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国竟成律师事务所的任律师介绍,在法国,示威游行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国刑法典第431-1条规定:借助威胁手段妨碍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工作、结社、集会或游行等权利的行为将被处以1年有期徒刑及15000欧元的罚款。如果借助暴力手段妨碍公民行使上述权利则将被处以3年有期徒刑以及45000欧元的罚款。 必须提前申报 法国游行实行申报制,不是审批制,即行政机关,主要是警察局,有时是市政府(根据城市规模),对游行组织申报的时间、地点、路线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在紧急情况下驱散人群。 根据1935年10月23日出台的法律,“所有公共场所的聚众游行都必须提前申报”。因此公民想要行使示威游行的权利,必须提前向当地省政府或市政府报备。值得注意的是,游行将涉及的所有地区的警察局或市政府都应接到提前申报。 关于申报还有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申报必须在示威游行举行的3至15天之前提交。在申报材料中必须注明组织者的姓名、住址、游行目的、日期、时间、地点及线路。申报材料必须有至少三个组织者签名,而且申报人的住址必须在游行所涉及的地区。 成功递交申报材料之后,游行组织者可以立刻拿到一个附在其中一份申请材料副本上的临时许可证。不过,临时许可证不等同于官方的游行许可。如果组织者选择在市政府申报,那么后者将有24小时时间通知省政府。 必要时可取消 1935年的法律规定,“如果警察机关认为一个示威游行计划有可能威胁到公共安全,可以发布一个行政命令以制止该游行计划,但是必须给予充分的理由。”要发布制止游行的命令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游行具有足够的危险性,而且没有其它办法可以保障公共安全。 所有制止游行的行政命令必须立刻由有关人员通知签署游行计划的组织者。接到通知的组织者如果不拒绝该命令,就要签署一份证明已收到通知的文件。如果通知不到,警察局必须使用所有可行办法进行公告(通过喇叭通告等)。如果这个制止的命令是市政府下达,该命令应该在24小时内传达至省政府。 如果省政府认为这个制止命令不合理,可以向初级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来取消这个命令。相反,如果省政府认为某个游行计划有可能威胁到公共安全,可以在市政府没有反对的情况下代替后者下达一个制止游行的命令。 要说明的是,如果质疑制止命令,游行者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检验该命令的下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不彻底取消游行的情况下,警察机构也可以采取一些办法来保证聚众游行能更加安全地进行。这种情况下,警察不仅可以改变游行线路,还可以禁止游行者举某些标语。 游行相关处罚 法国刑法典第431-9条对以下行为处以6个月有期徒刑及7500欧元罚款:
不过这些刑罚都只针对游行的组织者而非普通参与者。对于普通的参与者,参与一场未提前申报甚至已被禁止的游行并不构成犯罪。 但是对于普通的参与者来说也并非不存在任何风险。刑法第R610-5条规定,“违反行政法规、警方命令或未尽到以上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违章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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