被第二次投毒,同年底警方基本确定犯罪嫌疑人
  1996年 警方答复受害人家属:只等批准,短兵相接,有对象。
  1997年4月2日孙维被刑拘并问讯8小时后放出
  1998-2004 网络多有事件帖子,但几乎没有产生大的影响
  2005年底孙维发表声明,引发网络热议
  2006年初贝志诚等相继网络发表言论
  2006年跨度全年央视采访朱令铊中毒事件,素材50小时
  2007年初央视及其它主流媒体相继播出事件报道
  
  关于事件的真相,以及相关细节,连篇累牍的帖子基本上已经给出了答案。现在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相关人员、单位,对此都是心知肚明,不劳赘述。在此我们只想剖析一下朱令案件背后的政治博弈:这个案子为什么是这样的一个历程?这样的一个历程背后的作用力量都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从医疗诊断明确铊中毒,警方立案侦查起就已经完全明白,自己已经在劫难逃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脱身,(这是犯罪嫌疑人原计划里面没想到的,因为其第一次投毒没被发现),走投无路之下,只得求助于家族庇护。于是就有了其直系亲属祖父直接向最高领导人求情,从事情后来的发展来看,这个要求的是得到江*总的答应的了。所以才会出现1995-1996年嫌疑人逍遥自在二年。但是刑侦系统在此期间一直在做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而且取得的证据是充分的,否则也不会在1997突然刑拘问讯嫌疑人。那么既然最高领导人答应的事情,为什么警方依然在调查呢?这是因为,警方面临着受害人及其单位清华大学的压力,警方出于职责所在必须调查,北京市公安局14处除非接到上级明确的指示(有书面依据),否则它必须得继续调查下去,直到结案。但在此过程中,警方有一条线不能轻易越过去,那就是没有足够把握,它不能动人,即使有足够把握确实需要动人了,也要经过更高级别的批准,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背景很特殊,稍有闪失,警方将很被动。
  那么就有一个疑问,既然最高领导答应了,怎么会没给警方指示呢?这里面就涉及到政治手腕的运用了。之所以嫌疑人的祖父能够求情如愿,这里面有三种情况:1、嫌疑人祖父与最高领导私交甚厚,最高领导出于人情考虑放一马。2、以前嫌疑人祖父有政治上的好处帮助过最高领导,现在最高领导兑现回报了。3、最高领导出于嫌疑人祖父政治上的影响力,为了当下或者今后一个时期政治利益上的交换而答应此事。不难推断,最有可能的是第三种情况。做此推断的的依据,主要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高层权力结构状况,很简单的说两句大家就明白了。
  当时,最高权力已经向江*总稳步转移,外电当时纷纷称九四年是其人事年,攫升了一大批高级将领,九五年又发动北京陈书记所谓的反腐战。值此之际,民主党派这一块要以稳定为主,嫌疑人祖父求情事情在最高领导看来实在是小事一件,当时无锡长城等集资大案、山东汽车走私、部队经商等乌烟瘴气的东西太多,哪里顾得过来?如不答应,搞到海外纷传GCD利用司法手段迫害民主党派,那就在政治上失分太多了!反过来,如果答应,那嫌疑人祖父一定会感恩戴德,一定会有政治上的回报的。当然,孙家这么做虽然保住了孙女的性命,但一下子消耗掉好多政治资源,付出的代价是非常巨大的,因为嫌疑人祖父并不仅仅代表他自己,它还是一个政治集团的代表,代表着一大批人的利益,为了这一点小事消耗大量政治资源肯定不为集团内成员所认同,将来还有更多的要付出。同时,这个举措也削弱了嫌疑人祖父所代表集团在其他方面与中*共讨价还价的筹码,肯定要在内部引起不满,某种程度上一定影响到其后辈政治生涯的发展。
  这里边的关键是九五年前后,江*总在政治上是需要嫌疑人祖父为其摇旗呐喊,至少不能添乱。因为有些事情是不能摆到桌面上来的,只能依靠某些政治派别的首脑压下来,这是一种政治上的交换。从另一个方面讲,如果江*总不答应,也可能使其他的派别兔死狐悲,可能会失去一少部分人心。用如此小的代价换来孙老爷子的感激及相应回报,在政治上是划得来的一笔。所以说,求情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也并不是没有代价的事情。而且,从政治手腕上来看,至少在九五年和九六年,最高首长也并没有给孙老爷子做干净,还是有尾巴的。否则,也就不会再有九七年提审、放人以及所谓的“上面就此案有批示”的情况出现。之所以留尾巴,可能是中* 共方面可能还是想再看看受害人以及舆论、清华等等社会方面的反应与影响,多一些余地,另外也可能有掌控孙老爷子方面兑现政治承诺的考虑。如果有人觉得中*共对民主党派根本不必如此客气,他们只是玩偶,该怎么做就由司法系统做就好了,那就是不懂政治了,这方面我们不展开讨论。
  在九五年九六年这两年顺便交待一句,在孙老爷子与最高首长达成政治上的交换后,实际上下边还有一系列的善后工作,只是这些善后工作都是顺着高层这个政治交易理顺下来的。具体表现就是,清华承担支付了九五年五十万元的医疗费,北京市政府和清华大学分别另外补偿受害人家属各二十万元。从这个视角就可以看出,其实上上下下都明白,谁在买单,谁在背黑锅,彼此心照不宣,否则平白无故怎么会有所谓补偿一说呢。因为这个案子本身就是很简单很单纯的刑事案件,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都应该由犯罪分子承担,即便所在单位先赔偿(补偿本身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了,最后也要向犯罪分子追偿的。至于北京市政府补偿更是根本就没有依据的事情,那么为什么现实中就发生了这种咄咄怪事呢?没有上层指示,怎么可能呢?所以,答案都在上面了。
  因此,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要再傻乎乎的问:“为什么最高首长就答应嫌疑人祖父呢”,“嫌疑人祖父就是凭借权力上下其手”,说到底,这是一种政治利益的交换,只是孙老爷子有这个政治资源,最高首长为了国家或者本集团利益也需要这种交换,那么交易就达成了。
  首先是孙老爷子把其孙女的事情通过政治手段来解决的,因此使得事情就有了政治上的敏感性,因此也就使得公安系统、清华系统讳莫如深了。因为,经过这么一搞,一件简单的刑事案件已经掺杂了政治因素在里面了,所以如果我们普通人依然按照刑案来考虑,很多事情那就永远也解释不清,因为运作事情的人根本就是按照另外一套规则来处理的,叫普罗大众如何看得清?
  
  下面我们接着解读九七年至2004年这一阶段朱令案件的发展。
  世界上的事情总有其两面性,这个定律在朱令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孙老爷子的安排应该说方方面都考虑到了,但随着的推移,预先的一些估计跟现实产生了较大偏差。事情的起源就是朱令的病情。九五年九六年两年时间的治疗,没想到朱令的病情基本上恢复无望,不光是抢救期间大笔的医疗费用,将来后半生还需要一笔堪称巨大的医疗康复护理费用支出。而且,朱令的情况已经到了每一天都是折磨受罪的令人痛心的地步。这个状况不只是令家属心如刀割度日如年,也让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义愤填膺,所以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还朱令以正义已经成了了解情况的每一个人的心声(当然嫌疑人方面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很自然的,受害者家属通过种种渠道表达严惩凶手的意愿,有些意见已经直接到达高层。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也已经有媒体关注报道此事,清华大学、公安系统的有正义感的人士虽然碍于单位规定或纪律要求,不能够透露更多信息给受害人家属,但心里都是同情朱令一家的。原因就在于事情没有按照正常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走,另外受害人所受侵害实在是够骇人听闻(这一点肯定是犯罪嫌疑人始料不及的,虽然一下子把朱令毒死的想法嫌疑人是有的,但嫌疑人也没料到结果竟然赶上吕后毒害刘邦的戚夫人的程度了)。这种侵害已经超出民众的心理底线了。上述这几方面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力量,一种要求侦破案件严惩凶手的力量,包括受害人及家属、清华大学知情师生、公安系统正义人士、部分传媒力量以及一些民间人士。
  而犯罪嫌疑人这方面,由于孙老爷子在九五年底去世,力量有所削弱。所以当听说朱家九七年上书高层领导时,意识到情况严重(何况当年处理是留有尾巴的)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不得不使出全部力量来化解危机。这时候扛大旗的就是全国政协第八至第九届孙*凌副主席了。
  好在有当年孙老爷子的基础,再则孙副主席也继承老爷子的政治遗产,当仁不让了,也有这个责任把事情摆平。于是,一番交锋下来,受害者方面取得的进展就是嫌疑人被刑拘讯问8个小时,所有的证据,包括口供、人证物证等全部齐备,警方已经具备下一步进入申请批捕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但是,显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这方面取得的进展更大,他们的战果是:高层直接批复此案停止侦查,同时指示官方媒体对此案绝对噤声。这是发生在一九九七年的事情,能够做到这个程度,不用多说,副主席是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的。
   实际上,客观地想一想,至此, 孙家付出的代价已经是远远得不偿失了。因为本来可以有更好的方案来选择的,举例来说,当初老爷子只求保孙女命就可以,然后直接走司法程序只要不判立即执行就行了(可以搞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等等很多名堂的,这对孙家来说小菜一碟),在之后假释、保外就医等等在监狱里面待个一两年就出来,换个身份重新开始,如此,远甚于孙家实际实施的方案。
  孙家的实际实施方案本来也没有什么大错,但是有下面三个原因造成了后面的被动局面:
  1、朱令事件的新闻性太强,转型期的中国网络媒体发展迅猛,执政党舆论压力很大
  2、朱令受侵害程度超越了大众的心理承受底线,反弹力很强,人们的良知正义感都被激发出来了
   3、总的说来中国转型速度较快,以前的一些危机运作模式不太适应,新一届政府又比较重视民生。
  
  因此,在江*总那一届政府任期里面,朱令案件从九七年开始进入黯淡期。正如警方负责同志所言:“这个案子年年有人问,年年没下文”,为什么没下文呢? 上面说得很清楚,实际上递上去的报告里是有结论的,但为了让上边批复达到保的目的,不得不说“在……..没有提取到铊毒…等等”,从而把此案件挂了起来(说封案应该不太准确)。
  
  如果大家敏感的话可以注意到,实际上从新政府2003年开始,帮助朱令力量就比较以前更活跃了,网络上的,当然也有一些零星的媒体报道。真正出现转机的标志是2005年,就在2005年年底,一篇网文“天妒红颜”以及随后而来的声明、说明等等林林总总一大堆。大家不要小看孙*的声明,她采取这个行动有着很深的用意,决不是某些网友认为的是写给自己的老公看的。因为经过多年的努力,从高层已经传出的信息是:这个案子可以重新启动,继续刑事侦查,直到水落石出。
  为什么在高层的态度转变了呢?首先要明白高层的态度一定是转变了的,否则哪家官方媒体敢于报道啊?注意到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朱令十二年”制片人朱宁说的话吗?该部片子整整拍摄了一年,一部短短的纪录片需要一年吗?别的同样片子只需素材五小时,该部片子却40小时,修改40多遍!几经审查,才终于播出。2007年播出了两次!这都是帮助朱令力量斗争赢得高层支持的结果!记住,是斗争啊!因为这一切来之不易,这说明,高层是首肯这样做的!否则,怎么可能播得出!在这背后是政治势力的较量!为什么2004甚至2003年不能够及时处理此事,答案是时机不成熟。
  在《从新闻传播学和犯罪心理学角度浅析朱令案件》一文中我就说过,朱令案件胡*温不可能不知道,但因为里面牵涉到政治因素,非常敏感。政界人士很可能会猜测:胡*温是想翻案吗?翻谁的案子?前任首长定了的事情是不是都要一一推倒重来,是不是借翻案想树威信啊?此事不仅涉及孙家甚至民主党派及海外影响,更涉及前任最高领导,处理不好,涉及到很多衔接问题,说严重些,可能会无端树了好多政治上的反对派出来。即便真的翻案了,那对于孙老爷子以及孙副主席当年政治上的付出又该如何平衡呢?胡*温会否在政治上失分,失信?今后如遇类似政治交易又该如何处理?所以说,当今最高领导逐步放开朱令案件,是承受一定政治压力和风险的。不过,当今高层的态度是明确的。这是我们下面讨论的基础。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信息比我们灵通的多,对高层的动态掌握得也非常准确及时。在知道案件必然重新启动、继续侦查的情况下,那就要及早应对、充分准备了。所以才有了发表声明,刺探警方掌握的证据、订立攻守同盟,防止信息外传,等等一系列活动。当然帮助朱令力量这方面也在进行准备,以搜集尽可能多的证据资料。不过,在中国,一个惯例就是,高层定了调的事情,是不容置疑和插嘴的。既然要还给朱令迟到的正义,连我们这些幼儿园水平的猪脑子都看得出来,就要相信北京警方、检方,因为一旦还原朱令案子为刑事案件,剩下的事情肯定不复杂,只要把政治因素剔除出来,那么我们还是能够看到一个公正的结果的。
  相信这之后的政治博弈应该很简单了,因为某一方的政治资源已经耗费的太多了,已经没有再孤注一掷的东西。此外就是时势变化,另一方也没有交换的需求了。现在,朱令案件已经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一枚棋子,成了高层赢得草根民众、知识分子及社会舆论等另外意义上的一枚政治筹码了。而时过境迁,某些东西注定要被牺牲掉,这也是一种历史必然。
   说到底,十二年了,也是一个轮回。
  
  附:献给朱令的一首诗
  
  十二年过去时,记得唤醒我
  
  
  冬天来了又走
  十二年噩梦沉沉如旧
  朦胧中,呼喊张口
  我要读书
  要做实验
  妈妈
  请别拦我,你的手
  
  为什么眼前还是漆黑一片难见丝光如豆
  好想再抚钢琴为同学演奏
  当民乐队的琴声再度响起
  妈妈
  您的令令,是否依然优秀
  
  军训的朝阳照亮我的衣袖
  手挽手唱着青春之歌我们在郊游
  每一天的光阴都那么亮丽
  憧憬的理想还未能向您倾诉
  噩梦过去十二年之后
  请唤醒我
  妈妈
  令令永远是您心头的肉
  
2013-4-23 2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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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3 21:18:49
泪水的季节 发表于 2013-4-22 01:48
我最讨厌的就是戴个眼镜,高智商的科技工作者,因为表面的祥和都隐藏着它们变态的内心,也许是因为大脑一方 ...

朱令案过几百年也不会被人忘的,它是中国互联网上发展的里程碑式事件(第一次远程医疗),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只要讲到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就有朱令案。其次这件简单的校园刑事案本身有太多新闻话题可以发掘:95年的政治背景等等,朱令受到的侵害程度骇人听闻,铊中毒是令人生不如死直到大脑选择昏迷。
     另外,一棒子打翻一帮人这种做法,这只能反应发言人自己认识上的局限性。建议大家永远都别这种蠢事,简单记着,“说话一棒子打翻一群人”这样子肯定不对就是了,主观性太强。不客观的东西,都太容易反驳。
2013-4-23 21: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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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3 21:25:07
来自于4月23日的新华日报:

http://xh.xhby.net/newxh/html/2013-04/23/content_756586.htm


司法审判不出面 民意审判不会停
王晓映 孟 旭
  社会话题

  19年前的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件近日再度发酵。

  事实上,19年来,但凡有关联因素,朱令案都会引起热议。这一次,朱令旧案因复旦大学室友投毒新案而被翻出,但因为有了微博这个空前开放的平台,民意审判规模比以往更大。以致复旦案这个“由头”因案件告破迅速成为舆论过客,朱令案的讨论却还在深入。

  全世界的刑事案件都不会100%侦破,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刑事案件侦破率在40%左右,世界排名不算低。为何朱令案能持续成为热点?综观此案,话题焦点在于:案发顶级高校,作案手段阴毒,当年花样年华的被害人今昔对比悬殊令人扼腕,嫌疑人有高官背景并更名改姓出国,案件不了了之。

  由于老案未结,真相扑朔迷离,一时间全民争做福尔摩斯。老资料在汇总,新证据也不断被发现。然而,此轮新翻出的证据显示,在被害人家属和公众眼中未结的案件,官方已经在多年前宣布告结(不过这个结果并未通报被害人家属),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尽管民意审判人声喧嚣,司法审判却始终缺位,万众期待的法官位置空无一人。

  民意审判一直将矛头对准一个嫌疑人——朱令的室友孙某。但是,民意审判不能代替法律。对于这桩热点案件,现实的情形是,司法审判若不出面,民意审判不会停止。民意审判没有法律效应,不能抓人,却有不可忽视的爆炸当量。在倡导和谐社会建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的中国,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党政人大政协各相关部门都不应保持长时间的沉默。司法审判缺席越久,民意审判的蓄发能量越大,这能量可能会毁掉很多东西。

  它可能毁掉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当年朱令案已经受到司法立案追究,所以此案不受20年追诉时效限制,因此,警方不应放弃调查这起投毒案。哪怕程序上已结案,亦可重启。不予理睬,不仅对受害者和“嫌疑人”不公平,也拉低了整个社会对司法的信任。它可能毁掉民众对社会公正的信念。朱令案在民意审判中,成为道德热点的晾晒台,嫌疑人是因为高官背景而被保护吗?案件是因高官干预而不了了之吗?真相如此吗?只有司法出场,才能真正让清者自清。

  阳光何时驱散暗黑?民意期待司法就位。
2013-4-23 21: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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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3 21:28:08
孙维同班同学 提交日期:2006-1-4 15:07:00

  首先声明一下, 我是孙维同班同学, 因为这个事件的敏感性,本人不便公布身份,我本来决定保持沉默。但是看到网上这么多讨论,就忍不住出来说几句。

  首先,我对此事了解不多,包括孙维是嫌疑人, 也是大学毕业后才慢慢知道的。

  其次,我想说的是, 我们班同学关系的确很差, 很多人毕业后根本不愿意和同班同学联系。 有的人干脆不和任何人联系。

  再次,我们班的荣誉的确是某些人的个人荣誉。 除了少数人之外, 我们班绝大多数人不以这个班为荣。

  最后,站出来支持孙维 的七位同学中,其中有两位是不知情的善良同学,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同学如此。。。 其他的我想大概都是知情者。他们应该很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只是有一部分人在支持孙维, 不要以为我们班都在支持她,要知道我们班有31人,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

  总结:以本人对我们班的了解,我认为孙维极有可能是投毒者。 而且支持孙维的几个人(不包括其中两人)都是和朱令关系极差,和孙维关系很好的。

  恕我大胆猜测:为什么大家没有想到过集体行动的可能呢? 为什么有的人立场就那么坚定呢? 为什么口气那么一致呢?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向贝志诚先生致敬。 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刻意抹黑这位执着的追凶者。

  最后在说两句, 以我对孙维的了解, 如果没有有力证据的话﹐我不认为 她会平白无故接受不发毕业证书, 不发护照的待遇。换了任何人都会斗争到底的,更不用说她的特殊背景了, 她选择了十年沉默, 这又说明了什么?

  物化二的同学, 如有冒犯,请多见谅,看着事态的发展, 忍不住出来说几句良心话, 想扔石头就请便吧.
2013-4-23 2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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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3 21: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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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有这么多用自己的良知来关心朱令的朋友,能够在10多年后依然为一个美丽的生命的悲惨遭遇而大声疾呼,
  为凶手的残忍和愚昧而愤慨,这本身就是胜利,是超越了司法公正的胜利,是人们心中善良的胜利。将近4000 条发言,90%都是站在朱令这一边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在为孙维解释和开脱,我想说,那些声音也是应该被允许出现的,毕竟这里是一个自由发言的地方。而且,为孙维开脱的声音大体来自两部分群体:一部分是普通的朋友们,你们出于理性,以司法机关没有对孙进行起诉和判决为出发点,希望我们不要冤枉了好人,这个出发点是没有问题的。确实,从法律层面上看,司法机关并没有判定孙维“有罪”,那么从法理上说,她目前也就是一个无罪的人 。还有一小部分,相信大家都看的出来,都是来自孙维本人以及她的利害关系圈里的人(家人或死党),他们在竭力否认真相和事实,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没有证据就不要平白的诬人清白。。。。”,更多的话他们什么都说不出来。既然说到了“证据”,那好,就让我们先对“证据”的概念进行一个定义。
  司法角度来说,证据是指那些能够对某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发生和过程以及结果进行有利证明的载体或信息,包括了物证、人证等等,证据必须能够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相印证,并形成完整有效并且合理的证据链,一切完备,才能够提请诉讼,这些证据往往都是可见的或可以被记录的,所谓“铁证如山”,使得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和开脱。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古今中外,有很多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被搁置或者终止,不是因为嫌疑人真的无辜,而是由于“证据不足”,
  司法为避免因“有罪推定”而造成冤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所有人都知道嫌疑人就是真正的凶手,也不能从司法程序上对其进行审判。证据的不足或者灭失,又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实不足,或者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获取,因此无法取得足够的证据信息。另一种就是原本有证据,但是由于一些非司法因素的介入,人为操作或通过所谓的“技术处理”而使得证据不复存在或不被显示。 公正的说,在孙维的事情上,这两个可能都存在,或者是 同时存在。
  但是,请大家不要忘记和忽略:事实是不可能被改变的,真相只有一个。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有公 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后者是为了让少数人了解真正的真相的信息,可信度是非常高的。孙维毕竟还不是外星人,
  也不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她当年的行为和陈述,都被有关机构如实记录。请有些人不要以“你是什么人?能看 到内部信息”这样的嘴脸和口气来说话,大家都明白,内部信息也同样是给人看的,而且,不是只有中央委员或政 治局的人才能看到。
  我可以坦然的说,我没有这些文件的原始件,也没有复印件,抄送最高机构的信息我没有本事拿出来,但是,我亲眼看到白纸黑字在国家文件上写着:“孙维对其所实施的下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过程和细节。。。。。。。。。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司法鉴定部门未能从采集的物品中提取到铊元素及其残余,故无法形成对孙维口供的证据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决定终止案件调查。” 至于大家相信与否,
  就是各自的判断了,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保证我说的话的真实性。我想请大家思考一下,“供认不讳”这几个字的 意义和意思。
  假如不是孙维,而是另外一个什么普通人,一定会有人说这也许是刑讯逼供的结果,但是最好的证明是孙维自己发的声明,请想想看,以她的背景和案情,办案人员绝对不会对她进行刑讯,如果真是那么做了,就是孙现在最好的申辩辞,她一定会说她是中国司法黑暗的现代大窦娥,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证明自己的无辜?但是,在她自己的声明中说的很清楚:“我被扣留了8小时后就被家人领回”,如果她自己都没有说曾经被刑讯,那大 家应该相信她的话。那么,就说明所有的供认都是在正常情况下她如实的表达,以她的才智,难道会承认自己没 有做的事情吗?另外一边,上报的材料,考虑到事情的重大和阅件人的身份,更没有必要伪造内容,如果要伪造,完全可以说“孙维确系与此案无关”这样的话,更何况如果是伪造她的供认,那就是要办而不是要保了。
  大家想一想,把孙维没有被刑讯的事实与内部信息的事实结合起来,难道真相还不够明显吗?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在这里为一个被摧残的美丽生命呼吁的时候,客观的说,不是要代替司法机关,更不太可能重新启动司法调查(如果要办,多年前早就办了),我们只有一个目的:说明真相,这是对受害者最起码的尊重。 应该说,这一场大讨论,要感谢孙维女士自己的不甘寂寞,你怎么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在10年后居然要说明所谓的“真相”?在你的陈述中,除了自己的名字和学校而外,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阴险和恶毒不是最恶心的,如此不要脸才是 最可耻的.
2013-4-23 21: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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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24 09:36:46
新浪出了个投票贴,调查是否重启朱令案,大家上去投票啊!


  上这个地址投票:http://blog.sina.com.cn/lm/z/yb24zl/
2013-4-24 0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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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要回去感谢室友。。。
2013-4-29 15: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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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3-4-29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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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甲』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3-4-30 15:02:45
顶! 希望朱令能早日得到公正的结婚,残忍的凶手一定要被正法

-发自新欧洲Android客户端
2013-4-30 15: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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