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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高三了,开始全面复习,隔壁班赵宇洁被发配去教高一。小蓓因为是文科生,提前回老校。最后那天晚上,我和她跑到学校科技楼后面的山上,两个人静静的坐着,一句话都没有。周围一点光都看不到,尽也不觉得黑暗。坐了坐,两个人身上被山蚊子叮了一身,痒得不行,才决定下山。下山的路上,小蓓说,我走了,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我突然就蹲到地上大哭起来。在长满杂草的大操场放声大哭。那个操场,曾经是我们排球队训练的操场,曾经是我犯错罚跑的操场,曾经是小蓓跑一千五百米拿冠军的操场,我不知道,这之后还曾经会是我和童离别的操场。
小蓓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个偌大的校园,好好的过。
童还是死性不改。学校里的学生开始流行用手机。但凡有钱的孩子,好像标志性的象征就是脖子上挂一个手机。我妈说,给你也买个手机吧,手机又没多少钱,以后和家里联系还方便点。我说,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俗!
高三的生活,生不如死,每天努力向上,可是上面还有很多人。数学精编,化学黄冈,语文三十八套卷,东城西城还有海淀。
谢同学告过我几次状,都是早晨偷懒不起床出操,晚自习跑出去买雪糕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班主任找我谈话,我都是低着头不说话。谢同学也难,她是班长,我也是班长,我不能做打小报告的人,所以要允许别人做打小报告的人。平时老师不在,大家起她的哄,我听一听,笑一笑,高兴得时候跟着起起哄也就过去了。她不是我在意的人,所以她勒我,和我无关。
语文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我最愿意听的课。这一点明姐不知道。因为我觉得听语文课,我很快乐。没有负担。我很想找到一种解脱的方式,可显然像三毛那样自*杀是不行的。
有一次,我清楚的记得,默写白居易的《琵琶行》。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如果是背鲁迅或者朱自清这类近代作家的文章,我就不行。一旦背古文,我就背得很快很流利,而且可以多年不忘。那天明姐突然冲到班上来说,今年语文课要默写《琵琶行》。全班人都没有背。我定了定神,开始背。二十分钟,我背完了。虽然不算熟练,但是应付一下默写还是可以的。明姐的要求全班都知道,带标点符号在内,错五个就要找家长。我知道,那是吓唬人的,不过倘若真的错了五个,还是不行的。语文课开堂就是把书收好,开始默写。明姐在底下环视,全班鸦雀无声。突然就听见明姐大声的说,谢晶!原来谢晶作弊。那个时候,作弊是常事,谁没有考试递个纸条,传句话什*么的,可是语文这种科目有什*么好作弊的呢,而且我清楚的知道,明姐自己光明磊落所以最瞧不起的人就是作弊这样的学生。那天明姐爆发了前所未有的十二级大风暴,把谢同学的语文笔记全部撕掉,谢同学被赶出教室。全班都默默的怀着惊喜和暗喜之情看着这一切的发生。我突然想,倘若有一天,我也沦落到这样,那真就是可悲了。谢同学在三楼走廊尽头的教师休息室呆了整整一堂语文课。童跑去偷看,回来告诉我,很多老师都在那里安慰谢同学,孙老师居然要我们家玉姐去安慰那个死八婆。童一脸的怨愤。我说,那又怎么样呢?童说,明姐真是我们的英雄,帮我们出了口恶气。我说,换一个人作弊,明姐也会这样。你们以为明姐针对谢晶啊,其实明姐根本就不是针对的谢晶,明姐就是这样一个人。
高三发生了一件事。童童终于成功被开除。
据说是因为偷了同寝室人的手机。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不久的事吧,我都忘记了。我只是记得警察来了,至于警察为什*么会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在高中的三年,被偷过两个超薄随身听,三次钱,可是都没有警察来,但是这次一个人的手机掉了,警察就来了。冯小刚后知后觉,连拍两部贺岁:手机,天下无贼!
学校这次是铁了心要开除童,晓陆她爸爸出面没有用,我妈坚决反对我爸为我朋友出面。
童在学校的名声也臭了,除了我,晓陆,还有大哥寰,没有人理她,大家像躲瘟神一样避开她。童说,你不要理我了,你理我就意味着没有人理你。我说,童,我不理你,还有谁理你呢。小蓓走了,你也要走了,我不管你是小偷还是抢劫犯,你在我眼里,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童离开的那天晚上,我第二次去学校科技楼后面的山上,上一次是和小蓓告别,这一次轮到童了。童说,静哪,我知道你,你表面看起来好像特别坚强,其实内心最是脆弱。看起来我是比你要小,可是平时都是我处处在保护你,现在我走了,晓陆不懂事,你一个人要好好的。我突然想起小蓓的话,她是说你一个人要好好过。我说童,你还记得吗,孙老师那次要我们自己填自己想同桌的人,你说你写的是我的名字,我告诉你我写了晓陆的名字,我骗了你,我写得其实是你的名字。童说,静哪,其实我早就知道了,我不告诉你我知道,因为我知道你不想我知道。今天你告诉我这句话,所以我才告诉了你。
我很奇怪为什*么那天我没有哭,童那天在大操场跟我说,静,再见了。我不方便和你一起回寝室,被其他老师看到,你要遭殃的,你先回去,之后我再回去。我说好。
然后我就转身离开,在我走到篮球场的时候,我听见后面传来尖锐刺耳的哭泣声。可是我眼睛里已经没有泪水了。
六年以后的2008,我和童还有晓陆在KTV唱歌,我唱燕姿的《开始懂了》,这是童最喜欢的一首歌,从前每天晚自习课间她叫我陪她去买冰激凌的时候,我都会旁若无人的在学校的小路上大声的唱,不管旁人的眼光。六年之后我再次唱,唱完以后我问她,童,现在你懂了吗?童说,好多事,都过去了。可是静,你还是从前那个样子。当年你说我是黄蓉。其实你才是黄蓉。或者更准确一点说,你表面上像黄蓉,骨子里却是小龙女。我大笑好久,烟缸里满满的烟蒂。
童离开以后,学校里面的人谈论了几天也就没事了。谁在乎谁呢。童总是说我太把友情当回事儿,可是真正拿友情换命的人只有她。她太傻太傻。与人处事,要当心。我终于知道了。
高中的三年,我付出了我能够付出的一切,可是最后仍然是失败。很久以后,他们说,你不知道你的失败有多少人在你背后议论。我说,其实在意这些的,都是我的父母。我自己,是丝毫不在意的。我所有的怨和恨,都来自于我自己,我的年少,我的不羁。我的别人眼中的大气。我在意的,都是来自于为什*么我付出了却什*么也得不到。我在意的是为什*么我在意的人最终都会统统的离开我。
很多年过去了又过去了很多年,当我离开中国来到法国,当我写了很多很多文章学会思考自己和未来,当我开始穿上白大褂,带上防护眼镜盒防护手套,开始在最新的美国ACS论文库里找最新高分子合成论文的时候,我的高分子老师有一天问我,jing,你为什*么要来到法国?
我说,Bernadette,这个问题,我也没有办法回答你,因为至今为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来到法国。我曾经给她写过一篇文章《关于》。然后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把那一万多字的中文翻译成10页纸的法文送给她。她看完之后说你是我见过最speciale (独特) 的一个学生,你为什*么会学化学?我说,因为我觉得科学是最干净的。她还问,为什*么你偏偏只想和我读博士呢,你说你想和最顶级的教授读博士,我不是最顶级的,但我可以推荐你去美国最好的高分子实验室做博士论文。我说Bernadette,所有对我最好最好的人,都一个一个离开了我,或者我离开了他们。我离开了我的父母,我离开了我的祖国,我离开了我所有我本不应该离开的人和地方,然后来到这里。你是这里对我最好的人……
1999至2002:我生活的中心在一个名叫南昌二中下罗新校的地方。自从2002年秋天的那场高考结束,一切和我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了。
这两句话写完,我想,这篇文章,也应该结束了。 |
2009-12-23 01: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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