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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橙色路灯 于 2010-11-16 12:53 编辑
75006 发表于 2010-11-16 10:52 
对了忘了提醒,如果你是男人且年龄合适,归化对岸以后,会被要求服兵役。 ...
这个信息过时了。顺便给不了解兵役法的战友提供点知识。
以前,中国大陆,台湾,法国等都是实行义务兵役制,即征兵制。
台湾
台湾兵役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33年6月17日国民党政府公布的兵役法。国民党退踞台湾后,基本沿袭了这一兵役制度。台湾“兵役法”规定,服兵役是台湾年轻男性的义务,全岛18岁以上的男性都必须服兵役,陆军服役期为2年,海军和空军的服役期为3年。
2002年,台军开始试行募兵制,到2006年,台军官兵中募兵的比例上升至60%,实现“募兵为主、征兵为辅”的调整目标。按台国防部规划,2014年实行全募兵制,结束征兵制。
大陆
1955年兵役法通过后,大陆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即征兵制。服役时间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符合兵役条件的公民,在规定的年龄内服预备役。在校学生可以用军训方式代替服兵役。中国大学的军训,不是教育部为提高学生素质而设立的规定,而是兵役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兵役义务。跟台湾青年必须服兵役的意义是一样的,只是咱们人多,不需要加入部队充数。
1998年通过的兵役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一个公民在部队付完兵役后,可以跟部队签合同由义务兵转为志愿兵。但是,学生仍然必须通过参加军训的方式履行服兵役的义务。
法国
近现代征兵制的合法性与理论规模就起始于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国革命后,面临欧洲君主国家的武装干涉。1793年8月,法国国民公会颁布法令,实行普遍征兵制,强行征集18-40岁的公民,首先是18-25岁的独身和无子女的公民服兵役。法国1996年取消了和平时期的义务兵役制,但要求1979年前出生的男性在国家武装力量中服完义务兵役。自2001年12月1日起,法国全面实行志愿兵役制。最后一批服义务兵役的军人 (2001年夏天征召) 提前退役。
从未实施义务役的国家:冰岛、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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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12: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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