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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我才咨询过社保局,我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1、领取养老金的充分必要条件是:至少连续缴够15年(中间不能断,少一个月都不行,必须补齐,还要补利息),且年满55周岁(女),才可以领取。意思是说,首次缴纳社保的最迟年龄是40周岁,40-55周岁期间连续缴够15年,如果超过40周岁才要求缴纳社保,社保局就不受理了。
2、如果以前在国内有单位且已经交了几年社保的,现在想要续缴,那最好是把之前断档的部分补齐,否则到55周岁的时候是领不到养老金的(少一个月都不行——社保局的原话),而且时间长了利息会越来越高。
3、关于在多个城市有社保纪录想要统一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并领取养老金的,可以将养老金帐户逐个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先去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凭证(包含社保号、缴纳起始点和结束点、缴纳金额),然后交给转入地社保局,转入地社保局会发函给转出地社保局。(关于这点好像是要求在转入地要先有个社保帐号和缴费记录,具体详见12333网站)
4、关于按照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的金额,这是按照户口所在地上年人均收入来算的,缴纳的时候分几个档,你可以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择合适的档来缴纳。
5、入法籍后就不能领取了,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可以一次性领取社保帐户中个人帐户里的那部分金额,原来单位帮你缴纳的,或者自己缴纳的但算在国家统筹部分都拿不出来了。
声明:天朝各省的政策略有不同,加上办理人员的态度不同,可能得到的解释也不一样,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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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8 16: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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