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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OISONBLEU

人大:危害国家安全被拘可不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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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条款 这是在给维稳.和共产党一当执政合法化...说白了.谁要是不拥护+++++++....帽子肯定扣上.
2012-3-25 23: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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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6 0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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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橙色路灯 于 2012-3-26 15:09 编辑
tianyufr 发表于 2012-3-26 03:00
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刑法修正案条文的修改其实是在朝着人权和进步的方向去努力。比以前没有规定要在不影响侦 ...


这段回复捣浆糊,胡搅蛮缠。

某条法律条文的意义,某部法律的落实,不同政见者,三个不同的问题,他用来互打圆场。

对某条法律条文锱铢必较的人,不代表他支持有法不依,不代表他没有看到法律的落实问题。

中国大陆的所有法律,都普遍存在有法不依的问题,这是国人共识。是不是因为中国共产区广泛存在有法不依的事实,所以国人就不能仔细研究法律条文了?对法律条文锱铢必较,推动完善法制,与加强法律的执行,这是建立法治社会的2个重要方面,相辅相成。有人却把这两个方面对立起来,关注其一就是反对其二。

无论欧美日韩还是港澳台,当今主流世界的法律都在朝着民主人权的方向进步。但是,他们的国民,他们的反对党,仍然有权利对某些条文提出不同意见。对某些条文提出异议很正常,这并不是反对民主人权的大方向。我国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公布以后,跟任何国家的修法一样,法律界网络上有各种不同声音。一个如此正常的事情,某些人却用法律整体上人权进步的大方向来反驳。其实质呢,那些对该条法争议的人,比某些人更努力的争取民主人权。那些用整部法律是民主人权的大方向来反驳争议者,这不是在争取民主人权,而是臣民奴性在作怪,容不得别人对主子的法律发出不同声音。自己当奴才,看到别人要当公民,心理怎能平衡?



2012-3-26 15: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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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tianyufr 发表于 2012-3-20 12:52
所以,刑法修正案才加入了不允许刑讯逼供的明确条款。怎么禁止刑讯逼供了,还要反对? ...

谁反对“刑讯逼供”了?

自己树立了一个靶子,然后自己批判,这种胜利的喜悦很爽啊。
tianyufr
2012-3-26 15:27
回帖不看贴的你伤不起啊 
2012-3-26 1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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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tianyufr 发表于 2012-3-19 15:26
天朝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权大于法。这不是刑法修正案应当承担的责任。总的来说刑法修正案的人权权利保障明文 ...

这个帖子,根本就不是谈论执法依法的问题,你这个回复纯粹是在转移焦点,混淆视听。

这个帖子根本就没有说中国大陆“有法必依,法大于权”,你的有关反驳不是无中生有吗?

这个帖子,讨论的是某条具体的法律条文,并没有否定“总的来说刑法修正案的人权权利保障明文化是一个进步。”一部整体上再进步的法律,某条条文也可能有不足之处,可以有不同的声音。你用主流的进步掩盖某条支流的争议,这是在转移话题。

无中生有了一个话题,又转移了一个话题,混淆视听的任务完成了。


2012-3-26 15: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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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6 16: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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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6 16: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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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橙色路灯 于 2012-3-27 00:02 编辑
tianyufr 发表于 2012-3-26 16:40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只要合理合法符合版规。

所以,我只是说了我的观点,提出了我的看法,并不 ...


你谈到言论自由,公民气度。我跟你在这里自由的争论,这本身就是言论自由。跟你观点不一致还可以认真讨论,而没有逃避,这就是气度。

言论自由,不代表认同别人的观点。两人互相批判,火药味十足,只要大家都有发言的权利,这就是尊重言论自由。如果为了表现尊重言论自由和气度,本来不认同你的观点却要表面上顺从,不加反驳,这是虚伪,不是自由和气度。

2012-3-27 0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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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7 01: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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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橙色路灯 于 2012-3-27 10:38 编辑
tianyufr 发表于 2012-3-27 01:46
对不起,跟你不熟。
你有不同观点,你表达你的观点即可,也别跟我争论,更犯不上夹枪带棒针对个人。 ...


熟不熟与我无关,本人不关心私人关系。

我在这个论坛没有任何熟人,我的发言是针对某些发言,不仅仅是你的帖子,更不是针对某人。我在上面几贴的争论,针对的是你帖子,而不是你这个人。

在论坛里,对任何观点有不同看法的,我都会直接表达出来,从不掩饰。我不会为了表现自己的大度就违心接受自己不认同的观点。
2012-3-27 08: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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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行了吧,觉得不好不要回国啊,。继续呆在一个 马上不让吃猪肉的国家吧
橙色路灯
2012-3-27 13:22
不让吃猪肉国家,仍然有人愿意留下,而且有权利批评该国某些政策法律。中国也一样,公民有权利义务批评也有权利进出。这是公民与臣民奴才区别 
2012-3-27 10: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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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哈哈.....欲罢不能.........控制公民大脑.现在连舌头和腿脚都要控制.........
2012-3-27 12: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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