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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快乐遇见悲伤(庄黎子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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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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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0 18:44:24

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庄黎子3 于 2010-9-20 20:01 编辑

外一篇 《我的写作》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要写这样一篇小说,这是一群在阳光下隐形的群体,我看不见,也摸不着。带着某种抵触和惧怕的情愫,我开始了这种完全和我个人生活无关的探索。
我记得在我第一次写《米白色的连衣裙》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我要写和自己生活丝毫没有关联的人。在我第二次写《塞纳河畔的恋人》的时候,我依然对自己说,我要写和自己生活毫不相干的人和事。
在我写了这些完全凭幻想和梦境营造出来的故事之后,我最终妥协并慵懒的写了许许多多关于我身边的人和故事。
我开始发觉自己的心在一点一点的破碎,我不想撕开自己的面具让人看见那个真实的庄黎子,那个会在喜欢的人面前就开心的笑,在不喜欢的人面前就无动于衷的任性的庄黎子。
他们和她们都对庄黎子说,小庄,你太任性,你永远都是一意孤行的去相信某些人而排斥其他的人。
于是,我从新躲进自己的蜗牛壳,从新打开电脑,开始写那些和自己没有一丝一毫关系的人。我看不见他们,他们也看不见我。这是最美丽的屏障。
成长的定义是不再自我,学会包容和遗忘。
遗忘曾经的痛苦同时也要遗忘曾经的快乐。
有时候,做一个对自己狠心肠的人,其实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关爱。
我看见我自己的双手,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梦想又或幻想,然后天真的对你说,如果,有一天,我们要分别……

庄黎子
2010年9月20日  于里昂


2010-9-20 18: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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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安心谈个男朋友
             征婚启事
    沈宁
27
身高175 计算机工程师 年薪40 现住上海 有车有房 喜爱一切美好善良的事物 追求平凡与快乐 欲求志同道合男性结为终身伴侣。
    沈宁的征婚启事是夏晓鱼一个人偷偷摸摸去报纸上登的。
    自从看到报纸那日起,夏晓鱼就天天都在笑。开始是看见报纸中缝里的那条自己拟写的启事发笑,后来就是被每天早晨雷打不动的回复信件惹得捧腹大笑。夏晓鱼做梦都想不到沈宁居然如此畅销,她以为像沈宁这样年轻貌美智商超群的富婆没有男人敢消受,可是来信自登报第三天开始,有争无减,像雪片一样越积越多,以至于从那天起夏晓鱼吃饭就不用擦桌子了:随便拿封看过的信往盘子底下一垫,吃完饭再把信一团,最后往垃圾箱一扔就OK了。
    来信的人五花八门,有和沈宁一样抗战在IT行业第一线的战友,可惜年龄估计以过半百,尽管信上写是“二八年华”。也有在小学教体育的年轻老师,他说他可以跑一万米不带喘。夏晓鱼想,你以为沈宁跟你就是生理需要啊。还有更绝的是肉联厂厂长,夏晓鱼看到信就连说不错不错,以后吃肉就到你们家割好了,就连抬头称呼都不下十种,最让夏晓鱼暴笑的是一个自称36岁的离婚大学教授,居然开篇就是“沈宁同志——”。
夏晓鱼是学文的,从高中就开始发表文章到现在,从来没有一篇文章像这则征婚启事一样有如此大的反响。如果不是按字收费,夏晓鱼估计可以替沈宁写篇长长的传记文学在报纸的中缝里连载,从沈宁六岁一直写到二十七岁。
沈宁认识夏晓鱼的时候是六岁。更准确一点说是上学的第一天。她记得那天夏晓鱼穿了条粉红色的连衣裙。因为自己穿得和她一模一样。沈宁还记得老师点名的时候,先点到夏晓鱼的名字,夏晓鱼站起来稚声稚气的喊了声“到”。等老师点沈宁的名字,沈宁刚站起来还没来得及喊到,老师就不耐烦得说:“夏晓鱼同学,刚才已经你已经喊过“到”了,我现在叫的是沈宁!“
后来沈宁对夏晓鱼说,我生命里的第一个阴影就是你给埋下的。夏晓鱼一边卡擦卡擦的咬着苹果一边说,活该,谁叫你学我的样穿衣服。
那时候的沈宁特别讨厌夏晓鱼。不但和她穿一样的衣服,还扎一样的翘翘辫。可是讨厌也没有用,因为班里除了她讨厌夏晓鱼,没有一个人讨厌。小朋友都喜欢和夏晓鱼一起玩。女孩子喜欢和她跳皮筋,男孩子喜欢和她比爬树。沈宁只知道一个人远远的看着他们,因为她自己从小就不合群。她还记得小学毕业那年,老师给她的评语里有一个词,静水深流。那时候她不明白这个成语的意思,长大以后就懂了。静水深流是褒义词,就是说一个人的思想如山泉一样丰富却永远延绵潺潺的流淌。但是用在她上身就突然变成了贬义词。沈宁,太宁静了。
夏晓鱼后来也问过沈宁,如果那次我没有帮你把红领巾从树上取下来,你是不是会永远不和我说话。沈宁说,或许吧。夏晓鱼想了想又说,没想到一条红领巾,改变了你也改变了我。沈宁抬起头盯着夏晓鱼说,并不是红领巾改变了我们,是你的突然失踪改变了我们。自从你转学以后,我又回到一个人,没有人陪我跳皮筋,没有人陪我钩花篮,没有人陪我放学大扫除。这个时候的沈宁安静的蜷缩在客厅里龟背竹的藤椅下,看着夏晓鱼在旁边的沙发上削苹果。
每当夏晓鱼想到这些,她总会感叹。人生其实就是一次旅程,我们沿着缘分和命运的道路行走。遇见的和错过的都不是我们本身所能决定和想象的。我们能做的只有承受和服从。比如这些给沈宁写求爱信的男士们,无论他们的出发点是优雅还是猥琐,他们都不会想到,收信的人根本不是沈宁而是那个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夏晓鱼。
    夏晓鱼知道假如沈宁看到报纸一定会立刻从深圳飞回来把她骂个狗血淋头,沈宁会用全世界最恶毒的语言诅咒她,然后再叹口气说,算了算了,你脑子时常是这样拎不清的,晚上一起吃大闸蟹去吧。夏晓鱼想到这里又开始笑了,越笑越想笑,居然笑得开始咳嗽起来。手机铃在夏晓鱼大笑的同时欢快的响起。


“喂,沈宁同学?”夏晓鱼说话的声音都带着无法掩饰的笑意。
    “晓鱼,我明天不能回来。”沈宁在电话里尽量压低声音:“现在不多说了,我这里很忙。”
话到这里就结束了。沈宁挂电话的一瞬间把夏晓鱼的笑声也一并咔嚓在里面。夏晓鱼拿着听筒还没反应过来已是嘟嘟嘟的忙音。夏晓鱼想,看来就算自己现在告诉沈宁,我帮你在报纸上登了征婚启事,沈宁也不会飞回来骂她。因为沈宁太忙了。

    大学毕业到现在,沈宁像只候鸟一样飞来飞去。最近的飞不到一个小时,最远的飞了一天一夜。在东航办历程卡,短短几年时间卡的色泽从银变金再到白金。别人上飞机都是大包小包,沈宁只托一个LV的小皮箱,历来不办行李托运。到机场直接进VIP白金会员休息室,身边两样东西离不开,一是手机二是电脑。夏晓鱼曾经画过一幅画给沈宁,画上面的沈宁穿着半透明的睡衣坐在镶金边的马桶上,头发还是湿淋淋的,腿上却枕着她心爱的苹果电脑,手里还拿着她喜欢的诺基亚手机。沈宁看到画以后躺在床上大笑了好久,然后爬起来把画帖在夏晓鱼房间里,画的左下角给题了一行字:工作是美丽的,入厕是必须的。
    世界上的人大体分三个等级,最底层的人拿日薪,中间层的人拿月薪,最高层的则是拿年薪;通常一个人一生总要经历这三层之中的任意两层。绝大多数平凡的人都是从底层上升到中层,学历高同时运气又好的人会从中层爬升到高层。只有极少数智力超群能力非凡的人才能够从最开始就处于高层。而沈宁恰恰就属于这种类型的人。可是让夏晓鱼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如此优异的沈宁居然连个男朋友都找不到。
   “沈宁,你为什么不安心谈个男朋友?”夏晓鱼常常会无缘无故就问她这个问题。
    起初沈宁会用修剪了指甲的食指点着夏晓鱼的头说,不要只说我,你现在也是光棍一条。后来夏晓鱼问得多了,沈宁也就懒得回答,树上麻雀终日唧唧咋咋的叫也没见得有人问麻雀是饿了还是渴了。有时候实在被逼得没办法只好牛头不对马嘴的说:你有病就看医生,没病就闭上嘴。
其实沈宁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个人问题。她甚至觉得没有比现在这样要更美好的生活了。没有男朋友却有大把钱的女人可以活得更加洒脱。
上帝造人是先造了亚当,然后亚当用根肋骨才造了夏娃,所以无论夏娃以后多么风光荣耀只要在亚当面前就活得像奴仆。无论多么有钱有能力的女人一旦坠入一个男人编制的情网,结果一定是笼子里的鸟,就算翅膀有多大都飞不出那个铁笼子。
沈宁现在是只樱桃树上的金凤凰,这棵树上的樱桃吃完了就换棵树继续吃。没有男朋友,可以随心所欲买衣服不用回家藏起来,可以每天晚上安心睡觉不用定时服避孕药,可以看自己喜欢的文艺片不用陪某个人看毫无意义的武侠片,可以逢年过节和朋友Happy不用去某个人家里看他妈妈的脸色。
沈宁从18岁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就这么想,她现在27岁仍然这样想。
沈宁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她像许多女孩一样也曾经和某个男生手拉手走在绿树葱郁的校园里,每天早上有人为自己买热豆浆和油条,周末去小树林里幽会,可是她不觉得这有多美妙。和男朋友在一起,除了甜言蜜语之外相当一部分的言语都用于解释: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爽约,为什么和别的男生说话,为什么不喜欢他穿那件咖啡色毛衣。这样的解释太多太多如同热带森林里的爬藤植物,带刺且难缠。后来男朋友和沈宁提出分手,本以为沈宁会哭,谁知道沈宁却淡淡地说,那就分呗。说完沈宁就走了。倒是她男朋友为此难过了好些日子。本来沈宁就没觉得怎么,在一起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不在一起自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更多时候她愿意和夏晓鱼呆在一起。她们有太多一样的地方,喜欢看同一部电影,喜欢同种类型的男人,喜欢同一个品牌的衣服。她们也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可是这些不同之处却恰恰形成互补。比如沈宁喜欢做菜而夏晓鱼则喜欢洗碗。沈宁喜欢黑色的衣服而夏晓鱼却喜欢一切粉色。沈宁喜欢吃炒菜夏晓鱼更好喝煲汤。当然还有,沈宁喜欢一切实际的东西,如同她的职业计算机,而夏晓鱼则向往一切理想的食物,如同她的专业文学。
    夏晓鱼大学毕业接连换了三份工作,从文联到杂志社再到私人网站。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挪活树挪死。可偏偏夏晓鱼越挪越死。原本在文联待得好好的,每个月两三千工资,数目不大也够自己挥霍。可她耐不住文联里那份一成不变的寂寞。一杯茶,一张报纸,一坐一整天。这样可以一天就看到老的日子让夏晓鱼过一个月可以,一年也勉强,但要让她长年累月坐在同一张酱色木桌前,看阳光从同一块玻璃窗的同一个角度折射进来,她实在是无法忍受。还有在这种国有事业单位里错中变换的人际关系如同一张长满棘刺的网,缠住了,就别想脱开。
    夏晓鱼后来主动要求转到杂志社。明明是女性文学栏目的杂志,偏偏社长是个五十开外的半拉老头儿,一天到晚谈他文革时期的壮烈革命史,说他自小熟读的红灯记和红岩。夏晓鱼背地里给他起了个网名叫荷马。因为每次开会听老头儿谈话就让夏晓鱼联想起伟大的荷马史诗。本来夏晓鱼还可以勉强忍受的,毕竟老头儿仁慈面善,对夏晓鱼每天的迟到早退均是睁只眼闭只眼。不过后来有一次夏晓鱼去荷马办公室谈话,荷马给夏晓鱼递茶的时候忍不住摸了摸夏晓鱼肌若凝脂的嫩手。夏晓鱼当时就火了,抡起白嫩的右手当即给了荷马一个干净利落的巴掌,嘴里却骂着:“你他妈的死荷马,也不看看你姑奶奶是谁!你姑奶奶就是红灯记里嫉恶如仇的李梅,是红岩里大义凛然的江姐!”
    夏晓鱼刚出杂志社大门就气急败坏给沈宁打电话:“沈宁,今天气死我了,他妈的死荷马居然敢摸姑奶奶的小手,我真该一刀把他手给剁了!”
沈宁在电话里大笑一通,最后叹了口气,第二天就给夏晓鱼在网站找了份工作。可惜好景依旧不长,现在是个玩电脑的就敢拉旗办网站,办网站比办网吧难不了多少,谁都梦想成为未来最年轻的CEO。可是世界上的网易只有一个,新浪也只有一个。一万个网站真正能维持下去的可能一个都不到,那第一万零一个的机会也不是夏晓鱼可以碰上的,于是在网站苦苦挣扎了半年之后,夏晓鱼终于彻底的失业了。失业比待业还惨,待业至少还在等待之中,等待就意味着希望,尽管渺茫,而失业是彻底的溃败,是灰飞烟灭,是全盘皆输。而此时的沈宁,事业如日中天,家成了旅馆,飞机头等舱才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夏晓鱼失业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搬家,月租一千五的公寓对于现在穷破潦倒的夏晓鱼无疑是在租阿房宫。
   “晓鱼,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学文科,就算学文科也不要学文学。现在的社会看得是实际能力。你看看全国每年文学系毕业的学生有多少,真正成为鲁迅、巴金的又有几个,再说了,鲁迅也不是文学系毕业的。”
    沈宁一面帮夏晓鱼搬行李,一面嘴里不停的发表感慨:“你就说我吧,从我开始学数学,我就贼喜欢这门课,本来大学可以念基础数学,可是我不念。为什么?因为学基础数学出来可以干什么,大到公司老板,小到卖茶蛋的老太婆,谁都不用知道微分,求导,泰勒公式!你以为我喜欢现在的计算机编程还是每天像候鸟似的东飞西飞啊?可是没办法,这个社会就是这样,适者生存!”
沈宁几个问句感叹句把夏晓鱼说火了。她想都不想就顶回去:“你什么时候早告诉我了?你再见到我的时候是大二!你有本事可以考进上海T大,我没这个本事。当初不是我作文获奖,我进不来!你说我进来念什么?不念文学还能念什么?就知道说我,废话一大堆,没一句在点子上!”
沈宁不说话了,其实夏晓鱼说的这些她全知道,可是知道又怎样。夏晓鱼什么都不会干,唯独能写几篇酸腐小文章。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是至死地而后生,是因为那些没有后生的都彻底死地了。这年头出书容易赚钱却难,靠版税发财比靠中六-合-彩发财还难上加难。
沈宁的车兜了将近三个小时终于在一条连汽车也开不进去的弄堂口停下来。夏晓鱼的新居就在那条狭窄悠长的弄堂的最尽头。看到路边的垃圾和屋檐下的湿苔以及这里的一切,没有人会联想到中国第一大商业城市上海,因为它看上去至多像一条江南小镇的小路。宁静。安详。可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的吵架和叫骂声又像划破长空的闪电打破了原本应该属于这里的寂静。
沈宁下车往弄堂里望了望,接着低下头,想了想才说:“晓鱼,要不,你去我那里住好不好?这里离市区太远了,什么都不方便。”
夏晓鱼故意朝她笑笑:“很方便啊,出门口就有便利店,我很久没住过这种地方了。”
沈宁不再说话,依次从车后备箱往下搬行李。夏晓鱼的行李不多却很沉,里面全是书。沈宁和她两个人搬搬停停,一个小时才终于把行李搬完。沈宁离开的时候夏晓鱼陪她走到巷子口,沈宁再次回头看看那条延绵不绝好似望不到尽头的小路,从皮夹里抽出一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轻轻放到夏晓鱼手里,然后说:“我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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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0 19: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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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抢个沙发,这就是你之前传说中的“蕾丝之恋”啊,呵呵
“我要写和自己生活毫不相干的人和事”,我和你恰恰相反,我基本只写身边的人和事,所以你是个创造者,而我只是个记录者,哈哈
2010-9-22 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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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个沙发,这就是你之前传说中的“蕾丝之恋”啊,呵呵
“我要写和自己生活毫不相干的人和事”,我和你恰恰 ...
hero02530550 发表于 2010-9-22 04:00



左岸太冷清,我再等等看,不行我就发到G&L版去。
其实你文章写得很好的,应该往新浪原创网发,我实在是没时间跟帖,所以不想去新浪那样的网。
2010-9-22 16: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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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沈宁在回公司的路上接到叶云青的电话。晚上要陪深圳来的老板吃饭。
叶云青和沈宁是校友。那还是沈宁上大学三年级的事了。因为她数学天赋高,所以学计算机得心应手,学校教授接了个做网站防火墙的项目,招聘了一批计算机专业技能突出的学生,这批学生里最年轻的一个就是沈宁。和沈宁搭档的是叶云青。沈宁第一次看到叶云青没有什么特别,就是一个戴六百度眼镜的男孩。可是叶云青第一次见到沈宁就完全被沈宁的智慧吓倒了,他觉得一个女人拥有这样的智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可怕的。编程是世界上最千变万化的东西,可以有一千条程序抵达同一个终点却只有一条程序是最简捷的。如同一个迷宫,里面有无数个死胡同,也许在你走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之后最后还是可以找到出去的路,但是沈宁无需走一个死胡同就可以出去,好像蜿蜒如长蛇一样的路在沈宁眼里就是一条阳光大道,轻轻松松哼着歌就走完了。
原本教授是让沈宁做叶云青的副手,结果变成叶云青成了沈宁的副手。每天晚上两个人在机房一个写程序一个修改,叶云青写不出来的时候和沈宁一起研究。一个月的活他们半个月不到就完成了。完成的那个晚上,教授来机房看到如此速度和质量的工作成果惊讶得目瞪口呆。叶云青当着沈宁地面对教授说,这完全是多亏了沈宁。她简直是奇才。这是叶云青有生以来第一次称一个身边的人为奇才,还是一个比自己小一岁多的女孩子。从前他眼里的奇才是比尔盖茨和爱因斯坦。
同样是那个晚上,叶云青请沈宁去校外大排档吃炒菜,在那个喧闹嘈杂的小饭馆里,叶云青终于对沈宁说:“如果我没有女朋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沈宁停下正在剥螃蟹的手有点惊讶得看了看这个认识她不到二十天的男孩又或者男人。这不是第一个对她表白的男人却是第一个把表白说得如此坦白的男人。
叶云青又说:“我女朋友对我实在太好了,倘若我能够……我一定……”
沈宁淡然一笑,她永远都是沉默的,静得像水。静水深流。
叶云青说:“她很优秀,不过你们两个的优秀是不一样的,就好像你问我到底牛顿还是雨果哪个人贡献更大一样。这是没有可比性的。”
沈宁说:“那么在你眼里我算是牛顿还是雨果?”
说完这句话沈宁转过身朝叶云青挥挥手。她很清楚叶云青此刻一定在看她挥手的背影。夜幕笼罩下灯红酒绿的市街,一个男孩目送一个女孩的背景离开。
周末学校开舞会,沈宁一向不喜欢这种吵闹纷杂的地方,可最后还是被室友连骂带拖给拉去了,室友说见到一个很帅的男生要沈宁去鉴定一下。沈宁在舞会上看到叶云青,也是一个背影,可她肯定那一定就是他。沈宁着实有些惊讶,尽管她认识他不久但她相信他也和自己一样讨厌这样的氛围。在叶云青转过脸看到沈宁的同时,他女朋友也朝沈宁看过来。沈宁看到一个娇小可爱长相甜美的女生。是那种所有男生看到都想保护的女生,是和自己完全不同甚至逆向而行的女生。沈宁远远的朝他们笑了笑。叶云青带着女朋友走过来。
“沈宁,这是我女朋友。”
“你好。”沈宁依旧是微笑。
那个女孩听到男朋友叫自己面前这个女孩沈宁的时候,脸色突然变得很白,她几乎有点语无伦次的说:“你,你是叫沈宁吗?沈,沈阳那个沈,宁,宁静的宁?”
沈宁略为皱皱眉头,她有点担心,甚至她想,也许那天晚上自己和叶云青的对话,她可能全听到了。
女孩再次发问:“你真的是叫沈宁吗?你老家是不是重庆?”
沈宁几乎是惊愕的看着女孩,愈发说不出话,她哪里会想到这个女孩如此神通广大,居然自己老家是重庆都猜得到。
“你,你怎么知道我是重庆人?”
女孩突然眼眶充满血丝,在旋转闪烁的舞台灯下发出寒冷的光芒。她几近哽咽得说:“你不记得我啦?你真的不记得我啦?你好好想想我是谁?”
叶云青被眼前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呆了,他这时候才似乎略微清醒过来,拉拉女孩子的手说:“晓鱼,你怎么啦?”
沈宁傻了,那个两眼通红面色煞白的女孩死死的盯着自己,闪电一样的目光把沈宁定固在那一刻,周围一切的喧闹不存在了,快乐不存在了,悲伤也不存在了。时间仿佛从此开始倒退,越退越快。一分钟之前,一小时之前,一天之前,一年之前,十年之前,十四年之前。
那时候的沈宁才六岁,一个人安静坐在教室角落里,从来不和别人玩,永远捧一本书,永远被别人叫书呆子,傻子,磕书虫。她永远只有一个朋友,就是她的小同桌,每次玩跳皮筋,只有她愿意和自己一边,不会刨铅笔,只有她给自己刨,她教她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她教她放下书本学会每天早上对着太阳笑。
现在这个小同桌就在眼前,不是吗,那个一分钟前问自己名字的女孩不就是自己唯一的童年伙伴吗?
沈宁不明白怎么眼泪也不和自己打个招呼就簌簌的往下掉,她想用手接住,可是接也接不住,眼泪掉落的速度太快了。
沈宁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会这么个哭法儿。她觉得她是把自己埋藏了十四年的泪水, 隐忍了十四年的委屈,倔强了十四年的坚强,统统地,完全地,彻底地哭出来了。夏晓鱼站在她对面,把头轻轻的抬起,今夜的月特别的安静,树叶停止了摇曳,她看见她的泪水像星星一样漫天的挂着。叶云青买了两包餐巾纸才总算抑制住洪水的泛滥。他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两个人从哭到笑,唯一明白的是,这两个人应该曾经很要好很要好。他觉得事情开始变得复杂了。因为看见沈宁大哭,自己的心居然也跟着难过。不是个好苗头啊,实在不是好苗头。
叶云青的胡思乱想对旁边这两个眼睛依旧通红,脸上却浮现出笑容的女孩没有丝毫影响。沈宁在停止哭泣之后问夏晓鱼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当年怎么你说走就走了?”
夏晓鱼底下头,不停的用食指卷那张浸满自己泪水的餐巾纸,“我爸妈突然调动工作,所以就走了。”
沈宁说:“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呢?”
“我走之前去了你家,你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那时候太小了。”
“我那时候也很小。”沈宁说:“因为太小,所以只有你一个朋友,然后一个朋友都没有了。”
往事一幕幕又在眼前回放,夏晓鱼教沈宁玩勾花篮。勾花篮,勾花篮,花篮里面有小孩,小孩的名字叫娃娃。沈宁每天和夏晓鱼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去厕所,一起手拉着手放学。夏晓鱼永远是女孩子们的中心,沈宁记得每次课间大家都聚在一起跳皮筋,自己乖乖的坐在石墩子上看夏晓鱼跳皮筋。她反正是永远都学不会的。
夏晓鱼又看到沈宁眼睛里的泪水在回流,她赶紧岔开了话题:“不过我们总算还是相遇了,中国有上千所大学,每年有几千万考生,可是我们却上了同一所大学,冥冥中自有天命。”
夏晓鱼感慨地说:“那么你现在读大几,什么专业?”
“大三,计算机。你呢?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唱歌,可是T大好像没有音乐系。”
“你忘了我小时候还很喜欢写作文吗?我是文学系的。”
夏晓鱼的话突然让沈宁意识到身边还有一个人——叶云青。她联想到那个关于牛顿和雨果的笑话。
沈宁抬头看了看一直站在她们面前已经很久的叶云青,说:“太晚了,我回去了,你们聊吧。”
叶云青默不作声,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沈宁的眼泪,也是他第一次看见一个女孩可以如此的泪雨滂沱。
夏晓鱼抬起头看着叶云青说:“还是你一个人回去吧,反正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也不同路。我和沈宁边走边聊,一会儿就到,你别送我了。”
沈宁和夏晓鱼回宿舍的路上,两个人没有说话。夏晓鱼走在前面的路墩子上的,两手伸直,一面保持平衡,一面嘴里不停的唱歌。沈宁抬头看见天上闪烁的繁星,秋天的夜晚微风尽如同春天一般温柔。到了路口,夏晓鱼从路墩上跳下来回头看看朝自己走来的沈宁说:“今天你去我寝室住怎么样?”
沈宁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说:“你还是老样子,不好好走路,什么时候都唱歌。长这么大怎么就没变呢?”
夏晓鱼拉着沈宁往宿舍大楼里走。沈宁停下来:“我不去了,明天早上8点的课,去你那里,不但我不能睡,你们寝室剩下的三个估计也不能睡了。”
夏晓鱼甩开沈宁的手说:“不去拉倒!”说罢就背过身飞快朝门口走。
沈宁无语的笑了笑转过身去。刚走没几步,后面又响起夏晓鱼的声音:“明天中午一起吃饭,记得给我打电话啊!”
沈宁马上回过头说:“哎呀都忘了,把你手机号报给我!”
夏晓鱼远远的喊:“就不告诉你,你不是计算机高才生吗,有本事自己猜!”
沈宁看夏晓鱼闪进宿舍没有任何办法,看来只有再找叶云青了。她打开手机,依次往通讯录上翻叶云青的号码,忽然一个“夏晓鱼”的名字跳出来,她默然的微笑了。把手机阖上的瞬间她瞟见了页面上显示的日期2000923号。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2010-9-22 16: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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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这les的小说太他妈难写了,我要让它成为无头女尸。我发觉自己一旦忙起来就不想写小说了。写小说太累了。这篇小说06年的时候就开始写了,写到现在还是写不出来,算了,登一段大纲里面的话吧,以作告别。


沈宁给夏晓鱼的信:第二百零九封邮件

有时候,我很想告诉你,我真的特别的讨厌Email。到今天,我的收件箱里载满了你209封邮件,20.9,正好是我的生日,你说这是不是巧合。
我不知道,有一天,在我们告别之后,我要如何面对自己的邮箱,如何面对自己邮箱里面的那些邮件。
因为太了解,所以很伤心。
我曾经对你说,我一定要做到收件箱里我收到你的邮件数量大于发件箱里我发给你的邮件数量。以此证明你在乎我比我在乎你要多一点。
你无奈的摇摇头,说,那么多人,来了又走了,相聚和离别浑然一体,不觉得留恋亦不会伤痛,可是某一天我离开了你,你会不习惯。
你说你习惯了我风风火火进门就坐在椅子上说累死了,你说你习惯了我每次都会给你带各种巧克力,你说你习惯了我明明知道却又装傻充愣问为什么,你说你习惯了我在陌生人面前说只有你听得懂的玩笑,你说你习惯了我的强词夺理和蛮横不讲理,你说你习惯了我看到你就露出最纯真的笑,你说你习惯了我什么事都告诉你然后又后悔不该什么都告诉你。
我很想告诉你,倘若有一天,你离开了我,我也会不习惯。
我习惯了风风火火进门就坐在椅子上对你说累死了,我习惯了每次临走之前往你桌子上扔一块巧克力,我习惯了故意问你为什么然后哈哈的笑。我习惯了故意在陌生人面前说只有你听得懂的玩笑接着看他们莫名其妙的表情和你没心没肺的笑。我习惯了专门针对你的强词夺理和蛮横不讲理。我习惯了看见你就舒心的微笑,我习惯了无论大事小事好是坏事都统统告诉你然后又后悔告诉你。
你曾经对我说,我们的邮件整理一下,可以出本书。
你曾经对我说,你想不到你尽然会有那么多的关于我的习惯。
你曾经对我说,你会让着我,等我要离开的那一天,你会给我发很多很多邮件,我不去回,这样你给我的邮件就比我给你的邮件要多,然后我就会觉得你更加的在乎我。
可是我很想对你说,我们的邮件,在我离开那一天,我一定要强迫自己狠心的一封一封去删除,不再留恋

2010-9-22 20: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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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太冷清,我再等等看,不行我就发到G&L版去。
其实你文章写得很好的,应该往新浪原创网发,我实在是 ...
庄黎子3 发表于 2010-9-22 23:34

我加入新公司没多久,忙得像条狗,于是之前的那部长篇也太监了,
不但是小说,连博客都写得少了,反倒是开始玩起围脖来,
难怪大家都喜欢围脖,短小啊,写字也不用费脑子,我堕落了,唉


2010-9-24 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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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好大。。。
天优子edmond
2010-9-28 15:26
呵呵,同感! 
2010-9-24 13: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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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顶好贴,说实话真的来不及看完,还在前人走过的路上跋涉中,小说。。。还有点距离。。。毕竟小说=人生
2010-9-24 2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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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要继续啊~~~~~

两个女孩之间的感情,应该会很好看啦~
2010-10-2 17: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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