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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华侨国外房子遭强拆 称家中保险柜不知去向

revefrance10 2014-4-16 15:20 1179人围观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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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启发家的两间五层房屋如今已成一片废墟。周启发向记者介绍房屋被拆前后与仙岩街道有关工作人员沟通的经过,以及保险柜的有关情况。叶恋奇/摄

浙江在线04月15日讯“我有一个砌在墙里的保险柜不见了,里面有4.85万欧元、3个金手镯和2枚金戒指。”4月10日下午,周启发来到瓯海公安分局仙岩派出所报案。

周启发今年61岁,瓯海区仙岩街道仙北村人,从1990年起长期旅居法国。今年3月20日,在周启发本人及亲属均不在家的情况下,仙岩街道组织上百名工作人员,拆除了他的两间五层楼房。

在房屋拆除当天,街道组织人员对其家中的物品进行录像、清理,并装车运往当地敬老院安排专人保管。周启发在国外得知消息,当场告知该街道有关负责人保险柜之事,但对方称房屋已拆,无从查找。

周启发家中是否有保险柜且藏有巨额现金及黄金?街道为什么在屋主及亲属均不在家的情况下组织拆迁?这种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保险柜藏有大笔财物

它怎么不见了

周启发原先居住的房屋,距离瓯海区仙岩风景区入口有数百米。4月10日,《代表在线》栏目记者在现场看到,此处已成一片废墟,地上仅遗留少量红砖和一处残墙。

“保险柜就砌在二楼衣橱背面的墙壁里。”周启发站在残墙边上比划着说,大约在10年前装修房子时,他把衣橱内置于墙壁,并在衣橱背面切开一个方形的小洞,用水泥浇注了一个高30厘米、宽20厘米的保险柜,外人很难察觉。

周启发说,保险柜里长年放着3个金手镯和2枚金戒指,平时不放大量现金。今年农历正月,在意大利创业的妻舅回乡,归还他3万欧元借款。当时,他嫌存银行提取有些麻烦,再加上还有急用,就把这笔钱连同家中的18500欧元现金一起存放在保险柜里。

“你今年60多岁了,记性有可能不太好,是不是家里没有保险柜或者里面的欧元和黄金已经取出来了?”对于记者就此提出的问题,周启发显得有些激动:“我还没有老糊涂,这么多的钱怎么可能记错呢?”

3月下旬,周启发回国。4月10日下午,他去仙岩街道敬老院查看被保管在这里的家中物品。经仔细清点,他发现保险柜不见了,随后去瓯海公安分局仙岩派出所报了案。

“如果报假案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一定要认真考虑后果。”记者在跟随周启发去报案的路上反复跟他说。周启发表示:“这个我懂,肯定不会弄错的。”

屋主远在国外

街道为什么组织拆除?

周启发的两间五层楼房,2011年被列为瓯海区仙岩街道景区入口道路拓宽和综合整治工程范围。周启发说,他一直支持该工程建设并同意房屋拆迁,但令他疑惑的是,今年正月他在老家待了20来天,其间没人跟他提起拆迁之事,而待到他出国后,房屋却突然被拆。

当地一些村民证实,周启发在其父亲病重去世前后,曾经两次回国,今年正月他在老家住了一段时间,今年2月下旬离乡去法国。

仙岩街道为什么选择在周启发出国期间组织拆除?是有意为之还是另有他因?

仙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徐建潮说,连接温瑞大道和仙岩风景区的道路拓宽和综合整治工程,属于瓯海区政府重点民生工程,沿线涉及拆迁安置户70户、企业30家,工程总概算1.2亿元,周启发属于最后一批拆迁户。两年来,该街道经常与周启发沟通,协商房屋拆迁补偿事宜,但双方一直没有谈妥。3月19日,该街道有关负责人打电话给身在法国的周启发,告知次日

决定拆除其房屋,当时周启发称自己在国外,等回国再说。由于这项工作具有阶段性,所以就按计划进行拆除。

“正月我一直在家里,而且跟村干部、街道领导都有见面打招呼,当时为什么不提拆迁的事情呢?”周启发说,去年底有一个拆迁户住在上海,街道派人去上海协商,而他就在村里却没人来动员拆迁。

周启发认为,他远在国外,而且没有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街道突击拆迁房屋有违法之嫌。当时负责指挥现场拆迁的该街道副主任李爱存坦言,在屋主不在家时实施拆迁,街道的工作确实存在瑕疵。

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房屋怎么被拆了?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仙岩街道仙北村叶女英、项小洪等村民反映,他们和周启发一样,其房屋都是在未签订拆迁协议书的情况下被拆的。

李爱存表示,当地不少村民的房屋都存在违建现象,而且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尤其是周启发的房屋,现在认定属于违法建筑。

周启发的房屋原先是合法的,建于1996年4月。2003年1月,他向规划部门申请危房原拆原建并获核准,但因擅自把两间两层楼盖成两间五层楼,从而无法办理产权证。

李爱存说,房屋没有产权证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但考虑到拆迁户的实际情况,街道对其原有的合法建筑按政策进行安置,并对违建部分残值予以适当补偿。

周启发提出的要求是,必须对房屋征收进行公证,并认为房屋丈量时存在误差70平方米。而街道认为,该项目房屋征收属于协议征收,其征收单位为政府机关,不需要进行公证。针对面积误差问题,街道曾组织测量人员重新核对丈量,结果与第一次测量的一致。

周启发说,2011年底,街道打电话给他,要求其回国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但他认为未经公证有些不明不白,就没有答应。此后,他曾经多次回国,街道领导都没有提起拆迁之事,直到今年3月19日来电话,次日房屋被拆。

记者问:“当时拆迁时除了摄像拍照,有没有将屋里的财产登记造册,或者通知他的家人过来搬运?”

李爱存说:“没有。”

记者追问:“万一遗失了贵重物品怎么办?”

李爱存说:“人不在家,不可能有贵重物品。”

房屋已成废墟,保险柜之谜待警方揭开

周启发家里究竟有没有保险柜,以及是否藏有4.85万欧元及黄金,尚待警方查实,但有一个细节值得推敲。

李爱存说,在房屋拆迁前一天,街道曾打电话给周启发,告知次日要拆除其房屋,对方并没有提起保险柜一事。周启发表示,街道确实打过电话,但只是问他房屋是否有产权证以及补偿条件,并没有提起拆迁的事情,他认为在没有签订协议书之前房屋是不会被拆的。

在房屋拆迁当天,李爱存给周启发打电话,告知其房屋已被拆迁。李爱存说,当时周启发曾提到家里还有一个保险柜,要求妥善保管。但是,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房屋已经成为一片废墟,他没有安排人员去寻找,因为确实很难找。第二天,现场砖石等材料被清运一空。

“到底有没有保险柜,这件事说不清楚,只能请公安介入调查。”徐建潮表示,现在被保管在敬老院里的物品,周启发随时可以去拿。另外,周启发要尽快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了公共利益。

浙江在线


原作者: france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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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快乐的小甲甲二 2014-4-15 15:41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小甲甲二 于 2014-4-15 15:43 编辑

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会在拆迁非法违建房屋的时候给予补偿吧


本来就是非法违建房屋 连产权证都没有 还把自己搞的这么被动  政府真够无能的
引用 DEFNAT 2014-4-15 21:56
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了公共利益


一切都用此句解释,国家拥有最终解释权
引用 Cogito 2014-4-15 23:50
丢点钱算啥,没推土机压死你就不错了,谢天谢地去吧
引用 龚贺 2014-4-16 00:01
快乐的小甲甲二 发表于 2014-4-15 15:41
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会在拆迁非法违建房屋的时候给予补偿吧

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中国的建筑是否“违建”有太大的随意性,地方性法规就可以定性,而且拆除违建之后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那点点补偿款仅仅是九牛一毛。

有的城市,10年内道路两旁的建筑可能拆迁3次。每次换个新领导,城市规划的思路不一样,原先的建筑就可能成为“违建”。

引用 快乐的小甲甲二 2014-4-16 14:29
龚贺 发表于 2014-4-16 00:01
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中国的建筑是否“违建”有太大的随意性,地方性法规就可以定性,而且拆除违建之后 ...

“2003年1月,他向规划部门申请危房原拆原建并获核准,但因擅自把两间两层楼盖成两间五层楼,从而无法办理产权证。”

这跟政府没关系吧 本来批了两层 自己要盖成5层

你想想这事要发生在法国  政府最后能被整的这么被动么?

在法国人有人敢这么做么?  申请两层盖了五层 到底谁有太大的随意性?
引用 龚贺 2014-4-16 22:55
本帖最后由 龚贺 于 2014-4-16 23:10 编辑
快乐的小甲甲二 发表于 2014-4-16 14:29
“2003年1月,他向规划部门申请危房原拆原建并获核准,但因擅自把两间两层楼盖成两间五层楼,从而无法办 ...

我那个回复,是针对“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会在拆迁非法违建房屋的时候给予补偿”这个观点,这显然是个普遍性论述,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事件。

如果要针对这个案例进行讨论,当然也有很多点可以讨论。

这个案例中,违章建造的几层,涉及到如何赔偿的问题,但并不是被拆的原因。

这个房子现在被拆,是因为道路拓宽,他家房子被划入了范围之内。即使没有加盖的几层,拆迁办照常可以在他出国期间强拆。我家亲戚就有当拆迁办主任的,听到的这类例子非常多。别说是出国不在家,趁主人外出走亲戚拆屋的也不算奇怪,甚至家里住着人都照常可以强拆。这就要看当地党委下了多大的决心。

私自搭建这类违章建筑,在中国非常普遍,其根源仍然是执法不严。批了2层盖了5层, 这不是如你所说"跟政府没关系",而是政府失职,执法不严。在法国,加盖个车库都需要在外面挂个牌子对外公示批准编号,这类违章建筑没有哪个建筑商敢承建。在中国,只要处理好跟地方官员的关系,批了两层建了5层,如此明显的违建也没有人管。即使有人举报了,是否被强拆也要看房主的关系是否够硬。

其实,该案中的例子是否违建还算比较清晰,现实中有更多更复杂的例子。十几年前某市领导要开发一个区,鼓励开发商去建别墅。因为当时政策还没到位,领导又急于创政绩,就实行了先上车后补票的办法。号召银行和开发商先建起来,之后再慢慢解决房产证问题。结果,房子卖了还没办到证,这个领导走了。新来领导又被火热的房地产吸引,决定把别墅砸了盖高层,当初响应政府建设新区号召的屋主们,一下子成了违章建筑所有者。。。中国的房产热,造就了很多各色故事。

习总反腐凶猛,各色强拆风应该也能有所收敛。







引用 龚贺 2014-4-16 23:36
如果这些钱财属实,总会有个去处,不可能被毁。只要压力够大,还是有可能被找回的。
引用 快乐的小甲甲二 2014-5-5 11:47
龚贺 发表于 2014-4-16 22:55
我那个回复,是针对“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会在拆迁非法违建房屋的时候给予补偿”这个观点,这显然是个普遍 ...

我个人觉得 不管之前怎么样 你后来将你的房屋变成违章房屋  政府就应该全部拆除 而且不给赔偿

中国特色就是  一听说要拆迁 立马疯狂加盖  反正最后政府也埋单

至于你说的 政府不管 你说政府怎么管?  你觉得政府不让盖 村民就不盖了么? 现在政府要拆了 你又说这些

你是政府你怎么办?
引用 龚贺 2014-5-5 16:31
本帖最后由 龚贺 于 2014-5-6 12:18 编辑
快乐的小甲甲二 发表于 2014-5-5 11:47
我个人觉得 不管之前怎么样 你后来将你的房屋变成违章房屋  政府就应该全部拆除 而且不给赔偿

中国特色 ...

违章就要拆,而且不给赔偿。这只是一种法治社会的理想模型,与中国社会的国情现实差距太远。如果抛开社会现实,你的理论完成是合情合理合法。但是,一旦放入到那个具体的活生生的社会现实中,情况就没有这么清晰,非黑即白了。

中国有法不依的现实很普遍,其阻力就在于掌权着的意志高于法律威严,隐藏收入巨大。比如,你所说的“一听说要拆迁 立马疯狂加盖”,这一般都是决策层圈子内的人首先行动,而且是大手笔,之后才会通过小道消息放风,带动其他相关群众跟风,作为他们的掩护。还有,本来每平米可以补偿3万,提前放风说要改造,大家开始私自搭建,然后再正式宣布拆迁,每平米补偿2万。平民在官商面前永远是弱势。在这种法纪松弛的经济活动中,官商勾结获得暴利,小老百姓只是抢得一点残渣而为他们营造气氛。如果对那些跟风的群众严格依法追查,把整个程序都规范化法治化了,那将牵扯到决策层的利益。拆迁问题,花钱了事,这是某些当权者刻意去营造的一种社会管制模式。

无论是清朝的维新变法还是现在中国的法治化建设,其主要阻力都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而不是老百姓。如果要确立法治权威,最根本也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决心足够大。

当年野蛮的秦国人,也是从商鞅徙木立信开始确立法律威严。一个国家,法纪松弛还是法治规范,主要是执政者施政的结果,老百姓都是跟着大环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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