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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华侨国外房子遭强拆 称家中保险柜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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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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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5 15:21:40

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小甲甲二 于 2014-4-15 15:43 编辑

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会在拆迁非法违建房屋的时候给予补偿吧


本来就是非法违建房屋 连产权证都没有 还把自己搞的这么被动  政府真够无能的
快乐的小甲甲二
2014-4-29 19:05
拆了 不过不是北上广 不给力 只在旁边分了一套原面积+30平方米+20万 在上海的小伙伴按户口算的 拆迁一次胜过辛苦几十年 
Cogito
2014-4-20 21:14
你家拆了么 
快乐的小甲甲二
2014-4-16 14:35
你也像去年那个老头一样 整点红衣大炮 抗议政府不拆他租的房 闹大点 政府自然会跟你谈 到时候要多少就看你本事了 
Cogito
2014-4-15 23:49
天朝政府真的很良心,什么时候来拆我家呢,我都等不及了 
2014-4-15 15: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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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了公共利益


一切都用此句解释,国家拥有最终解释权
2014-4-15 21: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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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丢点钱算啥,没推土机压死你就不错了,谢天谢地去吧
2014-4-15 23: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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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快乐的小甲甲二 发表于 2014-4-15 15:41
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会在拆迁非法违建房屋的时候给予补偿吧

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中国的建筑是否“违建”有太大的随意性,地方性法规就可以定性,而且拆除违建之后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那点点补偿款仅仅是九牛一毛。

有的城市,10年内道路两旁的建筑可能拆迁3次。每次换个新领导,城市规划的思路不一样,原先的建筑就可能成为“违建”。

2014-4-16 0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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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龚贺 发表于 2014-4-16 00:01
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中国的建筑是否“违建”有太大的随意性,地方性法规就可以定性,而且拆除违建之后 ...

“2003年1月,他向规划部门申请危房原拆原建并获核准,但因擅自把两间两层楼盖成两间五层楼,从而无法办理产权证。”

这跟政府没关系吧 本来批了两层 自己要盖成5层

你想想这事要发生在法国  政府最后能被整的这么被动么?

在法国人有人敢这么做么?  申请两层盖了五层 到底谁有太大的随意性?
2014-4-16 14: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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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龚贺 于 2014-4-16 23:10 编辑
快乐的小甲甲二 发表于 2014-4-16 14:29
“2003年1月,他向规划部门申请危房原拆原建并获核准,但因擅自把两间两层楼盖成两间五层楼,从而无法办 ...

我那个回复,是针对“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会在拆迁非法违建房屋的时候给予补偿”这个观点,这显然是个普遍性论述,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事件。

如果要针对这个案例进行讨论,当然也有很多点可以讨论。

这个案例中,违章建造的几层,涉及到如何赔偿的问题,但并不是被拆的原因。

这个房子现在被拆,是因为道路拓宽,他家房子被划入了范围之内。即使没有加盖的几层,拆迁办照常可以在他出国期间强拆。我家亲戚就有当拆迁办主任的,听到的这类例子非常多。别说是出国不在家,趁主人外出走亲戚拆屋的也不算奇怪,甚至家里住着人都照常可以强拆。这就要看当地党委下了多大的决心。

私自搭建这类违章建筑,在中国非常普遍,其根源仍然是执法不严。批了2层盖了5层, 这不是如你所说"跟政府没关系",而是政府失职,执法不严。在法国,加盖个车库都需要在外面挂个牌子对外公示批准编号,这类违章建筑没有哪个建筑商敢承建。在中国,只要处理好跟地方官员的关系,批了两层建了5层,如此明显的违建也没有人管。即使有人举报了,是否被强拆也要看房主的关系是否够硬。

其实,该案中的例子是否违建还算比较清晰,现实中有更多更复杂的例子。十几年前某市领导要开发一个区,鼓励开发商去建别墅。因为当时政策还没到位,领导又急于创政绩,就实行了先上车后补票的办法。号召银行和开发商先建起来,之后再慢慢解决房产证问题。结果,房子卖了还没办到证,这个领导走了。新来领导又被火热的房地产吸引,决定把别墅砸了盖高层,当初响应政府建设新区号召的屋主们,一下子成了违章建筑所有者。。。中国的房产热,造就了很多各色故事。

习总反腐凶猛,各色强拆风应该也能有所收敛。







2014-4-16 22: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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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如果这些钱财属实,总会有个去处,不可能被毁。只要压力够大,还是有可能被找回的。
2014-4-16 23: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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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龚贺 发表于 2014-4-16 22:55
我那个回复,是针对“全世界也就只有中国会在拆迁非法违建房屋的时候给予补偿”这个观点,这显然是个普遍 ...

我个人觉得 不管之前怎么样 你后来将你的房屋变成违章房屋  政府就应该全部拆除 而且不给赔偿

中国特色就是  一听说要拆迁 立马疯狂加盖  反正最后政府也埋单

至于你说的 政府不管 你说政府怎么管?  你觉得政府不让盖 村民就不盖了么? 现在政府要拆了 你又说这些

你是政府你怎么办?
2014-5-5 1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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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龚贺 于 2014-5-6 12:18 编辑
快乐的小甲甲二 发表于 2014-5-5 11:47
我个人觉得 不管之前怎么样 你后来将你的房屋变成违章房屋  政府就应该全部拆除 而且不给赔偿

中国特色 ...

违章就要拆,而且不给赔偿。这只是一种法治社会的理想模型,与中国社会的国情现实差距太远。如果抛开社会现实,你的理论完成是合情合理合法。但是,一旦放入到那个具体的活生生的社会现实中,情况就没有这么清晰,非黑即白了。

中国有法不依的现实很普遍,其阻力就在于掌权着的意志高于法律威严,隐藏收入巨大。比如,你所说的“一听说要拆迁 立马疯狂加盖”,这一般都是决策层圈子内的人首先行动,而且是大手笔,之后才会通过小道消息放风,带动其他相关群众跟风,作为他们的掩护。还有,本来每平米可以补偿3万,提前放风说要改造,大家开始私自搭建,然后再正式宣布拆迁,每平米补偿2万。平民在官商面前永远是弱势。在这种法纪松弛的经济活动中,官商勾结获得暴利,小老百姓只是抢得一点残渣而为他们营造气氛。如果对那些跟风的群众严格依法追查,把整个程序都规范化法治化了,那将牵扯到决策层的利益。拆迁问题,花钱了事,这是某些当权者刻意去营造的一种社会管制模式。

无论是清朝的维新变法还是现在中国的法治化建设,其主要阻力都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而不是老百姓。如果要确立法治权威,最根本也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决心足够大。

当年野蛮的秦国人,也是从商鞅徙木立信开始确立法律威严。一个国家,法纪松弛还是法治规范,主要是执政者施政的结果,老百姓都是跟着大环境走。


2014-5-5 1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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