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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ngzi0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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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葵花开 发表于 2011-10-3 12:23
重组家庭肯定是麻烦一些的

那是比较麻烦,但是总的来说还是靠自己经营了,凡事皆有可能~~
2011-10-3 11: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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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念 发表于 2011-10-3 12:26
话说那年我LG来中国跟我结婚,我们一共用了20多天的时间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办好了,包括我的签证和孩子的签 ...

嗯,我也不是很了解
但是我看之前很多重组家庭的都是要过个一年半载的孩子才来的
所以我想既然都酱紫,肯定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当然也可能是个人选择

也许你孩子是比如,我瞎说的哈,上学申请的签证啊啥的
不是外国人家属什么什么的啊
我不懂瞎说的哈
2011-10-3 1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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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_396 发表于 2011-10-3 12:27
嗯,
搞不好这种关系的话,
我觉得要出悲剧的。。。

呃,没有那么悲观吧
两个人都有过家庭
要是再都有孩子
肯定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平衡双方的关系
这也很正常吗
2011-10-3 1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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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念 发表于 2011-10-3 12:28
那是比较麻烦,但是总的来说还是靠自己经营了,凡事皆有可能~~

那当然了,但是肯定比两个孤家寡人搞一起要难一些
要考虑的,要做的事情也要多一些

完了吧,就看个人了
一物降一物,看谁降谁了
2011-10-3 1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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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开 发表于 2011-10-3 12:22
可能我没仔细看,我记得似乎LZ是说现在要借贷给国内的孩子生活费
所以挺郁闷的。希望丈夫寄些,丈夫似乎 ...

我又回去看了lz的主贴,她的补充点评里面说了结婚前跟先生说好要把lz的小孩都接来一起生活的。很多姐妹劝说lz学好法语去工作,但是主贴里面lz说现在的先生反对她出去工作,因为这样就没人接送他的女儿了。

此外,lz对前夫的描述有些前后矛盾,主贴让人感觉是前夫主观不愿在离婚后给付儿女的养育费,但是后面在有人对此举表示谴责后,lz又说前夫不给是因为客观原因生活无法自理而不能给。同时我也看到lz在主贴里面表示自己感觉好些了,知道自己日后怎么做了。
2011-10-3 1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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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冬念 于 2011-10-29 22:29 编辑
葵花开 发表于 2011-10-3 12:31
嗯,我也不是很了解
但是我看之前很多重组家庭的都是要过个一年半载的孩子才来的
所以我想既然都酱紫,肯 ...


2011-10-3 1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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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zhong 发表于 2011-10-3 12:34
我又回去看了lz的主贴,她的补充点评里面说了结婚前跟先生说好要把lz的小孩都接来一起生活的。很多姐妹劝 ...

我觉得是典型的女性思维
你应该把这两点掺和着看
就是现在的情形了

我想这两个问题是同时存在的
所以LZ有点左右为难也是真的
2011-10-3 11: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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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念 发表于 2011-10-3 12:36
如果我跟他结婚而我的孩子还要等个一年半载的才能来,那对于我来说是不可能的,我不可能跟我的孩子分开这 ...

嗯,那之后办居留呢?
不知道了,我只是看别人说起来吗,是酱紫
但是具体我也没问过
2011-10-3 1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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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开 发表于 2011-10-3 11:31
呃,没有那么悲观吧
两个人都有过家庭
要是再都有孩子

我不是悲观,
是觉得棘手,呵呵
你说的对,
看个人的,
有的人可能会很好的处理,
有的人就会破罐破摔。。。
2011-10-3 1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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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冬念 于 2011-10-29 22:30 编辑
葵花开 发表于 2011-10-3 12:31
呃,没有那么悲观吧
两个人都有过家庭
要是再都有孩子

2011-10-3 11: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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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冬念 于 2011-10-29 22:31 编辑
葵花开 发表于 2011-10-3 12:38
嗯,那之后办居留呢?
不知道了,我只是看别人说起来吗,是酱紫
但是具体我也没问过 ...

2011-10-3 1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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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_396 发表于 2011-10-3 12:39
我不是悲观,
是觉得棘手,呵呵
你说的对,

其实啥事也都不是那么容易
就是两人是初次结婚
说话做事也是要思考的吗
2011-10-3 11: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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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念 发表于 2011-10-3 12:40
其实都有过家庭的人再重组也不是什么坏事,有过经历的人更懂得如何经营第二次,当然前提是2人都真心的情 ...

那当然是好事了
既然前面的结束了
就应该向后看
过好之后的日子
那就会更加在意
2011-10-3 1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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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念 发表于 2011-10-3 12:42
居留就是办的那种未成年人的居留啊,到18岁再换。

不懂不懂
葵花开
2011-10-3 12:26
这样的 
冬念
2011-10-3 12:21
就是在他未满18岁之前,一直用这个,不需要每年换,满18岁之后就跟我的一样了,到了好多年限就可以换10年卡或者换国籍。 
2011-10-3 11: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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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MJVD 于 2011-10-3 15:12 编辑
冬念 发表于 2011-10-3 12:26
话说那年我LG来中国跟我结婚,我们一共用了20多天的时间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办好了,包括我的签证和孩子的签 ...

请允许我八卦一下, 你丈夫有自己的孩子吗? 就是不是和你的孩子, 如果有的话, 你真捡到宝了, 当然你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宝. 另一个帖子里, 你问我为什么是1/4, 那是法律规定的, 不过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四分之一, 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之后再加上个人财产混合起来的四分之一.
冬念
2011-10-3 14:52
那时候我们签的就是一人一半然后如果他先走他的那一半里头有一半属于我然后剩下的就属于他的2个孩子我的孩子没份我的孩子就继承我的以后。 
冬念
2011-10-3 14:50
我们没有签什么合同,就是去年我们第一次买房子的时候就是这么签的,那时候我还什么都不懂,一切都听他的,在来法国之前他就说我必须信任他。 
LMJVD
2011-10-3 14:15
冬念你和你丈夫是不是签过什么文件? 他把你能继承的份额提高了. 
LMJVD
2011-10-3 14:11
不是遗产对半, 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对半, 属于活着的一方的一半财产不属于遗产, 剩下的遗产里配偶分1/4. 
冬念
2011-10-3 14:07
离婚对半,如果一方先走,你仍然有你的一半,然后他那一半里头你还有一半,剩下的就是孩子们的。我们签的就是这样。 
CHAMINADE
2011-10-3 13:55
我的理解是,遗产也是先对半,,孩子和伴侣在这一半里,再分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 
CHAMINADE
2011-10-3 13:52
没明白,求解。我和老公没合同,房子婚后买的,是不是离婚对半,有一方先去的话,另一方却只能有四分之一了? 
2011-10-3 13: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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