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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或将立法:不得随意与景点自拍

lujia0625 2015-6-30 00:36 1395人围观 新闻中心

如果你现在经过卢浮宫或巴黎圣母院什么的,赶紧停下来,掏出手机,合个影,传到微博,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再去微信朋友圈刷个屏!赶紧的。再过几天这么做,你可能就要吃官司了。


(新欧洲战报记者 鲁佳)将于7月9日召开的欧洲议会或将通过一项新的版权准则,对游客以名胜古迹等背景自拍作出法律限制。据德国《图片报》报道,根据这项法案,“任何用作商业用途的照片、视频材料或其他图像,都必须先获得作者或授权代表一方的事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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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自拍只是私人行为,不卖照片就不算商业用途。Too young too simple!这完全取决于对方怎么判断这个事儿。据称,向facebook之类社交平台上传照片等等行为,都算商业行为,虽然你没借此赚钱,但你可能给这些平台带来了广告收益啊!




So,如果你要跟名胜古迹、标志性建筑物合影,再把照片po到网上,必须先到相关机构申请授权!不然一不小心就触犯法律了。



目前欧洲许多国家的版权法中,有一项名为“全景自由”的条款。该条款规定,游客可以拍摄及发布名胜古迹、公共场所建筑物、雕塑及艺术品等照片;摄影师进行街头摄影、画家描绘城市街景,乃至电影拍摄城市市容,都受“全景自由”条款保护。但在不同国家,具体条款有所不同。比如有些国家规定,在景点、商场等建筑物内部拍照,要获得管理方的许可;有些国家,拍摄私人建筑物的外部也需获得主人同意;还有一些国家,要求谷歌和维基百科不得发布景点图片。

本来一名德国议员提出草案,说“全景自由”这条款在各国政策都不统一太乱套了,建议欧盟把各国条款统一下。万万没想到!欧洲议会法律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大腿一拍,说好吧统一限制了吧!No zuo no die...




很多欧洲人质疑,如果欧盟真的实施这样的限制措施,禁止游客自拍上传,是限制了人们的拍摄自由权。法律专家也认为,“商业用途”的范畴很难界定。法国《Le Point》周刊评论说,这改革提案是一种赤果果的倒退。而主要靠照片吃饭的德国《图片报》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愤慨——“特么是谁想出了这个荒谬的主意?!”


欧洲议会7月9日将就此进行投票,之后交由欧盟委员会就立法作最终决定。


另外,自拍杆这种神器也走上了亡命生涯。



为了保护文物,而且避免影响其他游客,规避潜在的风险,法国凡尔赛宫,意大利罗马斗兽场,英国国家美术馆等等都发布了自拍杆禁令。相关方面建议游客,“把更多注意力放在欣赏艺术品上,而不是自拍”。

香港迪斯尼乐园也正式宣布,7月1日开始,园内禁用自拍杆。而美国迪斯尼公司早前就已决定,旗下主题公园将陆续禁止游客使用“自拍神器”。曾有游客在坐过山车的时候,突然取出自拍杆拍照,导致过山车暂停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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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于习惯“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游人来说,对于广大的自拍党来说,以后是不能愉快地自拍了。


自拍虽易,不得随意,且拍且珍惜。


新欧洲“旅法华人战报”专稿,转载请注明,并附id:DailyFR


原作者: lujia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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