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帖子
CDD 法语助手

实拍24人砍刀队冲击工地 6打工仔反击被判刑

7
回复
949
查看
[ 复制链接 ]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2012-6-10 12:55:42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2-6-10 14:38:41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2-6-10 14:42:2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tianyufr 发表于 2012-6-10 15:38
这个是黄岩岛话题之前央视就放过了的旧闻了,怎么还拿来炒?

这个周五,6月8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才作出终审裁定,算不上旧闻。

2012-6-10 14:57:2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橙色路灯 于 2012-6-10 16:36 编辑
tianyufr 发表于 2012-6-10 15:42
所谓菜刀队对阵砍刀队事件,按警方资料6人事先是有准备的,并未采取报警处理。

事件发生地点也不是工地, ...


法院裁定这起“聚众斗殴案”,并不是对赌博或高利贷案的审理。

我个人的理解是,即使双方有杀父灭门深仇,双方仇恨很久,一方多人带着刀闯到别人办公室,对方也有权自卫,也与“聚众斗殴”不同。至于双方结仇是因为赌博还是高利贷,那是另外一案,这种案中案,可以另行审理。

2012-6-10 15:28:41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2-6-11 04:31:4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tianyufr 发表于 2012-6-11 05:31
对于明明知道有歹徒想要持刀械闯到办公室,不去依法报警处理,而是积极准备道具通过械斗方式来解决非法债务 ...

遇到威胁没有“依法报警”,就丧失自卫权了?
橙色路灯
2012-6-11 15:35
一群人持刀冲进办公室,他们等警察来保护早就完蛋了。刀不在自己面前晃当然可以轻松说“足够的时间”了。 
tianyufr
2012-6-11 14:05
事发前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发地点脱身,有足够的时间去报警,反而去准备了菜刀棍棒等械斗工具,能叫自卫? 
2012-6-11 10:11:0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2-6-11 10:35:13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