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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正义是走上正义的必经之路,赵秉钧一案是由法庭对抗暗杀 而非暗杀对抗暗杀已经是一个实质上的进步, ...
aigletao 发表于 2010-2-3 12:59
这跟"形式上的正义"也八杆子打不着. 建议你再读一些民国史,看看当时在国会占上风的是哪股势力:一个总是被更强的政治势力所左右的司法体系, 一个沦落于党派斗争工具的司法体系,哪里谈的上"形式上的正义"? 通俗的说,就是老百姓所说的狗咬狗,黑吃黑罢了.....一条狗在忙于咬人的时候,它的死对头,另一个条狗,趁机扑上来把这条咬人的狗咬死了.对不起,这实在跟伸张正义无关."法庭对抗暗杀 而非暗杀对抗暗杀已经是一个实质上的进步",这个从逻辑上夜行不通.因为这只不过是政治势力采用的不同的手段,只要能达到目的,他们当然不在乎采用哪一种手段了.正如只要你能供出八路在哪里,如果给你一些糖果吃能了事,日军也不愿费力气采用拷打的方式.其实具有最大讽刺意味的是,这次不遗余力施压促成对赵秉钧司法审判的孙黄势力,恰恰是当时中国暗杀和暴力的最大鼓吹者和施行者,这在史学界早就是不争的共识了. 后来国民党对暗杀和暴力的嗜好,莫不是继承了其衣钵体系.....
最后,你说的"未能制止袁世凯称帝是因为中国还不在一个宪政体系下"实在过于浅显了.关于民国时期的宪政体制,党国体制抑或是君宪体制,也不想细说了.大部头的著作现看未必有那么多时间,推荐几篇文章,都写的很深刻.如果有机会,希望你能找一下,看一看. 一个是杨天宏先生的 "政党建制与民初政制走向"一文. 一个是张浩 先生的 "无法和谐的奏鸣曲-论同盟会,湖北集团和江浙集团之间政治关系的演变"一文 ,还有一个是 张永先生的"民初宋教仁遇刺案探析"一文,看完后相信你会对那个时期的体制有新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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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3 16: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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