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法两国交往的日益密切,两国人员往来越来越频繁,来法学习和工作的人士也越来越多,我们有必要充分了解居留相关问题,特别是申请工作居留被拒的情况下如何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利。 据伯尚律师事务所的案例,申请工作居留被拒的情况,有的是转身份过程中被拒,有的是在申请居留延期时被拒。前一种情况,拒绝理由往往是申请人的收入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最低保障线,或申请人的文凭与所从事行业不符,或从事的行业不是法国政府所需要的,或申请人不能证明所从事的行业能给法国创造就业等等。后一种情况,拒绝理由往往是来法时间过长,申请人没有能力继续学业,申请人的学习态度令人质疑,申请人攻读专业后又去念语言学校,或是改专业过程中两个专业风马牛不相及等。 要提醒大家的是,居留被拒时应及时与做行政法的律师沟通,因为这类行政案件在程序和时效上都有特殊性,如果没有和律师交流,结果往往很被动。我们律师楼胜诉的案件中,当事人的共同点就是在被拒后及时向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案情并分析利弊,积极准备证据。 居留被拒的案件通常要注意以下程序: 遵守时效:收到被拒的挂号信之日起30天内向行政法院提出诉讼,果断决定是否请律师,不要只给律师留几天时间准备材料。当然,在时间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律师可以通过简单诉讼的方式起诉,然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补充材料,但这样无疑会延长诉讼时间。另外,拒信一定会附有权利通知条款,通知您可以通过同级行政申诉或上级复议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往往收效很小,而且司法诉讼的时效也会因此过期。 中止效力:一审的行政诉讼具有中止效力,在行政法官没作出决定之前,行政机关不可执行行政决定。 耐心等候:法官书记官登记案件后,您和律师都会收到案件的登记号码,通过这个号码,您可以查询案件进展。 书面审理:行政案件的特点是书面审理,代理律师不必出庭,出庭的效果非常有限。 伯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林亚松 比利时自由大学大学讲师 地址:52 avenue des Champs Elysées 75008 Par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