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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v_j100

有学法律的么 面试给粗鲁地放了鸽子 我们可以维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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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DavidL 于 2010-1-11 23:57 编辑

1.. 过晚=?
     过迟,因为楼主已经在去面试的火车上。

2. 法律依据
   Article 1382 du Code civil "Tout fait quelconque de l'homme, qui cause à autrui un dommage, oblige celui par la faute duquel il est arrivé à le réparer."
   由于对方公司过迟的通知楼主,造成他损失(dommage), 即TGV来回车票。

3. 赔偿范围
     le  dommage,即TGV来回车票。

4. 在楼主遇到的问题中,双方还未签订合同,还处在合同谈判过程中 (合同=实习合同)。在合同谈判期间双方是否可以单方面随意终止谈判?依据合同自愿的原则,谈判双方的确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谈判。但是,如过一方滥用这种权利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据最高法院的判例,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限于受害方谈判而造成的本不必要的支出。

5. 这个例子中,如果公司在楼主启程去布莱斯特之前通知他,那么这种通知就是及时的,因为他有权利取消面试,并且楼主也没有因为谈判取消造成物质损失。而公司老板明知楼主需要做6个小时的火车去面试,也知道通知他的时候楼主肯定已经在火车上,应此他有过错,楼主也因为面试取消无故付出火车票的代价。所以楼主有权利有求公司赔偿来回车票。

6. 如果事情不是这样发生的。。。
        -假设楼主在自己所在的城市面试,而公司在面试前几个小时突然取消面试。的确,这种通知有点太晚了,并且可能是恶意的。但是取消面试本身没有给楼主造成物质损失,所以楼主将不能得到赔偿。
        -假设楼主去布莱斯特参加了面试,而公司之后通知他没有通过面试,按照先前达成的协议,楼主要自己承担来回的路费,也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因为公司没有任何过错。
2010-1-11 1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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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情这个同学,这世界上这样的无赖不是少数. 不过为这事打官司,还找律师有点小题大作吧.先不说有没有律师 ...
baobaolv 发表于 2010-1-9 23:30



    事实是这样没错,但是正因为这样“小题大做”的事情世界上太多,所以我们才要力所能及的做一点不是吗?如果花掉了人生中的这些时间来争取了人类社会一点正义和公平,我觉得是值得的。不是说让一个人一直去做这种事,如果大家都能够去做(即花掉自己的一部分时间,也许的确是对找工作时间的一种浪费),但是为了人类社会的公共秩序做了一点贡献,积少成多,我想世界会越来越美好的。
    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出一口气,也不仅仅是为了节约找工作的时间(按照想要找一份比较好的工作——这样一个目的的话这样做的确是浪费时间),只是因为我们不是处于连温饱都解决不了的状态,所以为了社会花掉一点时间,我想是很有用处的,不仅是对这个社会,对自己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但勿以善小而不为,聚沙成塔嘛^^
2010-1-11 23: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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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支持楼主的做法!
2010-1-11 23: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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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1.. 过晚=?
     过迟,因为楼主已经在去面试的火车上。

2. 法律依据
   Article 1382 du Code civil "T ...
DavidL 发表于 2010-1-11 19:18



    DavidL 还有上面的同学, 如果你们利用这件事做个案例分析还可以 但不是因为我们能从法典上找到某条法律依据就一定要动用法律的手段维权. 我们不光要懂法更要知道什*么样的事值得你动用这些手段. 否则每个人都为一张车票也要打官司法院早就被挤爆了. 现在大的官司连杀人的还排队等着审理呢. 
所以能做的最多也就是自己给老板写封信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试着要那个车费. 如果那个老板还算客气,他会回信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自己开拓,就象楼上古采尼说的,让你别来;面试没准儿不是坏事!
2010-1-12 01: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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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事实是这样没错,但是正因为这样“小题大做”的事情世界上太多,所以我们才要力所能及的做一点不是 ...
化妆小白 发表于 2010-1-11 23:25



    这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好在花别人的时间和精力去抗议,去争取,如果真要花自己的时间,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我看真正要去动用法律来处理这件事情的人,就屈指可数了。

我不是说要打击楼主,我替楼主不值,这是肯定的,但是我觉得楼主可以写信和那个老板抗议,甚至提出要他赔偿,但是,最后如果真要动用法律,最终对楼主没啥好处。人生就是这么多无奈和不公平,如果这点“能屈能伸”的能力都没有,以后工作上碰到一点点委屈就要动用所谓的“法律”手段,那将来拿到任何一份工作,都很难和同事领导相处。
2010-1-12 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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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好在花别人的时间和精力去抗议,去争取,如果真要花自己的时间,事情 ...
古采尼 发表于 2010-1-12 10:12



同意

确实
有的事值得 大闹
有的事不是太犯得上的
常言道
Un bon arrangement vaut mieux qu'un mauvais procès.

Essaie de trouver un arrangement , ce serait plus simple.
2010-1-12 1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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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谢谢大家给提出的宝贵意见 周日晚已经让法国朋友给老板写了封比较中性的信
提出了由于他过晚通知取消面试 使我没法避免的不必要的损失
不过直到今天周二还没有任何回复 我明天给他打个电话再问问
真的很谢谢大家 希望大家在法国都混好 少碰到奇怪的人
2010-1-12 18: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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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既然他已经找到人,那么他再按原计划面试是浪费两个人的时间,取消面试是浪费别人的时间,要是我我也取消。

你票都买了,想必原定回程火车票也是安排在面试以后,公司就算远点,也该去找找看。你当时就该争取,无论如何要求见面,可以缩短时间,不答应取消。如果你坚持要求了,他或者别人也许能抽时间跟你聊聊,有什*么转机也说不定

结果就想到法律维权了,晕。。。
2010-1-12 20: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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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化妆小白 于 2010-1-12 23:29 编辑
这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好在花别人的时间和精力去抗议,去争取,如果真要花自己的时间,事情 ...
古采尼 发表于 2010-1-12 10:12



    O(∩_∩)O 人和人是不一样地   


     加油哦楼主!^^
2010-1-12 23: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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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支持楼主!!!
2010-1-13 12: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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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是什*么公司啊,楼主知道公司叫什*么名字吗?
你可以去直接去当地市政府找市长,这种情况市长一般会给这个老板打电话的,这对你有好处,至少可以坏他的名声。
如果他的信息是在pole emplois,你也可以直接向他们反映
也可以给inspecteur du travaille写信

这种情况如果让我遇到,我一定会保留好证据,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个老板要被我折的倒霉了
2010-1-13 1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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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支持楼主维权。
2010-1-13 2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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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个情况我BF也遇到过一模一样的
2010-1-13 20: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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