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帖子存在了5小時之久, 沒有一個人回帖.
我首先就頂原創.
DSK是法律的威力, 此威力淩駕一切外交, 金融等最高級領域.
假設1,這位女士是自發性地主動報案. 此刻法律彰顯的是人權高於一切
假設2, 這位女士是被鼓動后報案, 此刻法律是記得利益者(UMP, Fed, 美國政府)的工具(當然之後也可以是DSK的工具).
假設3, 一切就是一個局, DSK on the hook, 法律的權力就過大了.
尤其是第三個假設, 我根深蒂固的厚黑思想一直認為一切的存在都是有其背後的道理, 世界沒有巧合, 尤其, DSK事件讓我想起以前看不知道個什麽電影, 裏面的壞蛋穿著西裝, 冷靜地對小弟說: "the law is on our side. "
由於"民主思想", 中國知識青年一直都有"法律高於一切"來自西方"民主社會"的鐵律. 但法律過於無情和不符合情理的執行方式淩駕了太多當時迫切的需要, 甚至成為了一些人的工具. 我覺得"法律高於一切"不是一個完美的概念, 當然, 目前為止大家也找不到什麽更好的方法來維持社會秩序.
|
2011-5-29 22:3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