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自述遭遇:人从欧洲回国了卡却继续在法国消费欧元 . 近日,重庆贾先生向《重庆时报》爆料自己境外信用卡被盗刷以及维权难的经历:大约2011年,我在沙坪坝一家银行办了信用卡,当年8月,我去了一趟欧洲,月底回到重庆。可就在9月11日,收到短信,说我在国外消费了500多欧元,可是我明明就在重庆呀,卡也在重庆。而且,从2011年9月11日一直到2011年9月21日,一共有4笔国外的消费。我联系了银行,说在180天之内有回复,可现在,3个180天都过去了,我还是没有收到回复。 到国外交流多次刷信用卡消费 回国后接连收到消费欧元的短信 贾先生是重庆大学的一名教师,他告诉我们,在2011年8月11日,他和老师们一起到国外参加学术交流,其间去了荷兰、法国和挪威。从贾先生的签证复印件上,我们看见他是2011年8月11日从上海出国,当年8月29日回到北京。在国外待的时间里,贾先生主要负责老师们的吃住等消费,例如吃饭、住宿等等,他也多次用到信用卡。 2011年9月11日,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称他的信用卡消费了560.31欧元。“我明明在重庆,怎么会在国外消费欧元呢?” 不仅如此,第二天,贾先生又收到了短信,提示消费了117.4欧元。到了2011年9月21日,他收到两条消费短信,一次是55.8欧元,一次是53.1欧元。贾先生联系了银行,在2011年9月21日将卡办停。 4笔一共消费786.61欧元,折合人民币是6000多元。贾先生说,根据银行的记录显示,这4笔消费都是在法国消费的。 贾先生使用信用卡的时间比较长了,也比较频繁,所以他根本记不清楚每笔钱什么时候花的,还款期限又是什么时候,所以他看见钱不多了,就往卡里存,但是又有信用卡的功能。“实际上,在2011年那段时间,我有存钱到卡里,所以等于我已经还了钱给银行。” 贾先生说,那张信用卡背面也有他自己的签名。 在2012年6月份,贾先生又需要出国,只能到银行另办了信用卡。 他说,从发现信用卡莫名被消费到现在,已经快2年了,贾先生的事情还没有处理结果。“我每次给客服打电话,得到的回答都是还在联系,要我等待。”贾先生实在有些等不了,“这3个180天都过去了,为什么还没有一个回复。” 银行:如果能提供证据 会尽快把钱补给客户 昨天(13日),这家银行重庆分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贾先生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消费与他无关并且自己没有过错,会尽快安排将钱退给本人。当问及为什么事情拖了这么久,对方表示自己之前不知道此事,还需要再了解,并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此事。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贾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他的信用卡多半是被盗刷了。 2010年4月8日,新华网曾报道,荷兰银行协会统计数据显示,荷兰2009年各类银行卡被盗用的总金额高达3600万欧元,比上一年多出500万欧元。统计报告说,荷兰2009年共有约3.2万张银行卡被盗用,每张被盗用的银行卡平均损失1100多欧元。 卡在国内,怎么遭遇境外盗刷 随着信用卡的发展和境外消费增多,“莫名被盗刷”的案例常有发生。 根据以前的报道手法通常是,犯罪分子采取在自动取款机(ATM)或诸如自动购票机、自动售货机等自助终端上安装摄像头来窃取银行卡密码,并通过读卡器来读取银行卡的客户信息,之后通过复制银行卡进行盗用。 2012年4月12日,人民网曾报道,一位名叫“bad_bad_apple”的网友表示,曾在赴东南亚旅游时遭遇过盗刷。 当他在一家国外航空公司的飞机上购物时,像以往一样把卡直接交给空乘,半小时后卡才还给他,当时他并未起疑,后来才知道他的卡已经在那半个小时内被复制,后来又被卖到澳大利亚,盗刷了六百多美元。信用卡中心发现异样后,封了他的卡,经过报案、提供护照扫描件以证明该段时间他没有去过澳洲,事隔半年,终于追回了这笔钱。 我们查询资料得知,境外的不法分子常在刷卡POS机上安装读卡器,趁持卡人刷卡时盗取银行卡信息,几分钟内就可以制作一张假卡。 根据中国银联通报的数据显示,2011年二季度以来,银联卡境外盗刷主要集中在中国澳门、台湾和香港地区,主要表现为伪卡和失窃卡欺诈,欺诈交易主要集中于银器店商户和自动取款终端。 最好签上难以模仿的签名 贾先生说,他的信用卡在国内消费时,是需要输入密码和签字的,但是在国外消费时,有时就不需要输入密码,但一般会签名。 我们还留意到,有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持卡人凭卡在境外带有维萨、万事达、JCB、美国运通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只须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持有银联卡的客户只要不预先与发卡行约定,也无需输入消费密码。 业内人士表示,当拿到信用卡时,最好在背面签名处,签上一个难以被模仿的签名。 业内人士说,在刷卡消费时,收银员一般需要核对签名。而银行在最终结算时,也会核对签名,如果签名不符,银行可以拒绝结算给商户。 也有游客说,在境外消费时,当地商户不看信用卡的签名。所以,游客如果在境外刷卡,还是要注意密码安全。 《三湘都市报》今年3月18日有报道,许多保险公司将信用卡盗刷保险作为附加险,纳入到旅游险产品中。此外,也有保险公司在家财险中涵盖了这部分保障。不过记者注意到,在投保“银行卡被盗刷”保险时,有4项“免责”条款。分别是:被保险人将银行卡交予家庭成员以外的人保管而被盗用;被保险人未遵循银行卡使用条例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挂失前48小时以外的损失;非实名的银行卡被盗用等。同时,银行业内人士还表示,现在各大银行推出了芯片卡,相对于磁条卡,芯片卡可以存储加密算法和加密数据,这种加密算法是极难破解的,复制与伪造更加困难,从而使卡片安全性大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