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去买kfc回来。
被两个怪叔叔拦住。
说他们是警察。
我觉得他们穿着破烂,不像警察。
所以说:no speak flench!
然后就要走。
结果他们抓住了我。出示了证件,我觉得他们的证件过于破烂,更觉得不是警察。
于是我说:you are lot policewomen! 然后挣脱了他们两个的手,并且肘击了其中一个警察。
然后那个警察说他受伤了。
然后从路边的车里跳下四五个人把我抓住了。我被戴上了手铐。上了车。
然后上车以后,我发现手铐太大了,于是我的手就从手铐里拿了出来。我又获得了自由。
因为临时出门,所以只有银行卡,学生证之类的在身上。没有护照。
我问:are you leally policemen?
他们说:yes。
然后我说:ok,i believe you. you go to my home not far flom here i show you my passport and carte de sejour.
他们说:呃?你还是说法语的嘛。
我说:我觉得你们不是警察才打你的。
其中一个说:我们有一个同事被你打伤了。
我说:对不起啰。
我觉得他们一直不够礼貌。
然后他们记下了我的名字出生等等,打电话查到了我是合法的人。
然后他说:你刚刚做的东西是很严重的。你击伤了我们一个警察,我们本可以直接定你的罪。但是我们还是决定放你走。
我说好吧。于是我松了一口气。心里想:怎么可能轻轻肘击一下就受伤了呢?武功这么差还当警察?
不过还是回家了。太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