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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手*枪弹的明胶试验
典型的空尖弹
几种典型的手*枪弹
侵彻能力的要求
人体的重要器官都不是在皮肤表层的,如果弹头不能深入到重要器官,无论杀伤效果还是停止作用都会降低。所以很多学派都造成侵彻能力是影响停止作用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对于理想的穿深应该是多少则有不同的观点。比如国际创伤弹道协会(IWBA)建议的穿深为12.5至14英寸(318至356毫米)之间,而美国FBI的要求则是12至18英寸(305至457毫米)之间。对穿深要求的不同往往是与能量转移派和过度穿透的争论有关。
但人体是复杂的结构,而人与人之间又不尽相同,再加上每次中枪者的中枪部位和弹头入射角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某个侵彻深度在某个情形下能让目标立即停止,但在另一种情形下却可能起不到作用。
有一个极端的例子同样是发生在1986年的迈阿密枪战中,其中一名嫌疑犯被一发9mm空尖弹选过手臂后再斜斜地穿过右胸腔射向心脏部位,但剩下的能量使这枚弹头无法到达心脏。(此案例可参照敝站上S&W 1076中的介绍)
反对“过穿透”的理论通常是那些喜欢强调浅穿透的“快速能量转移”理论派的人。他们认为如果弹头穿过人体,就意味着弹头携带的能量没有全部转移到人体组织上,
美国许多警察都在警用手*枪上使用空尖弹,并不意味着他们一定是属于能量转换派的人,而是因为城市执法行动中对于过穿透有另一种顾虑:弹头穿过嫌疑犯后,可能对嫌疑犯身后的平民构成威胁。但是即使是浅穿透的空尖弹,如果只是打中四肢或其他薄弱部位,仍然会发生过穿透的情形(毋论那些根本没打中目标的子弹)。所以,枪法比子弹更重要。
根据FBI的一项研究发现,.223雷明顿(5.56mm步枪弹的民用口径)在射击人体组织时,比起9mm手*枪弹更不容易发生过穿透的现象。虽然在对防弹材料的侵彻性能上,高速的5.56mm步枪弹要强于低速的9mm手*枪弹,但这种弹头在进入人体后会翻滚、变形和分裂,因此对人体的穿深反而没低速手*枪弹的穿深大。进入21世纪后,用5.56口径卡宾枪或短步枪换下原来的9mm口径MP5的SWAT越来越多,正是基于这一研究的结果。(所以前文才说:侵彻能力与停止作用不是成反比的)
虽然在穿甲能力上,步枪弹远高于手*枪弹,但在软组织的穿深中,低速的手*枪弹反而比高速步枪弹要远得多
同样是5.56 NATO口径,M955穿甲弹的永久空腔比M855普通弹要小得多,如果从这一组比较来看似乎是过穿透的停止作用确实比浅穿透要低,但如果是7.62N NATO口径,过穿透比5.56严重,但停止作用却也比5.56大得多。所以穿透能力与停止作用的关系,一句话说不清。
以前的LAPD SWAT主要装备MP5
现在的LAPD SWAT主要装备执法型M4,为.223 REM民用口径
“能量转移”或“能量传递”(Energy transfer)
能量转移学派的人认为要把弹头的能量更多地转移到目标身上,才能增强破坏力,才有好的停止作用。所以这一派别特别赞成“浅穿透”,而反对“过穿透”。支持这一理论的人认为.40 S&W的停止作用比.45 ACP好,和一些军迷想像中的不同,事实上.45 ACP是很容易发生“过穿透”的。
但另一个派别的人则认为,当过穿透发生时,意味着目标身上有两个伤口在流血,可以加快放血的速度,即使不是致使伤,也能更快地因为失去血压而晕厥。而浅穿透则可能导致永久空腔不能到达重要器官,如果没有命中要害部位,失血的速度也会很慢,起不到停止目标的作用。
其实这个争论主要是体现在威力较低的弹药上,对于大威力弹药就没这个问题了——人家的能量足够大,分一点出去又有啥关系?
远达效应(Hydrostatic shock)
这是1930年代提出的理论,认为远隔伤道部位也可能发生损伤,当时称之为远达效应(far reaching effect)。其实这与人体70%为水份有关,这与高速子弹打入水桶后由于液压波的传递而产生的爆炸冲击相似。所以这个效应现在又称为Hydrostatic shock。
不过有些学派则基于一些验尸结果中很少发现远隔部位有损伤为理由,而否认远达效应的存在。
但赞成远达效应的人认为,远达效应的表现与瞬时空腔有关,因为瞬时空腔是会恢复后,所以远达效应产生作用时就是那一瞬间。所以远达效应是高速步枪弹才能有的效果,一般手*枪子弹体现不出来。
“击倒”(Knockback)效果
这是能量转移学派的一个延伸理论,指当弹头的所有能量都转移到人身上时,可能会产生“击倒”(Knockback)的效果,即中枪者中弹后向倒地。但其实人在中枪后向前倒还是向后推与他中枪后能否保持平衡和当时的姿势有关。
以“Manstopper”好而著称的.45 ACP弹的枪口动量大约相当于1磅(0.45公斤)重的物体从11.4英尺(3.5米)的位置上自由下落至地面瞬间所具有的动能。如果同时没有肉体创伤、心理冲击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兴靠这点力量是无法让一个站稳的人跌倒在地的。
大洞学派(Big Hole School)
简单来说,就是子弹打在目标身上的洞越大,停止作用越大。这个学派其实就是“永久空腔”了。支持“大洞学派”的人多数是.45 ACP或其他大口径手*枪弹的支持者,因为低速手*枪弹不像高速步枪弹那样会翻滚和分裂,造成很大的永久空腔,即使空尖弹会在组织内变形,但仍然是比不上翻滚和分裂所产生的效果。大洞学派的人也大多造成“过穿透”,因为血会同时从两边“很大的洞”里一起流出来,会大大加快失血的速度。
其实大口径机枪弹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一枪就是一条贯通的大形孔洞,大口径机枪弹无论停止作用还是杀伤力都极大,当然,穿透力也超强。
说到这里顺带提一下大口径机枪弹的威力问题,即所谓撕碎人体,或把人打成两半,其实这是不一定的。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与命中部位以及命中时弹的速度、飞行状态有关。比如在较近距离的时候,可能只是一个贯通伤,但在较远距离上,章动角增大后的大口径机枪弹如果正好打在一个人的麻杆腰,还是有一定的机会(只是有机会)把人打成两截的。现在在网上有一个据说是用.50 BMG把塔利班打得四分五裂的视频,如果仔细一看,你会发现这些塔利班都长着尖尖的耳朵、长长的尾巴,毛绒绒的身体,而且与地面植物相比,体积细小。
人体是复杂和多变的有机体,明胶或肥皂只能模拟大部分肌肉组织的情况,而高速运动物体产生的激波、表面波在物理学里也是至今未彻底解决的难题,虽然有人在尸体身上做过实验,但尸体的水份比活人少得多,而且也不会有神经、心理情感等影响,所以停止作用有很多地方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人,大家都挑自己倾向的派别去学习和研究。但有一点大家都赞同的,就是“停止作用”通常是不会因子弹本身的力量(尤其对于手*枪和步枪弹而言),而是大量失血、损害中枢神经等毁伤效果所产生的。
所以,一枪停止(One-shot stop)虽然是很多人所追求的理想效果,但除非是威力特别大的弹药(比如.50 BMG),否则即使对于.45 ACP、.44马格南这类出名的“Manstopper”弹药来说,“一枪停止”也是相当不可靠。而且在大多数的枪战中都不会出现“打一枪,再看看目标有什么反应”的情况。
许多有战场经验的老兵退役后转做战术培训机构的教练时,都会向学员灌输一个理论:相对于步枪而言,手*枪永远是低威力、低停止作用的。但即使是步枪,也不能保证“一枪停止”。而“一枪停止”不但不实际,而且在战场上还极其危险。比如在《猫扑教你打手*枪》的教学视频里,Travis就说过一个例子,曾经有个美国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自信可以一枪一个,结果被他刚击倒的一个敌人用AK打成半身不遂。所以对于许多有战斗经验的用枪者来说,专家们的什么理论都无关紧要,他们只信奉“目标身上的洞越多停止作用越好”。
用多发子弹增强停止作用的战术上,也有多种方式。
看过张国荣的电影《枪王》的观众大概还记得“Double Tap”吧?IPSC比赛中某些靶子要求快速连击两发,就是用两发子弹增强停止作用的实战理论。(必须是快速连击的两发而且两个弹孔靠得很近,如果一枪打头一枪打胸就不是Double Tap了)。后来人有觉得连打两发也不保险,于是又提出了向同一个位置快速连打三发的所谓“Triple Tap”。
“莫桑比克射击法”(Mozambique Drill)是在快速连击两发的基础上演变的另一种近战射术。这要求先向目标身躯快速打两枪,然后迅速向上往目标头部打一枪,也就是一个Double tap再加一个Head shot。前两枪的目的是为了更快更准确地击中目标,打胸部总比打头部容易,而且让目标短时间内无法反抗,而第三枪就是为了破坏大脑,使目标更长时间地“停止”下来,或是永远地“停止”。
最先在战术教学上提出这种练习的是美国著名的枪械专家、退役陆战队员杰夫·库珀(Jeff Cooper),这种战术是基于他的一个学生麦克·卢梭(Mike Rousseau)在莫桑比克当雇佣兵打仗时的实战经验,卢梭本人后来在罗得西亚内战时被打死。
在08奥运期间CCTV有一部关于奥运安保工作的纪录片,里面讲到聘请法国教官教授中国的反恐队员时,法国教官说向每个目标要连打3枪,前两枪打胸口。其实便是“莫桑比克射击法”。
不过现在国外最新的潮流不是什么Double Tap或莫桑比克射击法,而是Rapid fire。就是用半自动模式急速向目标身上倾泄多发子弹,向靶子快速倾泄多发子弹是目前美国许多战术培训机构的训练项目。
前三角洲队员、电影《黑鹰坠落》里Jeff Sanderson的现实原型Paul Howe在退役后也办了他自己的战术培训学校,在他的文章里就说过他在1980年代中期加入三角洲的时候,一开始教的也是Double Tap,但后来自然而然都改成Rapid Fire了。因为有一次出任务时,对准目标胸口打了个double tap,人家照样站在原地,于是又在胸口打一个double tap,目标倒了,然后又重新爬起来,再打一个double tap后才彻底不能动弹。
又比如超大上有一个海外党人双筒,刚买枪时是学一个什么Marshall & Sanow派的理论,喜欢强调一枪停止,喜欢能量转移,喜欢浅穿透。但玩枪玩多了后就发现,如果子弹不能命中要害,什么空腔都没意义了。于是便转而信奉强调穿深和永久空腔的Fackler派,而且相信弹孔越多越好。
(说到这里,又自然而然地让人想到.45与9mm之争,信奉多洞派的人也可以是大洞派的,因此不妨碍他们用.45向目标打出多发子弹,但反过来9mm派的人则会说,既然.45也是要打几枪的,为什么不用9mm?可以带更多的子弹,打更多的洞。所以即使在海豹或三角洲这些部队里,也有.45和9mm两个派别的人在吵架。)
其实就算打中头部,也不一定立即死亡。香港有一个警察当年在围捕省港旗兵时被54式手*枪打中头部,到现在还活着。我曾经看过一个医学节目,美国有一个十几岁的黑小孩,被便利店老板当成小偷用.44马格南往脑袋打了一枪,节目采访他第一次出院时的画面,因为没了半个脑壳,所以头皮是整个塌下来的,但说话还算流利。在头部受到强烈冲击后,大多数人都会处于休克或瘫痪状态,但这第三枪必须保证打中Fatal T区域内(以人的头部正面划分出一个致命的T形区域,包括脑和脊髓),如果打到“致命T区”以外,遇上强悍的人就未必有效了。
而且普通人要打好“莫桑比克射击法”也不容易,我在Youtube上搜索一些“莫桑比克射击法”的视频时,发现打得快的人,一秒打完这三枪,而打得慢的人,打胸部的两枪之间都要稍停一下来恢复瞄准,而打头那枪则瞄准得更久一些。看来莫桑比克射击法只适合极少数的高手,大多数人还是练好Rapid fire这种技术含量较低但却更有效的方法吧。
注:一个战术步枪射击的教学视频,有兴趣的自己点:http://v.ku6.com/show/owNiSHrR6hNperA8.html |
2010-6-5 2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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