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现在已经不是新鲜事,一些嫁给法国人或娶了法国人的外籍人士,有时涉及要加入法国籍的情况,在这里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国公民的配偶可以用声明(DECLARATION ACQUISITIVE)的方式加入法国国籍,条件是:
[attach]2348184[/attach] 申请法籍首先要向居住地的小审法院(TRIBUNAL D’INSTANCE)提交法籍申请。申请书共两份,上面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和受理法院的签收。 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文件有:
必要时还需提供:
当事人提交上述文件后,将收到一份回执。 如果文件齐全,小审法院的法官将申请转给内政部国籍处审理。行政部门在出具回执后的一年内作出决定。审理包括是否掌握法语或融入法国社会。(民法典第 21-2和21-24条)。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将获得一个号码,作为拥有法籍的证明。获得法籍的时间自登记之日算起。 如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将收到拒绝信,并可在六个月内通过律师向大审法院提出起诉。 对于以欺诈手段获得法籍者,检察院可在发现欺诈行为后的两年内向大审法院提出异议。要注意的是,加入法籍者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欺诈而被检察院剥夺国籍者将成为无国籍者。 凡在入籍声明上注明未成年和未婚子女者,其子女在申请被批准时同时获得法籍。 获得法籍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可担任公职。同时,入籍者还有承担法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民法典在税收,婚姻,家庭规定的义务)。其民事档案转由法国外交部中央档案馆保存。 最后,申请者还可要求根据法国习惯提出更名。更名启事应在宪报(Journal Officiel)上刊登。 巴黎乔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 : 1 Place Boieldieu 75002 Paris 地铁:8/9号线 Richelieu-Drouot或3号线Quatre-Septembre 电话:01 42 96 42 71/ 06 15 13 03 00 (编辑:鲁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