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婴儿遗体事件责任人被拘留
山东济宁市政府表示近日在济宁市郊发现的21具婴儿遗体已于3月30日进行了火化处理。当地公安机关已拘留了两名与事件相关的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
3月28日傍晚,当地居民在济宁市郊区洸府河桥下发现8具婴儿遗体,后又有居民在附近河岸发现并从河中打捞出一些遗体,共计15具。
《新京报》报道,据济宁市消防人员称,这些婴儿遗体已经腐烂,无法辨别出年龄,但最大的身长有60厘米左右,头发清晰可见,最小的初有人形轮廓。报道中现场目击者称,部分婴儿腿上贴有一绿色标签,写有婴儿出身年月、母亲姓名、住院床位等信息,但未标出所属医院信息,仅有一组6位数编号。其中,一名婴儿的遗体被装在标有“医疗废物”字样的塑料袋里。
3月29日下午,济宁市卫生局表示已与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实地调查。3月30日下午,济宁市卫生局证实,共发现婴儿遗体21具。
其中,带有脚牌编号信息的有8例,已查实其中3名婴儿曾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就诊且病情危重,治疗无效死亡;另外5例脚牌编号信息查实亦属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其他13名没有任何信息的婴儿遗体情况正在核实收集中。
3月30日晚,济宁市再次向媒体通报了调查及处理情况。在新闻稿中济宁市政府表示,事件发生后,经济宁市公安、卫生部门联合调查认定: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2人,私下与病亡患儿家属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随后将遗体偷运至洸府河附近处置,因遗体未掩埋好造成外露被人发现。“该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漏洞。”
济宁市政府表示目前该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已受到查处:济宁市卫生局对此事件的发生以及造成的不良后果负有监管不力职责,责其向社会表示真诚道歉;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牛峰海对此事件负领导责任,院方已责令其停职检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该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医院后勤处处长李鲁宁、副处长何昕予以免职。
同时,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予以开除,市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实施了治安拘留;济宁市政府责成该市卫生主管部门立即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尸体处置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由于部分婴儿遗体被发现弃置河中,针对个别群众对水源污染的恐慌,济宁市环保部门明确表示,根据在线检测数据显示,洸府河水质基本达到山东省 2009年度水质目标。目前,济宁城区及周边县市区全部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不会对群众的饮用水造成影响。 |
2010-3-31 13:2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