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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优子edmond

好久没上战法了,发个投票,新婚姻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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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天优子edmond 发表于 2011-8-15 14:46
这种人渣很可恶,把男人的脸都丢光了!不过话说回来,我一直相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人妻做的真 ...

那可以先离婚了再出去找啊。

你这要求也太高了,你耳朵边上装个喇叭,24小时不定时播放大哭声音,每次持续时间不定,三天下来你试试,还能有好脸色不。
雅歌
2011-8-15 19:17
嘿,女人还想找个港湾呢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33
这要求高吗?本来找人结婚就是找个心灵的港湾,跟朋友不同的是,你能更加放松,更加无所顾忌,再说了能天天都有那么多苦诉吗? 
Ciseler
2011-8-15 15:10
对呀,怪不得新婚姻法不保护“无过错方”,原来本意还是保护妇女,真是用心良苦。 
雅歌
2011-8-15 15:01
合着原来出轨那个才是 “无过错方” 啊 
Ciseler
2011-8-15 14:59
他的意思是,老公出轨,都是老婆的错。我很无语了,这就是男人。 
2011-8-15 14: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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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木有“无所谓”选项?

既不赞成,也不反对!有利有弊吧!

不赞成,是因为
1,过度降低离婚成本,有可能导致离婚会很草率,缺少牵制力。
2,对无过错方保护不够力度,基本没有保护措施。

不反对,是因为
保护个人财产,遏制有房人终成眷属的怪异社会状态;也遏制企图通过婚姻侵占他人财产的男女。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06
木有想到这个选项,不过你这个很客观!确实对无过错方保护不够 我前边也说了。 
2011-8-15 14: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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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为什么不从房价入手?如果房价合理,工薪阶层都能买得起房子,谁还专门为了房子去结婚?
个人认为新婚姻法只是进一步维护了强势者的利益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47
这确实。。。这是太大的层面了,连党国都无法控制而况小小的婚姻法。 
Ciseler
2011-8-15 15:26
因为,婚姻法管不了房价~~~~~~ 
2011-8-15 15: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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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eler 发表于 2011-8-15 14:54
木有“无所谓”选项?

既不赞成,也不反对!有利有弊吧!

你这就冤枉我了,我没说男的出轨只因为女的做的不够好,但我认为有做得不够好的因素在里边。现在的中国社会畸形的造就了一些女权解放,出得厅堂下得厨房成为一种择偶的奢侈,但是社会上的你说择业的不公平也好,对女性的很多行业的歧视也好,这不在是本文的讨论范围,种种原因形成的现状是多数家庭,男的比女的贡献在经济方面要大,而作为对家庭贡献较少的女性需要在别的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才能维持双方的心理平衡。比如,男的养家糊口的比例重一些,而现如今很多新兴家庭片面的觉得家务的分担需要AA制,我就认为不合理。如果在外面没有能力或者条件做更多贡献,应该主动地承担家庭的内部责任。我是从我周围无数亲戚朋友的家庭得出这个结论的,里边确实就有很多因为一方的责任感不够而造成另一方心理失衡最后导致离婚的。

补充内容 (2011-8-15 15:26):
我周围很多例子,都是还没嫁过来就开始讲条件,你要干嘛干嘛,从没想过自己该干嘛干嘛,真的你说了,她就说你跟婚前不一样了,不宠她了。
天优子edmond
2011-8-17 03:04
。。。好像你说的,男人就跟大爷似地在家啥都不干。。。我说的要是赚的少的,家务稍微多做点,让老公心里得到平衡,又不是男的啥都不干。 
mirabelle
2011-8-16 18:40
现在多少男人能像武大郎一样能养的起老婆的,养家还得靠老婆上班分摊才行,男的挣钱养家不行还不想分摊家务,死到月球里去吧 
mirabelle
2011-8-16 18:37
现在有的男的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宝了,找个镜子照照自己,再要求别人。。。养家都养不起,还得让女人当超人,,还唧唧歪歪的 
mirabelle
2011-8-16 18:35
上的厅堂下得厨房,奶奶的,女人也是别人家的宝贝,凭什么就得给你做饭,给你挣钱,给你生孩子,都当自己是皇帝了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46
其实你说人吃亏这个问题,我觉得大多数人心里都是心明眼亮的,特别是爱情的激*情消缺了以后,人就开始注重平衡感了,保持激*情也是双方的责任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45
那是宋他的个人问题,我以前讨论宋的时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这个男的。连老婆都背叛的男人是他妈畜生。而且他不仅背叛婚姻也背叛爱情。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43
哈哈,我想法是反的,不幸都是相同的,幸福却是多彩多姿 
Ciseler
2011-8-15 15:31
所以,感情问题,绝对不能一概而论。幸福是相似的,不幸却是林林总总的。 
Ciseler
2011-8-15 15:30
出轨的因素多了去了,比如蜗居里的宋思明,他老婆那么好,照样出轨,因为他是凤凰男,希望有个儿子传宗接代。他老婆错了么?因为没生儿子? 
Ciseler
2011-8-15 15:28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吃亏,自己付出比较多。人呀,劣根性就是自私的。没办法改啦~~~ 
2011-8-15 15: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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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了,你也去我们那投一票吧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42
我投了!! 
2011-8-15 15: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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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优子edmond 发表于 2011-8-15 15:22
你这就冤枉我了,我没说男的出轨只因为女的做的不够好,但我认为有做得不够好的因素在里边。现在的中国社 ...

男的比女的贡献在经济方面要大,是因为男的不敢找比自己赚的多的好吧?

你这应该反过来说吧,难道女性不想有事业么?好像成了女性干不了事业只好在家做做饭似的。让你去怀个胎我看看?

男人因为不能在孕育孩子和哺乳方面为家庭做出自己的贡献,只好从经济上补偿家庭。女的比男的的贡献在抚养后代方面要大,而作为对家庭贡献较少的男性需要在别的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才能维持双方的心理平衡。
maomimi113737
2011-8-16 17:30
这他妈怀孕前三个月,难受死我了!吃什么吐什么!瘦了5公斤!饿的头晕眼花,就是吃不下! 
lili-chou
2011-8-15 16:25
+1,我正想说呢,女人怀孕哺乳照顾孩子就不是付出了? 
2011-8-15 15: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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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优子edmond 发表于 2011-8-15 15:22
你这就冤枉我了,我没说男的出轨只因为女的做的不够好,但我认为有做得不够好的因素在里边。现在的中国社 ...

女的也想有心灵的港湾,更加放松,更加无所顾忌啊,男人听女人诉诉苦就不行吗???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41
能给她慰藉 同样证明了 我对她的重要性,保持了家庭气氛快乐和谐,同时还能让自己的余热发挥一下,何乐而不为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40
谁说不行???我就挺乐意听我老婆唠叨的 
2011-8-15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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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有无所谓这个选项么..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5:40
木有 ,不好意思 是我疏忽了!这个应该有 
2011-8-15 15: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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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 发表于 2011-8-15 15:28
男的比女的贡献在经济方面要大,是因为男的不敢找比自己赚的多的好吧?

你这应该反过来说吧,难道女性不 ...

生孩子这个是老天对女人的不公平,但是把老天对女人的不公转嫁到男人身上,你就觉得公平了?男人在老婆生育的时候悉心伺候,甚至每月来月事的时候也让老婆发泄,这就是负起了自己的责任了,反过来,女人受了生育的苦,是不是大多数孩子跟妈的关系比跟爹亲呢?不也是一种补偿吗?男的不找比自己赚得多的,那确实,为什么呢?因为男的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所以男的都不愿受那份窝囊气,如果女人非要找比自己条件好的,又要其他都平等,甚至受尽万千宠爱,这首先就不合理。
天优子edmond
2011-8-17 03:34
这一点,我爸找到我妈算是很幸福的,15年没有一分钱收入,只在家做饭收拾洗衣服,不过如今换个人,难! 
天优子edmond
2011-8-17 03:33
女人赚不到钱在家管好了大后方不会受窝囊气,反倒是很多男人赚不到钱在家管后勤才要受窝囊气呢。 
天优子edmond
2011-8-17 03:06
失业了是受打击了,要是还想出去找工作的,我肯定乐意养着,鼓励她,要是就此坐家里不工作了的。。。那就在家好好地管好后勤。 
mirabelle
2011-8-16 18:47
那要是有一天你老婆失业了,她是不是就在你的屋檐下了,该受你的窝囊气了 
2011-8-15 15: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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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优子edmond 发表于 2011-8-15 15:39
生孩子这个是老天对女人的不公平,但是把老天对女人的不公转嫁到男人身上,你就觉得公平了?男人在老婆生 ...

什么叫转嫁到男人身上,法律不就是这样的么?社会不就是平衡的么?你想要丛林法则?那把医院都取消了更方便,什么癌症啊先天性残疾啊,凭什么转嫁到纳税人身上?他爱死不死呗,是不。

男人要是悉心伺候老婆怀孕做月子的,在家做家务累死,任老婆发泄,怎么港湾法?是不是这样的男的出去找小三就有理了?

孩子跟爹还是跟妈亲,那得看爹付出多少吧,你怎么不说离婚的时候恨不能不认自己孩子的呢,赡养费一个子儿都不掏的呢?有多少爹觉得只要给钱就行了,连做游戏都懒得跟孩子一起做的?

你要觉得女人比你赚的少就不得不低头,我祝你婚姻幸福吧。
2011-8-15 1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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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 发表于 2011-8-15 15:46
什么叫转嫁到男人身上,法律不就是这样的么?社会不就是平衡的么?你想要丛林法则?那把医院都取消了更方 ...

男人不能生育不是因为才智,体力,或者跟上帝关系好!这天生的事情,没有一点男人参与的成分,却需要男人来承担后果,就是一种转嫁。社会是不平衡,但社会的不平衡是众多参与者不同的行为所造就的,社会里的每个人都不是无辜者,但生育这个事,虽然女人是受害者,但并非是由于男人造成的,男人也是无辜的,所以我觉得你说男的无法生育就该付出多点就是转嫁。
男人伺候好怀孕甚至来月事的老婆是应该的,这是尽到自己作为丈夫的责任。这根找小三没关系,我说这个是针对前面生育的问题说的,我说这样的男人就在生育的问题上尽到自己的责任了。
给钱就行的父亲不是合格的父亲,相反生而不样的母亲也不是合格的母亲,但是同样是付出,在付出相等的情况下,孩子对母亲的感谢依然要大于父亲,有着十月怀胎的苦,孩子长大了自然就知道,所以依然是有补偿性的。
最后一句话,你这就说的过了,你曲解我的意思不说,直接就开始咒我了,家庭付出维持贡献的平衡如果让你曲解为低头的话,我无法可说,那句话只是个比方。事实上男人不选择比自己条件好的女人结婚,主要是社会上有看法,吃软饭受鄙视,伤害了男人的自尊心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但是社会造就了女人可以选择比自己条件好的夫婿不受谴责和鄙视的环境 并不代表就可以无穷无尽的受宠,该做的事还是得做,还是我说的要平衡,别做了该做的却觉得受了委屈,但事实上就是很多人做了该做的觉得自己低了头,这就是为什么男人不选择,而女人选了就应该承受后果!
天优子edmond
2011-8-16 02:07
噢?呵呵,这么难的课题都被克服了,求真相。 
水邪
2011-8-15 18:40
现在男人可以生育了 
2011-8-15 1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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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刚看到一个,写的挺有意思,和LZ是反观点,转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于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并于13日正式实施。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自从新婚姻法上市以来,便屡屡出司法解释,而种种司法解释,都是在假借公正平等之名,占女人的便宜。
今天出台几条,其实简明扼要,都是围绕着房产而来。为什么围绕房产而来?就因为中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男人不断出轨离婚,而离婚最大的障碍就是房产。如今就是排除房产的障碍,使得出轨的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离婚。
肯定有人认为我说话偏颇,没错,我是偏颇的,但我说几个不偏颇的事实出来。
首先,中国夫妻离婚越来越多,这个是不是事实?
其次,离婚案例中,以男方过错为主,这个是不是事实?男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远远高于女方出轨,这是不是事实?你要说这不是事实,我只能说你罔顾事实。
最后,很多男人出轨后不敢离婚或者不舍得离婚,是不是因为房产分割?恩?是不是因为净身出户的威胁?

以上三点逆推回去,我再说一次。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为男人们扫清离婚的障碍,请问我说错了么?

有人说,不就是婚前购买房子属于个人么,这很公平啊,没有什么。好的,我举个例子给你看。
一个男人婚前选了套一百万的房子,首付三十万,贷款七十万,然后和女朋友说,我们结婚吧。女人当然很高兴,于是嫁给了他,随后两人一起背上了七十万的贷款。这个家庭负债二十年,每月还5448元。女人负担了其中的一半,大概是六十五万左右。
二十年后,女人四十五岁,男人四十七岁。男人出轨,找了个二十二岁的小三,然后要离婚。女方说,可以离婚,房子和孩子都归我。
男人说,孩子归你,但房子是我的。因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房产,哪怕婚内还按揭,但这个房产依然属于我。
这个时候女人才知道,原来自己背负了二十年的贷款,还了一百三十万的贷款,她自己承担了六十五万贷款的房子,居然完全不属于她。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男人离婚后完全可以把房子拿去送小三,写小三的名字,和那个含辛茹苦二十年的老婆没有丝毫关系。
当然,也有人会很懂法的说,司法规定里有一条:“共同承担按揭还款的,可以有补偿。”
说的很好听,但这个所谓的补偿,在我们的官司中会变成什么样呢?
男方律师首先会问,你说共同还按揭贷款,那么凭证呢?你女方的还款凭证呢?你举证啊。
试问,你好好的结婚二十年,每个月还按揭,有几个女人会每次自己去还并且把付款凭证保留二十年的?大部分都是男人还的好吧,大部分都是通过男人卡还的好吧。
这时候律师就会说了,那你没证据说你参与还款了啊。
好,退一步说,补偿也是可以的,但补偿细则是没有的,那参照什么呢?参照律师的嘴啊,律师可以给你打好,也可以给你打坏,甚至给你打到一分钱都没有。

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吧,这一条看似很公允,看似有补偿有退路的条款,其实就是如此险恶的用心。你傻兮兮的去替男人还贷款,可到头来他就可以拿去孝敬小三,至于给你多少赔偿,那就看律师打仗啦。
竖中指!!!
这叫什么法律?这叫婚姻法吗?这根本就是强拆。
你以为这房子是自己的,你以为自己出了钱就是共同财产,可是实际上,在法律意义上从来都不是你的,人家随便就可以拿走,并且强制性的说,不是你的,大不了给你补偿。
这不就是开着铲车把你房子铲平然后说我给你补偿吗?这不是强拆吗?这已经不是道理不是法律而是赤裸裸的偏袒。

有人说,男女平等么,男人可以买房,女人也可以买房啊。
男女平等我是同意的,但我唯一不同意的就是,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法律就要先行呢?
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还需要女人放弃事业照顾家庭,还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还需要男主外女主内,还需要男人赚钱而女人不许赚钱更多事业更好的时候。你跟我说什么男女平等啊。
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这究竟是公平还是欺凌?
如果你真的要公平,很好,请各位男士也十月怀胎,躺到手术台上破腹产试试看,那个时候,我才承认有真正的公平。

yyiinngg
2011-8-19 15:58
为什么是65万?65*2=130,贷款70万,二十年以后利息有60万啊?! 
maomimi113737
2011-8-16 17:39
我反对这个婚姻法就是因为这一点。 
2011-8-15 17: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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